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老許你要老婆不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老許,你要老婆不要?」

  ……

  「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

  這首民歌在祁連山麓里迴響,也在身處燕京飯店的許靈均的心中迴響。

  他又想起了離別的前夜,妻子的無限信賴和無條件的理解,兒子的聽話懂事,讓他陷入深深的糾結和痛苦。

  終於,他做出了決定,他不能離開祖國,這你有他的親情,他的愛,他的根。

  ……

  許景由不再勉強兒子跟他走了,他叮囑兒子在大陸為他買塊墓地,死後他想葬在祖國。

  金秋十月,許靈均送走了父親,他又踏上了他用汗水侵染過的土地,又回到了患難與共的親友中間,回到了相濡以沫的妻兒身旁。

  「呼,終於抄……啊呸,終於寫完了。」

  陳耀東揉了揉有些酸痛的手腕,已經開始懷念起後世的電腦了。

  他寫的這篇小說叫做《牧馬人》,是他根據記憶中《牧馬人》這部電影改編的。

  沒錯,常說某部影視劇是根據某部同名小說改編的,其實這個公式反過來也成立。

  這不,陳耀東剛用自己的親身經歷『演算』過了,確實是成立的!

  至於他為什麼不直接抄《牧馬人》的原著小說《靈與肉》?

  原因很簡單,當然是他沒有看過那部小說啊。

  不然他又何至於花了整整一周的時間,才把《牧馬人》改編成他現在手裡的三萬字小說呢。

  是的,三萬字,雖然《牧馬人》的劇本只有不到兩千字,但這是小說。

  劇本和小說最大的區別就是,劇本里的角色只要有個設定就成,自然有飾演這個角色的演員去揣摩角色的方方面面,而小說里的角色是直接拋給讀者的,讀者,嗯,懂得都懂。

  所以小說在塑造角色方面,自然少不了多浪費一些筆墨。

  其次,劇本是為了拍攝服務的,很多故事、場景都不必寫實,因為就算寫得太詳細劇組也不會一比一的還原,通常只要有個大概的故事脈絡就行了,至於最後電影拍出來是個什麼效果,不完全取決於劇本的好壞,關鍵看導演往裡面塞了多少私貨。

  再說小說,核心是為了讓讀者擁有代入感,如果也學劇本走『朦朧派』的路子,你是想讓讀者看你的故事大綱嗎?

  用屁股想都知道,那樣肯定不行。

  所以陳耀東為了講好《牧馬人》這個故事,他整整花了一周時間來構思和查閱資料,才終於寫出了這篇三萬字的小說。

  是的,為了寫這篇小說,他不僅需要構思,還需要查閱不少資料。

  因為現在還是1978年,雖然嗡嗡嗡已經過去了,但又沒有過去多久,人們還處在相對保守的觀望狀態,陳耀東擔心自己寫的這篇小說會觸及某些禁忌。

  固然不至於像前幾年那樣招來麻煩,但人家雜誌社為了求穩,不給他發表總還是可以的吧?

  而要是不能發表,陳耀東這一周幹嘛起早貪黑?

  還不是為了能夠早點蹭到雜誌社的招待所嘛。

  咳咳,是的,蹭招待所就是陳耀東這麼努力的創作這篇小說的初衷。

  至於這個初衷為什麼不是小說的稿費和作家的名聲,理由也很簡單——

  他們老陳家有7口人,三間臥室,他被分和大侄子睡一間,結果連著三晚遇到水漫金山。

  如果不是這個年代還不允許私房買買,如果不是住公家的招待所需要介紹信,如果不是他口袋裡比較拮据,如果……

  陳耀東早就搬出去住了。

  寫小說,蹭雜誌社的招待所,就是陳耀東想到的最快最簡單的辦法。

  但是前世陳耀東對小說並不熱衷,當不了文抄公。

  也幸好他喜歡看電影,尤其是當年就大火的電影,如《牧馬人》《廬山戀》《高山下的花環》《城南舊事》《少林寺》……

  甚至『後來』陳耀東進入娛樂圈時又會時不時重溫一下,對裡面的劇情可以說如數家珍,再加上重生後的記憶好像變得更好了億點,這就給了他一個當影抄公最好的土壤。

  ……

  房間裡,陳耀東又把今天寫完的小說結尾讀了一遍,修改了幾個錯別字。


  接著取出之前幾天完成的部分,按照先後順序裝訂起來,一起塞進了一個大號的信封里。

  做完這一切後思索道:

  「寄給哪一家雜誌社好呢?」

  這個年代的雜誌社很多,因為人民剛經歷完那個特殊的時期,對知識和外界訊息的渴望就好像乾涸已久的河床,迫切希望一場大雨的澆灌是一樣的。

  而有需求,就有市場,所以無數雜誌報社也如同雨後春筍一樣冒了出來。

  但要說最出名的,除了《人民文學》之外,大抵就是《收穫》《花城》《當代》《十月》《萌芽》《芳草》《青春》……《燕京文藝》這些雜誌了。

  陳耀東篩選雜誌社的標準有兩點。

  一,首先外地的雜誌不要。

  雖說他投稿的目的就是為了去蹭招待所,但也沒必要跑去外地蹭。

  二,名氣太大的不要。

  因為名氣大,意味著收到的投稿多。

  既然投稿多,那麼選擇就多。

  陳耀東固然對自己的《牧馬人》有信心,但也不敢說他投了,人家雜誌社就一定會收。

  萬一被退回來了,豈不是浪費他的時間嘛。

  再說了,這個年代的小說稿費都是一個標準,不管你是《人民文學》,還是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雜誌,因為都是公家單位,小說的稿費標準都是千字2到7元,翻譯稿千字1到5元。

  這個標準要延續到1980年才有所提高。

  陳耀東是個新人,如果《人民文學》真願意發表他的《牧馬人》,大抵給的也是最低標準。

  反之,一些迫切需要好的作品打響名氣的雜誌,因為《牧馬人》的質量,可能還會主動給他漲漲價。

  比如漲到千字3元,千字4元……再往上也不大可能了。

  除非《牧馬人》火了,陳耀東的下一篇小說還有希望。

  但他會寫下一篇小說嗎?

  可能會,也可能不會。

  現在陳耀東自己也說不清楚。

  總之他已經想好自己的小說準備投給哪家雜誌了。

  《燕京文藝》。

  首先,這是一家本地的雜誌。

  其次,《燕京文藝》不像《人民文學》《收穫》這種全國聞名,但又不是籍籍無名。

  正好符合陳耀東的要求,所以,他略作思量便在信封上寫下了『寄給《燕京文藝》』。

  接著又填了自家的地址過後,陳耀東便決定繞過郵局,親自往《燕京文藝》跑一趟。

  這樣做當然不是為了省那一張郵票,只是為了節約時間。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