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開門,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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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換做正常人讀到這裡,只怕就已經嚇得心驚肉跳了。

  可李易發現自己情緒很穩定,就算讀完了第一篇日記,也沒有什麼情緒波動,仿佛早就見怪不怪了。

  這一本日記,最早的記錄時間是八年前,是石宣還在英國留學的時候,也就是第一篇日記。

  李易一目十行,一眼就能看完一頁的內容,只花了不到五分鐘就讀完了整本日記本的內容。

  能這麼快,除了因為他的閱讀速度足夠快,還是因為石宣的日記本並不是每天都記,而是只記錄他殺人的經過。

  比如從選擇目標、跟蹤目標、製造不在場的證據、抹除痕跡等等。

  重點是殺人的時候,他詳細的記錄了當時的興奮和對鮮血的渴望,以及受害者垂死掙扎的模樣,都會令他無比激動。

  這個日記本給任何一個正常人看,都會引發強烈的心理不適,嚇破膽都不奇怪。

  李易梳理了一下日記裡面的內容,大致也判斷出來石宣是一個什麼貨色了。

  石宣智商很高,不是一般的心理變態。

  但是由於父母離婚之後,石美雲常年在公司忙碌,每次都是深夜才回家。

  最誇張的時候,石宣甚至一年到頭都見不到石美雲幾次。

  龍世賢在離婚之後,很快就再婚了,而且有了二子一女,幾乎從來不見石宣,完全就當沒有這個兒子一樣。

  在物質上石美雲無條件滿足,可是那時的石宣最需要的顯然不是物質。

  在無人關愛的情況下,石宣逐漸開始變得孤僻和冷漠,時間一長心理就出現了問題。

  從第一次摔死家裡的寵物狗開始感受到興奮,石宣就開始難以克制心中嗜血的渴望。

  一直到高中結束後的暑假,石宣故意開車撞死了一個路人,裝作慌張的給石美雲打電話,說是意外撞死的。

  石宣以為會受到什麼懲罰,結果石美雲無聲無息的就解決了這件事,然後迅速將他送到牛津去留學了。

  這傢伙智商非常高,以非常優異的成績拿到了牛津醫學院的錄取通知書。

  那個時候的石宣發現殺人了都有人善後,就開始親手嘗試殺人的感覺了。

  也就是日記第一篇開頭記錄的。

  這讓石宣產生了巨大的快感,從此以後就停不下來了。

  在英國留學了六年,開始的時候他隔半年才下手一次。

  但是這種快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的衰減,所以他下手的頻率開始不斷的縮短。

  等到了畢業的那一年,他已經到了一個月必須要殺一個人的地步。

  留學的這六年,石宣總共殺了21個人,其中有一半是在最後一年殺的。

  石宣殺了這麼多人而沒有被發現,李易通過日記也總結出來了。

  一是這傢伙智商很高,非常擅長偽裝成一個人畜無害的乖寶寶,而且他長相英俊,很難讓人懷疑到他。

  加上他又是牛津醫學院的高材生,自帶名校光環效應。

  而且他在臨床階段的時候,還憑藉自己的醫術救了不少人,這就讓他的光環就更耀眼了。

  按照石宣的原話所說,只要他表現的風度翩翩,擁有所謂的紳士風度,那些蠢貨警察就真的信了。

  第二點是,這傢伙具有極強的反偵察能力,除了第一次咬死那個女人的時候,有點過於激動,之後的每次犯罪都會小心的清理所有的痕跡。

  他又是學醫的,還專門去了解過法醫相關的知識,知道怎麼才能更好的掩蓋痕跡,讓警方難以追查。

  而第三點,就是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他殺的都是一些社會邊緣人物。

  比如失業的黑人、乞丐、妓女等等,這些人就算死了,也不會引起多大的關注。

  而且石宣並不會固定在一個地方作案,他都是全歐洲到處跑,完全隨機的殺人,讓人根本找不到關聯。

  兩年前回國後,石美雲本來給他安排了一個龍石集團下屬的子公司去鍛鍊,明顯是打算讓他接班。

  但是石宣這種變態怎麼可能會老老實實的上班,他根本就控制不住心中嗜血的欲望,所以乾脆找了一個理由不去公司了,開始四處尋找獵物。

  短短一年的時間,就又有13個人死在了他的手上。


  按照石宣日記中所描述的,其中還有一個受害者,甚至就是一個追查他的刑警的妻子。

  石宣那一年時間作案的地點,雖然分散在各地,但還是被一個叫做張立明的警察給發現了這些謀殺案的關聯性。

  主要是石宣這個家裡心理變態到了一定程度,他殺人不是一下子給受害者一個痛快。

  比如用刀,他就必定會連捅很多刀,然後就看著對方的生命一點點流逝,享受的是操控和折磨受害者的快感。

  警方一開始都以為是尋仇,否則不會採用這種方式來折磨受害者。

  直到張立明去外地辦案的時候,發現那個地方也有這樣的案子,他立刻發現了其中的模式,開始在全省和外省尋找類似的案子。

  這一找不得了,一下子又發現了七起相似的案子。

  受害者彼此之間沒有任何聯繫,但是死法和作案模式卻產生的關聯。

  現場都被清理的很乾淨,兇手沒有留下DNA等證據,而且都是在監控的死角,沒有拍到兇手。

  所以張立明懷疑這是一起變態連環殺手,將這些案子併案偵查。

  張立明很快就發現了一個規律,兇手是以雲都市為中心,劃出了一個城市半徑,每一個城市每一個月只作案一起。

  經過一年多的偵查,石宣還是露出了馬腳。

  此時此刻,國內的監控開始鋪遍大街小巷,加上天網計劃的覆蓋。

  除非石宣能隱形,否則很難避開無處不在的監控探頭。

  在石宣最後一次犯案的時候,被一輛停靠在路邊的車載行車記錄儀給拍了下來。

  但由於當時下著大雨,又是大晚上,石宣穿著雨衣又擋住了大半個身形,並沒有拍到他的樣子。

  張立明拿到視頻之後,就開始發動警力,在全市內動員警力和群眾,懸賞了高達二十萬,徵集犯罪嫌疑人的線索。

  結果這一舉動激怒了石宣,他就盯上了張立明的妻子何麗娟,將對方給殘忍殺害了。

  這也是石宣犯下的最後一個案子,因為那之後就沒了日記。

  李易看了一下時間,正是2016年2月8日。

  距離陳華拿到他名下的這兩套房產,只有兩個月了。

  也就是說石宣很可能在那個時候,就已經落入了陳華和他的手上,然後一直被囚禁在地下密室裡面。

  直到陳華被抓,他追過去之後,不知為什麼暈過去,然後醒過來就失憶了。

  李易梳理完這個過程,門外已經傳來了砰砰砰的敲門聲。

  「開門,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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