第197章 先舉辦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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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7章 先舉辦婚禮

  「陳嶼一」

  馬燕高考結束後,剛休息一天,就被陳嶼拐到陳家。

  看著白裙飄飄的女友進門,陳嶼伸手一個公主抱,就朝著臥室走去。

  馬燕是螞蟻腰,筷子腿,一米七的高挑婀娜身姿,體重卻僅有八十斤。

  這副完美身材沒去學習跳舞,真是可惜了了。

  陳嶼抱著女友,感覺輕飄飄地,一點都不受力。

  進了臥室。

  陳嶼也沒猴急。

  他自己一猴急,當初在柏榆公社時,沈秀萍的事情再次發生。

  所以,此時此刻,他採取循序漸進的策略。

  先脫去馬燕腳上的白色帆布鞋,露出穿著白襪的纖巧玉足。

  白襪不急著脫,陳嶼雙手沿著女友纖細小腿,把裙擺向上送去。

  「陳嶼,你這是要幹嗎啊?」

  馬燕被男人的動作弄得有點心慌。

  她雖然已經被陳嶼摸過禁區,但是卻沒這麼暴露過自己。

  「燕子,閉上眼———」」

  陳嶼唯恐馬燕被嚇住,只能先放棄女友那纖細小巧的玉腿。

  兩人樓著親吻了一會,馬燕情緒得到安撫,陳嶼這才把手指放在女友纖細柳腰上。

  到了這時,馬燕已經察覺出男人意圖,不過她哪怕已經緊張地眼皮打顫,卻也不敢睜開雙眼。

  陳嶼看著懷裡女友嬌羞害臊模樣,不由得心頭一甜。

  為了不露餡,他此時只能裝作「初哥」,讓馬燕受一番苦楚。

  雲雨相逢,猶如銀瓶乍進。

  只等一切平靜下來。

  馬燕一雙美目,沒有一絲神光的看向屋頂。

  短短的半個小時,恍若隔世。

  忽然,馬燕雙眼恢復靈動,看著還不肯離開自己的男人,深情擁吻:

  「哥,以後我就是你的人了!」

  「嗯,以後你就是我的人了。」

  陳嶼也沒想到,馬燕一激動不喊『老公」,竟然叫自己『哥」。

  這是什麼毛病?

  難道是因為自己比她大了八歲嗎?

  兩人溫存過後,陳嶼心疼馬燕剛破身,也沒梅開二度,反倒打來淨水,給兩人清洗。

  馬燕肌膚很白,有點類似冷白皮,不過又有點微微泛紅。

  觸感極好,溫軟細膩。

  看著男人溫柔給自己擦拭,身體還有些不適的馬燕,心裡已經幸福極了。

  等兩人穿好,馬燕立刻小心翼翼收起染了血的被單。

  又休息了一會,馬燕就讓男人送自己回家。

  馬魁在昨天,也就是馬燕高考結束後,就出車去了。

  這幾天,都是馬燕和王素芳母女在家。

  進家門前,馬燕還步履瞞珊,一進門,立刻恢復了常態。

  只是在走進自己臥室後,這才嘴角抽搐,讓男人扶著自己躺在床上。

  陳嶼又陪著馬燕,在臥室里溫存了一會,這才告辭離去。

  轉眼間,到了八月份。

  成績出來。

  馬燕本來只有專科水平,卻超常發揮,被本科報的寧陽師範學院成功錄取,

  出車歸來的馬魁,見到閨女的成績單,又驚又喜,看向陳嶼的目光,也多了幾分溫和:

  「陳嶼,燕子能考這麼高,真是多虧你了!」

  「叔,咱們一家人,用不著這麼客氣。」

  陳嶼已經把馬燕吃了,此刻倒是不好意思讓馬魁感謝自己。

  就在翁婿二人閒聊著,陳嶼忽然察覺有人踢自己,頓時想起正事,連忙開口道:

  「叔,燕子這次考上寧陽師範學院,一上就是四年。現在的學校又不允許學生結婚,

  我想,先和燕子舉辦婚禮,您看成嗎?」

  「提前舉辦婚禮?」


  馬魁本來笑容滿面,此刻臉色猛地冷淡下來:

  「陳嶼啊,你的心情,叔能理解,不過,燕子確實還沒到年齡—-你們還是再多等等吧..」

  馬魁的態度,沒有出平陳嶼預料。

  畢竟,馬燕是馬魁親閨女,他才和妻女團聚半年,哪裡捨得這麼快讓馬燕嫁出去啊。

  陳嶼眼看自己的提議直接被拒絕,正猶豫找個什麼理由時。

  一旁的王素芳忽然開口打斷了丈夫的話:

  「小陳,我同意,你和燕子就先舉辦婚禮,至於結婚證,等以後再補上!」

  「你同意什麼同意?」

  馬魁沒想到,自己媳婦會拆自己的台,頓時火冒三丈。

  馬燕可是他親閨女,怎麼能不到年齡就嫁出去呢?

  「我怎麼就不能同意了?燕子也是我閨女,她和小陳兩情相悅,在一起談了也有半年,先舉辦婚禮,住在一起,又怎麼了?」

  王素芳平時溫柔賢惠,但在關鍵時刻,真能壓得住馬魁。

  「我也願意!」

  馬燕梗著頑長白皙鵝頸,和親爹硬扛。

  這個年代相親,經常是相親沒幾天,就把婚禮辦了。

  誰家會像她談這麼久啊。

  更何況,她的身子都給陳嶼了,辦場婚禮,也是給自己『正名』。

  一桌四個人。

  三比一的壓倒性優勢,讓馬魁失去了對家庭的掌控權。

  吃過晚飯。

  馬魁氣哼哼地返回臥室。

  陳嶼則是歡喜地跟著馬燕進了她臥室。

  以前進臥室,是為了輔導馬燕學習。

  如今馬燕已經通過高考,不需要學習了,兩人一進臥室,直接就抱在一起。

  夏天的寧陽氣溫並不熱。

  略微開個小風扇,就能把夏季打發過去。

  不過,當兩人抱在一起,還是感覺有些燥熱難耐。

  晚上八點半。

  陳嶼心情愉快地離開馬家。

  王素芳和馬燕母女表現出強硬態度,馬魁也不得不服軟。

  最終決定,下周四,也就是七夕節,給兩人舉辦婚禮。

  婚禮過後,馬燕就會住到陳家。

  「這才是苦盡甘來啊!」

  回到家,陳嶼美滋滋躺下休息。

  睡到半夜,陳嶼悄悄來到鐵路醫院,接曹青青下班。

  這半個月,曹青青是夜班。

  夜班時間,為下午五點到凌晨一點。

  這是小夜班。

  從凌晨一點,到早晨八點,算大夜班。

  醫院能這麼安排,主要也是鐵路醫院算大醫院,

  換成縣級醫院,夜班都是通宵十二個小時。

  趕到醫院,陳嶼等曹青青交了班,就牽著她的小手,回到家屬院。

  一番酣暢淋漓的交流過後。

  陳嶼把自己要結婚的事情講了一遍。

  曹青青趴在男人懷裡,有些怯生生問道:

  「嶼哥,那以後,你還來找我嗎?」

  「當然找了。」

  陳嶼猶豫了一下,又把馬燕考上師範學院的事情講了一下:

  「師範學院剛從錦州搬回來,學生要不要住校,誰也不知道不過,就算要求學生住校,到了周末,馬燕也肯定會回來———所以,接下來幾年——」

  「嶼哥,我不在乎。」

  曹青青是真不在乎。

  她現在的心思很簡單,那就是能快活一天是一天,

  人生七十古來稀,二十年弱小,二十年老朽,壯年不過三四十年。

  再刨除睡覺、上班、生活等時光,能屬於自己的快活時間,怕是也就三五個年頭。

  她怎麼能不珍惜好時光呢?

  女人嘴上不在乎,但是身體行動表明了態度。


  這一夜,木床飽經摧殘,差點就散了架。

  轉眼到了第二天。

  曹青青起床後,看著身邊空蕩蕩的,心情莫名的不爽。

  略作洗漱,吃過午飯。

  曹青青抱著兒子,出門逛街。

  陳嶼沒辦法給曹青青名分,在金錢上給了不少補償。

  這幾個月下來,曹青青手裡贊了一兩百塊現金,還有各種布票、糖票等。

  如今是八月初,再過一個月,天就轉冷了。

  兒子營養夠,長得也快。

  去年的衣服,今年肯定就小了。

  兒子奶奶本著勤儉節約的習慣,打算找些布頭,給去年的衣服續上一截,讓孩子繼續穿。

  曹青青卻不想那麼節省。

  畢竟,兒子都快三歲了,九月份差不多就能送進育紅班。

  若是還穿補丁補丁的衣服,怕是會被同學們嘲笑。

  她這麼辛苦的伺候陳嶼,不就是讓自己自己和兒子生活好一些,少受一點鄙視嗎?

  如果兒子再因為穿的破破爛爛,被同學嘲笑,那她承受的這一切,又有什麼意義?

  就在曹青青抱著兒子來到商場準備採購時,迎面走來一位氣質婉約的大美人:

  「青青,你也來逛街了?」

  「萍姐。」

  曹青青欣喜地看向沈秀萍,有些驚訝問道:

  「萍姐,你今天不上班嗎?」

  「有事請了幾天假。」

  沈秀萍臉上有些愁容,不過看向曹青青時,還是努力笑了笑。

  見沈秀萍不講什麼事,曹青青也沒問。

  兩人雖然有一起下鄉支援的情分,但曹青青面對不知根知底的沈秀萍,也不會掏心掏肺,更不會心善地多管閒事。

  一起走進商場。

  沈秀萍隨便找了一個理由,就和曹青青分開,朝著男裝區走去。

  曹青青暗中注意了一眼,雖然好奇,沈秀萍給什麼男人買衣服,卻也沒去深究追查。

  她自己轉身走向了童裝區。

  78年的百貨商場,產品說多不多,說少不少。

  最起碼童裝區里,有不少適合孩子穿的衣服。

  曹青青給兒子挑了幾件秋裝,還買了一個小書包,又走向副食品區。

  也是巧了,沈秀萍同樣在買副食品。

  看著沈秀萍手裡拿著的男人成衣,曹青青目光微微閃爍,心思一動,躲閃在一旁。

  據她所知,沈秀萍雖然容貌清秀,身姿豐潤,美艷誘人,卻一直不肯談戀愛,也沒結婚,一直都是單身狀態。

  如今單身的沈秀萍買了男人成衣,還買這麼多副食品,這就顯得極其古怪。

  曹青青沒那麼多八卦心思,卻也不想去撞破對方。

  畢竟,萬一有人傳沈秀萍的八卦,曹青青不就成嫌疑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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