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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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4章 狼王

  沈新還是低估了天魁上七點新聞的影響力,在辦理值機的時候就被人圍了。

  「我能摸摸它嗎?」值機員是個年輕姑娘,忍不住詢問。

  沈新掃了眼戴著智能頭盔和嘴套的天魁,又看了看附近圍觀拿手機拍照的旅客,點了點頭。

  把天魁安置在市局,丁雨薇早晚遛狗的時候,就經常被人包圍,一堆人尋求合影。

  畢竟是功勳警犬,上過七點新聞,火爆全網的「希望犬」。

  值機員說著謝謝,連忙離開工位,上前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天魁。

  「他好乖啊。」

  姑娘一臉興奮。

  而圍觀眾人,紛紛流露出羨慕的眼神。

  姑娘又問道:「我能跟他合影嗎?」

  沈新心說你都摸了,還問行不行。

  她這一合影,附近的值機員全都圍了上來。

  還有旅客,尤其是帶孩子的家長。

  沒招兒,天魁只能被迫營業。

  而且到了候機大廳也是一個樣,求撫摸,求合影,還有打聽滑坡救援細節的。

  天魁有虛榮心,不怕,反而還很享受這種被圍觀的感覺。

  上了飛機,別說空乘,連機長都在起飛之前,專門跑過來跟天魁合影。

  而天魁也享受了頭等艙般的待遇。

  怕地板涼,空乘還給鋪了毯子,又說商務艙有空位,不行的話,讓天魁自己占個位子。

  沈新連忙拒絕,說天魁沒那麼嬌貴,不需要。

  乘務長一臉認真的說可以的,說天魁拯救了那麼多人呢。

  沈新只好說自己得看著天魁。

  然後旁邊的男旅客立刻表示可以換位子,讓天魁跟沈新一起坐。

  說著,自己就抱著筆記本站了起來。

  天魁還真不客氣,輕巧一躍,臥在了位子上。

  沈新沒好氣的照著他腦袋扇了一巴掌。

  好一點的是,天魁沒暈機。

  這次如果不是著急,沈新還是更傾向於選擇高鐵。

  來到安京,要等快四個小時轉機。

  而免不了的,又遭受了一番圍觀。

  沈新也來者不拒,而且覺得普通人能夠追捧一條功勳警犬,這是一件好事。

  畢竟每一條狗想要成為警犬,都要付出巨大的辛苦。

  快天亮的時候,沈新帶著天魁,坐上了前往興勒盟的飛機。

  上午快九點,飛機降落。

  烏蓋大草原是國內著名的草原景點,這條航線其實就是旅遊專線。

  雖說這個月份還不是最美的草原,並不是旅遊的高峰期。

  但恰逢五一,飛機依舊擁擠。

  怕影響到其他旅客,沈新被特意安排在緊急出口旁邊的位置。

  沈新懷疑機組是故意的,面前這位漂亮的空姐,只要閒下來,一直在努力的跟天魁套近乎。

  航程不長,八點出頭,飛機就降落在了機場。

  走下飛機的那一刻,沈新就感覺到涼意。

  在安京的時候,已經感覺到和南方不同的涼爽。

  而這裡,北緯四十五度,讓沈新感覺重返初春了一樣。

  果斷從行李箱中拽了件外套。

  一手拖行李,一手牽天魁,在同行旅客的拍照合影要求中,沈新慢吞吞的來到接機口。

  遠遠的,就看見有人舉著牌子,醒目的寫著自己名字。

  一行兩人,都穿著警服,一眼就看見了牽著天魁的沈新,急忙揮手打招呼。

  沈新連忙迎了上去。

  「歡迎歡迎。」

  其中一個中年人熱情的和沈新握手。

  他肩膀上的警銜是二毛二。

  但僅僅是一個派出所教導員,那只能說明他工作年限足夠長。

  因為就算按照最低的警銜晉升年限來算,他也得工作二十年才行。


  中年人正是派出所的教導員張其峰。

  留著潦草的碎發,皮膚黝黑,臉頰黑中泛紅,粗糙且有皸裂。

  嘴唇也一樣,乾的厲害。

  旁邊同行來接機的廖磊也是一個樣,黑的厲害。

  沈新有些理解丁雨薇為什麼要讓自己帶防曬霜,在草原上工作幾年,風吹日曬,估計都得和他們一樣。

  「這就是天魁吧,真威武!」張其峰望向天魁。

  之前拉克申去南江挑選警犬,回來之後跟他說過,說那批警犬里,最厲害的就是天魁,可惜沒法兒挑。

  而現在天魁愣是成了上了七點新聞的國家級功勳犬,只能說名副其實。

  「發什麼愣啊,打個招呼。」

  沈新拽了拽牽引繩。

  天魁抬頭看了眼沈新。

  【嘴】

  沈新這才解開嘴套。

  天魁狠狠抖擻了一番,沖倆人叫喚了一聲,就算是打過招呼。

  然後湊近了聞了聞,流露出疑惑,興奮的表情。

  【天雄】

  他扭頭沖沈新叫喚了一聲。

  張其峰好奇的問什麼意思。

  沈新道:「他是在你們身上聞到了天雄的氣味。」

  張其峰一驚,天雄丟了好幾天,天魁見面就能聞出來,到底是功勳犬啊。

  而提起天雄,張其峰一臉慚愧的道:「沈新,對不起,我們沒有照顧好天雄。」

  旁邊廖磊更加慚愧,低下了頭。

  沈新連忙道:「張教,您千萬別這麼說,天雄是警犬,他明白自己的職責,遇到危險了,如果他不管,那只能說明我訓練的不到位。」

  真正的警犬,那是明知上了會死,也會有勇氣衝上去。

  「更別說這只是一個意外,而且我相信天雄不會有事的。」

  沈新跟著倆人往外走,然後說自己的分析:「其他警犬,會從小做社會性適應訓練。」

  「但那種訓練只是讓他們適應嘈雜的環境,不會去訓練他們自主覓食的能力。」

  「可天雄不一樣,他是我從流浪犬中挑選出來的成年犬,他們本身就在社會上流浪多年,懂得如何求生。」

  像城市裡的流浪犬,不光會翻垃圾桶,也會捕捉老鼠,小鳥之類的小動物。

  他們會察言觀色,會趨吉避凶,懂得如何生存。

  不懂這些的,早就已經被淘汰。

  「草原上物產豐富,所以我覺得問題不大。」

  張其峰聽的不住點頭。

  旁邊廖磊激動道:「那也就是說,天雄沒事?」

  這幾天,廖磊總覺得是因為自己,才把天雄弄丟了,一直很自責。

  沈新笑著點頭,跟著幾人上車。

  一輛飽經風霜的越野車。

  沈新嘴上是這麼說,可心底卻不樂觀。

  天雄是流浪過,有足夠的生存能力,但流浪犬有一個很重要的特點,尤其是被收歸,馴養成警犬之後。

  那就是天雄信任人類。

  他和野生動物不一樣,害怕人,見到人會躲。

  天雄見到人不會躲,甚至於在餓了之後,會主動的尋求人類幫助。

  草原上人是少,但不是沒有。

  丟了好幾天,拉克申他們肯定發動了力量,大範圍的去尋找。

  結果沒找到,這值得深思原因。

  所以這次過來,沈新其實在心底深處做好了最壞打算的心理準備。

  回顧事情經過。

  拉克申孤身一人,但手裡有槍,在草原工作多年,又是本地人,有足夠對付狼的經驗。

  但他失手了。

  打空了彈匣,愣是沒打中狼,不是他槍法爛,而是這頭狼戰鬥經驗豐富。

  它把拉克申逼到了絕境。

  所以沈新有理由懷疑,這可能是一頭狼王。

  因為襲擊拉克申的是一群狼。


  獨狼是真正的獨行,能集群,那就是群狼。

  群狼必然有狼王。

  襲擊拉克申的應該就是。

  而天雄和狼王搏殺,他固然戴了頭盔,算是一個優勢,可沈新覺得他肯定還是打不過。

  沈新推測,這次搏殺,輸的肯定是天雄。

  如果他贏了,他會自己返回到拉克申身邊,守護拉克申。

  但他沒有。

  沈新覺得他可能是搏殺過程中發現打不過,選擇了逃離,想把這頭狼引開。

  拉克申昏迷,這頭狼或許以為他死了,選擇了去追擊天雄。

  而且這頭狼襲擊拉克申的行為就足夠反常。

  人類的活動範圍大,狼又那麼聰明,肯定知道人類不好惹。

  尤其是拿槍的。

  對槍沒有敬畏的動物,早就死了。

  那這頭狼還尾隨拉克申,突然發起襲擊,沈新有一個推測。

  可能是報復。

  拉克申開槍擊斃了一頭狼。

  這頭被打死的狼,或許是襲擊拉克申這頭狼的伴侶。

  所以它才選擇報復。

  見拉克申昏迷不醒,以為死定了,又把報復的目標放在了天雄身上。

  開始追殺天雄。

  智能頭盔在很遠的地方被找到,就是證明。

  一犬一狼,肯定不斷的搏殺,拼到連頭盔帶子都被強行扯開。

  而狼這種動物,他們盯上的目標,至死不休。

  天雄能否在這種追殺下存活,真的難說。

  因此沈新過來,一是抱著最後一絲希望,看看能不能找到。

  其次就是死要見屍,一條奉獻過,救過人的警犬,總不能曝屍荒野吧。

  別看來到呼爾干不過一個月,天雄乾的真不錯。

  邊境巡查,幫助牧民尋找丟失牲畜,追捕嫌疑人,拉克申沒少跟自己夸天雄能力出色,工作能力一流。

  等沈新回過神來,汽車已經開出了城市。

  沿著一條筆直延伸到天際的公路,一頭往西北方扎了過去。

  天空低垂,陰雲徘徊。

  這幾天沒什麼好天氣,陰天居多。

  一眼望過去,還是蔓延沒有邊界的茫茫草原。

  不是水草最豐盛的時刻,黃綠黃綠的,但這種一覽無遺的曠野,依舊令人心胸開闊。

  沈新是第一次來到草原,忍不住打開車窗,任由冷風打在臉上。

  真的是打。

  五月初草原上還有大風天,沒有遮擋的風就跟刀子一樣,割的人皮膚生疼。

  遠遠的,還能看見零星散落在大地上的蒙古包和氈房,面積驚人的羊圈,圈著不知道多少羊。

  儼然就是古詩里風吹草低見牛羊的真實寫照。

  天魁同樣探出頭,任由大風把自己毛髮吹的一邊倒。

  他眼底滿是嚮往。

  漫山遍野的草地,可以任由他肆意奔跑。

  這時,天魁突然沖天空叫喚了幾聲。

  沈新抬頭一看,就見空中呼嘯著飛過一頭大鳥。

  飛的不低,張開翅膀,愣是有那麼一點兒遮天蓋地的氣勢。

  開車的張其峰低頭通過前檔看了一眼,振奮道:「是金雕,好兆頭啊。」

  在草原上,金雕象徵著勇氣和自由,更是好運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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