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7章 也要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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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霧漸散,天空湛藍如鏡。

  陽光照著英文的Logo,在牆上反射出淺紅色的光影。

  「丁」的一聲,電梯到了四樓,一雙筆直的長腿踩著高跟鞋,邁出了轎箱。

  秘書快走兩步,打開了辦公室的門。

  玻璃上貼著銘牌:assistant president(總裁助理)。

  進了門,放下包,秘書接過西裝掛進了衣櫃,又向孫芮匯報著近期的行程。

  「孫總,去往京城的機票已經訂好,明天早上八點半,你將和法務部的姚總監、滬英律所的馮律師,一起前往機場。」

  「飛機十點半起飛,一點落地,BJ分公司的吳總會親自去機場接您。酒店訂在希爾頓,三間大床房……

  「稍事休息,到五點半,你將與姚總監、馮律師,在酒店中餐廳接待美國駐京城副領事王段先生……屆時,史密斯總裁會出席……」

  「次日,你們將與史密斯總裁、王段副領事,一起會見劉副總……」

  「對,史密斯總裁和我們一塊去!」孫芮皺著眉頭:「但他的機票呢,酒店呢,為什麼沒有訂?」「是總裁辦通知取消的!」秘書看了看行程表:「是總裁臨時更改了行程,乘坐的是昨天早上七點鐘的飛機,所以總裁昨天就到京城了!」

  孫芮驚了一下:總裁臨時更改行程,她這個總助競然不知道?

  關鍵的是,怎麼這麼急?

  七點是第一班,至少六點就得到機場,即便不堵車,五點鐘就得出發。最晚最晚,四點半就要起床。而前天晚上她和史密斯分開,已近快一點。當時,史密斯提都沒提要去京城的事情?

  甚至於,史密斯昨天一天都沒來公司,她同樣不知道?

  肯定發生了什麼事情。

  正猜疑著,外面響起「噹噹」的兩聲,隨即,門被推開。

  看到來人,孫芮站了起來:「姚總監!」

  女人點了點頭:「孫總,滬英律所的馮律師通知,明天的行程取消!」

  孫芮愣了一下:「為什麼?」

  「他們臨時接到通知:劉副總拒絕了周三的會見!」

  「不可能!」孫芮「騰」的站了起來,「他不想出來了?」

  姚總監搖了搖頭:「具體的他們也不太清楚,只說是總裁親自通知的!」

  總裁,親自通知?

  明白了:應該是史密斯臨時收到消息,劉安華取消了會見。所以他連夜更改行程,第一時間飛去了京城求證。

  但為什麼,劉安華為什麼拒絕和領事會見?

  如果領事館斡旋,即便劉安華的罪名坐實,最多只坐三年的牢。運作的好,一年到一年半,更或是緩刑也不是不可能。

  如果不通過外交手段,他最少要判五到七年。所以,劉安華不可能取消會見。

  但史密斯親自通知律所,肯定是求證過的:百分之百,是劉安華本人的意願。

  等於前後矛盾,說不通啊?

  法務總監出著主意:「孫總助,要不,你請示一下總裁?」

  孫芮眼睛一亮:對啊,自己是總助,可以直接向史密斯求證。

  她拿出了手機,連忙撥了過去。響了三聲,電話被接通。

  有些吵,話筒里傳來嘈雜的電子音,像是在機場。

  史密斯說的是英語:「孫助理,什麼事?」

  聲音很冷,不帶一絲感情。

  孫芮心裡「咯噔」的一下:史密斯很少會用這麼生硬的語氣和她說話。

  不,說準確點,從來沒有過,哪怕有外人在場的時候。

  孫芮收斂情緒,小心翼翼:「總裁,姚總監通知:滬英律所取消了明天的行程,並取消了周三與領事一起會見劉副總的行程……馮律師稱,是您親自通知的;……」

  「對,是我通知的!」史密斯回了一句,「我已經下了飛機,馬上回去,你們在公司等我,有事要通知!」

  孫芮又驚了一下:現在才九點過一點,史密斯坐的肯定是第一班飛機。

  但為什麼還是這麼急,通知的又是什麼?

  關鍵的是,劉安華為什麼不見領事和律師?


  正驚疑間,又傳來史密斯的聲音:「孫助理,上個月二十八號,劉副總案件的當事人來公司尋求和解,你為什麼不通知我?」

  孫芮想了好久:上個月二十八號,兩周之前?

  劉副總案件的當事人,那個姓林的年輕人?

  自己,好像沒見他……

  孫芮張著嘴,不知道怎麼解釋。

  她確實沒通知史密斯,但檢察院還沒有提起公訴,還沒到訴前階段,更沒有通知調解。

  甚至於,外事程序都還沒有進入流程,領事館和律師都還沒見到劉副總,為什麼要和他們談?包括法務,以及律師,都是這樣建議:如果有免於起訴的可能性,到時候再談也不遲。

  孫芮整理思路,飛快的解釋了一下。

  但回應她的,卻是一句「法克」!

  「孫總助,我問的不是「為什麼沒有接受和解』,而是你為什麼沒有通知我……我是賽世公司的總裁,你是總裁助理!」

  孫芮張口結舌,無言以對。

  因為她沒辦法反駁:法務和律師只是建議,最後做決定的是史密斯。

  法律和律師並沒有建議她:你身為總助,可以不向總裁匯報。

  但是她覺得,這無關緊要。

  即便談判,是不是也要等領事館介入,見過劉副總之後?

  萬一不用談了呢?

  孫芮絞盡腦汁,努力的想著藉口,電話里又傳來暴罵聲:「法克……謝特……」

  後面是一長串的污言穢語,突然,「啪」的一聲,電話里傳來「嘟嘟」的盲音。

  孫芮臉色一白:史密斯,好像把電話摔了?

  她從總裁辦秘書干起,整整七年,從來沒見史密斯這麼失態過,更沒見他發過這麼大的火。哪怕是她倆被警察堵在床上的時候……

  所以,為什麼?

  林思成一劉安華一一史密斯……

  這三人,好像連成了一條線:因為那個年輕人沒有見到史密斯,所以,劉安華才取消了領事和律師的會見?

  但怎麼可能?

  別說只是一個註冊資金兩千萬,新成立的小中心,就算五百強企業的老闆,也沒有這個能量。而且也說不通:總不能是,劉安華想坐牢,而且坐的越久越好?

  腦子裡亂成一團麻,孫芮捋不出任何頭緒。

  但她有預感:這次很可能會糟。

  總不能,穿上情趣內衣,向史密斯撒嬌?

  這兒是公司,她還沒瘋……

  用力的呼了一口氣,孫芮擠出一絲笑:「姚總監,總裁馬上就到。總裁要求我們做出解釋:為什麼沒有同意劉副總案件中甲方的調解請求……」

  姚總監抽了抽嘴角:這個碧池。

  史密斯的聲音那麼大,你當老娘聽不到?

  他問的是:你身為總助,為什麼不向他這個總裁匯報……

  暗暗罵著,姚總點點頭:「好,總裁來了以後,孫總助你通知我……」

  說完後,她轉身就走。

  孫芮愣了一下,等回過神來,法務總監已經出了辦公室。

  她連忙追了出去:「姚總監,不商量一下?」

  商量個屁?

  想讓我幫你扛雷,做夢去吧。

  只要不是史密斯親自打電話,她今天連辦公室的門都不會出……

  姚總監腳下不停:「不用!」

  看著她的背影,孫芮的臉上睛一陣,陰一陣:這個騷狐狸……

  但怎麼辦?

  想了好一會,孫芮咬住了牙:「小許,我記得,那天是你和法務的小姜,一起接待的!」

  秘書心驚膽顫:「是的,孫總!」

  「你去法務部,叫小姜過來,快!」

  「好的孫總!」

  秘書出了總助辦,不大的功夫,兩人聯袂而來。

  如果林思成在這兒,一眼就能認出,這是他當初來賽世公司,接待他的那兩位。

  一位總助秘書,一位法務專員。

  「小許,小姜,你們好好回憶一下,當時那個年輕人來公司,都說了什麼,做了什麼?」

  兩人對視了一眼:應該不用回憶吧?

  因為她們的印象很深:那個年輕人很帥,脾氣也好,受了那麼大的羞辱,竟然一點兒都不惱。雖然待的時間不短,但過程很簡單,她們記的很清楚:

  孫總助交待,晾他們一會兒,再隨便找個藉口打發了。所以到了以後,讓接待把他們領到會客室之後,就再沒管。

  應該干坐了半個多小時,她倆才露面,稱孫總助臨時有事,今天來不了。

  還暗示他:不管他們來幾次,孫總助都不會見他們。

  好像,連杯茶都沒倒,是他們自己磨的咖啡。

  但那個年輕人,臉上一直帶著笑……

  兩人不敢隱瞞,一五一十。

  孫芮的臉都黑了:她是說過,晾他們一會兒,但從來沒有說過,連杯茶都不倒?

  更沒有說過:不管他們來幾次,自己都不會見他們。

  這不是把人往死里得罪?

  如果真是個小公司,得罪了也就得罪了,但問題是,好像不是?

  孫芮氣的肝疼,很想大罵一頓。

  但有什麼用?

  史密斯馬上就回來了,以他氣的馬上要爆炸的模樣,她能不能保住這份工作還是個問題。

  年薪二十萬,只是當個花瓶,偶爾陪老外上上床……數遍全中國,這麼輕鬆,收入這麼高的工作,到哪裡去找?

  不行,得想想辦法……

  正轉著腦筋,門外傳來一陣腳步,並伴有接待的聲音:「幾位警官,我們總裁真的不在公司,副總也不在!」

  「只是下發兩份通知,找位能管事的就行!」

  「嗯,這間辦公室門開著,應該也是公司的領導吧!」

  「這是總助辦公室!」

  「總助也行!」

  說著話,人就到了門口,兩男兩女,四個人都帶著大蓋帽。

  孫芮愣了一下,連忙迎了上去。

  史密斯還在來公司的路上,劉副總在京城的看守所,另外一位副總去了深圳。如今在公司里負責行政事務的,就她和法務總監的級別最高。

  「小姜,去叫姚總監!」

  飛快的交待了一句,孫芮的臉上帶著笑:「幾位警官,我是賽世公司的總裁助理,我姓孫!」「孫總助,史密斯總裁不在?」

  「不在,他出差了!」

  警察沒問史密斯去了哪,而是拿出警官證亮了一下,然後又拿出一份文件:

  「孫總助,我們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的警員,這位是外事處的同事,這份文件請你代為簽收!」簽什麼?

  孫芮仔細的瞅了瞅,瞳孔猛的一縮:《限制出境通知書》。

  姓名:史密斯……

  國籍:美國……

  護照號:……

  又看了一遍,包括名字,護照號,以及下面的公章……沒錯,就是史密斯。

  孫芮的心臟禁不住的一跳。

  因為文件不止這一份,還有一份:《立案通知書》。

  完了……

  孫芮再是不懂,也知道這幾份文件是幹什麼用的:

  外籍高管涉嫌犯罪,需要配合公安部門調查。

  而且必須滿足三個條件:警方已經掌握了充足的證據、已刑事立案、已照會領事機構。

  且已提供限制出境的法律依據,以及涉案罪名。

  下一步,就會對史密斯進行書面傳喚。

  換種說法,史密斯馬上也要進去了……

  孫芮越想越慌,手裡拿著筆,卻哆嗦個不停。

  女警員掏出一盒印泥:「孫總,按手印也行,摁這裡……」

  孫芮心一橫,扔下了筆:「我不簽!」

  好像料到過會這樣,幾個警察沒有一點兒意外,只是指了指肩上的執法記錄儀:「孫總助,不簽也沒關係,等史密斯總裁回來,記得轉交!」


  說完,幾人轉身離開。

  孫芮直勾勾的盯著那兩份文件,仿佛凍住了一樣。

  不知什麼時候進來的,法務總監拿起文件,從頭看到尾,又從尾看到頭。

  同時,臉色越來越白,越來越白。

  「劉安華,全交待了?」

  孫芮跟個木偶似的點了一下頭。

  看後面的那份《立案通知書》就知道:如果不是劉安華交待了,為什麼蓋的是京城市公安局的章?但為什麼,劉安華瘋了?

  只認這一樁,頂多兩三年,全交待了,十年都打不住……

  問題是,現在怎麼辦?

  她倆一個是總助兼小蜜,一個是法務兼老蜜,史密斯和劉安華幹了什麼,她們多少知道一些。而且,還參與過一部分。

  所以,如果史密斯進去了,她倆也要跟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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