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9章 鴛雛
第459章 鴛雛
「王春花女士,稍後還請多多配合我們的工作,爭取早日查明...真相。」
何金銀嘴角微微上揚,話音間著重咬著「真相」兩個字,與對方那股熟人見面的親昵、熱絡相比,完全是一副生人勿近、公事公辦的態度。
似乎,還隱隱夾雜著一絲絲...蔑視?
鴛雛姑娘的眸子中閃過一抹羞憤,如果眼神可以傷人,何金銀此時怕不是早已遍體鱗傷了...
王春花,這個她原本已經刻意遺忘掉的本名。迎來送往幾多時,偶爾有客人好奇,也常在嬉笑間被她隨口搪塞過去。上一回聽到別人這樣叫她,大抵是在兩年前、街道登記戶籍簿的時候...
其實「春花」並不算多麼難聽的名字,只是和花名「鴛雛」相比,嬌媚盡無、黯然失色的同時...似乎還有些,土裡土氣?
到底是打著公關旗號走南闖北的醫藥代表,短暫的失神過後,鴛雛嬌笑著回應道。
「明白,工作的時候,應當...稱職務?你說對麼,何、科、長!」
何金銀心神一凜,耳旁似乎響起刁德一的唱腔來——「這個女人不尋常」,也不知她此行...藏的什麼鬼心腸!
感受到一旁異樣的注視,何金銀決定不再耽擱,從懷中掏出一份空白的拘捕文書抖了抖。
「王春花女士,論職務...你應該叫我何組長」才更合適,你不會真的以為...此行只是來打官司的吧!等官司結束以後,北平市公安總局臨時專案組全體成員,靜候佳音!」
一直站在鴛雛身後靜靜等待的兩位斯文男子,聞言同時踏步上前,卻被吃了一驚的鴛雛姑娘喝止住身形。
只見她抱臂彎腰、眼眸上下打量著這份已經蓋了章、就差填寫姓名的空白文書,語氣稍顯促狹。
「何組長,拿著一張空白拘捕令來嚇唬我一個弱女子、老相~~識,這就是北平人的待客之道麼?還真是南北風物差別極大,想當初您來上海公幹時,我們大康藥房的王老闆可不是這樣對待您的...」
何金銀雙眸微微眯起,這個女人句句不離所謂的「交情」,不知情的人或許會以為兩人之間曾有過什麼貓膩...
呸!下賤東西!
一念及此、正要開口呵斥,一旁等候多時的法院同志適時開口、結束了兩人間的口角紛爭。
此行前來「接站」的各單位,心裡默契的對輕重緩急、誰先誰後都已有排序。即便是公總已經立案,出發前馮局也特意交代過,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先等法院判決完這兩場商業糾紛再行拘捕,這也才有了那份就差填寫姓名的空白拘捕令的存在..
出於重視,人民法院將兩場官司無縫銜接,都安排在今日下午。
望著從容登車遠去的一行人,何金銀回頭吩咐道:「跟上去,先探探那兩個疑似律師模樣人物的身份,這麼大陣仗還能毫無畏色、談笑風生,對方怕不是...有備而來!」
「法院那裡怕是也懵著呢,九月咱們觀摩了那麼多場案子,能請動律師的又有幾場?」
「不怕,只要有名字,別的交給我。」
跟他前來的臨時專案組成員應聲離去,一直縮在人群後沉默不語、毫不起眼的盧提,邁步輕輕走到何金銀身前、直嘬牙花子:「榮哥兒,這小姑娘...對你有意思?」
「盧提,您就別拿我打趣了,再這樣我可就真打算申請迴避了!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人您也見過了,有把握撬開這娘們兒的嘴麼?」
「哈哈哈...」
一陣大笑過後,盧提才一改方才的玩笑模樣:「百鍊鋼也怕繞指柔,可在審訊室里...從來沒有男人和女人的區別,都不過是皮囊而已!」
和鴛雛初次交鋒並沒占到什麼便宜的何金銀下意識摸了摸鼻尖,和盧提的底氣十足不同,他隱約有種預感...以鴛雛為代表的大康西藥房,在法院那裡、吃不到什麼虧。
這股預感很快就得到了佐證,北平和上海之間雖然還不能直接通電話,但有鄭朝陽這位「地頭蛇」的存在、往來又是特急電報,跟著鴛雛抵達北平那兩位的信息,終於在開庭前一刻交到了何金銀手中。
「曹大律,還帶著一位律師助理麼...前任上海律師公會副會長、專打商業官司,嗬,好大的來頭!」
盧提瞥了一眼惜字如金的電報,輕吐出兩個字音來:「訟棍。」
何金銀收起電報,隱約覺得這個蔑稱有些耳熟,當初自己能從故紙堆里翻出有關守常先生舊案的線索,離不開寓住在津門的一位本家何律師,那位年逾花甲的老人就曾當面用「訟棍」二字自嘲過這一職業..
對方的座右銘、承辦案件的原則何金銀即便現在想來,也覺得振聾發聵:無理者不辦!無訴訟必要者不辦!欺凌孤寡者不辦!事涉土劣、悖逆、奸盜、邪淫者不辦!
訟師、訟棍,一字之差、謬之千里。
盧提口中的「訟棍」此時正在侃侃而談,配合著手勢動作,話音雖然並不激昂慷慨,但卻很是引人注目。
「人民政府於五零年頒布的《人民法庭通則》第六條有言,縣/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審判時,應保障被告有辯護及請人辯護的權利,被告所請之辯護人,經法庭認可後,可出庭辯護」,明文規定了律師出庭代為辯護的權利!」
短暫的停頓過後,曹大律很有風度的向高居於審判庭之首的法官微微欠身,不需出言提示、那位律師助理也很有默契的將一沓代為應訴的授權文書遞交了上去。
「嘭!」
法槌輕輕落下,當值法官的聲音不帶一絲感情:「同意被告律師代為應訴之申請!但涉及案情事實環節,須被告本人予以誠實回答、以助釐清事實,開庭!」
事有輕重緩急,相較於華洋西藥房的訴訟官司,人民法院將北平市醫藥商業公司的訴訟安排在了第一場。
與九月時的缺席審理何其相似,原告方準備的一應材料極為充分,即便沒有請律師代為起訴,但北平醫藥代表在發言時情感何其充沛,尤其在提及全體職工得知一腔心血付諸東流的反應時,更是幾度哽咽。
「被告可以發言了。」
在所有人的注視下,曹大律起身離席,緩步踱至法庭中間,恭恭敬敬的朝著原告席一欠身—
「我謹代表我的當事人,向貴司的遭遇...深表同情!我的當事人...願意遵照前約、
賠償貴司的一切損失!」
一言既出,滿堂皆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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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花女士,稍後還請多多配合我們的工作,爭取早日查明...真相。」
何金銀嘴角微微上揚,話音間著重咬著「真相」兩個字,與對方那股熟人見面的親昵、熱絡相比,完全是一副生人勿近、公事公辦的態度。
似乎,還隱隱夾雜著一絲絲...蔑視?
鴛雛姑娘的眸子中閃過一抹羞憤,如果眼神可以傷人,何金銀此時怕不是早已遍體鱗傷了...
王春花,這個她原本已經刻意遺忘掉的本名。迎來送往幾多時,偶爾有客人好奇,也常在嬉笑間被她隨口搪塞過去。上一回聽到別人這樣叫她,大抵是在兩年前、街道登記戶籍簿的時候...
其實「春花」並不算多麼難聽的名字,只是和花名「鴛雛」相比,嬌媚盡無、黯然失色的同時...似乎還有些,土裡土氣?
到底是打著公關旗號走南闖北的醫藥代表,短暫的失神過後,鴛雛嬌笑著回應道。
「明白,工作的時候,應當...稱職務?你說對麼,何、科、長!」
何金銀心神一凜,耳旁似乎響起刁德一的唱腔來——「這個女人不尋常」,也不知她此行...藏的什麼鬼心腸!
感受到一旁異樣的注視,何金銀決定不再耽擱,從懷中掏出一份空白的拘捕文書抖了抖。
「王春花女士,論職務...你應該叫我何組長」才更合適,你不會真的以為...此行只是來打官司的吧!等官司結束以後,北平市公安總局臨時專案組全體成員,靜候佳音!」
一直站在鴛雛身後靜靜等待的兩位斯文男子,聞言同時踏步上前,卻被吃了一驚的鴛雛姑娘喝止住身形。
只見她抱臂彎腰、眼眸上下打量著這份已經蓋了章、就差填寫姓名的空白文書,語氣稍顯促狹。
「何組長,拿著一張空白拘捕令來嚇唬我一個弱女子、老相~~識,這就是北平人的待客之道麼?還真是南北風物差別極大,想當初您來上海公幹時,我們大康藥房的王老闆可不是這樣對待您的...」
何金銀雙眸微微眯起,這個女人句句不離所謂的「交情」,不知情的人或許會以為兩人之間曾有過什麼貓膩...
呸!下賤東西!
一念及此、正要開口呵斥,一旁等候多時的法院同志適時開口、結束了兩人間的口角紛爭。
此行前來「接站」的各單位,心裡默契的對輕重緩急、誰先誰後都已有排序。即便是公總已經立案,出發前馮局也特意交代過,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先等法院判決完這兩場商業糾紛再行拘捕,這也才有了那份就差填寫姓名的空白拘捕令的存在..
出於重視,人民法院將兩場官司無縫銜接,都安排在今日下午。
望著從容登車遠去的一行人,何金銀回頭吩咐道:「跟上去,先探探那兩個疑似律師模樣人物的身份,這麼大陣仗還能毫無畏色、談笑風生,對方怕不是...有備而來!」
「法院那裡怕是也懵著呢,九月咱們觀摩了那麼多場案子,能請動律師的又有幾場?」
「不怕,只要有名字,別的交給我。」
跟他前來的臨時專案組成員應聲離去,一直縮在人群後沉默不語、毫不起眼的盧提,邁步輕輕走到何金銀身前、直嘬牙花子:「榮哥兒,這小姑娘...對你有意思?」
「盧提,您就別拿我打趣了,再這樣我可就真打算申請迴避了!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人您也見過了,有把握撬開這娘們兒的嘴麼?」
「哈哈哈...」
一陣大笑過後,盧提才一改方才的玩笑模樣:「百鍊鋼也怕繞指柔,可在審訊室里...從來沒有男人和女人的區別,都不過是皮囊而已!」
和鴛雛初次交鋒並沒占到什麼便宜的何金銀下意識摸了摸鼻尖,和盧提的底氣十足不同,他隱約有種預感...以鴛雛為代表的大康西藥房,在法院那裡、吃不到什麼虧。
這股預感很快就得到了佐證,北平和上海之間雖然還不能直接通電話,但有鄭朝陽這位「地頭蛇」的存在、往來又是特急電報,跟著鴛雛抵達北平那兩位的信息,終於在開庭前一刻交到了何金銀手中。
「曹大律,還帶著一位律師助理麼...前任上海律師公會副會長、專打商業官司,嗬,好大的來頭!」
盧提瞥了一眼惜字如金的電報,輕吐出兩個字音來:「訟棍。」
何金銀收起電報,隱約覺得這個蔑稱有些耳熟,當初自己能從故紙堆里翻出有關守常先生舊案的線索,離不開寓住在津門的一位本家何律師,那位年逾花甲的老人就曾當面用「訟棍」二字自嘲過這一職業..
對方的座右銘、承辦案件的原則何金銀即便現在想來,也覺得振聾發聵:無理者不辦!無訴訟必要者不辦!欺凌孤寡者不辦!事涉土劣、悖逆、奸盜、邪淫者不辦!
訟師、訟棍,一字之差、謬之千里。
盧提口中的「訟棍」此時正在侃侃而談,配合著手勢動作,話音雖然並不激昂慷慨,但卻很是引人注目。
「人民政府於五零年頒布的《人民法庭通則》第六條有言,縣/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審判時,應保障被告有辯護及請人辯護的權利,被告所請之辯護人,經法庭認可後,可出庭辯護」,明文規定了律師出庭代為辯護的權利!」
短暫的停頓過後,曹大律很有風度的向高居於審判庭之首的法官微微欠身,不需出言提示、那位律師助理也很有默契的將一沓代為應訴的授權文書遞交了上去。
「嘭!」
法槌輕輕落下,當值法官的聲音不帶一絲感情:「同意被告律師代為應訴之申請!但涉及案情事實環節,須被告本人予以誠實回答、以助釐清事實,開庭!」
事有輕重緩急,相較於華洋西藥房的訴訟官司,人民法院將北平市醫藥商業公司的訴訟安排在了第一場。
與九月時的缺席審理何其相似,原告方準備的一應材料極為充分,即便沒有請律師代為起訴,但北平醫藥代表在發言時情感何其充沛,尤其在提及全體職工得知一腔心血付諸東流的反應時,更是幾度哽咽。
「被告可以發言了。」
在所有人的注視下,曹大律起身離席,緩步踱至法庭中間,恭恭敬敬的朝著原告席一欠身—
「我謹代表我的當事人,向貴司的遭遇...深表同情!我的當事人...願意遵照前約、
賠償貴司的一切損失!」
一言既出,滿堂皆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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