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威逼利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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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給李工頭吃了一顆大大的定心丸後,陳暮駕船直奔海鮮舫。

  暫時不能供貨了,那也得跟王總說一聲。

  雖然要冒一點風險,但是陳暮不是那種沒擔當的人。

  夜色下,陳暮再次來到海鮮舫。

  「賣魚仔,怎麼了?這個時候過來。我總感覺有什麼不好的事發生了。」王總見到陳暮,內心都突突的。

  這幾天,發生太多事了。

  「王總,要和你說一聲抱歉了。短時間內,我們無法給你供貨海鮮了。當然,如果要大貨,我們可以聯繫。這樣,等我回去後,弄條電話線,到時有時我們電話聯繫。」陳暮說,「不過我不和海鮮舫聯繫,我和你私人聯繫。」

  和海鮮舫聯繫,那就是公事公辦了。那容易出事。

  和王總聯繫,那就是私交。

  王總眼睛一亮,他自然明白陳暮的意思。

  陳暮最大的價值就在於他能弄到別人弄不到的大貨。

  不管是101厘米長的金龍魚,還是4米長的藍鰭金槍魚。

  別人都弄不到,就陳暮可以弄到。

  而他,不過是海鮮舫的總經理。

  雖然看似他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但是他是在這個位置,才有那麼大權利。

  如果不在這位置,那他還有權利嗎?

  可現在,陳暮將私人聯繫權利給他,那麼就相當於給了王總一道免死金牌。

  這海鮮舫,或者說二太,但凡還想要給那些港島大老闆供應外面買不到的海鮮大貨,那就只能找陳暮。

  可只要王總才能聯繫陳暮。那王總的位置,就很穩固了。

  自然,王總也會投桃報李。

  「說吧,賣魚仔,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王總詢問。

  「給我找一條安全的海鮮供應鏈。一周60噸海鮮,我要能賣出去。當然,可以少一點,但不能低於30噸的採購合同。」陳暮說。

  海鮮,目前來說,只有賣給港島這邊才賺錢。

  未來,國內經濟騰飛後,那市場才行。

  但絕不是現在。

  「行。」王總沒有推脫。

  這根本就不是什麼難事。

  憑藉他現在海鮮舫總經理的職務,給陳暮找一個這樣的採購合同,不是難事。

  畢竟,他背靠二太,還是很多人會給他一點面子的。

  何況,陳暮也不是要什麼特價,而是正常市場價格。

  「那好,王總,等我那邊電話線弄好了,我給你電話。」陳暮拿到王總電話後,就駕船迅速離去。

  王總全程沒有詢問陳暮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因為,如果是大事,他相信馬上就會知道。

  如果不是大事,不可能不是大事。

  不是大事,陳暮不會連夜過來。

  第二天,王總就知道發生了什麼大事。

  他已經有心理預期了,但是沒想到會那麼大。

  當天,就有港島成立的聯合調查組過來進行調查。

  他直接被請去問話。

  內容自然都是有關賣魚仔的。

  自然,王總將之前所說的,再說了一遍。

  對於王總這近乎一問三不知的態度,聯合調查組自然不滿意。

  這之前,他們不打算深究。

  因為證據不足,根本沒用。

  但這次,他們一定要挖出來。

  所以,王總剛從聯合調查組的辦公室出來,就馬上被廉政公署的人請上去喝咖啡了。

  這邊,倒是拿出了一些證據。

  大多都是一些他以前擔任大堂經理時,吃拿卡要的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這種行為,再正常不過了。

  但是卻被廉政公署拿來說事,進而威脅他。

  這讓王總知道,陳暮這次肯定鬧出大事來。

  什麼比炮擊港島更大?


  襲擊了港督?

  但那不可能。

  陳暮還沒那麼大能量去襲擊港督。

  那是什麼事,讓廉政公署都出動了!

  不過王總卻是不怕以前那些成年舊帳會被翻出來對他怎樣。

  他現在是總經理了,二太不起訴他,那就什麼事都沒有。

  「王總,你是不是認為你背後有二太給你撐腰,所以你什麼都不怕。可是如果我們告訴你,我們請你來喝咖啡,是經過二太同意,你會怎麼想?」廉政公署官員詢問。

  王總一愣,爾後笑了。

  如果沒有陳暮給他那個私下聯絡的權利,他會很慌。

  然後會老實交代一切,將陳暮一切交代出來。

  但是現在,他一點都不慌。

  陳暮能給二太帶來的好處實在太大了。絕不是港島那邊開出的條件能比的。

  尤其,當陳暮將那條101厘米的風水魚帶過來時,就註定了陳暮在二太心中的地位。

  港島這邊能給二太什麼?

  不過是一些做生意的政策而已。

  可二太真的需要嗎?

  你港島政府敢在二太投資上動手腳嗎?

  「王總,你不要忘記了,二太背後的那位,其在港島成立的新公司正在籌劃開業。我們完全可以暫停其執照的發放。」一名官員開口說,「或許你不知道,這次事情究竟有多嚴重。我們已經得到了非常可靠的情報,炮擊就是那個賣魚仔的村莊所為。而這次我們派遣了調查組前往大陸去抓人。一名總督察死在那,把他們動用AK47打死。你現在知道事情有多嚴重了吧!」

  什麼!王總內心震撼。

  「所以,賣魚仔他什麼時候再來賣魚?還有,你們如何聯繫?他的村裡的漁船什麼時候會來?」廉政公署官員趁著王總內心顫慄時,逼問。

  現在就是要在港島這邊抓人。不管有沒有確鑿證據,先抓人再審。

  就算找不到確鑿證據,那也要將他送進港島監獄裡。

  哪怕是一個偷渡,或者非法貿易之類的罪名都行。

  送進去了,再讓人在監獄裡動手,對其進行修理。

  到時,不怕他不招供。

  必要的時候,採取一些特殊手段而已。

  「昨晚來過。不過賣魚仔告訴我,他們暫時不會再來交易了。」王總開口說,「我昨晚就知道不對,但沒想到事情會那麼嚴重。」

  「那他下次什麼時候再來?根據我們調查的情報,他們那個村很窮,以前一年全村的收入不會超過3000港幣。現在,他們一天,在你們這都能賺到1000多港幣。他們一定會來。」

  王總正要開口,將陳暮和他準備聯繫的事情說出來。

  但是,突然腦筋一轉。

  不對!不對!這事情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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