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 沒到最壞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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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位安保,分工明確:電梯口三位,一明兩暗,監控室又三位。這兩個崗是八小時一換班。朱恆帶著另一位貼身保護林思成,二十四小時不離視線的那種。

  沒留機動崗,也沒必要留:電梯口、過道,以及每個房間都有警報。警報只要一響,特保小隊到樓下用不到兩分鐘。

  安排好人員,林思成又讓朱恆到樓下接人。約摸半個小時,來了兩位年輕小伙,自稱是網絡公司的員工,來裝網線,順便檢查一下網絡。

  起初誰都沒在意,但搗鼓林思成的專用電腦的時候,幾個人發現了不對:為什麼,這電腦上沒漢字?開機提示是英文的,屏保是英文的,桌面軟體還是英文的。

  機器旁邊多裝了一個路由器,除此外,還備了一塊行動網路的專用U盤。

  演示的時候,這兩個硬體的系統也是英文的。包括聯網後登陸的網絡、網頁,同樣是英文的。前後折騰了兩個小時,其中一個小伙給了林思成一個小冊子,神態很是輕鬆:「林老師,搞定了!」林思成卻格外的鄭重:「不會有尾巴吧?」

  「林老師你放心,我們會親自盯著。」小伙笑了笑,「十多個代理串聯,又添加了三虛擬機,更有中位轉移和隔離,追到哪兒,也追不到這裡。」

  林思成依舊不放心:「我擔心的是中轉位!」

  小伙渾不在意:「這個更不用擔心:借的外部IP,用完就斷!!」

  林思成不是很精通,但他至少知道,這個「借」和「外部」,以及「斷」是什麼意思:

  劫持國外IP,用完就爆。

  即便請了安全部門,能跟住尾巴,也只能查到國外。

  林思成說了聲謝謝,讓朱恆把人送下樓。

  人剛走,他又給李貞打電話,讓她取五萬塊錢,讓方進開車送過去。

  一聽就知道,就是送給剛才那兩小伙的。

  王齊志後知後覺:那兩位,絕對不是什麼網絡公司的員工。

  誰家裝個網線,要五萬?

  關鍵的是這個全英文的網頁:上海的時候,他好像在林思成的電腦上見過?

  好奇歸好奇,王齊志知道分寸,沒多問。

  譚箏懂的多一些,知道多裝的那個路由器,以及那個U盤是幹嘛的:翻牆、加密、物理隔理、防止追蹤IP位址。

  但林思成說的很清楚,這間辦公室只有四個人能進:林思成、王齊志、趙修能、朱恆。

  並不包括她,所以,她也就只能猜,卻不知道那兩個黑客具體是怎麼做的。

  搞定了網絡,林思成起草律師函。和之前一樣,他起草提綱,具體的措詞、內容、條款由譚箏負責。這個沒必要避人,林思成坐在大辦公室寫的,所有人都能看。

  但是全英文的,能看懂的沒幾個。

  致:基恩仕(布魯克/賽世/艾默爾/理學/安捷倫)科技。

  日期:……

  理由:關於購買貴司設備,存在惡意遠程控制程序、預置後門、且系統模塊存在嚴重的安全漏洞之法律事宜………

  內容:……

  訴求:……

  法律後果告知……

  洋洋灑灑,只是一分提綱,林思成寫了兩頁紙。

  譚箏還好,兩個助理看的眼暈:全英文不說,裡面好多的專業名詞,她們見都沒見過。

  寫好後,又檢查了一遍,林思成遞給譚箏:「譚律師,就按這個起草,稍後,我把郵箱發給你。」譚箏接到手裡,只是一眼,眼睛就瞪圓了。

  前面的還好,關鍵是訴求:

  一、全額退款。

  二、支付法定賠償金。

  三、採取技術措施,提供善後方案。

  四、出具書面保證書。

  又看了一遍,譚箏不知道該不該勸林思成。

  在她看來,除了第一條還有點根據,剩下是,全是扯蛋。

  你讓每家公司給你額外賠三千萬美金,請問法定條款在哪裡?

  那些翻新機的系統後門程序確實是原廠商提供的,但這是廠商授權給賽世公司的售後權限,有隔離協議,你賴不到他頭上。


  至於第四條,也就是書面保證,譚箏甚至想笑:這和林思成上次要求賽世登報導歉,有什麼區別?別說發函方只是一家民營的小機構,哪怕這份律師函是商務部發的,你看這些公司鳥不鳥?知道勸不動,但出於職責考慮,譚箏覺得還是得提醒一下:「林思成,這封郵件發過去,估計不到三分鐘,就進了垃圾箱!」

  「沒事,你先發!」林思成渾不在意,「發送之前,通知我一聲!」

  譚箏嘆了口氣:「好吧!」

  活安排了下來,肯定要儘快完成,譚箏也確實做到了盡職盡責:由她親自起草,又請律所內的西法專家檢查了一遍。

  然後,她列印了一份,交給了林思成。

  林思成仔細的看了一遍,拿起筆,在律師函的背面寫了起來。

  依舊是英文,但譚箏發現,她只認識一半:就只有前面的公司名稱。

  後面的,她一個都不認識。

  仔細再看:好像是……代碼?

  不多,每個公司後面就兩行,很快就寫好。

  然後,又推給譚箏:「譚律師,每個公司的函文後面備註一行,把這兩行代碼打上去,注意別弄混了。打好後你通知我,我檢查一下……」

  稍一頓,林思成的聲音低了一些:「你親自打,不要讓助理看!最後這一行是郵箱,發送的時候,記得用加密郵件……

  不能讓助理看?

  還要加密發送?

  譚箏後知後覺:這兩行代碼,就是林思成的「把柄」?

  她不假思索:「這是什麼?」

  「第一段,是各公司對應的儀器系統的底層密碼中的一部分,第二段,是在核心模塊中截取的一段數據稍一頓,林思成壓低聲音:「打個比方:前者是鑰匙,後者是寶……」

  譚箏愣了一下。

  她再是不懂,至少知道什麼是底層密碼:這是儀器系統的總密鑰,更是最高權限憑證,沒有之一。有了這個,不論是固件還是軟體,更或是資料庫,想怎麼看怎麼看,想怎麼偷怎麼偷。

  她更知道,什麼是核心模塊:感知系統、處理算法、信號程序、決策指揮、控制執行……

  可以這麼說,一科研儀器的價值,一半都體現在核心模塊上。

  打個比方:同類型的電鏡,為什麼國產的性能一般,只賣幾千上萬。而進口的性能卻能高出一大截,能賣幾萬十幾萬?

  一小半在於零部件,一大半在於核心模塊……

  再打個比方:不管是底層密鑰,還是核心模塊,不管是哪個,一個泄露出去,同公司同類型的產品,再別想賣出去一。

  更有甚者:只要是買過同類型產品的機構,不論大小,不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無一例外,全都會起訴研發商和生產商。

  訴求的絕不僅僅是機器本身的賠償,而是智慧財產權、科研成果……

  想到這裡,譚箏的臉「刷」的一下就白了。

  她終於知道:明明什麼都沒發生,為什麼林思成小題大作,又是請保鏢,又是在公安局旁邊租了半層樓?

  更請來了專業的黑客,又是物理隔離,又是從國外中轉,小心到不能再小心?

  還有,自己明明是他的代理律師,更有官方背景的熟人背書,為什麼林思成跟防賊一樣的防著她?林思成不是信不過她,而是信不過所有人。

  因為到時候,這些外資損失的絕不僅僅是百億、千億。

  譚箏懷疑,如果林思成把底層密鑰和核心模塊爆出去,這六家中至少有一半都得就地破產……如果讓她摸著良心說:沒進這幢樓之前,林思成但凡吐露半個字,讓自己知道他準備幹什麼,譚箏保准扭頭就走。

  因為真的會沒命……

  霎時間,譚箏眼皮止不住的跳:「哪……哪來的?」

  「劉安華給的!」

  「不可能!」譚箏擡起頭,「他只有售後權限,哪來的底層密碼?」

  「譚律師,你不太懂儀器,我說簡單點:在翻新機的硬體上模似最新一代的運行系統,必須用最新的採集程序、控制與算法,信號處理等軟體,並具有標準的校準參數資料庫……這些,就是系統的核心模塊。「而在老機器中加載核心模塊,必須有底層密鑰,不然無法兼容。只有解決了這兩點,在翻新儀器上做性能驗證的時候,數據才能表現合格。」


  「打個比方:雖然身體是老的,但腦子是新的,所以算的很快。這也是他們把翻新機當成全新機賣,卻不怕甲方發現的先決條件…」

  「而一直以來,他們一直都是這麼幹的,從來沒有出過意外……因為每一次,他們挑選的都是不太懂,更或是壓根就不懂外行客戶。」

  「因為不懂,所以不怕甲方識破,等交付完成後的某個周期,找個合適的時機遠程刪除模塊軟體就可以。甚至於即便不刪,也沒關係:因為有三道密碼鎖保護,除非擁有最高權限的原廠高級工程師,沒人能破解底層密碼……

  「而恰恰好,性能驗證到最關鍵的時候,警察來……」

  譚箏聽明白了:沒有原廠商的高級工程師參與,沒有核心模塊支撐虛擬系統運行,劉安華賣不了翻新機所以,他手裡必然有密鑰,機器內部必然有研發商最新的核心模塊軟體。

  恰恰好,警察來的時候,所有的翻新儀器都在三代機的模塊支撐下驗證性能。等於,保險柜的門全部敞開著,甚至鑰匙還掛在鎖上。

  問題是,來的是警察,不是小偷,他們還能主動告訴你?

  「因為警察也不懂!說準確點:警察雖然拷貝了所有的數據,頂多查一下之前的訪問記錄,證明這些機器並非全新的,之前就用過好久,好多次……」

  「他們並不知道,這些數據里有密鑰,更有核心模塊…」

  林思成頓了一下:「包括現在,哪些儀器還放在中心,就門口貼了個封條。直到現在,所有儀器的後門都還敞開著………」

  譚箏愣住了一樣:警察競然真的不懂?

  如果懂,哪怕是把樓拆了,都會把這些儀器搬走。

  至少至少,也會關閉系統……

  一時間,她不知道該說什麼?

  說林思成膽子大,就不怕進去個黑客,把數據全部拷走?

  但他都敢明目張胆的發律師函了,還怕這個?

  還是說問問他:連警察都不懂,你憑什麼懂?

  林思成要是不懂,就不會趁著驗證的關鍵時刻,密鑰無法退出的時候,讓警察抓人……

  頓然間,譚箏的手也顫了起來。

  並不是她心理素質差,而是真的會出人命。

  數一數,市值上千億美元的科技公司,背後站著多少巨頭?

  但一個小人物揮揮手,就可能讓他倒閉……試想一下?

  關鍵的是,這樣的公司有六家……

  她也算是知道,劉安華為什麼會交待那麼多,那麼快?

  等他坐完牢,被遣送回美國的那一天,就是他的忌日。

  更說不好,牢都沒坐完,就死在牢里了……

  一時間,譚箏後悔的腸子都青了:還外資糾紛領域的王,你王個屁?

  讓你貪心,這下好了:已經上了賊船,想下也下不去了………

  「林思成,事情很可能會失控的!」她咬了咬嘴唇,「為什麼不先透露給李正吳?」

  至少,也有個緩和的餘地……

  「我原本也是這樣計劃的,比如去上海的時候……」林思成嘆了口氣,「但我發現,他們很可能不會選擇解決問題,而是會先選擇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譚箏愣了愣,想起了國仲的陳主任,商務部的李處長。

  以及混經委的蓋納,領事商務處的蘇炳南……

  如果,只是說如果:這幾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會不會讓林思成留在上海?

  可能性很大……

  不,是極大……因為,這些人的屁股太歪了,幾乎是明目張胆的偏袒。

  立在他們的立場上,林思成乾的這些事情,已經不是擾亂貿易關係這麼輕。扣個破壞關係的帽子,沒一點兒毛病……

  越往深里想,譚箏的臉越白:完了!

  自己的職業生涯,很可能毀在林思成的手裡。

  但這是最輕的……

  林思成反倒很輕鬆:「譚律師,你不用太擔心:賽世的能量這麼大,肯定能找到三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法。」

  「三方?」

  「對,三方:賽世、我們,以及有關部門!」

  譚箏聽明白了:有關部門還是會出手,至少,不會讓這件事爆炸。

  「但你怎麼辦,那六家公司怎麼辦?」

  「沒有六家公司,暫時只有一家!」林思成點了點最下面的郵箱,「賽世科技!」

  「至於我,更沒什麼好擔心的!」林思成笑了一下,「對賽世而言,我才是受害方,除非他玩陰的……

  譚箏盯著紙上的郵箱,猛鬆了一口氣:怪不得,有六封律師函,林思成只寫了一個郵箱?

  自始至終,他只準備發給賽世。

  還好……還好……還沒到最壞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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