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貴族的司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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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6章 貴族的司法權

  會議結束,維格分配給皇儲一個新任務——巡視不列顛島新設立的六個直轄郡。

  憋在倫底紐姆兩年半,皇儲欣然接受,他回家逗了下新出世的兒子,隨即收拾東西,帶領一隊禁衛軍啟程北上。

  很快,皇儲返回闊別多日的盧頓鎮,這裡的布局沒有太大變動,空氣中瀰漫著淡淡的酒水芬芳,似乎不久前舉行過大型宴會。

  「發生什麼事了?」皇儲走進官邸,詢問正在處理帳目的鎮長。

  「殿下?呃,沒什麼大事,遠征軍的成員陸續返鄉,有些人揮霍財富,邀請家人和鄰居大吃大喝,已經持續很長一段時間了。」

  後續的談話中,皇儲得知小鎮在這場戰爭的遭遇:

  盧頓鎮和下轄村落總共九千居民,累計出動三百一十人,全部編入野戰部隊。歷經多場戰鬥,六十人戰死或者病故,二十人傷殘,還有十五個幸運者晉升為騎士,實現階層躍升。

  狂歡過後,新晉騎士邀請同村的小伙子前往歐陸,答應給他們土地、減免賦稅。

  按照陸軍部的建議,每個騎士至少要招募五個青壯,讓這些同鄉協助穩固秩序,防止莊園內的法蘭克人發生叛亂。

  「騎士們陸續離開了,包括家眷在內,總計遷走二百八十人。算上那些陣亡、病故的人口,盧頓鎮失去三百四十個居民,絕大多數還是青壯勞動力,未來幾年的考核估計不好過」

  伴隨著鎮長的細碎念叨,皇儲翻看辦公桌上的各類紙質資料。

  盧頓鎮的情況中規中矩,應徵人員被補充進第三野戰師,沒有遭遇太多的硬仗,傷亡率、貴族晉升率屬於中等水平。

  總體上,傷亡最大的是第一野戰師,在瑞克原野之戰,出現過一個步兵營遭遇騎兵衝鋒,減員超過九成的慘狀。這個步兵營全部來自諾丁漢郡的某個鎮,致使當地民眾的情緒一蹶不振。

  相對應的,第一野戰師的貴族晉升率遠高於其他部隊,出現了三個伯爵、四十三個男爵,以及五百多個騎士。

  吃過午飯,皇儲在鎮上閒逛,郵局清閒,神廟一切正常,醫院忙得不可開交,小鎮邊緣還新建了一所小學。

  小學只有兩個專職老師,事務繁雜,薩滿偶爾過來幫忙——這種現象很常見,皇帝是個勤勉的性格,自然容不得底下人偷懶,各地的神廟薩滿往往身兼數職,除了醫院和學校,偶爾還要出席巡迴法庭,旁聽判決。

  依照內閣的規劃,目前只在倫底紐姆、泰恩兩郡推廣鎮小學,償清戰爭債券之後,再輪到巴黎郡。

  泰恩、倫底紐姆、巴黎,這三個地方具備特殊地位,優先級最高。剩餘的三十多個直轄郡,預計每個郡開辦一所公學(小學和初中)。

  另外,內閣還計劃在不列顛的每個伯爵領建設公學,從而培養足夠的識字人口。

  逛完小鎮,皇儲來到鄉間巡視。由於缺乏足夠的勞動力,冬小麥的麥苗長勢較差,部分田地沒有耕種,而是用於放牧羊群。

  途經小溪,一個正在垂釣的老頭吸引他的注意。

  「你是勞倫斯?」

  「殿下,您還記得我?」老人拄著拐杖站起,他的左腳跛著,臉上殘留著一道疤痕。沒等對方詢問,他解釋道:

  「去年冬季在巴伐利亞作戰,弟兄們被敵人伏擊,我稍不留神中了五箭,之後在野戰醫院休養一段時間,幸好撿回了一條命。」

  雖然沒有立下太大的功勳,但勞倫斯跟隨維格的時間太長了,整整二十五年。得益於這份資歷,他幸運地被晉升為男爵,獲得香檳地區的一座大型莊園。

  可惜的是,男爵的健康狀況不佳,已經不想動彈了,他讓長子過去治理封地,自己留在盧頓鎮養老。

  臨近黃昏,男爵邀請皇儲前往自家吃飯。餐桌上,皇儲大部分時間保持沉默,仔細傾聽對方的見聞。

  之前,皇儲是從宏觀角度看待戰爭,接觸到的是各種報表和文件,如今站在基層軍官的視角,更深刻地體會到戰爭的殘酷與艱辛。

  「如此龐大的人力和戰馬數量,法蘭克不愧是歐陸霸權。幸好父親指揮得當,如果一直拖下去,遲早要被法蘭克人耗垮。」

  在莊園留宿一夜,皇儲啟程北上,巡視新獲得的直轄郡。

  沿著平整寬敞的主幹道,一行人前往利物浦。途經曼楚尼境內,皇儲發現二百多個平民聚集在某座神廟附近的草地,似乎在舉行臨時法庭。


  草地中央擺了一張橡木桌,法官、神廟薩滿坐在桌後,兩個爭執的農民站在桌前,爭奪一塊不到十分之一英畝的菜地。

  法官聽著,手指偶爾敲打桌面,他蓄著灰鬍鬚,穿體面的細羊毛外套,袖口露出乾淨的亞麻襯裡。圍觀者們竊竊私語,偶爾能聽見某人的哈欠聲,女人哄孩子的嘟囔聲,還有遠處一隻布穀鳥聒噪的鳴叫。

  證據是一張蟲蛀過的羊皮紙,上面畫著歪斜的線條。法官把它攤在桌上,用一塊小石頭壓住卷角。農民們伸著脖子觀望,議論聲越來越大。

  很快,法官做出裁決,神廟薩滿寫下三份裁決文書,一份釘在神廟門前的布告欄,一份保存在伯爵府,還有一份遞送至倫底紐姆保存。

  「看來,父親的措施起作用了。」皇儲陷入沉思。

  舊王朝統治時期,大貴族在領地內擁有全部的司法權,拉格納和兩位王后忙於享樂,沒興趣插手這部分事務。

  內戰結束,泰恩堡家族成為新王室,維格頒布王國法典,宣布最終的主權和最高司法權屬於國王。

  後續,國王通過一系列變革措施,不斷削弱大貴族的司法權。時至今日,他們只能管理境內民眾的土地、債務、財產、繼承等糾紛,以及偷竊和小規模鬥毆等較輕的違法行為。

  根據皇儲得到的消息,帝國法典編纂結束後,不列顛境內的大貴族的司法權還會削弱。

  涉及5鎊以上的財產糾紛、重罪(謀殺/劫掠)或三十英畝以上的土地糾紛,需移交王室巡迴法庭。

  至於歐陸的貴族領地,內閣的行政能力不足,很長時間內不會插手那些貴族的司法權。即便法蘭克某地惹出亂子,也無法越過不列顛海峽,波及到倫底紐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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