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許易:我要拿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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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章 許易:我要拿七成!

  十天之後,許易這張專輯的十首歌——《夜曲》,《發如雪》,《青花瓷》,《給我一首歌的時間》,《稻香》,《煙花易冷》,《告白氣球》,《愛轉角》,《只對你有感覺》,《小酒窩》,全部錄製完成。

  專輯名《轉角遇見愛》,主打甜蜜愛情風。

  這也是最主流的風格。

  同時為了避免單調,許易還加入了一些其他風格的歌曲。

  比如《夜曲》和《煙花易冷》的悽美愛情。

  《發如雪》的痴男怨女。

  《青花瓷》的國風。

  許易也非常注意,最近兩年發布的歌曲都沒有「借鑑」,免得發生撞車就不好了。

  距離現在時間最近的《夜曲》,上一世也是2005年11月才發布。

  現在才2003年2月。

  足足相差了兩年半都不止。

  《夜曲》的風格也跟周杰輪現在的歌曲,區別非常大。

  所以也不存在撞車的可能。

  至於為什麼「借鑑」了這麼多周杰輪的歌……

  廢話!

  誰讓他歌多呢!

  而且「借鑑」的多了,說不定還能激發他的創作靈感,寫出更多的歌!

  許易這也是為了他的那些粉絲們著想……

  另外許易也知道,一張專輯全是精品,肯定會有些浪費。

  但他暫時並不打算發太多張專輯,自然是先「借鑑」了再說!

  ……

  專輯錄製好之後,就該談發行了。

  這時候,華納唱片華國區總裁徐曉峰,也已經收到了消息。

  知道公司正在幫一個新人獨立歌手錄製專輯。

  專輯的質量還非常高。

  甚至有可能大爆。

  於是在聽過許易這張專輯的樣片之後,立刻就決定親自跟許易見一面。

  「許易,我們很看好你這張專輯,而且我們華納的實力你也知道,專輯交給我們發行絕對不會有錯!」

  總裁辦公室里,徐曉峰對許易說道。

  其實他早就知道許易。

  幫許易製作專輯這件事,也是他點頭同意的。

  華納唱片剛剛來到內地發展,正是擴展人脈的時候。

  自然不介意賣王靜花這個內地第一經紀人一個面子。

  但考慮到許易只是個稍微有點名氣的演員。

  也沒有出過歌或者發過專輯。

  所以他只當許易這張專輯是玩票性質。

  或者是想趁著現在有點名氣,賺一把粉絲的錢。

  質量肯定不會太好。

  他也就沒放在心上。

  否則早在製作這張專輯之前,他肯定就要讓許易,將專輯交給他們發行!

  這樣想著,他不由得瞥了一眼一旁不說話的盧忠強。

  顯然,身為這張專輯的製作人,他是有私心的。

  要不然他就應該在,發現這張專輯會火的第一時間,立刻上報給公司!

  而不是等到現在,專輯都製作好了才上報!

  徐曉峰也絕對不相信,他連這點判斷力都沒有!

  不過他也知道,盧忠強有私心很正常。

  因為只要歌曲的版權在許易手裡,那麼他無論找哪家唱片公司合作都可以。

  內地也不是只有他們華納一家大型唱片公司。

  但如果許易不跟他們華納合作,盧忠強也就當不了這張唱片的製作人。

  不像現在,就算許易這張專輯不讓華納發行。

  他這個製片人也不受影響。

  頂多沒有額外分成罷了。

  但只要有了名氣,難道還怕賺不到錢?

  要知道他也正是因為盧忠強的專業水平,以及在行業內的名氣,才會親自邀請他加入華納!


  「徐總,專輯交給華納發行當然不是不可以,我也相信華納的實力,但這個分成比例,是不是有點不太合適?」

  許易說道。

  至於一旁的盧忠強,自然是眼觀鼻鼻觀心,一句話都不說。

  他只負責製作專輯,以及提供一些專業的意見。

  其他的事情都與他無關。

  同時他也知道,自己的那點私心瞞不過別人。

  但那又如何?

  他憑自己的本事吃飯,又不是靠別人賞飯吃。

  就算離開了華納,對他也不會有任何影響。

  甚至如果有更好的機會,說不定他自己就會主動離開華納!

  並且他也沒有損害公司的利益。

  他又不是沒上報。

  只是上報的時間晚了一些而已……

  「許易,你可能不知道,發行方向來都要比歌手拿的多一些,這是慣例。」

  徐曉峰解釋道。

  他給許易開出的分成比例是六四。

  華納作為發行方拿六成,許易作為詞曲作者以及歌手拿四成。

  要知道專輯發行本身就是個非常成熟的行業。

  尤其是在國外。

  所以分成比例也十分透明。

  一般情況下,考慮到發行方的成本,以及所需要承擔的風險。

  基本上都是發行方拿大頭,差不多能拿到利潤的50%到70%。

  剩下利潤的30%到50%,才是屬於歌手的。

  並且不是原創的話,詞曲作者還要各拿走2.5%。

  也就是一個沒什麼名氣的新人歌手,最低很可能只能拿到利潤的25%!

  這麼看的話,同樣作為一個新人歌手,許易能夠拿到四成利潤,的確已經不低了!

  但這顯然跟許易的預期相差甚遠!

  他好不容易「借鑑」了十首歌,結果華納拿六成,他只能拿四成。

  還是利潤的四成。

  大賣之後更是說不定還要感謝華納。

  這他怎麼可能接受!

  「慣例都是用來打破的。」

  許易輕笑著道。

  歌是他的。

  製作費他也出了。

  現在跟他說慣例,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嘛!

  「那你想要多少?」

  徐曉峰皺了皺眉,猶豫了一會兒,最終還是選擇了妥協。

  畢竟現在主動權掌握在許易手裡,他不妥協也不行啊!

  不過發行方不能比歌手拿得少,這不僅是慣例,也是他的底線!

  換句話說,他最多只能接受五五分成!

  但緊接著,他就聽許易說道:「徐總,我可以墊付前期所有的成本。」

  「包括刻錄成本和宣傳成本。」

  「華納只需要負責發行就行了。」

  「同時我也要拿七成利潤。」

  「如果徐總同意的話,現在就可以簽合約!」

  對於發行公司來說,最大的風險無非就是前期投入的成本太高。

  無論是刻錄磁帶和CD,還是宣傳,都需要花錢。

  但現在,這些錢都由許易自己出。

  包括專輯的製作成本,也是他自己承擔。

  那麼拿七成利潤,不也是應該的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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