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話別
『這次的意外之財,可以讓學武時更寬裕些,卻也在侯勇那裡犯了忌諱,必有反噬!』
『正常情況,侯勇會在兩天後交例錢的日子得知此事,若是談三告狀,這個時間會更早些。』
莊瑾暗自思忖道:『談三被我刺傷手腕、腿上又挨了一棍,我走之後,第一時間定會去治傷,就算有心告狀,多半是也是明天了。況且,侯勇晚上慣常會去尋半掩門,想找也未必找得到,找到打擾了侯勇雅興,更是自討晦氣。』
『也就是說,最早明天侯勇會知道我搶了那些乞兒例錢之事。以我對侯勇了解,此人知道之後,多半也不會立即對我動手,而是會在過兩日收例錢的日子一併清算。因為自負如侯勇,不會認為一個小乞兒能逃得出他的手心,自不必急於一時,順便也是將我養得更肥些。』
『所以,至少今晚應是安全的,不過為免夜長夢多,等會兒見過小石頭,就改頭換面吧!』
莊瑾思量著這些,一路到了城南的一處偏僻巷角,止步,對著前方喊了兩聲『小石頭』,頓時悉悉索索的聲音響起,先是一顆腦袋探出警惕地看了兩眼,然後一人露出身形。
只見這人頭髮凌亂,許多髮絲髒亂黏在一起,身上衣服破爛,透過大塊大塊的破洞,可見其中髒黑的肌膚,此時看到莊瑾面露喜色,衝著他招手道:「小啞巴,快來,看我弄到了什麼好東西!」
這就是莊瑾口中的『小石頭』了,是和他搭夥兒的小乞兒。
——乞兒麼,靠天吃飯,乞討得多就多吃些,乞討得少就少吃些,沒討到錢、食物就餓肚子,飢一頓,飽一頓,為應對這種情況,於是就有了搭夥兒相互幫襯:今日我乞討得多,你沒討到東西,我給你分些;明日我沒討到東西,你討到了,你就給我分些。
當然,莊瑾穿越而來,接替此身後,很快就總結出了自己的一套乞討經驗,證明了就是乞討,只要有學問、肯鑽研也是不同的,從此不會再餓肚子,還能攢下些錢抵抗風險,也就不需要搭夥。
不過,前身記憶中,小石頭是唯一幫助過他的乞兒,曾給了前身半個窩頭,他繼承此身因果,如今還在和小石頭搭夥兒,更多是幫襯對方,回報小石頭對前身的半個窩頭之恩。
小石頭說著,小跑過來獻寶似的給莊瑾看,只見一個油紙包中,有著雞頭、脖子、屁股等一些零碎。
莊瑾目光從油紙包中掠過,看向小石頭臉上,那裡有著兩道新添的傷痕,想來大概是爭搶這東西被打傷的,他心中輕嘆卻也沒說什麼,因為相比他偽裝出的疏離,小石頭真正是梗著脖子、一根筋的性格,說了也不會聽。
「那倒是趕一起了,我今天也有好東西。」他說著拿出了兩個白面饅頭。
對尋常乞兒來說,白面饅頭已然是很好的東西了,平日裡有窩頭都算是好的,更多是發餿的食物。
小石頭的零碎肉食,莊瑾的兩個白面饅頭,湊一起已是堪稱豐盛,好比過年。
「等會兒!」
小石頭突然又想起什麼,跑走沒一會兒回來,取來一個小罈子:「我前個兒看見一個喝醉的酒鬼,從他身邊拿的,他還想追我,沒跑兩步就摔了個屁墩兒……」
他眉飛色舞得意說著,又道:「我還沒喝過酒哩,也不知道啥滋味,今個咱們嘗嘗。」
說著,兩人就在牆角一處稍乾淨的地方蹲坐下,找出兩個破了小半、有著鋒銳稜角的破碗,倒上酒。
莊瑾給小石頭分了饅頭,小石頭則給莊瑾塞了一個油紙包里品相最好、沒被動過的雞脖子。
如今兩人搭夥兒,更多是莊瑾接濟小石頭,可小石頭也不願白占莊瑾便宜,有時小石頭乞討得多,就是見莊瑾同樣討到東西,也會強塞分部分給他,償還自己沒討到東西時莊瑾接濟他的。
這也是兩人一直能搭夥兒到現在的原因——若小石頭真是心性涼薄之人,莊瑾最多一兩次回報就算了,畢竟對前身半個窩頭之恩,也不算什麼了不起的恩情。
莊瑾也沒推辭,接過雞脖子,這雞脖子自是涼的,香味減弱,不過那股淡淡的油脂的清香傳遞而來,仍是讓他嘴中瘋狂分泌口水,這是身體本能在催促進食,將雞脖子吮吸嗦著,一股焦香味道瞬間在味蕾上綻開,身體每一個毛孔都好似在這股舒爽中舒張。
小石頭則在啃著一個雞屁股,一小口雞屁股、一小口饅頭,美得眼睛都眯了起來,面對這豐盛美食,兩人一時都沒說話,享受著這頓盛宴。
好半晌,兩人分著油紙包中的零碎,小石頭將最後一根剔牙的雞骨頭咬碎咽下,舔了舔手指頭,將上面殘留的油脂吮吸乾淨,拍了拍肚子,這才想起了還有酒來,喝了一小口,瞬間眼睛都似乎亮了起來:「甜的!酒是甜的,好喝!小啞巴你快也嘗嘗!」
他非要莊瑾也喝上一口,才道:「我以後有錢了,一定要天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莊瑾淺咂一口酒水,讚嘆道:「好志氣!」
「小啞巴,你吶,以後想幹什麼?」小石頭問。
『我想幹什麼?』
莊瑾感受著肚中飽腹帶來的滿足感,聽到這個問題,微微沉默,想到前身記憶中,前身娘親為前身改頭換面,脂膠和泥在臉上點痣,讓前身逃走時的決然神情,以及這些日子,自己儘量避開前身大伯莊玉堂、小叔莊玉勇活動範圍,每日小心翼翼模樣;
想到穿越此身之初,餓了兩天,站在一處麵攤前狂吞口水,攤子中一個客人將咬了一口的包子扔到地上,對著他道『嗟,來食』,然後哈哈大笑的模樣;
想到這些日子來的乞討,縱然自己總結經驗,將乞討當成一門學問鑽研,也不是每討必中,多有白眼相向、給臉色,更甚咒罵驅趕者;
想到路過青樓,其中紅袖招展,有女子倚窗而望,當夜夢中繾綣;
……
以後想幹什麼?
他想不用再因為別人的惡意苦心孤詣,如履薄冰;他想不用再被人當作小丑作弄取樂,得來一口吃食;他想不用再為生存奴顏婢膝,吃想吃的美食,睡想睡的美人……
他就是個俗人,沒什麼高尚情懷,只想擁有力量,得到自己想要的,挺起腰杆堂堂正正做個人!
「小啞巴,你以後想幹什麼?」小石頭看莊瑾出神模樣,沒有回答,再次問道,他就是這樣一根筋的執拗性格。
「我啊,我想好好做個人。」
小石頭抬眼,似乎在說『就這?』。
莊瑾微微搖頭,神色複雜:「想做個人可不容易。」
「咱們不是人?」
「咱們算什麼人?」莊瑾搖頭微嗤:「一群和野狗搶食的東西,在某些人看來,不過是如路邊一般隨處可見的草芥。」
「那酒樓、客棧的小二吶,算人麼?」小石頭一直很羨慕酒樓、客棧的小二,羨慕他們不用搶就能吃到剩菜,偶爾還會有客人吃剩的葷腥。
「不算,在某些人看來,他們不過是些會說話的工具。」
「那酒樓掌柜吶?」小石頭說了個自己眼中已經是很厲害的大人物了。
「也不算,在某些人看來,什麼酒樓掌柜之流,不過是定期長出,有些許維護價值的韭菜,太餓的時候,就連根拔起。」莊瑾頓了下,又道:「草芥、工具、韭菜之上,才勉強算是個人。」
「不懂。」
「你可以這麼理解,咱們都是人,但有些人更是人。」
小石頭撓了撓頭,想了一下,忽然笑起來:「我懂了,就和路邊的樹一樣,有的高、有的低,人也有『低人』、『高人』,咱們是『低人』,那些最厲害的人就是『高人』。」他頓了下,又道:「我以後要當『高人』,能吃飽,能頓頓吃肉,沒人敢打我。」
「好,咱們爭取都成為『高人』。」話雖如此,可莊瑾深知,這世上最不缺的是『低人』,如草一茬茬長出來,最稀缺的是『高人』,人上的人。而在這個具有超凡力量的世界,尤其如此。
不過,他沒將這些想法說出來,人有夢想總是好的,只是開玩笑道:「你不是一直想有個正經名字麼,不如就姓高吧?再取一個小石頭的『石』字,叫作高石怎麼樣?」
小石頭當了真,拍掌笑道:「好,我以後就叫高石了。」
小石頭……不,高石突然想起什麼,道:「我聽說藥王幫在招什麼武生,不要錢,只要十五以上,二十以下,去了就能進,一月內說是怎樣,就能加入藥王幫。那可是藥王幫啊,進去就成了大人物哩!」
「那是藥王幫的武生招募,若能在一月內凝聚內息,打通第一條經絡,成為真正武者,就能加入藥王幫,這倒也不失為一條好出路。只是若沒能成功,就要做藥王幫的採藥童子,進入莽蒼山脈採藥,面對野外蛇蟲猛獸。我打聽過,藥王幫的採藥童子活過半年都難。」
既然想要求取武道,莊瑾自然留意過相關消息。
如沈家一樣,藥王幫也在招收武生,不,更準確的說,是藥王幫先開始招收武生,沈家是後續跟進。
兩者的武生招募,都限制年齡。
區別麼,沈家招收武生,入門要一兩銀子,一月內成為武者,可加入沈家,不成離開;藥王幫招收武生,不收銀錢,一月內成為武者,可進入藥王幫,不成則要做藥王幫的採藥童子。
至於凝聚內息,打通第一條經絡,成為真正武者,這信息是莊瑾留意許久,才打聽到的關於武者的隻言片語,更多就不知道了。
高石聞言,想了一會兒,才道:「小啞巴,你說過,咱們是一群和野狗搶食的,那還怕個什麼?要是成了什麼武者,進入藥王幫,那就賺大了,不成去當採藥童子,那就是命。趕明兒咱們一起去試試吧?」
莊瑾搖頭:「你若是決定了,可以去試試,我另有去處。」
前身小叔莊玉勇就在藥王幫,他去藥王幫參加武生招募,豈不是自投羅網?
更不用說,藥王幫的武生考核失敗,是要被強行打成採藥童子的,全無退路,太過極端。
就算沒有這兩點原因,莊瑾也更傾向於沈家:『前身記憶中,沈家才是府城老大,藥王幫不過一個新近崛起的挑戰者。從武生招募就能看出,沈家做事頗有器量,反觀藥王幫格局就小了些。』
『或許藥王幫也是迫於無奈?數月之前那次動亂,沈家、藥王幫撕破臉皮,大概是藥王幫遭到沈家封鎖,藥材短缺,才會有考核失敗就打為採藥童子的舉措。觀一葉而知秋,藥王幫這種新興勢力,內部往往充滿內卷、狼性,我又沒有什麼受虐體質,非要去藥王幫給自己上難度,沒苦硬吃。』
小石頭聽到莊瑾另有去處,連去藥王幫的事情都忘了,急忙問道:「小啞巴,你這話是什麼意思?你要走了?」
「嗯,以後不討飯了。」莊瑾沒說要去參加沈家的武生招募,哪怕高石算是他在乞兒中唯一的朋友,事以密成。
「我就說,你今天怎麼不一樣,不像平日,說了這麼多話,原來是要走了。」高石語氣低落,轉而又忽地高昂,拿起罈子將其中剩下的酒給兩人倒上:「小啞巴,祝你以後能做個『高人』!」
莊瑾看向高石眼睛,在晦暗的光線中閃閃發亮,滿是真誠,舉起破碗和對方碰了下,一飲而盡:「也祝你能得償所願,以後有天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一日!」
高石端起破碗,同樣要一飲而盡,卻因為喝得太急,一時嗆住連連咳嗽,在莊瑾拍背之下好一會兒才好轉。
「時候不早,我該走了。」莊瑾站起身來。
高石跟著起身,送了兩步。
「不用送了,都在府城,早晚會有再見之日。」莊瑾輕嘆道。
高石沒說話,仍是默默跟著,張了張嘴,似乎想說什麼,最終卻什麼也沒說出口,送出好一段後停下,看著莊瑾繼續向前,身影越走越遠,忽然感覺一股說不出的滋味湧上心頭,眨了眨眼,一時間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只好用力揉了下自己頭髮,本就凌亂的頭髮頓時成了雞窩窩般。
好一會兒,他才低頭返身,向回走去。
九天之上,一輪皎潔的明月高懸,明晃晃的月光如水銀擲地般灑落在城中,兩個影子向著不同的方向漸行漸遠。
……
『正常情況,侯勇會在兩天後交例錢的日子得知此事,若是談三告狀,這個時間會更早些。』
莊瑾暗自思忖道:『談三被我刺傷手腕、腿上又挨了一棍,我走之後,第一時間定會去治傷,就算有心告狀,多半是也是明天了。況且,侯勇晚上慣常會去尋半掩門,想找也未必找得到,找到打擾了侯勇雅興,更是自討晦氣。』
『也就是說,最早明天侯勇會知道我搶了那些乞兒例錢之事。以我對侯勇了解,此人知道之後,多半也不會立即對我動手,而是會在過兩日收例錢的日子一併清算。因為自負如侯勇,不會認為一個小乞兒能逃得出他的手心,自不必急於一時,順便也是將我養得更肥些。』
『所以,至少今晚應是安全的,不過為免夜長夢多,等會兒見過小石頭,就改頭換面吧!』
莊瑾思量著這些,一路到了城南的一處偏僻巷角,止步,對著前方喊了兩聲『小石頭』,頓時悉悉索索的聲音響起,先是一顆腦袋探出警惕地看了兩眼,然後一人露出身形。
只見這人頭髮凌亂,許多髮絲髒亂黏在一起,身上衣服破爛,透過大塊大塊的破洞,可見其中髒黑的肌膚,此時看到莊瑾面露喜色,衝著他招手道:「小啞巴,快來,看我弄到了什麼好東西!」
這就是莊瑾口中的『小石頭』了,是和他搭夥兒的小乞兒。
——乞兒麼,靠天吃飯,乞討得多就多吃些,乞討得少就少吃些,沒討到錢、食物就餓肚子,飢一頓,飽一頓,為應對這種情況,於是就有了搭夥兒相互幫襯:今日我乞討得多,你沒討到東西,我給你分些;明日我沒討到東西,你討到了,你就給我分些。
當然,莊瑾穿越而來,接替此身後,很快就總結出了自己的一套乞討經驗,證明了就是乞討,只要有學問、肯鑽研也是不同的,從此不會再餓肚子,還能攢下些錢抵抗風險,也就不需要搭夥。
不過,前身記憶中,小石頭是唯一幫助過他的乞兒,曾給了前身半個窩頭,他繼承此身因果,如今還在和小石頭搭夥兒,更多是幫襯對方,回報小石頭對前身的半個窩頭之恩。
小石頭說著,小跑過來獻寶似的給莊瑾看,只見一個油紙包中,有著雞頭、脖子、屁股等一些零碎。
莊瑾目光從油紙包中掠過,看向小石頭臉上,那裡有著兩道新添的傷痕,想來大概是爭搶這東西被打傷的,他心中輕嘆卻也沒說什麼,因為相比他偽裝出的疏離,小石頭真正是梗著脖子、一根筋的性格,說了也不會聽。
「那倒是趕一起了,我今天也有好東西。」他說著拿出了兩個白面饅頭。
對尋常乞兒來說,白面饅頭已然是很好的東西了,平日裡有窩頭都算是好的,更多是發餿的食物。
小石頭的零碎肉食,莊瑾的兩個白面饅頭,湊一起已是堪稱豐盛,好比過年。
「等會兒!」
小石頭突然又想起什麼,跑走沒一會兒回來,取來一個小罈子:「我前個兒看見一個喝醉的酒鬼,從他身邊拿的,他還想追我,沒跑兩步就摔了個屁墩兒……」
他眉飛色舞得意說著,又道:「我還沒喝過酒哩,也不知道啥滋味,今個咱們嘗嘗。」
說著,兩人就在牆角一處稍乾淨的地方蹲坐下,找出兩個破了小半、有著鋒銳稜角的破碗,倒上酒。
莊瑾給小石頭分了饅頭,小石頭則給莊瑾塞了一個油紙包里品相最好、沒被動過的雞脖子。
如今兩人搭夥兒,更多是莊瑾接濟小石頭,可小石頭也不願白占莊瑾便宜,有時小石頭乞討得多,就是見莊瑾同樣討到東西,也會強塞分部分給他,償還自己沒討到東西時莊瑾接濟他的。
這也是兩人一直能搭夥兒到現在的原因——若小石頭真是心性涼薄之人,莊瑾最多一兩次回報就算了,畢竟對前身半個窩頭之恩,也不算什麼了不起的恩情。
莊瑾也沒推辭,接過雞脖子,這雞脖子自是涼的,香味減弱,不過那股淡淡的油脂的清香傳遞而來,仍是讓他嘴中瘋狂分泌口水,這是身體本能在催促進食,將雞脖子吮吸嗦著,一股焦香味道瞬間在味蕾上綻開,身體每一個毛孔都好似在這股舒爽中舒張。
小石頭則在啃著一個雞屁股,一小口雞屁股、一小口饅頭,美得眼睛都眯了起來,面對這豐盛美食,兩人一時都沒說話,享受著這頓盛宴。
好半晌,兩人分著油紙包中的零碎,小石頭將最後一根剔牙的雞骨頭咬碎咽下,舔了舔手指頭,將上面殘留的油脂吮吸乾淨,拍了拍肚子,這才想起了還有酒來,喝了一小口,瞬間眼睛都似乎亮了起來:「甜的!酒是甜的,好喝!小啞巴你快也嘗嘗!」
他非要莊瑾也喝上一口,才道:「我以後有錢了,一定要天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莊瑾淺咂一口酒水,讚嘆道:「好志氣!」
「小啞巴,你吶,以後想幹什麼?」小石頭問。
『我想幹什麼?』
莊瑾感受著肚中飽腹帶來的滿足感,聽到這個問題,微微沉默,想到前身記憶中,前身娘親為前身改頭換面,脂膠和泥在臉上點痣,讓前身逃走時的決然神情,以及這些日子,自己儘量避開前身大伯莊玉堂、小叔莊玉勇活動範圍,每日小心翼翼模樣;
想到穿越此身之初,餓了兩天,站在一處麵攤前狂吞口水,攤子中一個客人將咬了一口的包子扔到地上,對著他道『嗟,來食』,然後哈哈大笑的模樣;
想到這些日子來的乞討,縱然自己總結經驗,將乞討當成一門學問鑽研,也不是每討必中,多有白眼相向、給臉色,更甚咒罵驅趕者;
想到路過青樓,其中紅袖招展,有女子倚窗而望,當夜夢中繾綣;
……
以後想幹什麼?
他想不用再因為別人的惡意苦心孤詣,如履薄冰;他想不用再被人當作小丑作弄取樂,得來一口吃食;他想不用再為生存奴顏婢膝,吃想吃的美食,睡想睡的美人……
他就是個俗人,沒什麼高尚情懷,只想擁有力量,得到自己想要的,挺起腰杆堂堂正正做個人!
「小啞巴,你以後想幹什麼?」小石頭看莊瑾出神模樣,沒有回答,再次問道,他就是這樣一根筋的執拗性格。
「我啊,我想好好做個人。」
小石頭抬眼,似乎在說『就這?』。
莊瑾微微搖頭,神色複雜:「想做個人可不容易。」
「咱們不是人?」
「咱們算什麼人?」莊瑾搖頭微嗤:「一群和野狗搶食的東西,在某些人看來,不過是如路邊一般隨處可見的草芥。」
「那酒樓、客棧的小二吶,算人麼?」小石頭一直很羨慕酒樓、客棧的小二,羨慕他們不用搶就能吃到剩菜,偶爾還會有客人吃剩的葷腥。
「不算,在某些人看來,他們不過是些會說話的工具。」
「那酒樓掌柜吶?」小石頭說了個自己眼中已經是很厲害的大人物了。
「也不算,在某些人看來,什麼酒樓掌柜之流,不過是定期長出,有些許維護價值的韭菜,太餓的時候,就連根拔起。」莊瑾頓了下,又道:「草芥、工具、韭菜之上,才勉強算是個人。」
「不懂。」
「你可以這麼理解,咱們都是人,但有些人更是人。」
小石頭撓了撓頭,想了一下,忽然笑起來:「我懂了,就和路邊的樹一樣,有的高、有的低,人也有『低人』、『高人』,咱們是『低人』,那些最厲害的人就是『高人』。」他頓了下,又道:「我以後要當『高人』,能吃飽,能頓頓吃肉,沒人敢打我。」
「好,咱們爭取都成為『高人』。」話雖如此,可莊瑾深知,這世上最不缺的是『低人』,如草一茬茬長出來,最稀缺的是『高人』,人上的人。而在這個具有超凡力量的世界,尤其如此。
不過,他沒將這些想法說出來,人有夢想總是好的,只是開玩笑道:「你不是一直想有個正經名字麼,不如就姓高吧?再取一個小石頭的『石』字,叫作高石怎麼樣?」
小石頭當了真,拍掌笑道:「好,我以後就叫高石了。」
小石頭……不,高石突然想起什麼,道:「我聽說藥王幫在招什麼武生,不要錢,只要十五以上,二十以下,去了就能進,一月內說是怎樣,就能加入藥王幫。那可是藥王幫啊,進去就成了大人物哩!」
「那是藥王幫的武生招募,若能在一月內凝聚內息,打通第一條經絡,成為真正武者,就能加入藥王幫,這倒也不失為一條好出路。只是若沒能成功,就要做藥王幫的採藥童子,進入莽蒼山脈採藥,面對野外蛇蟲猛獸。我打聽過,藥王幫的採藥童子活過半年都難。」
既然想要求取武道,莊瑾自然留意過相關消息。
如沈家一樣,藥王幫也在招收武生,不,更準確的說,是藥王幫先開始招收武生,沈家是後續跟進。
兩者的武生招募,都限制年齡。
區別麼,沈家招收武生,入門要一兩銀子,一月內成為武者,可加入沈家,不成離開;藥王幫招收武生,不收銀錢,一月內成為武者,可進入藥王幫,不成則要做藥王幫的採藥童子。
至於凝聚內息,打通第一條經絡,成為真正武者,這信息是莊瑾留意許久,才打聽到的關於武者的隻言片語,更多就不知道了。
高石聞言,想了一會兒,才道:「小啞巴,你說過,咱們是一群和野狗搶食的,那還怕個什麼?要是成了什麼武者,進入藥王幫,那就賺大了,不成去當採藥童子,那就是命。趕明兒咱們一起去試試吧?」
莊瑾搖頭:「你若是決定了,可以去試試,我另有去處。」
前身小叔莊玉勇就在藥王幫,他去藥王幫參加武生招募,豈不是自投羅網?
更不用說,藥王幫的武生考核失敗,是要被強行打成採藥童子的,全無退路,太過極端。
就算沒有這兩點原因,莊瑾也更傾向於沈家:『前身記憶中,沈家才是府城老大,藥王幫不過一個新近崛起的挑戰者。從武生招募就能看出,沈家做事頗有器量,反觀藥王幫格局就小了些。』
『或許藥王幫也是迫於無奈?數月之前那次動亂,沈家、藥王幫撕破臉皮,大概是藥王幫遭到沈家封鎖,藥材短缺,才會有考核失敗就打為採藥童子的舉措。觀一葉而知秋,藥王幫這種新興勢力,內部往往充滿內卷、狼性,我又沒有什麼受虐體質,非要去藥王幫給自己上難度,沒苦硬吃。』
小石頭聽到莊瑾另有去處,連去藥王幫的事情都忘了,急忙問道:「小啞巴,你這話是什麼意思?你要走了?」
「嗯,以後不討飯了。」莊瑾沒說要去參加沈家的武生招募,哪怕高石算是他在乞兒中唯一的朋友,事以密成。
「我就說,你今天怎麼不一樣,不像平日,說了這麼多話,原來是要走了。」高石語氣低落,轉而又忽地高昂,拿起罈子將其中剩下的酒給兩人倒上:「小啞巴,祝你以後能做個『高人』!」
莊瑾看向高石眼睛,在晦暗的光線中閃閃發亮,滿是真誠,舉起破碗和對方碰了下,一飲而盡:「也祝你能得償所願,以後有天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一日!」
高石端起破碗,同樣要一飲而盡,卻因為喝得太急,一時嗆住連連咳嗽,在莊瑾拍背之下好一會兒才好轉。
「時候不早,我該走了。」莊瑾站起身來。
高石跟著起身,送了兩步。
「不用送了,都在府城,早晚會有再見之日。」莊瑾輕嘆道。
高石沒說話,仍是默默跟著,張了張嘴,似乎想說什麼,最終卻什麼也沒說出口,送出好一段後停下,看著莊瑾繼續向前,身影越走越遠,忽然感覺一股說不出的滋味湧上心頭,眨了眨眼,一時間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只好用力揉了下自己頭髮,本就凌亂的頭髮頓時成了雞窩窩般。
好一會兒,他才低頭返身,向回走去。
九天之上,一輪皎潔的明月高懸,明晃晃的月光如水銀擲地般灑落在城中,兩個影子向著不同的方向漸行漸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