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賣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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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6章 賣身

  二十來萬有待觀察的難民,也就被觀察兩三日。

  在核查完這些人的戶籍信息後,很快就被分流了。

  實在是這些人每日消耗的糧食,讓軍需官們大呼:養不起,真的養不起!

  去大草原上抓野兔的右衛營,才剛剛出發。

  這種青黃不接也不打仗的日子,全軍上下每日也只得一餐飯吃。

  最先被分出來的難民,就是符合入伍條件的邊軍預備役。

  他們入了軍籍後,馬上被分配去了邊城轄下的軍田。

  趙牧雲對這群人的定位就是職業種田人。

  既符合他們過去的職業,又能將邊軍們徹底解放出來。

  誰知道下一場戰事什麼時候會發生?

  還是得天天操練起來。

  被分流的第二類四萬多人,是年齡從十三歲到三十歲之間的未婚女性。

  其中,帶孩子的寡婦占了三分之一。

  當初帶這群難民回邊城的時候,趙總兵的目的很明確。

  這些女人幾乎可以解決邊城五大衛所,所有的大齡光棍們的老大難婚事。

  媳婦兒孩子熱炕頭,不就是這些邊軍們最嚮往的日子麼?

  與榆林衛守軍交接完回邊城的田玖等人,剛回邊城就聽到了這個驚天好消息。

  「甚?你們說甚?總兵大人給沒成親的光棍們發媳婦兒?還是不要彩禮的那種!」

  「嘿嘿嘿,田參將您可沒聽錯!不僅不要彩禮,這回跟來的女人多得很,沒成親的兄弟們每人都能分到一個。」

  「還是論功行賞的,軍功排在前面的就能率先挑!從明日起,就有大娘和大嬸們會帶著小娘子們來相親呢!昂一定要挑個腚大個子高的!」

  田玖:「.」

  山豬吃不來細糠!

  就知道挑屁股大的!

  沒法子,西北漢子們的心思就是那麼的淳樸。

  屁股大好生養,個子高能幹活。

  他們隨時都有可能死在戰場上,家裡的婆姨只有身強體壯且能幹,才有可能養活一家老小。

  田玖的手下也是有好多未婚光棍的,他趕緊找人了解了一下這些待嫁女們的情況。

  情況是,人家確實不要彩禮。

  心疼閨女的人家,頂多要求女婿給自家閨女置辦一身嫁衣。

  這要求,真的是卑微的可憐。

  究其原因,自然是這些難民們迫切的想融入邊城。

  嫁人,就是最快捷的一種融入方式。

  且,閨女做了邊軍的婆姨,難道就不再管娘家了麼?

  聽說邊城的軍戶日子好過得很。

  家家戶戶都有大院子!

  這裡不像關內流民作亂。

  安全又富足,實在是個宜居的地方。

  人家求的就是一個可持續發展。

  剩下的難民里除了剛入軍籍的家屬們。

  還有一萬多,上了年紀的老人和沒了父母的孩子們。

  總兵大人給他們專門劃撥了一個暫住地,每日每人可以領取一個胡餅和一碗米湯。

  想要在這個沒有戰亂的地方活下去,老人和孩子們都想方設法的找活兒干。

  要問邊城誰家買賣最紅火,必然就是甘味鮮。

  甘味鮮羊肉湯館,就這麼被十六個十歲左右的蘿蔔頭給賴上了。

  領頭的小子剛滿十一周歲,是這些人的老大。

  他帶著自己的手下小弟們,在羊肉館外很是仔細的觀察了幾日,就上門自薦:

  「好心的東家,求求您僱傭小的們來店裡幹活兒吧,我們手腳麻利不怕髒不怕累,個個老實又勤快!而且我們自知年齡小可以不要工錢,您讓我們幹活兒,每日管我們一頓飽飯就行!」

  「東家,我會刷碗!我刷得可乾淨了!」

  「東家,我最會燒鍋!您家燉羊肉湯肯定得起早熬夜的,這活兒怎麼能讓東家夫人操勞呢?」


  「我會灑掃,擦桌子板凳!我還能幫著客人們端湯!」

  「少東家一看就是秀才公,放羊可真是太屈才啦!小子們別的本事沒有,放牛放羊可會了!」

  「.」

  甘洪真夫妻起初是堅決不同意僱傭這些半大孩子的。

  結果這些傢伙們,每日等到天亮城門大開,就跑來店裡給他家幫忙。

  自從剿賊大軍歸來,中上層軍官們很快就知曉了甘味鮮的大名。

  最⊥新⊥小⊥說⊥在⊥⊥⊥首⊥發!

  店裡的買賣,確實比之前又好了很多。

  每日宰羊的數量,已經從十隻到了十五隻。

  幾個包間和堂食大廳天天都滿員。

  一家人是真忙不過來。

  這些半大小子們就趁機見縫插針的搶著幹活兒。

  碗幫你刷得乾乾淨淨的。

  地上撒掃得看不到沙塵。

  一忙就是一個上午的,忙完轉身就跑。

  不糾纏,也不鬧著要報酬。

  如此堅持了六日,甘洪真夫妻終是沒辦法冷眼旁觀。

  把這些小子喚到跟前:

  「我們家的羊肉湯是有獨門手藝的,輕易不會僱人!所以,你們要來店裡幹活的,只能簽死契!」

  一群人都巴巴的看著自己帶頭大哥。

  帶頭大哥強自鎮定:「東家,您家的死契要怎麼簽?」

  甘洪真:「死契就是終身為奴,不允許贖身!簽約後會去官府備案,之後就生是甘家的人,死是甘家的鬼!背叛主家的,或者是屢教不改的,甘家能將你們打死或者直接發賣了!

  當然,簽了死契也不是沒有好處的。首先,我會給一筆簽約銀子,暫定十五兩!今後,你們吃的、穿的、住的都會由甘家支付,現在你們年歲不大,每個月只能領兩百文月例!」

  一句話總結就是:死契奴僕生死不由己,主家若是富貴他們的日子卻要比普通人好過數倍。

  他們這些天除了觀察甘家人的品性,也是多方打聽過這一家人的來歷和能耐。

  打聽明白後,更堅定了想抱大腿的決心。

  最後,獨自帶著一個弟弟生活的帶頭大哥表示,他自己現在就能簽死契。

  其餘的小弟們還得回家徵求老人的意見。

  老人們能有什麼不同的意見?

  他們生怕自己死得早,孫子一個人孤苦伶仃沒法活下去!

  簽,這個死契必須簽。

  況且,十五兩銀子足夠他們在邊城附近安一個家啦。

  三日後。

  十六個半大小子,換上了全身棉布的甘味鮮的新制服。

  精神抖擻的在店裡忙和。

  不僅自己吃喝住都在飯館裡,每日還能給各家的老人帶回去了一大碗美味的羊肉湯。

  難民營里頓時炸開了鍋。

  這,這給商戶當奴僕的日子也太好了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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