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章 2·幽靈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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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匆匆跟幾人打過招呼。

  就是這個約克,也不知道咋回事兒,興奮的狠狠擁抱自己,嚷嚷著不可思議。

  中文說的倒是不錯。

  沈新扭頭望向大聖:「咋的,真要走,就這麼捨得我?」

  想想是誰救得你,一口水一口水的把你救活。

  之前在白水江守著核桃,日常事情其實不多的。

  沈新就經常跟著陳家康他們,滿大山的轉悠。

  跟羚牛套近乎,跟金絲猴打招呼。

  偶然間觀察到一個猴群,發現了大聖。

  發現他的時候,已然受了傷。

  當時也沒多大。

  像獼猴的話,一般六到七個月就開始斷奶了。

  但斷奶之後也會一直跟著母猴,一兩歲才會單獨生活。

  所以陳家康他們推測,母猴可能意外死亡了。

  而大聖的傷,應該是沒有母猴照拂,和同類爭搶食物的時候,被毆打了。

  觀察了兩天,大致就是這樣。

  這野外生存很殘酷的,當猴王感覺到大聖成為族群拖累之後,就把大聖趕走了。

  大聖追上去,只迎來了一頓毆打。

  最後奄奄一息的,被沈新等人救了回來。

  就如沈新所說,真就是一口水一口水給餵活的。

  本來沈新是不打算從白水江帶任何動物回來,可大聖這種情況,索性就帶了回來。

  也是他還小,用陳家康的話說,屬於心理斷奶期,沈新照顧他的時候,很快就形成了極高的好感度,離不開自己了。

  誰知道,帶回來之後,這傢伙本性顯露,皮的不像話。

  還聰明機靈,很賊。

  聽沈新這麼一說,大聖看了看楊澤然,轉頭還是跳到了沈新身上,樹袋熊一樣的抱住了沈新。【不走】

  【但要吃好吃的】

  他又擡頭,可憐兮兮的看著沈新。

  「不讓你吃,那是為你好。」沈新點了點他腦門兒。

  沈新也不至於差他一口吃的,主要是他腸胃弱,不能亂吃東西。

  楊澤然這邊已經嚷嚷著晚上要吃燒烤,問有什麼肉。

  這個月份,南江還熱著呢。

  晚上吃個燒烤,喝點兒冰鎮啤酒,舒服的很。

  「去,搬東西去,天魁你們也去幫忙,吃燒烤。」沈新從兜里掏出儲物間鑰匙,遞給大聖。他眼前一亮,急忙接過鑰匙跳了下去。

  「天魁看著你呢,別給我偷偷藏東西。」沈新叮囑一句。

  天魁汪了一聲。

  氣得大聖直接跳到了他身上。

  天魁一個翻身,把大聖抖下來,轉頭作勢要咬他。

  大聖知道天魁不會咬自己,吱哇叫著去開門。

  約克連忙跟上,不可思議的看著大聖從一串鑰匙中選出一把,然後插入了掛鎖,嫻熟的擰開。「沃特法克,他是怎麼做到的。」約克驚呼。

  沈新又一指身邊幾條狗,讓他們去搬摺疊椅。

  丁雨薇沒好氣的推了沈新一把:「你也是夠了,光使喚他們。」

  在約克的注視下,幾條狗跑進正房,用嘴巴從裡面叼出幾張摺疊椅,放在了遠處草坪的遮陽傘下面。這邊大聖已經跟人一樣,抱著一小箱果木炭出來。

  約克眼珠子瞪的老大,拽著喬恩嚷道:「看見了嗎,他們什麼都懂。」

  然後還是連呼不可思議。

  從院子這邊,擡頭就能看見極遠處波光粼粼的櫟湖,這也是沈新租下它的主要原因。

  既然是吃燒烤,那自然是人越多越熱鬧。

  沈新群里說了聲,趙天星就已經火急火燎的往這邊趕。

  還有多妮雅。

  這姑娘一直沒走,跑去松浦正經學了一陣子舞蹈和唱歌,現在又重新起號,恰逢抖音爆火,她多才多藝,長的又漂亮,算是吃到了紅利,小四十萬粉絲呢。

  然後又給警犬基地那邊發了個消息。


  李嘉慧,陳果,王卓這些年輕人,叫一聲就跑了過來。

  夜色上來的時候,院子裡的裝飾燈也亮了。

  不說一磚一瓦,但很多地方,都是沈新和丁雨薇花心思裝修出來的。

  而且還在一直整修,希望未來能成為倆人的溫馨小屋。

  途中,鄧志良跟沈新說了一下約克的來意。

  「那他倒是挺沉得住氣啊。」沈新瞥了眼遠處的約克。

  他跟灰機對上線了,他罵一句笨蛋,灰機回一句傻逼,他也不生氣,只哈哈大笑。

  為案子而來,還是個資深特工,愣是不著急。

  「鄧哥,那你知道是什麼案子嗎?」沈新詢問。

  鄧志良搖頭,又道:「估摸著可能跟動物有關。」

  不是跟動物扯上關係,也不至於千里迢迢的跑來找沈新當顧問。

  堂堂FBI,不要臉皮的嘛。

  沈新點頭,心說這倒是。

  至於這事兒的來龍去脈,鄧志良也說清楚了。

  其實就跟年前去美國那一趟有關係。

  當時美國那邊的國際刑警也安排了人對接,這個對接人呢,跟FBI一位ASAC,助理特工主管是好朋友。倆人經常見面,閒聊中就聊到了沈新這一趟美國之行。

  對方就簡單問了問,從國際刑警這兒知道案子破了,也大概知道了是什麼案子。

  然後就知道了沈新的事兒。

  後來又不知道出於什麼考慮,時隔數月,跑過來請沈新幫忙。

  略一沉吟,沈新問道:「徐局是什麼意思呢?」

  說是讓自己決定去不去,但自己也不能完全把這話當真啊。

  鄧志良猶豫一下,道:「你如果沒什麼事兒的話,能去還是儘量去一趟。」

  他說了一些內情。

  自己的刑偵專家,不給好處,憑什麼借給你用。

  所以部里提了個點兒要求,想把幾個紅通人員引渡回來。

  FBI那邊還真同意了。

  那鄧志良清楚的,徐進光的想法肯定是希望這合作能成功。

  但考慮沈新情況,才又說讓沈新個人來決定。

  沈新心裡有數了,想了想道:「先問問什麼案子吧。」

  熱鬧到晚上八九點,第二天還要上班,眾人才散去。

  沈新特意把約克倆人留了下來,直截了當的問他是什麼案子。

  約克喝酒上頭,臉紅的驚人,聽沈新這麼一說,也收起笑容,擺擺手,讓喬恩走遠一點兒。丁雨薇起身要走,被沈新拉住。

  鄧志良也沒走,他回頭也得跟徐進光匯報情況。

  把手裡的勇闖天涯一口氣灌進嘴裡,約克一改之前輕浮的氣質,表情嚴肅,目光深邃且冷厲,緩緩道:「這是一個我們抓了17年,還沒有抓到的連環殺手。」

  喵的一聲。

  是大美,跳上了沈新的大腿,窩在了沈新懷裡。

  沈新暗道一聲果然。

  印象里,連環殺手嘛,這都快成美國的特產了。

  當然,不代表其他國家就沒有連環殺手。

  國內一樣有,還不少,只不過不像美國那樣,動不動拍個什麼德州電鋸殺人狂,漢尼拔之類的,瘋狂渲染美國全是連環殺手。

  提到案子了,約克顯然是進入了狀態,說話簡明扼要。

  地點,位於美國的西部大盆地。

  這地方是科迪勒拉山系中的內陸高原盆地,地形零碎,盆山相間,整體上是一個大盆地,面積足足有52萬平方公里,相當於一個法國那麼大。

  它大致上橫跨愛達荷,懷俄明,內華達,猶他四州。

  幾乎就是不毛之地,人口密度小於2人每平方公里。

  然後是時間。

  「我們關注到這個案件是04年了,還是因為懷俄明和猶他的警方發現了案件的共通點,認為有跨州作案的嫌疑,這才交給了我們。」

  「我們往前追溯,這才發現最早的案件可以追溯到02年。」


  第一案死者叫珍妮爾;詹森,死的時候23歲,死在了懷俄明卡斯珀附近的北普拉特河岸邊。「她身上有大量的擦傷,挫傷,還有動物啃咬的傷口。」

  「我們推測,她經過了長途的逃亡,最終被堵在了河岸邊,然後有拘束傷,被強姦,死因是機械性窒息。」

  說完之後,約克抿了抿嘴,道:「很漂亮的一個女孩兒,可惜了。」

  這一案,發生在02年的4月份。

  4月18號,發現了珍妮爾;詹森遺棄在公路附近的汽車,人員失蹤,州警組織人手,大範圍的搜查之後,於21號,發現了河邊的屍體。

  經過法醫檢驗推測,人至少死了一個星期以上。

  「當時屍體已經腐爛,還是殘缺的,留下的啃咬痕跡,他們認為是受害人死後被動物啃咬的,沒當回事兒。」

  「然後是一年以後,03年6月份,在愛達荷州的蒙特佩利爾,89號公路附近,也是差不多的情況,強姦,頭部有毆打,但還是扼死的。」

  「這一次,受害人很快就被過路的司機發現,屍體得以保存。」

  「他們依舊在屍體上發現了動物啃咬的痕跡,當時還認為是死後被動物啃咬的。」

  「一直到04年的第三案,屍體上同樣有啃咬痕跡之後,他們才注意到這一點。」

  「我們認為,兇手驅趕了某種動物去追捕受害人,我們找了動物專家進行鑑定,他們認為有可能是狼。」

  「但是呢,我們後來又做了新的推測,認為是某種大型犬。」

  「首先,狼和犬的牙齒有比較顯著的區別,哪怕從咬痕來推測,也能進行區分。」

  「只不過這個案子有一個倖存者,她在倖存之後,說兇手驅使了一頭狼來追趕她。」

  「可是我們找了很多狼的照片供她辨認,在一些細節上對不上,我們就推測,這可能並不是一頭狼,而是一頭大型犬,她做了一些辨認,有一種犬比較像。」

  「叫格羅安達犬,也就是比利時牧羊犬。」

  沈新腦海里立刻浮現了這玩意兒的形象。

  純黑,長毛,體型大,壓迫感極強。

  這玩意兒是跟狼比較像。

  同時呢,身為牧羊犬的他們,凶起來雖然可怕,但很聰明,能夠被訓練成警犬的。

  「不對啊。」沈新打斷約克,道:「既然有倖存者,那倖存者難道沒見過兇手嗎?」

  「這種案件,我認為兇手應該會隨機挑選那些在公路上單獨行動的女性,或者汽車壞在半路上,他主動示好,幫助修車,然後伺機動手。」

  西部大盆地,橫跨四州,荒涼的不毛之地,簡直是天然的犯罪寶地。

  要依著沈新的經驗,或者說美國電視劇都是這麼拍的,一個女人橫穿美國,途徑荒涼公路,汽車壞了。然後路遇「好心人」,幫助修車,接觸後才知道對方是連環殺手,專門對她們下手。

  「那如果是這種情況,這個受害人不是應該見過兇手嗎?」

  如果有搭訕的過程,那她應該能見到兇手才對啊。

  約克搖頭,先誇了沈新一句,說沈新反應很快,想法很對。

  沈新擺擺手。

  心說你們影視劇都拍了不知道多少次,傻子都能猜到。

  約克道:「這一案,發生在13年的7月份,受害人叫埃爾梅琳達;加爾扎,她途徑猶他州達蓋特縣的時候,汽車突然爆胎,被迫停下。」

  「就在她嘗試尋找救援的時候,有這麼一頭狼犬衝出來,襲擊她,追逐她。」

  「她向北跑出了有快兩公里,幸運的滾落山崖,這才得救。據她描述,在被追的過程中,她有注意到,遠處有人騎著摩托車,在尾隨。」

  「但是離得太遠,根本看不清楚長相。」

  「我們就推測,經過十餘年,14起犯罪之後,兇手的犯罪手法已經升級,會直接驅趕狼犬來襲擊追逐受害人。」

  沈新猛地打斷約克,不敢置信的問他多少。

  14起。

  不對吧。

  一年殺一個,除掉13年的倖存者,應該是12個受害人才對。

  關鍵12個都已經夠誇張了。


  不料想,約克還搖頭,道:「不,沈新,這只是我們發現的案件,你要知道,那裡有很多野生動物,有些屍體我們不一定發現的。」

  「還有,根據我們的經驗,連環兇手的犯罪都是不斷升級的,很少有穩定的冷靜期。」

  「一開始,我們覺得他可能就一年犯一次案,但是09年那一年,出現了兩名受害人,我們就知道了,他的犯罪行為升級了。」

  「到14年,我們總共找到了14個受害人,但真實的案件,應該還不止。」

  沈新聽的直皺眉,這也太狠了。

  關鍵這麼多起案子,愣是沒有鎖定他,感覺很匪夷所思。

  這大盆地說是不毛之地,幾十萬平方公里,人煙稀少,但長達十幾年的犯罪啊,他就一點兒錯誤沒犯,沒留下一點兒物證?

  約克繼續道:「這一次失敗之後,他銷聲匿跡了。對了沈新,你知道媒體都叫他什麼嗎,說他是幽靈獵手,Ghost Hunter。」

  「他就像一個幽靈,徘徊在大盆地上空十幾年,然後也如幽靈一樣,就這麼突然消失不見了。」「但是去年,沉寂了三年之後,他又出現了,同時出現的,還有他那條狼犬。」

  約克眼底閃過一抹決然,死死盯著沈新,道:「沈新,如果你能幫我們找到這條狼犬,那我們就能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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