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想要代言?沒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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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

  就那關係戶?!

  往最壞的地方思考——哦不,可能性極大。

  鄒嵐很可能就是從哪打聽到到柯夏要配音這GG,才主動找人推的。

  當然,也可能是她背後的熠星娛樂找的事兒。

  柯夏不是自負,而是她清楚,這女人和她背後的公司就是這么小心眼。

  不然,巧合也不是這麼來的。

  於是,柯夏沒忍住問:「她不是連作品都沒有?這你們也選啊?」

  「也不是,吳導那個電影是明年上映。但年底,她主演的一個古偶會上,也能配套宣傳,呃……

  等等,你們……有什麼過節嗎?」

  甲方那工作人員說到一半,忽然察覺到一絲不對勁。

  「她倆……咳咳,也談不上過節。」

  明面上,柯夏只是和之前冒頭的田志強有矛盾。

  大眾眼裡,鄒嵐和柯夏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關係。

  沒等蘭欣找到合適的解釋,柯夏自己開了口:「我沒惹過她,只是……她看見我名字可能就會有過激反應吧。」

  此話一出,對面的甲方都愣了。

  而一旁的杜文凱差點笑出聲。

  柯夏這陰陽怪氣的語氣,很難讓人相信兩人沒矛盾。

  「如果是她代言的話,這GG配音就算了吧。」

  雖說有點出爾反爾的嫌疑了,但誰叫甲方沒把事兒說明白呢?

  一想到自己的聲音配上那張「吆不到台」的臭臉,柯夏就會覺得渾身難受。

  「這……那什麼……」

  對於品牌而言,代言人和GG配音的地位差距自然不言而喻。

  但……柯夏又有點不一樣。

  這工作人員可是知道——

  讓柯夏來配音可不是市場部門的決定,而是上面的高管層拍板的,不然哪來那麼高的額外費用。

  顯然,這就是一個終極的矛盾問題,也不是一個對接的市場人員能做決定的了。

  「我去打電話請示下。」

  還請示?

  柯夏覺得還挺意外。這單子怎麼都該黃了吧?

  等了足足十分鐘,那小哥才終於回來了。

  可見的是,一臉愁容。

  「那個……柯夏同學,可以冒昧地問問,你拒絕做我們的單品代言人是有什麼顧慮嗎?」

  「我現在都沒算正式出道,接你們代言不會讓人覺得……很那什麼嗎?」

  「可……可是大家不都覺得,這是遲早的事兒嗎?」

  「……」

  所以外界對柯夏的信心居然這麼足嗎?

  還是說,柯夏自己太不自信了?!

  「我直說好了,我們公司覺得鄒嵐沒你重要。如果你能接代言,那肯定沒她的事兒!」

  嗯,這話柯夏愛聽。

  「而且你的憂慮,咱們也可以想辦法解決下嘛。

  一般來說,選秀節目的冠亞季軍這些,哪怕剛比賽完,接代言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或者說,等天籟校園行結束,像你這麼多原創歌,推專輯也是很自然的事兒對吧?」

  「你只要能在十二月中旬做預熱,我們這邊上GG,那麼出道和GG兩不誤,也不會有你擔心的那種問題,對吧?」

  聽了對方這一長串,柯夏都被打動了。

  拋開代言費不談,條件給的是真到位,還替你考慮呢。

  她都想不明白,這公司這麼看好自己的?

  蘭欣聽了,連忙說道:「十二月中旬也太急了,只做電子專輯差不多。」

  喂喂餵……

  你們就默認比賽能取得好名次了?

  一般來說,這種選秀比賽,如果沒進到決賽圈,誰好意思出道出專輯的?

  「電子專輯也沒事啊!實體可以晚點做嘛……」

  「可是,假如柯夏比賽後簽了公司,出專輯的時間就不是柯夏自己定得了的。」


  「呃……倒也是。」

  聽兩人有來有回的,柯夏也一直斟酌著得失。

  正如這哥們說的,主要選秀比賽取得好名次,不管出道不出道的,接代言再正常不過。

  本來,她是不急,但是鄒嵐這動作實在讓她無語至極。

  喜歡在面前顯眼是吧?

  柯夏就不想給這機會——你想要代言?沒門!

  至於經紀公司……她暫時沒什麼意願。

  在這個網絡發達的時代,只要有好的作品,哪怕是個人也能玩得轉。

  錢不錢的不說,起碼過得還輕鬆些。

  更別提,她現在是真有點人脈的。

  「這樣,我想得到一個回答,如果沒問題,我可以接代言。」

  「你說。」

  「貴公司這麼看好我的具體原因是什麼?」

  「哦對!哎……我的錯!都給忘了,你這一問讓我想起來了!

  我們公司最大的兩個老闆都是華東大學畢業的,這個你在網上都查得到。

  而且都挺喜歡你的歌……就這麼簡單!」

  好吧……感謝母校,感謝校友,感謝學長或者學姐。

  「行,我可以考慮接。」

  「真的?!」

  「嗯。」

  「好好好,那什麼,價格好談!」

  ……

  按合同來說,緣律其實並不負責柯夏這種本人出鏡的商業GG。

  但柯夏不介意,工作室也樂意接。於是,還是杜文凱負責談這次合作的細則。

  不過在此之前,柯夏給出了自己的條件——這條件某種意義上來說甚至並不利於她自己。

  如果決賽順利取得前三名,那就立馬拍。

  但如果名次不靠前,那就等十二月中旬推電子專輯,柯夏她可以保證出專輯的自主權。

  對方見柯夏這麼給面子,向上級打電話商量,也要到了對應類似賭博或者獎勵的協議。

  首先是單品代言簽兩年:

  如果沒進前三,但順利出道出了專輯,每年代言費一百萬;

  如果能進前三,每年代言費一百二十萬。

  如果能奪冠,每年代言費一百五十萬。

  聽上去比開始高了一倍多甚至兩倍,或許會覺得誇張。

  但娛樂圈的收入就是這麼一回事。

  這還是新人的單品代言,要是品牌代言人……那就更恐怖了。

  而且算起來,簽約年限還減少了——對柯夏是好事,對方也很清楚,可見對她的誠意。

  至於拍GG和配音的事,就打算留到第一周正賽結束,那時候已經能決出前十二名,至少有專輯的臉了。

  ……

  當天,柯夏就和對方簽訂意向協議。這東西還是具備法律效應的。

  同時,對方也答應給柯夏寄產品試用。

  這就牽扯到職業道德了,要是產品不合格,柯夏可是對不起大眾了。

  如果自己用了出問題,也能單方面終止意向合同。

  待甲方走後,都已經是中午的時間了。

  「小可,你還挺有脾氣啊,哈哈哈。」

  杜文凱收拾著文件,打趣道。

  「沒看出來故意針對我麼?純純有毛病。」

  蘭欣也是義憤填膺:「就是,不知道牛氣什麼,這可是咱東海的公司。」

  「哦對,柯夏,來都來了,要不錄點別的再回去?」

  「餓了,還是先點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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