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跳過)關於美國政治的一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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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跳過)關於美國政治的一點想法

  把比較**的詞用英文替換了下上世紀,法農《全世界受苦的人》一書風靡全球,影響力經久不衰。

  它之所以重要,並不在於是否正確地繼承了Ma—En」,而在於他指出了一個曾被長期忽視的觀點:

  即,殖民地的種族關係並不單純由經濟基礎決定。

  剝削不僅是對於剩餘價值的提取,更是一種通過暴力、分類、去人化而完成的建構。

  在這個體系中,種族同時存在於基礎和上層結構,深入到經濟、空間、法律與治理等各個方面。

  這點在美國社會中頗為明顯。

  美國從來不是所謂的後」殖民國家;種族是其class形成、再生產與穩定的重要因素。

  傳統分析假定class由個體在生產關係中的位置決定,資本與勞動對立、構成社會衝突。

  但美國的情況更為複雜:問題不在於其缺乏class,而在於它的class從最開始就是被種族化的。

  因此,將種族」視為膚淺的身份政治」或者在勞工運動的討論中忽視種族」,是一種分析上的自我削弱。

  舉個比較有意思的例子。

  關於住房金融和富蘭克林羅斯福。

  首先,要明確的是,美國的房產是:

  1.最主要的家庭資產;

  2.代際財富轉移的關鍵媒介;

  3.教育資源、治安、公共服務分配的載體;

  4.信用、貸款與風險評估體系的基礎單元。

  換言之,誰能買房、在哪買房、以什麼條件買房,直接決定了其class能否穩定向後代延續。

  羅斯福新政(1933—1939)時期,美國首次以系統性、全國性的方式,將住房、信貸與國家治理綁定,並由此塑造了一個看似普惠」、實則高度排他的社會結構。

  需要澄清的是,新政的核心目標從來不是消除不平等」,而是穩定資本主義秩序。

  在大蕭條的衝擊下,羅斯福政府面對的主要問題有:

  1.如何恢復信貸體系;

  2.如何重啟房地產與建築業;

  3.如何防止中產階級資產徹底崩潰並引發更激進的政治後果。

  在該邏輯下,住房被重新定義為一種金融資產與宏觀穩定工具,而不是社會權利。

  這也直接決定了新政住房政策的基本原則一優先保護被認為安全、穩定、可預測的資產與人群。

  問題在於,安全/穩定/可預測」並不是中立概念,而是基於白人想像之中的種族觀。

  羅斯福政府通過住房貸款公司(HOLC)介入房地產市場,對城市社區進行住宅安全評估」。

  在這套標準中,不同的投資風險被標註成不同的顏色。

  綠色最佳,藍色代表仍然理想,黃色為明顯衰落,紅色則是危險。

  凡有義大利人、波蘭人等移民的社區必須降級。

  凡有黑人出現的社區必須標為紅色。

  紅色意味著:

  1.抵押貸款基本不可獲得;

  2.銀行、保險公司、儲貸協將其視為風險;

  3.聯邦擔保體系(尤是其後來的FHA)不進入該區域。

  而綠色/藍色區居民可以獲得:

  1.20—30年期抵押貸款;

  2.低/零首付;

  3.政府背書的抵押貸款。

  這就大規模stratification的起點。

  在此期間,白人中產家庭得以:

  1.用聯邦擔保貸款購房;

  2.房屋隨城市擴張和基建的投入而升值;

  3.房產成為可抵押資產。

  這些又被用於子女教育、創業貸款、緊急風險對沖。

  與此同時,紅區的家庭則經歷:

  1.銀行撤出(以更高的利率從私人貸款機構借款,或通過合同購房」等掠奪性安排購房→買家在付清全款之前沒有任何產權,錯過一次付款就失去全部已付款項和房屋)


  2.私人資本撤出(開發商、商業、保險公司);

  3.公共資源撤出(基礎設施、學校、公共服務)。

  至此,一個自我實現的循環形成了。

  即,因為被認定為衰落→被撤資→實際衰落→反過來證明最初的風險評估是對的。

  即便後來HOLC地圖被廢止,但空間分布已經固化,資產差距拉開,學區、基礎設施、治安等形成了難以逆轉的模式。

  題外話,羅斯福新政不止幹了這一件事。

  其他著名的還包括:

  1933年《農業調整法》的減產補貼直接支付給地主,逼迫佃農離開土地。

  1935年《社會保障法》將農業工人和家政人員排除在養老金和失業保險之外O

  1935年《全國勞動關係法》(含蓄地)禁止農業工人和家政人員組建工會。

  當然,那個年代也有真正的康米/左翼在行動。

  不過都被麥卡錫圖乾淨了..

  當然,作者不是專業分析者,觀點不一定對,歡迎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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