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青石
第168章 青石
嚴毅對此次巡視鄉里非常重視,所做的安排遠不止分發餉錢和公布稅令這兩件事。
接下來,他又親自看望了幾戶里中的孤寡,如同運城那般,下令戶曹按照每個裡兩萬錢五十石糧的標準,撥下錢糧,賑濟孤寡。
賑濟孤寡之後,他一面沿著里道查看里舍和里牆,一面向里長和里父老詢問農桑耕織、操練部民、編制什伍諸事。對其中細節知之甚深,往往三言兩語,便能切中要害,發現問題所在。
穿越以來,嚴毅常在鄉里走動,巡視的亭部、里舍,少說也有數十處。義誠鄉吏為應付他的巡視而做的種種遮掩,在他面前可謂是形同虛設。
很快,幾名瀆職的鄉吏便被當眾處理,其中一人更是被斬下頭顱。
隨行的錢塘大小官吏看得心驚膽戰,汗流浹背。
今日的經歷,對他們來說可謂是印象深刻。不但見識了嚴毅治民的手段,也看到了他狠辣的一面。恨不得立即返回城中,將各自家中那些破事料理乾淨,先避一避風頭。
他們本以為眼前這位錢塘之主只是長於軍伍之事,卻不料對方在政事上也涉獵甚深,比朱治還難糊弄。
今後這日子可怎麼過.
相比這些神色驚惶的官吏,全柔則要平靜許多。
錢塘諸人中,他與嚴毅接觸最多,對嚴毅的了解也逐日遞增。知道對方其實是一個寬嚴相濟的人,只要屬下做得不過分,此子通常不會過於計較。
在這樣的範疇內,以他手中的權力,已經能夠獲取不少的利益了。
至於那些利用手中權力瘋狂斂財、暴民的蠹蟲,若是死在嚴毅手中,只能怪他們太貪婪,太蠢。
這樣的人,他巴不得多死幾個。
全柔心中冷笑一聲,看見嚴毅正朝里門走去,連忙跟上。
眾人出了里門,在樂正的領路下,來到距離里舍不遠的採石場。
採石場位於一座百米高的山崗下,場中巨石林立,或方或圓,或大或小。大部分是尚未經過錘鑿的原石,少部分已經成型。
由於在此勞作的里民已經全部前往里舍迎接嚴毅,因此場中顯得十分寂靜、空曠。
採石場後面的山崗,小半個山體已經被鑿空,露出深深的豁口。
在這座山崗四周,還有二三十座類似的山崗,山色蒼茫,怪石嶙峋。
嚴毅對各個地方的特產很感興趣,腳步踩在碎石鋪就的道路上,發出一連串咔咔的聲響,往採石場走去。
樂正緊緊跟在他身旁,邊走邊介紹道:「少君,亭中大部分的人,都靠這些青石養活。非是卑下胡亂吹噓,本地出產的青石,材質那是一等一的好。不但可以用來修屋築宅、鋪路砌牆,其中一些珍品,甚至可以雕琢成器。」
嚴毅見他一副與有榮焉的摸樣,不禁一笑,朝他投去一個鼓勵的眼神,示意他繼續說。
樂正眉飛色舞地道:「以材質來說,本地青石可分為珍品、上品、下品三等。橋樑、牆磚、井欄之類,用下品即可。階陛、柱礎、石獸、香爐、浮雕等貴人府宅里的這些物事,可用上品雕琢。至於珍品,就只有像少君這樣的顯貴之家才用得起了。還有一些珍品中的極品,曾被前任府君進貢給陛下使用。」
嚴毅眼中露出一絲訝色,從地上撿起一塊巴掌大的青石,一邊把玩一邊問道:「既然價值不菲,為何此間裡民仍困頓至此?」
樂正臉上閃過一絲懼色,支支吾吾地不說話了。
全柔本不欲和一個區區里長爭搶話頭,這時笑道:「少君有所不知,此地雖多青石山崗,但山契並不在里民手中,里民無法從中獲益,只能賺一些勞役錢。」
嚴毅有些明白了,聲音低沉了幾分:「在何人手中?」
全柔一字字道:「方圓十里山契,皆在趙氏之手。」
此話一出,全場頓時一片寂靜,隱隱可以聽見一些急促的呼吸聲。周圍里民更是露出明顯的畏懼之色。
全柔的眼中透出幾分幸災樂禍,換做以前,連他也不敢得罪趙氏。但是現在嘛,他巴不得趙氏趕緊死。
趙氏不亡,全氏又怎麼可能更進一步?
嚴毅聞言,淡淡一笑:「今日方知錢塘姓甚名誰。」
周圍的人嚇得大氣也不敢出。
嚴毅伸手指向前方山崗道:「全君,我欲在此修築道路,連通官道,再將此場擴大數倍,君以為如何?」
全柔心知趙氏覆滅在即,恭聲道:「甚好!」
嚴毅微微頷首,繞著採石場走了一圈,仿佛看見了滿山的銅錢。
他收回目光,微微嘆了口氣,心道:『此山雖好,只可惜非銅鐵之石。』
對嚴毅來說,他最惦記的還是銅礦和鐵礦。
不過江東銅鐵二礦的產地,以丹陽郡居首,此刻卻不在他的勢力範圍。
眾人亦步亦趨地跟在他身後,不少人心中已經在開始惦記青石亭的土地了。
嚴毅吃肉,總要給他們留口湯喝吧?
眾人各懷心思,回返里舍。
嚴毅暗中向曹秋遞了個眼色。
曹秋會意,悄無聲息地離開人群,不一會便抱著幾卷簡牘返回。
他走到嚴毅身前,躬下身子,將手中簡牘高高舉起,朗聲道:「下官有事上稟!」
嚴毅露出一副詫異之色:「何事?」
曹秋神色嚴肅地道:「下官方才給里民分發餉錢時,發現前來領取的人甚少,遠不及籍冊中記錄的戶數。」
嚴毅接過簡牘,看了一會,目光轉向身旁的樂正:「樂清里的百姓,都在這裡嗎?」
樂正垂首道:「稟少君,少君車駕未至時,卑下就已將里民盡數召回,一個不少。」
曹秋呵斥道:「胡說!籍冊記錄的人丁足有六百七十三口,此間裡民連四百人都不到,還有三百人去哪了?」
按照律令,里舍百姓是不能隨意離開縣境,前往他處的。若想前往外地,就必須先獲取『傳』和『過所』等通行令。否則便極有可能被視為流民或逃犯,輕則沒收土地、屋宅,重則遭受更嚴厲的處罰。
(本章完)
嚴毅對此次巡視鄉里非常重視,所做的安排遠不止分發餉錢和公布稅令這兩件事。
接下來,他又親自看望了幾戶里中的孤寡,如同運城那般,下令戶曹按照每個裡兩萬錢五十石糧的標準,撥下錢糧,賑濟孤寡。
賑濟孤寡之後,他一面沿著里道查看里舍和里牆,一面向里長和里父老詢問農桑耕織、操練部民、編制什伍諸事。對其中細節知之甚深,往往三言兩語,便能切中要害,發現問題所在。
穿越以來,嚴毅常在鄉里走動,巡視的亭部、里舍,少說也有數十處。義誠鄉吏為應付他的巡視而做的種種遮掩,在他面前可謂是形同虛設。
很快,幾名瀆職的鄉吏便被當眾處理,其中一人更是被斬下頭顱。
隨行的錢塘大小官吏看得心驚膽戰,汗流浹背。
今日的經歷,對他們來說可謂是印象深刻。不但見識了嚴毅治民的手段,也看到了他狠辣的一面。恨不得立即返回城中,將各自家中那些破事料理乾淨,先避一避風頭。
他們本以為眼前這位錢塘之主只是長於軍伍之事,卻不料對方在政事上也涉獵甚深,比朱治還難糊弄。
今後這日子可怎麼過.
相比這些神色驚惶的官吏,全柔則要平靜許多。
錢塘諸人中,他與嚴毅接觸最多,對嚴毅的了解也逐日遞增。知道對方其實是一個寬嚴相濟的人,只要屬下做得不過分,此子通常不會過於計較。
在這樣的範疇內,以他手中的權力,已經能夠獲取不少的利益了。
至於那些利用手中權力瘋狂斂財、暴民的蠹蟲,若是死在嚴毅手中,只能怪他們太貪婪,太蠢。
這樣的人,他巴不得多死幾個。
全柔心中冷笑一聲,看見嚴毅正朝里門走去,連忙跟上。
眾人出了里門,在樂正的領路下,來到距離里舍不遠的採石場。
採石場位於一座百米高的山崗下,場中巨石林立,或方或圓,或大或小。大部分是尚未經過錘鑿的原石,少部分已經成型。
由於在此勞作的里民已經全部前往里舍迎接嚴毅,因此場中顯得十分寂靜、空曠。
採石場後面的山崗,小半個山體已經被鑿空,露出深深的豁口。
在這座山崗四周,還有二三十座類似的山崗,山色蒼茫,怪石嶙峋。
嚴毅對各個地方的特產很感興趣,腳步踩在碎石鋪就的道路上,發出一連串咔咔的聲響,往採石場走去。
樂正緊緊跟在他身旁,邊走邊介紹道:「少君,亭中大部分的人,都靠這些青石養活。非是卑下胡亂吹噓,本地出產的青石,材質那是一等一的好。不但可以用來修屋築宅、鋪路砌牆,其中一些珍品,甚至可以雕琢成器。」
嚴毅見他一副與有榮焉的摸樣,不禁一笑,朝他投去一個鼓勵的眼神,示意他繼續說。
樂正眉飛色舞地道:「以材質來說,本地青石可分為珍品、上品、下品三等。橋樑、牆磚、井欄之類,用下品即可。階陛、柱礎、石獸、香爐、浮雕等貴人府宅里的這些物事,可用上品雕琢。至於珍品,就只有像少君這樣的顯貴之家才用得起了。還有一些珍品中的極品,曾被前任府君進貢給陛下使用。」
嚴毅眼中露出一絲訝色,從地上撿起一塊巴掌大的青石,一邊把玩一邊問道:「既然價值不菲,為何此間裡民仍困頓至此?」
樂正臉上閃過一絲懼色,支支吾吾地不說話了。
全柔本不欲和一個區區里長爭搶話頭,這時笑道:「少君有所不知,此地雖多青石山崗,但山契並不在里民手中,里民無法從中獲益,只能賺一些勞役錢。」
嚴毅有些明白了,聲音低沉了幾分:「在何人手中?」
全柔一字字道:「方圓十里山契,皆在趙氏之手。」
此話一出,全場頓時一片寂靜,隱隱可以聽見一些急促的呼吸聲。周圍里民更是露出明顯的畏懼之色。
全柔的眼中透出幾分幸災樂禍,換做以前,連他也不敢得罪趙氏。但是現在嘛,他巴不得趙氏趕緊死。
趙氏不亡,全氏又怎麼可能更進一步?
嚴毅聞言,淡淡一笑:「今日方知錢塘姓甚名誰。」
周圍的人嚇得大氣也不敢出。
嚴毅伸手指向前方山崗道:「全君,我欲在此修築道路,連通官道,再將此場擴大數倍,君以為如何?」
全柔心知趙氏覆滅在即,恭聲道:「甚好!」
嚴毅微微頷首,繞著採石場走了一圈,仿佛看見了滿山的銅錢。
他收回目光,微微嘆了口氣,心道:『此山雖好,只可惜非銅鐵之石。』
對嚴毅來說,他最惦記的還是銅礦和鐵礦。
不過江東銅鐵二礦的產地,以丹陽郡居首,此刻卻不在他的勢力範圍。
眾人亦步亦趨地跟在他身後,不少人心中已經在開始惦記青石亭的土地了。
嚴毅吃肉,總要給他們留口湯喝吧?
眾人各懷心思,回返里舍。
嚴毅暗中向曹秋遞了個眼色。
曹秋會意,悄無聲息地離開人群,不一會便抱著幾卷簡牘返回。
他走到嚴毅身前,躬下身子,將手中簡牘高高舉起,朗聲道:「下官有事上稟!」
嚴毅露出一副詫異之色:「何事?」
曹秋神色嚴肅地道:「下官方才給里民分發餉錢時,發現前來領取的人甚少,遠不及籍冊中記錄的戶數。」
嚴毅接過簡牘,看了一會,目光轉向身旁的樂正:「樂清里的百姓,都在這裡嗎?」
樂正垂首道:「稟少君,少君車駕未至時,卑下就已將里民盡數召回,一個不少。」
曹秋呵斥道:「胡說!籍冊記錄的人丁足有六百七十三口,此間裡民連四百人都不到,還有三百人去哪了?」
按照律令,里舍百姓是不能隨意離開縣境,前往他處的。若想前往外地,就必須先獲取『傳』和『過所』等通行令。否則便極有可能被視為流民或逃犯,輕則沒收土地、屋宅,重則遭受更嚴厲的處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