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喜歡就去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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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飯局快結束的時候,段龍瞥了一眼掛在牆上的石英鐘,看著顧晨道:「顧導,偏執這一塊我大概想明白了,等晚上回去再琢磨琢磨。」

  這會兒的段龍演戲就肯下狠功夫,顧晨知道他口中的琢磨,幾乎等於通宵看劇本、想像情境,並在腦海里模擬,讓他悠著點,早點睡。

  段龍笑著應了聲,騎著剛剛鎖到小飯館門口的自行車回去了。

  知春路這離他學校有十來公里,騎車得差不多近一個小時,所以這會兒就得走,不然宿舍就關門了。

  他這一走,也基本上等於這頓飯就結束了,顧晨跟陳闖等人說了說,讓他們回去注意安全。

  陳闖雖然話密,看起來也賊眉鼠眼的,但實際上,是學院裡尤其是表演系裡少有的「全勤」學生,沒逃過任何一堂課,像夜不歸宿這種事,不會發生在他身上。

  是以,顧晨和俞妃鴻也很放心。

  幾個學生一同離開,把空間留給兩人。

  飯後,俞妃鴻去結帳。

  服務員兼老闆娘王姐正彎著腰擦桌子,轉頭看著俞妃鴻笑道:「您家顧晨結過了。」

  一句話,給俞妃鴻搞了個大紅臉。

  「什麼我家的呀?」她瞥向顧晨,語氣似埋怨,也似害羞。

  顧晨全當聽不懂,也跟著應和了一聲。

  「就是,什麼就她家的啊,我姓顧,她姓俞,明顯不是一家的啊。」

  「我懂,我懂,」王姐拉了個長音,笑著打量兩人,「就像這是老李家常菜,但我姓王。」

  顧晨沒再理她,把最後一口米飯吃完,抹了抹嘴,朝門帘擋著的後廚喊了一嘴。

  「老李,溜肉段好了沒有?好了直接包起來。」

  「收汁了,這就齊活。」

  一分鐘後,肩頭掛著灰色毛巾的老李出來,他擦了擦腦門上的汗,將手裡大塑膠袋套兩個小塑膠袋的「套娃」交給顧晨,可以看出來,分別裝著溜肉段和米飯。

  顧晨接過,聞了聞,說他這手藝見長,便準備離開。

  後頭,俞妃鴻被王姐拉住慢了半拍,附耳過去,聽她說了一句掏心窩子的話。

  她抿抿嘴,沒說行,也沒說不行,只是跺跺腳,點點頭走了。

  「你倆神神秘秘說什麼呢?」

  「說妃鴻喜歡人家就努力去追唄,這麼好的男人可不好找喲。」

  王姐看著兩人的背影在路上下拉得很長,滿嘴羨慕。

  「這倒是實話。」

  他一個男人,都覺得顧晨帥過黎明、劉德華。

  一個「大作家」,經常吃他們這蒼蠅館子不說,還那麼有禮貌、大方。

  「以後常來哈。」

  「肯定的!」顧晨擺擺手,遙遙衝著熱情的王姐揮了揮。

  知春路上,俞妃鴻跟顧晨在路邊悠閒地邁著步子,一邊消食,一邊往家走。

  兩人都住在學院斜對面的小家屬樓,只不過,俞妃鴻那是單位分的小房子,而顧晨是租的。

  「你今晚也吃夜宵啊?」

  「昂,估摸著今晚要寫到十二點以後,寫餓了得再吃一頓,不然一兩點也不好睡覺。」

  俞妃鴻知道他這習慣,但還是忍不住提了一嘴。

  「少熬點夜,明天白天寫也來得及啊,要我說,你調整一下作息,在早上寫作多好。」

  「白天沒靈感。」

  顧晨隨口胡扯了一句。

  「那你也不能天天熬這麼晚啊,你看看人家海明威,都是喜歡在清晨寫作,那才是一天之中頭腦最清醒的時刻。」

  「那你怎麼不看看卡夫卡,天天深夜寫作,通宵達旦。」

  「人家那是有全職工作要干,沒辦法嘛。」

  「我也有啊。」

  「你什麼工作?」

  顧晨咳了一聲:「自我介紹一下,鄙人職業:學生,在電影學院導演系讀大二,是一個……」

  「怎麼那麼煩人呢你。」

  顧晨被她嗆了一下,也樂得自在。

  說話間,到了樓下。


  兩人不住同一棟,但隔著一個老長老長的綠化帶,剛好能互相看到單元門。

  「今天別送來送去的了,我看著你回去。」

  「行,明天見。」

  顧晨住的地方是一間小兩居室,之前的住客是一位老教授,去年退休後,跟著老公和孩子去了國外定居,這邊便幾乎以白送的價格租給了顧晨。

  賣他們是不給賣的,說是要留個念想,顧晨當時還道了聲可惜,再過幾年,這房子是一年一個價錢,甚至能奔著七八萬去。

  不過這樣也好,起碼給他一個去其它地方買房的動力。

  他上樓後,沒立刻去寫作,而是打開電飯鍋燒了一鍋開水,把飯菜放在裡面蓋上蓋溫著,才去了書房。

  書房不大,卻充滿了生活的痕跡和藝術的氣息。

  一盞老式的拉繩式檯燈發出柔和的光,照亮了書桌上一摞摞的手稿和書籍,牆壁上掛著《公民凱恩》《教父》《肖申克的救贖》《城南舊事》等十部電影的海報,按色彩前後上下排列著,很是好看。

  可能出乎很多年輕人的意料,顧晨寫作,不是用筆寫,而是用一台搭載Pentium100處理器、16MB內存和1GB硬碟的電腦,作業系統則是微軟在上個月剛剛發布的劃時代的Windows 95作業系統。

  這是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圖形化作業系統,引入了「開始」菜單、任務欄和即插即用功能,極大地方便了用戶操作。

  當用一萬五千多塊錢把這台電腦裝在家裡時,顧晨狠狠地戳戳手,又尖叫了兩聲。

  前年開始寫的《風聲》,14萬字,他純手寫,加上幾度刪減和謄抄,總字數起碼在40萬字以上,一個多月他就肝完了。

  寫完的那天,他才發現他食指、拇指的側面和指尖,因為長時間與筆桿摩擦形成了繭子。

  估計要是擺拍一下放到後世的網上,已經不能再讓小姑娘們大喊「老公,筘我」了。

  他打開Microsoft Office 95,用兩個多小時時間,寫了一個20個場景之內的小腳本,之後起身去廚房扒飯。

  這時候提前熱著飯的好處就體現出來了,還是溫溫的,味道也沒怎麼變,跟剛出鍋的差不多,不像涼菜再熱又咸又難吃。

  吃飯的功夫,翻看了幾遍腳本,看是否有什麼需要修改的地方。

  飯畢,又拿出一沓學院的草稿紙,開始畫分鏡頭。

  雖然他很有激情,想儘快把這鏡頭全部搞完,但不得不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畫了一個多小時才畫了10個場景,他就困得有些扛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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