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王書記,你可別冤枉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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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維樂話音剛落,便從人群中走出了幾個壯實的民兵。

  捋胳膊挽袖子,就向李躍民包圍了過去。

  「哎呀,這下李躍民可慘了啊,投機倒把可是重罪,能判好長時間呢!」

  「是啊,是啊,我就說這小子這麼嘚瑟,遲早得到報應。哼,這下報應來了吧!!」

  見到李躍民被抓的樣子,現場村民無一人上去幫忙,反倒說起了風涼話。

  一來,這事兒跟他們一點兒關係都沒有,犯不著為此得罪位高權重的王維樂。

  二來,最近李躍民在村中大出風頭,原本屬於最底層的他,不但娶了村長女兒,而且還換了大房子。

  村裡的大部分人表面上對他和和氣氣的,心裡卻早已記恨得不行,巴不得希望他快點兒出事兒。

  最好馬上蹲大牢,挨槍子,這樣的話,村長的女婿興許就會輪到自己了!!

  「你們不要抓我哥哥,我哥哥沒有犯罪!!」

  瞧見衝上來的民兵,瘦小的李躍進一步上前,勇敢地擋到了李躍民的面前。

  一旁的張春桃也是一樣,與李躍進一左一右把李躍民護住,眼眶有些發紅。

  她心裡頭知道,王維樂之所以如此針對李躍民,全都是因為自己父親張萬山的緣故。

  自從嫁給了李躍民,自己什麼忙沒幫上,反倒為他帶來了麻煩。

  一想到這兒,愧疚和心痛充斥著張春桃的內心。

  她絕不能讓自己心愛的男人因自己家的關係受到牽連!!

  於是,張春桃索性豁出去了,向面前的王維樂承認罪行道:

  「王支書,進山挖田鼠,挖黃豆,是因為我嘴饞肚子餓,這才指使躍民去的。

  拿它們換糧食,也是我的主意。

  侵占集體財產的是我,投機倒把的也是我。

  你要抓,就抓我吧,這一切跟躍民沒啥關係!!」

  「這樣啊!」

  看著張春桃主動認罪的樣子,王維樂的心裡暢快極了。

  不過他可不想就此放過李躍民,借這機會將夫妻二人一鍋端,狠狠地收拾張萬山一把,豈不是更好?

  「呵,這是男女搭配,『犯罪』不累啊。

  既然是一路貨色,那就別分開了,一起跟我去好好交代交代罪行,也省得我來回折騰!」

  說著,揮手示意民兵向李躍民二人衝過去!!

  「王維樂,你有什麼資格抓我!

  春桃,你退後,一切有我在!」

  看見張春桃勇敢地護著自己的樣子,李躍民心中感動不已。

  這個善良勇敢的女人真的值得自己用生命去守護。

  就見他冷哼一聲,大手一揮,將張春桃護在身後。

  面對衝上來的民兵絲毫沒有驚慌,反而神色淡定,直直盯著面前的王維樂道:

  「自古官府抓人,都要有法律背書才行。

  你說我投機倒把,請問我哪個行為算投機倒把了?」

  「呀呵,你這小子還嘴硬,是吧?好,我今天就讓你死個明白!」

  王維樂見李躍民辯駁的樣子,覺得他就是在胡攪蠻纏。

  不過他也不在意,自信滿滿地指著他手中的雞蛋和棒子麵道:

  「投機倒把,就是使用不正當的手段,將手中的貨物換取不符合價值的東西。

  李躍民,你今天用一百多隻田鼠和二斤黃豆,換了四十多斤棒子麵兒,和五十多個雞蛋。

  這不是投機倒把,是什麼呀?」

  「噢,原來換取不符合價值的東西就叫投機倒把啊。那我明白了。」

  李躍民聞聽,點了點頭:

  如此的話,王支書,我心甘情願認罪。

  不過,同時我要檢舉幾個其他跟我同樣犯投機倒把罪的人,不知道行不行啊?」

  「噢?」

  王維樂一聽,眼神一亮,尋思這李躍民這是想戴罪立功啊?

  「好啊,你說。還有誰犯了投資倒把罪了,我一定一視同仁!」


  「這可是你說的!!」

  李躍民見王維樂開始上套,狡黠地一笑。

  立刻指了指院內的王維新和張會計道:

  「既然換取不符合價值的東西就叫投機倒把。

  剛才張會計和你弟弟用棒子麵兒換取不符合價值的田鼠和黃豆,肯定也算投機倒吧。

  前幾天你女兒用十斤白面換了知青馬翠屏一個金戒指,肯定也是投機倒把吧。

  還有王支書,你上個月用十個雞蛋向老王頭換了兩斤散裝白酒,這肯定也是投機倒把。

  還有其他的村民互相換東西的事,我就不一一數落了。

  假如按照這個邏輯推敲下去的話,全村的人都犯了投機倒把罪,你怎麼不將把他們抓了,就光抓我呢?

  難不成就因為我是張村長的女婿,你想借抓我打壓他的勢力,搞權力鬥爭那一套吧?」

  「你!!」

  李躍民的話把王支書懟得啞口無言。

  他沒想到李躍民如此伶牙俐齒,繞了一圈兒把全村所有人都搞進去了。

  若是現在硬用投機倒把搞他的話,恐怕難以服眾。

  不過好在,他還有一項侵占集體財產呢,這罪名可不是那麼好鑽邏輯漏洞的。

  我看這小子怎麼當眾辯駁!

  想罷,王維樂冷冷一笑,眼睛骨碌碌一轉,伸手指著李躍民架上的烤田鼠道:

  「關於投機倒把一罪,尚有爭議,我們一會兒再提。

  李躍民,田鼠是你是在後山挖的,這點你總承認吧?

  這後山的一切都歸集體所有,正所謂一切繳獲要歸公。

  你私自在後山挖田鼠,黃豆啊,難道不算侵占集體財產嗎?」

  「哪裡算了?王書記,你可別冤枉好人啊!!」

  不料,李躍民聞聽,卻一臉淡定,很是無辜地道:

  「之前村裡面不是有過通知,鼓勵村民獵捕兔子,田鼠等危害莊稼的動物嗎?

  說只要是有本事抓到,是可以不用上交,自行處理的。

  我這完全是依照村裡的規矩辦事,為民除害啊!

  怎麼到王支書您那兒,就成侵占集體財產了呢?」

  「呵,那是在村里農忙的時候,現在都入冬了,還保護個屁莊稼!」

  而且……」

  說到這裡,王維樂放緩了語速,想盡辦法給李躍民定罪:

  「按照公社規定,只有守山人才允許在山中自由打獵,處理獵物。

  否則的話這些黃豆,還有你換來的物品就得全部上交!!」

  說罷,王維樂一揮袖子,示意那些民兵將李躍民換來的糧食搶走。

  「不行,這糧食不能交公!」

  李躍民見狀,立刻將糧食護在了身後。

  心中想著算算這時間,這柱子應該很快就出事兒了。

  趁著現在沒人跟自己搶這守山人的位置,便提前毛遂自薦道:

  「說起守山人,王支書,你看我獵的這一百多隻田鼠,就證明我是有在山中打獵的本事。

  如果有機會的話,我願意當我們的紅旗村的新任守山人。」

  「你當守山人?你小子這是得了失心瘋了吧?」

  王維樂一聽,簡直不敢相信的耳朵:

  「有機會,你有個屁機會。

  現在守山人有柱子當著,人家當的好好的,憑什麼讓給你?

  除非他出了什麼意外,否則」

  「不好了,村支書,不好了!!!」

  不料王維樂的話還沒說完,突然一個民兵的呼哧帶喘地跑了過來。

  還沒等王維樂開口問話,便焦急地喊道:

  「柱子哥在巡山的時候突然遇到了大熊的攻擊,被那畜生咬斷了一隻胳膊!!

  現在村長正拉他去縣醫院搶救呢!!

  村長讓我轉告你,馬上要選一個新的守山人進山獵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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