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詭市(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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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攤主是一個看起來非常瘦弱,身體發育也很正常的老頭。

  唯一不正常的地方,就在於他全身長滿了眼睛。

  當麻袋走近的時候,老頭耳朵下面一隻眼睛就注意到了他,而老頭卻沒正眼看他。

  當他走到老頭正麵攤位前站住了以後,老頭才開始同他說話:

  「呦,客人,想買眼睛吶?看上哪個了?隨便挑,可以免費試用哈。」

  麻袋腦子裡回想起了一開始遇到的那個盲人,對方想要一雙眼睛,而且答應會給出10個詭錢作為報酬。

  那麼,只要自己以10元以下的成本進貨,就能獲得利潤。

  這生意不就來了嘛?

  雖然利潤有點低,但做買賣,一開始都很艱難,等到後面雪球越滾越打,才會爆發式地增長。

  麻袋目光掃過桌子上的瓶瓶罐罐,那裡面,有著各式各樣的眼球。

  有如籃球一般大的眼珠,琥珀色,一雙豎瞳如同空間裂縫,裡面閃爍著無限的璀璨星光。

  有拳頭大的眼珠,還有長著兩個瞳孔的,不知道為什麼,當看到那兩個瞳孔的眼珠時,麻袋感覺,那雙眼睛像是還活著,正直勾勾地盯著自己。

  他的全身打了個冷戰,連忙避開對方的視線,目光落在了一顆只有黃豆大小的眼睛上。

  這眼睛……嗯,那個盲人應該不配套。

  一想到,一個正常人的眼眶裡,長出一雙黃豆大的小眼睛,麻袋就感覺這幕場景簡直邪得發癲。

  他自己嚇唬自己,把自己的恐懼值給弄高了。

  搖搖頭,他乾脆直接地問攤主:

  「最便宜的多少錢?」

  「20。」

  「奪少?」

  「20。」

  不知道是不是說話的聲音有些大了,攤主臉上的八隻眼睛忽然一下子全都盯住了麻袋,包括胳膊上和手背上的眼球也全都抬起往上看。

  麻袋一下子收起了脾氣,小心翼翼地問:

  「能便宜點不?」

  20塊錢買,再10塊錢賣出去,做慈善的都不敢這麼大方。怕不是要把褲衩子都給賠進去。

  「15,這是最低了,再低我就賠本了。」

  攤主所有眼睛依舊直勾勾地盯著麻袋,與其說是在講價,不如說更像是在威脅。

  麻袋此刻真的很想將黑狗血撒在這貨的眼睛上,然後拿起東西轉頭就跑。

  但,他也就只是想想。

  真要這麼做,他跑不出去兩步,就被乾死了。

  「呃……9塊行不行?」

  頂著巨大的壓力,麻袋還是試探性地又多問了一句。

  因為他實在是沒辦法了,如果第一步都失敗了的話,那麼後面也就不用折騰了,直接認輸算了。

  「13,這已經是最低了,少一分錢都不行。」

  誰知,攤主居然又鬆口了。

  麻袋:……

  他忽然感覺,自己簡直就像是一個新兵蛋子。

  這雙眼睛明顯不值這個價,但對方一開口要價太高,自己又沒什麼砍價的經驗,導致砍得不夠狠。

  於是乎,他只能繼續硬著頭皮砍道:

  「8……塊?」

  「噗!」

  下一秒,一個大砍刀直接劈在了麻袋頭頂上,將他的腦袋如同切西瓜般劈成了兩半。

  鮮血混合著腦漿瞬間濺得到處都是,老闆的身上更是被血雨洗了個澡。

  他一雙雙眼睛全都露出惡狠狠的眼神,嘴裡說道:

  「嗎了個巴子的,欺負老實人是吧?一而再再二三地砍價,當我好欺負是怎地?」

  「噗通——」

  麻袋的屍體倒在了地上,他至死也沒能用出自己的底牌,就這麼不明不白地死了。

  附近的一個隊員見到了麻袋死掉的一幕,直接被嚇得打了個哆嗦。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他的嘴裡不停地重複著,儼然是已經被這詭市的危險程度與恐怖氛圍給嚇傻了。


  哪有一言不和就殺人的啊?你這是做生意,還是搶劫啊?

  恐懼歸恐懼,

  這名隊員心裡也明白,這應該是詭市的某種規則。

  砍價,可以。

  但有次數限制。

  不能超過三次,否則的話,就會觸發某種條件,然後被攤主砍死。

  當然,三這個數字不準確,可能是四次,也有可能是兩次。

  而且剛剛攤主也不是沒有提示。

  他都已經說了,「這已經是最低了,少一分錢都不行。」

  這幾乎都已經是明示了,而且,當時老闆全身的眼睛都盯住了麻袋,這也是一種暗示。

  這意味著,攤主已經快爆發了,你需要小心了。

  可惜,麻袋的腦子不好使,人也不機靈,根本就沒察覺到危險的靠近,最後死於非命。

  「客人,客人?你賣不賣啊?」

  這時,這名隊員面前的攤主有些不耐煩地開口問道。

  這是一個餓死詭,特徵特別明顯,骨瘦如柴,但是肚子卻很大,對待食物有一種近乎病態的執著。

  他並不是賣東西的,而是買東西的,他買的是人身上的肉。

  一斤肉,價值50個詭錢。

  這看似很值,一開始,這名隊員也是這麼想的。

  他眼前一亮覺得自己找到了快速通關的方法。

  畢竟,一個正常的成年人,都有一百五十斤左右了,

  換作是他們這些經過篩選,身高較高,並且經常鍛鍊,身體肌肉量大的人,

  體重更是能達到一百八十斤左右。

  但,很快,他就意識到,自己想錯了。

  帳,並不是這麼算的。

  一個人身上的肉其實並不多,

  正常人的體重是一百多斤,其中包括骨頭、大腦、內臟等等……除掉這些,剩下能賣的,真不多。

  而且,賣肉的前提是,賣完肉還能活著。

  如果把腹部上的肉賣掉,那麼內臟就會掉出來,人也活不了多久。

  同樣的,大腿上的肉,雖然看似不那麼重要,

  可一旦被割掉,就等於把腿給廢了,因為人走路甚至站立,是需要用腿部肌肉發力的,而人身上最大最強壯的肌肉,也都集中在腿上。

  一旦割掉了腿上的肉,那麼接下來,整個副本,就只能爬著走路了。

  更致命的是,這並不是在手術室里,而是在衛生條件很差的攤位上。

  這就需要考慮到失血過多,細菌感染,以及傷口疼痛等等問題。

  隨便哪一項出點問題,都可能導致當場死亡。

  這可不是鬧著玩兒的,即便是嘎腰子,人家也是有專業人員來操作的,得確保你的腰子被嘎了以後你人還能活著。

  綜合考慮之下,這名隊員便放棄了賣肉的打算。

  反正,他是不會賣自己的肉的。

  準備離開的時候,他目光忽然看向地上麻袋的屍體,對身後的餓死詭攤主說道:

  「老闆,死人你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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