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殺了馬蒂
雖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但是一家三口還是跟著西裝男來到了樓下。
「哇!這車也太酷了吧!」
陳穎兒一聲驚呼。
此時停在他們單元門口的,居然是一輛頂級的豪車!
雖然路燈昏暗,但是也依然可以看到這豪車那別出一格的造型,跟停在旁邊的轎車相比,就仿佛是一隻孔雀飛進了雞窩一樣。
這是一個老小區,這樣一輛豪車的出現,顯然吸引了許多人的目光。
雖然這大晚上的,也並沒有多少人在外邊,但是旁邊依然圍著幾個人,對著這輛豪車指指點點,不明白這樣的豪車,怎麼會出現在如此普通的居民樓中。
陳穎兒一看見這車,跑跳著過去,一眼就認出來了經典的車標,大喊:「我知道!這車子的名字我知道,叫殺了馬蒂!」
陳浩軒無奈地捂住了額頭:「是瑪莎拉蒂,你不認識能不能不要亂說。」
西裝男道:「是陳先生讓我來接你們的,三位,現在請上車吧。」
於是,陳浩軒坐在了前排。
白蓉和陳穎兒小心翼翼地坐進了後排。
剛一坐下,他們就被車子內部精緻的裝飾給震撼了,這座椅的皮革手感,包括整個座位的巨大空間,也讓人感覺到前所未有的舒適。
他們家也曾經考慮過買車,但是一想到各種油費和小區的停車位,就還是算了。
即便去看過幾次車子,也沒有敢到這種名副其實的豪車上面體驗過。
窮人畢竟沒有這個膽子。
三人上了車,車子緩緩起步,繞出了這一片老舊而擁擠的小區,在安靜而空曠的城市行駛了起來。
此時,車內的陳穎兒瞪著眼睛,在各種地方摸來摸去,體驗著所謂豪車的質感。
白蓉則按住了她的手,眼神有些膽怯:「小心點兒,別把車子給弄壞了,弄壞要賠的。」
這種豪車,要是弄壞了,恐怕他們家半年的生活費都要賠進去吧。
陳穎兒只能收回了小爪子,仰著下巴問:「媽,這車是誰的啊?」
白蓉搖了搖頭:「我怎麼知道,待會兒問你爸去。」
前排的陳浩軒,則是一副瞭然於胸的樣子,搓著自己的下巴:「呵呵,我爸,我爸他不知道背著我們做了多少的事情呢。」
「根據我常年觀看推理電影的經驗來分析,這輛車估計就是咱們爸買的,然後這位叔叔——」
陳浩軒扭頭看著西裝男子:「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你應該就是我爸的小馬仔吧。」
「什麼?」白蓉和陳穎兒都一臉驚訝。
這前幾天陳漢文還是一個其貌不揚,掙錢不多的程式設計師呢,現在都有豪車和馬仔了?
這變化也太驚人了吧。
然而西裝男一邊開著車,一邊像是看智障一樣看著陳浩軒:
「首先,我今年26歲,我才剛大學畢業不久,你不能不能不要叫我叔叔。」
「其次,這輛車是公司的,不是什麼你爸的,除非你爸是我們公司的董事長。」
「我就是出來兼職跑個專車,掙個外快,我怎麼就成馬仔了?小兄弟你不要侮辱我人格好吧,你爸是誰啊,我就給你爸當馬仔。」
「呃······」陳浩軒一臉尷尬。
陳穎兒賊兮兮地笑了兩聲:「哈哈,我就說你平時看那些推理不靠譜吧,真以為自己是大偵探蘿蔔了啊。」
「是菠蘿。」陳浩軒無奈。
白蓉知道這車弄壞了真的要賠,坐的更加小心翼翼了,連椅背都不敢靠,問道:
「那小哥,你知道現在要送我們去哪兒嗎?」
西裝男道:「我按導航走,看目的地,好像是別墅區吧。」
「別墅?」陳浩軒又捕捉到了關鍵詞,開始搓起了下巴。
陳穎兒笑問:「哥,你是不是又要開始你漏洞百出的推理了?」
「我——」陳浩軒白了陳穎兒一眼,這小丫頭,最近是又欠制裁了。
很快,車子駛進了靜海市三環位置的一處別墅區,最終停在了一棟別墅的前面。
而別墅門口,早就有一個男人,穿著一身籃球服,正在笑呵呵地等著他們。
「爸爸!」車剛停穩,陳穎兒就立刻打開車門撲了出去,跑過去一下子投進陳漢文的懷裡:「爸爸你真是太帥了!簡直就是今夜最帥的選手啊!嘿嘿,我爸爸居然是明星了!」
「那是!」陳漢文得意地摸著陳穎兒的頭:「你爸爸會的東西還多著呢。」
此時,陳浩軒和白蓉也走下了車。
西裝小哥更是一臉驚詫地走了下來,望著燈光下的陳漢文,激動地連話都說不太清了:「你······你······」
「你是那個誰。」
「你是剛才節目上那個唱少年的大叔嗎?」
陳漢文笑道:「是我!」
「我靠!我居然見到真人了!」小哥激動地差點兒沒原地跳起來:「我剛剛就在看你的節目,你的歌唱的太好聽了!你可以給我簽個名嗎?」
「這——」陳漢文撓了撓頭。
這麼突然的嗎?
不過看著小哥激動的樣子,陳漢文也不好推辭:「那行吧,你有筆嗎?」
「筆——」小哥撓著頭,一臉為難。
「沒事,我有!」只見陳漢文大手一揮,「唰」的一下,居然從褲子口袋裡面掏出了一隻馬克筆來!
「我靠。」陳浩軒一臉驚訝:「爸,為什麼你會隨身帶著一支筆?」
小哥則直接沖了上來,把西裝一脫,露出雪白的襯衫來,轉過了身子:「我沒帶紙,你直接寫我衣服上吧,這衣服我這輩子都不會洗了。」
陳漢文毫不推辭,大手一揮,瞬間筆走龍蛇,在小哥的背後留下了自己的簽名。
陳漢文三個字!
筆觸優美,流暢自然,看起來沒有個十年的硬筆功底,根本不可能寫到這種程度!
甚至可以媲美一些市一級的硬筆書法家了!
白蓉驚訝地問:「老公,你寫字以前都跟狗爬一樣,現在怎麼突然這麼好看了。」
「正常。」陳漢文嘿嘿一笑:「畢竟我是明星嘛,哈哈。」
至於為什麼陳漢文隨身帶著筆,而且簽名突然如此瀟灑優美。
廢話!
但凡是個人,知道自己半個月後會成為明星,馬上就會開始幻想自己給別人簽名,然後開始瘋狂練字。
這個場面,陳漢文早就模擬過無數回了!
這個名字,他自己都練了好幾千次了!
作為一個明星,我隨身帶著一支筆,也很正常吧?
「哇!這車也太酷了吧!」
陳穎兒一聲驚呼。
此時停在他們單元門口的,居然是一輛頂級的豪車!
雖然路燈昏暗,但是也依然可以看到這豪車那別出一格的造型,跟停在旁邊的轎車相比,就仿佛是一隻孔雀飛進了雞窩一樣。
這是一個老小區,這樣一輛豪車的出現,顯然吸引了許多人的目光。
雖然這大晚上的,也並沒有多少人在外邊,但是旁邊依然圍著幾個人,對著這輛豪車指指點點,不明白這樣的豪車,怎麼會出現在如此普通的居民樓中。
陳穎兒一看見這車,跑跳著過去,一眼就認出來了經典的車標,大喊:「我知道!這車子的名字我知道,叫殺了馬蒂!」
陳浩軒無奈地捂住了額頭:「是瑪莎拉蒂,你不認識能不能不要亂說。」
西裝男道:「是陳先生讓我來接你們的,三位,現在請上車吧。」
於是,陳浩軒坐在了前排。
白蓉和陳穎兒小心翼翼地坐進了後排。
剛一坐下,他們就被車子內部精緻的裝飾給震撼了,這座椅的皮革手感,包括整個座位的巨大空間,也讓人感覺到前所未有的舒適。
他們家也曾經考慮過買車,但是一想到各種油費和小區的停車位,就還是算了。
即便去看過幾次車子,也沒有敢到這種名副其實的豪車上面體驗過。
窮人畢竟沒有這個膽子。
三人上了車,車子緩緩起步,繞出了這一片老舊而擁擠的小區,在安靜而空曠的城市行駛了起來。
此時,車內的陳穎兒瞪著眼睛,在各種地方摸來摸去,體驗著所謂豪車的質感。
白蓉則按住了她的手,眼神有些膽怯:「小心點兒,別把車子給弄壞了,弄壞要賠的。」
這種豪車,要是弄壞了,恐怕他們家半年的生活費都要賠進去吧。
陳穎兒只能收回了小爪子,仰著下巴問:「媽,這車是誰的啊?」
白蓉搖了搖頭:「我怎麼知道,待會兒問你爸去。」
前排的陳浩軒,則是一副瞭然於胸的樣子,搓著自己的下巴:「呵呵,我爸,我爸他不知道背著我們做了多少的事情呢。」
「根據我常年觀看推理電影的經驗來分析,這輛車估計就是咱們爸買的,然後這位叔叔——」
陳浩軒扭頭看著西裝男子:「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你應該就是我爸的小馬仔吧。」
「什麼?」白蓉和陳穎兒都一臉驚訝。
這前幾天陳漢文還是一個其貌不揚,掙錢不多的程式設計師呢,現在都有豪車和馬仔了?
這變化也太驚人了吧。
然而西裝男一邊開著車,一邊像是看智障一樣看著陳浩軒:
「首先,我今年26歲,我才剛大學畢業不久,你不能不能不要叫我叔叔。」
「其次,這輛車是公司的,不是什麼你爸的,除非你爸是我們公司的董事長。」
「我就是出來兼職跑個專車,掙個外快,我怎麼就成馬仔了?小兄弟你不要侮辱我人格好吧,你爸是誰啊,我就給你爸當馬仔。」
「呃······」陳浩軒一臉尷尬。
陳穎兒賊兮兮地笑了兩聲:「哈哈,我就說你平時看那些推理不靠譜吧,真以為自己是大偵探蘿蔔了啊。」
「是菠蘿。」陳浩軒無奈。
白蓉知道這車弄壞了真的要賠,坐的更加小心翼翼了,連椅背都不敢靠,問道:
「那小哥,你知道現在要送我們去哪兒嗎?」
西裝男道:「我按導航走,看目的地,好像是別墅區吧。」
「別墅?」陳浩軒又捕捉到了關鍵詞,開始搓起了下巴。
陳穎兒笑問:「哥,你是不是又要開始你漏洞百出的推理了?」
「我——」陳浩軒白了陳穎兒一眼,這小丫頭,最近是又欠制裁了。
很快,車子駛進了靜海市三環位置的一處別墅區,最終停在了一棟別墅的前面。
而別墅門口,早就有一個男人,穿著一身籃球服,正在笑呵呵地等著他們。
「爸爸!」車剛停穩,陳穎兒就立刻打開車門撲了出去,跑過去一下子投進陳漢文的懷裡:「爸爸你真是太帥了!簡直就是今夜最帥的選手啊!嘿嘿,我爸爸居然是明星了!」
「那是!」陳漢文得意地摸著陳穎兒的頭:「你爸爸會的東西還多著呢。」
此時,陳浩軒和白蓉也走下了車。
西裝小哥更是一臉驚詫地走了下來,望著燈光下的陳漢文,激動地連話都說不太清了:「你······你······」
「你是那個誰。」
「你是剛才節目上那個唱少年的大叔嗎?」
陳漢文笑道:「是我!」
「我靠!我居然見到真人了!」小哥激動地差點兒沒原地跳起來:「我剛剛就在看你的節目,你的歌唱的太好聽了!你可以給我簽個名嗎?」
「這——」陳漢文撓了撓頭。
這麼突然的嗎?
不過看著小哥激動的樣子,陳漢文也不好推辭:「那行吧,你有筆嗎?」
「筆——」小哥撓著頭,一臉為難。
「沒事,我有!」只見陳漢文大手一揮,「唰」的一下,居然從褲子口袋裡面掏出了一隻馬克筆來!
「我靠。」陳浩軒一臉驚訝:「爸,為什麼你會隨身帶著一支筆?」
小哥則直接沖了上來,把西裝一脫,露出雪白的襯衫來,轉過了身子:「我沒帶紙,你直接寫我衣服上吧,這衣服我這輩子都不會洗了。」
陳漢文毫不推辭,大手一揮,瞬間筆走龍蛇,在小哥的背後留下了自己的簽名。
陳漢文三個字!
筆觸優美,流暢自然,看起來沒有個十年的硬筆功底,根本不可能寫到這種程度!
甚至可以媲美一些市一級的硬筆書法家了!
白蓉驚訝地問:「老公,你寫字以前都跟狗爬一樣,現在怎麼突然這麼好看了。」
「正常。」陳漢文嘿嘿一笑:「畢竟我是明星嘛,哈哈。」
至於為什麼陳漢文隨身帶著筆,而且簽名突然如此瀟灑優美。
廢話!
但凡是個人,知道自己半個月後會成為明星,馬上就會開始幻想自己給別人簽名,然後開始瘋狂練字。
這個場面,陳漢文早就模擬過無數回了!
這個名字,他自己都練了好幾千次了!
作為一個明星,我隨身帶著一支筆,也很正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