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無人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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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7章 無人在意

  直至回宮後,贏政臉色方才一下子陰鬱下來,

  黔首卑民!

  當著仙君、仙國之面,公然喊冤?

  尤其是劉邦那賤人無賴也在現場!

  豈非讓他當場下不來台?

  當處極刑!

  半響後。

  李斯稟報入內。

  贏政淡淡看他一眼:「案情如何?」

  李斯躬身道:「問清楚了,喊冤之人,姓渭名耙,新築縣人,更卒至此「家以攻皮為生,頗有家資。

  「有一兄,名,一妹,名白。

  「去歲,新筑紫陽鄉發生一起盜牛案,耙之兄牽涉其中。

  「盜牛主犯名為『秉」。

  「主捕亭長清,認為『秉』不可能一人盜牛,必有從者,便訊問之,秉於是告耙之兄為共犯。

  「被捕後,很快認罪,和秉一起,皆為城旦,妻、子徒刑。」

  贏政略一皺眉,到此為止,一切合情合法,並無任何不妥處。

  李斯繼續道:「但耙稟報說,此案為誣告。

  「說新築縣縣史『敢」,欲納他妹白為妾,不允。

  「於是敢懷恨在心,公報私仇,夥同亭長清,嚴刑拷打案犯秉,令其誣告,捉之嚴刑拷打。

  「耙為救兄,以家資贖刑,卻被縣史『敢」詐欺,家財被奪。

  「白為救兄,自願賣身為妾。

  「然仍被判城旦,並因拷打傷勢過重,刑徒路上即死。」

  贏政眉頭更是大皺,此二人皆是蠢貨!

  豈不知無爵者,只能贖遷,不可贖城旦?

  白白被人所騙?

  李斯拱拱手道:「臣記得此案,方才調閱宗卷,主理為亭長清,審訊者為縣史騰,由縣丞召、縣史講、功、敢合議判決。」

  秦法嚴備,一項判決需多人共議。

  李斯的意思是,很有可能新築縣的官吏一氣,串謀好了謀吞耙的家產。

  贏政沉著臉:「一群蠹蟲!耙既知有冤,為何不乞?」

  乞覆獄是秦法的一項制度,可自乞或親屬乞,相當請更上級的官來覆審。

  「臣也問過耙,他說縣史敢威脅他,說乞能覆獄改判的,極少!

  「若乞失敗,更會加重刑罰!

  「是以不敢乞。」

  蠢貨!

  大蠢!

  既不乞,何以現在又來告冤?

  李斯此時,欲言又止。

  贏政看了他一眼:「廷尉有話直說。」

  李斯方才小心翼翼,從袖口裡,掏出一疊成圈的厚厚文件紙:「孟仙君說,更卒來的黔首,常向他們的班長、排長磕頭哭求,哀嚎訴冤,與今日的耙相似,屢見不鮮。」

  贏政手腕驟緊,這居然還不是孤例?

  居然早有人,膽敢在仙國面前告冤?

  「孟仙君說,此畢竟是秦國內事,特事局不便處理。

  「便一一記錄,列印成稿,正好趁耙告御狀的機會,一併交給大王。」

  贏政當即接過來,越是翻閱,越是面如黑炭,怒若雷霆。

  「好啊—」

  平日裡廣徵役時候,可沒見這些黔首賤人,跳出來跟主吏告冤訴罪的!

  一到仙國這邊,吃得飽了,穿得暖了,一個個全部開始尊卑不分,膽敢犯上作亂了是吧!

  莫不是以為,吃了幾口仙國飯,穿了一件仙國衣,便把自己,也當成了仙國人不成!

  贏政不知,仙國人是怎麼看眼前這一疊冤錄記載的。

  但他從每頁的字縫裡,卻只能看出通篇寫滿了四個字,逆犯上!

  卷宗所記載的事情,皆是控告諸縣貴爵官吏侵奪其田、掠民之財的事情。

  滿滿一本,凡此次徵發民夫的地方,都有涉及!

  賤吏貪婪,敲骨吸髓,固然可恨該誅,但這些黔首,居然把事情捅到仙國那裡?


  故意令孤難堪不成?!

  此非處以極刑,而不可解恨!

  更何況,冤?

  哪有那麼多冤?

  尊卑貴賤之分,本就如天塹,一點點小事,天下黔首便都喊冤,那國將何國!

  大秦能有今日之強盛,本就是因為森嚴的等級差別,尊卑區分,建立起穩固的秩序,

  而使民力匯聚,令行禁止!

  尊者貴,卑者賤,各人各司其職,皆為君王所用。

  再以軍功爵驅使萬民成兵,方才造就秦國虎吞天下的赫赫凶名!

  軍功爵,只是毛,而尊卑貴賤,方為骨、為皮!

  這一冊白紙黑字記載,根本不是冤案,也不是控訴,此匯聚的,乃是大秦的根基!

  這些黔首之民想要的伸冤,分明是妄圖悖逆尊卑,掘大秦之根基!

  贏政恨不能直接將此冊燒個乾淨!

  深深吸了一口氣。

  方問道:「萌熊,是何看法?」

  李斯不動聲色道:「孟仙君說,此為秦國內事。國情不同,不便發表意見。

  「交由大王自己決斷,秉公即可。

  「他刻意強調,自己對這些更卒,並無偏祖之意。」

  這也是仙國一貫來的作風,極守規矩,自入秦來,極少直接干涉朝堂決策。

  不過贏政知道,仙國人講求公平,即便不說,若是他將此篇目置之不理,仙國人心中,定也會多生想法。

  但,事涉咸陽左近諸縣,涵蓋許多宗族、卿貴、基層官吏,若真要以重罰處置,讓天下的卿貴卿貴官吏,還如何忠心替他辦事?

  更別說,若日後秦民盡皆效仿耙,整個秦國,豈不是要亂套了?!

  兩難!

  贏政越發恨怒,此皆耙惹的問題!

  不敢乞,卻敢發舉?

  何不自己手刃仇敵乎?

  沉吟半響。

  贏政將此卷冤錄,放在李斯手中:「廷尉,此事,交由你查辦。耙之事若為真,罪首從重從嚴。

  「至於其他的————也秉公處置。」

  秉公處置—

  但特意跟新築分開來講!

  李斯瞬間會意,大王的意思,便是拿新築縣,做一典型,給仙國一個交代,

  但其他地方則秉公酌情,莫要壞了當地的穩定。

  此冤錄所告的,多是縣鄉中有權有勢、高爵貴胃之人,出點錢贖刑,或者貨盾貨甲,

  只需面上過得去,仙國也根本沒那麼多功夫追究。

  合情合理。

  乃至李斯來路上,就已經猜到,大王會這般抉擇。

  但他心中,仍是不自覺,發出一聲輕微地嘆息。

  他是法家門徒,所謂「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是他從開始讀法時,便學爛了的東西。

  此冤錄所記載者,皆是權貴酷吏,鑽法律之漏洞,欺壓黔首百姓之事。

  怎能掩耳盜鈴,為了穩定地方,而對他們網開寬容?

  如此法將何存?君威何存?

  然,他早已不是當初那個,一無所有、空有一腔熱忱的學生了!

  他是大秦廷尉!

  所行所為,必要以秦朝堂的利益考慮。

  大王的做法,才是正確的!

  他捧著這卷冤錄,躬身道:「臣告退!」

  然後隨手塞進袖子裡,向後退下。

  高高在上的君王,在惱怒叛逆上的賤人。

  精明強幹的臣子,則在惋惜沾染污點的律法。

  唯有那一張張,沾滿鮮血、由一聲聲痛苦的嘶吼匯聚而成的泣血之書,被隨意地捲成一團,輕飄飄放在袖子裡。

  並無人在意。

  但書寫它們的人,似乎並不這樣認為。

  在並不那麼遙遠的,又或者遙不可及的,章台開發區,廠房後生活區。


  一群人,將靶緊緊包圍住,激動地向他詢問,他告冤申訴時的情景。

  聽他提及,大王勃然色變,立刻命廷尉李斯,問詢他具體經過之事時,俱都喜出望外到聽大王說,一定要給他一個交代,人人皆是熱淚盈眶。

  再聽說,仙君大人,將各排長詳細記錄下的,他們所經歷的事情,一併交給廷尉時!

  有人當場喙陶大哭!

  繼而向外傳染,霧時間哭聲如雷,人人泣不成聲!

  大王終於看到了!

  大王會為他們做主的!

  哭豪的人群中,來自葛江里的,十七歲的岩,最是聲嘶力竭。

  他身穿著輕薄舒適的工服,腳穿這一輩子都從未感受過的柔軟運動鞋,哪怕已經哭得渾身顫抖,也硬是跟工友一塊兒抱住,不敢跌倒在地。

  一一怕磨壞了珍貴的工服褲子!

  畢竟每人只發了三套可供換洗呢!

  哀豪中,他仿佛再次看到了伯兄呈,看到了仲兄果,看到了大嫂,看到了母親「你們看到了嗎?大王會為我們做主的!大王,會為你們報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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