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黑龍是「抬頭香」?全村獵犬穩坐第一把交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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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用二十斤獾子肉,二斤紅薯,跟你換這條蒙古細犬!」

  李浪一隻手握住狗鏈子,把那頭獵犬擋在身後,他直面屠刀,大聲開口。

  聲音鏗鏘有力,振聾發聵!

  原主人意外身故,一頭功勳獵犬,被家屬宰殺,烹煮成肉,餵養一家八口。

  這種過河拆橋昧良心的殘酷行徑,實在是太過冷血了!

  那不是獵犬啊!

  那是跟著你爹,在十萬大山出生入死的夥伴啊!

  按照輩分,你得跪下來,給它磕個頭,喊它一聲——狗叔!!!

  你狗叔攆野豬逮兔子,把你養大成人,養活你一家九口人!

  現在你竟然要殺你狗叔,吃你狗叔的肉!

  你還是人?!!

  你還是人!!!

  李浪鄙夷地看著持刀的年輕漢子,見他發愣,寒聲道:

  「怎麼,嫌不夠?」

  這種冷血無情,沒心沒肺的渣子,多給他一斤肉,都是對獵人的侮辱。

  可畢竟這頭獵犬,是他家養的,於情於理,李浪得掏點東西,才能帶走。

  「夠了夠了……」中年漢子點頭如搗蒜。

  那頭獵犬,是細犬品種,看似高大,但其實是骨架大,真要殺了吃肉,割不下多少肉,大部分是骨頭,最多算他們一家八口三天的口糧。

  但二十斤獾子肉,狗獾膘肥體壯,脂肪多,有肥有瘦,

  更何況,還有兩斤的紅薯,這可是主食啊!

  單單這些口糧,就能讓他們一家八口人,撐一周!

  名叫「小吳」的中年漢子,很痛快地同意了。

  「那行,你簽個字,畫個押,咱們這交易就算成了。」

  「趙爺爺,勞煩你做個見證。」

  李浪多了個心眼,怕狗主人反悔,弄了個雙重保障。

  用後世的話來說,那就是簽合同+擔保!

  「啊,簽字畫押?俺,俺大字不識幾個……」

  1960年,九年義務教育還沒開展,像雙水村這樣的偏僻小山村,村里人大部分都是沒念過書的文盲,大字不識幾個。

  別說寫字了,就連名字都不會寫。

  「六子,回屋拿紙筆。」還好趙鐵軍識字,經常給全國各地的戰友寫信,家裡常備鋼筆和墨水。

  六子趕緊跑回了自家院子,很快就拿來了一根鋼筆,一張老空白信紙。

  趙鐵軍揭開鋼筆帽,在信紙上寫上一句話:

  「李浪用二十斤獾子肉兩斤紅薯換吳勝利家蒙古細犬,自此日起,合同生效,雙方簽字畫押,不可反悔。」

  日期:1996年12月6日

  「你們在紙上面寫個名字,不會寫名字,畫個押也行。」

  李浪識字,在交易合同上寫上自己名字,那吳勝利不會寫字,就用大拇指蘸著墨水,在信紙上一按,畫了押。

  見雙方簽字畫押,趙鐵軍把信紙收了起來,還給李浪。

  「六子,去我家拿肉。」李浪囑咐道。

  一手交貨,一手交狗,這是規矩。

  六子很快就扛著二十斤獾子肉提著兩斤紅薯,把這些丟給了吳勝利。

  回去的路上,趙老爺子對李浪夸個不停。

  「李浪你小子,真是個好樣的!」

  趙老爺子衝著李浪豎大拇指。

  村里人餓著只能吃野菜啃樹皮,兩斤棒子麵就能換一個孩子,李浪卻拿二十斤的獾子肉兩斤的紅薯,去換一條老獵犬。

  這個年代什麼最重要?命最重要!

  狗命哪有人命值錢,要不然那吳勝利為了一口肉乾嘛要殺了自家養的獵犬?

  但李浪,卻是捨得花二十斤的獾子肉,去換一個老獵犬,這個行為,一般人是不敢做的。

  【叮!趙鐵軍好感值+100!】

  【叮!趙鐵軍好感值+100!】

  【叮!趙六好感值+100!】


  【叮!趙六好感值+100!】

  「這也是一條命。」對趙老爺子的誇獎,李浪不置可否。

  打從他第一眼瞧見這頭契丹獵犬,李浪就覺得它很有靈性。

  李浪牽著那頭契丹獵犬,蹲下身子,把綁在它脖子上的項圈給解開。

  「黑龍,以後你就跟著我。」

  李浪給這頭蒙古細犬取了個相當霸氣的名字——黑龍。

  黑龍從屠刀下劫後餘生,又見新主人給它鬆開了狗鏈子,

  熱情地朝著李浪搖著尾巴,尾巴搖成「螺旋槳」,圍繞在李浪周圍,拿頭蹭著李浪的腿。

  黑龍低著頭,身子微微前傾,一副臣服討好的姿態,還在地上打滾,露出肚皮。

  「哎,黑龍這麼快就認你為主了?」

  趙鐵軍上下打量了一下這頭蒙古細犬,隨即又笑呵呵道:

  「李小子,你運氣不錯。」

  「這條獵犬是老吳費了老鼻子勁,托人從內蒙弄來的,他兒子不識貨,讓你小子撿了個大漏。」

  雙水村是獵戶村,家家戶戶都有趕山打獵的獵戶,那自然都養了獵犬。

  獵犬個頭大,兇猛,攆野豬逮兔子是一把好手。

  論戰鬥力,李浪這頭黑龍,在全村獵犬中,穩坐第一把交椅!

  黑龍雖然是頭老獵犬,但正值壯年,身經百戰,相當能打!

  在雙水村和隔壁幾個村子的戰績,那是都能查到的!

  「當初隔壁村的大隊長想用他家那頭土狗和黑龍配種,老吳說什麼都不同意,說土狗配不上他們家蒙古細犬。」趙鐵軍抬起頭,望著天際盡頭,想起往事,追念老友。

  「黑龍這麼牛逼?」李浪問。

  黑龍這麼牛逼,那吳勝利居然捨得殺它吃狗肉,這不是暴殄天物嗎?

  「呵呵,老吳那兒子就是個沒眼力見的貨色,哪怕金子擺在他面前,他也只當是石頭。」趙老爺子搖頭。

  有些人就是這樣,守著一座寶山,卻不自知,以為是爛石頭。

  李浪喜形於色,這隨手救下的一頭獵犬,竟然讓他占了這麼大個便宜。

  「你小子命是真好,我家那兩頭涼山犬,也只是低頭香,在找獵物蹤跡這塊,都沒你這細犬鼻子靈。」

  「黑龍,它是一條抬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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