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7章 法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447章 法場

  「這就叫狗眼看人低!先給咱們來了個下馬威!」

  東交民巷三十七號院,曾經是某家外資銀行的在京駐地,這座帶有著濃烈西方元素的大樓,現如今成為了人民法院的辦公大樓。

  公總此番派出的「交流學習小組」成員,正聚集在法院大樓後方的臨時駐地會議室內,七嘴八舌、議論紛紛。

  這裡曾是那家外資銀行的員工俱樂部,現在被改為了法院的內部招待所、小禮堂,莫說是用來臨時住宿,單憑原有的舞池、吧檯、撞球室等一應娛樂設施被原封不動的保留下來,在這裡舉辦一場舞會都不成問題。

  這般高規格的接待自然挑揀不出毛病,真正讓公總一行人憤慨的是,人民法院對於他們這些「生手」未來一個月的工作安排。

  大抵分為「三步走」:先期以學習為主,由檔案室提供卷宗、指派法官,圍繞《刑事案件處刑標準》展開深度學習、舉辦模擬法庭;中期以「司法警察」的身份參與到各審判庭工作之中;後期再分編入各個巡迴審判庭,隨隊實際走訪。

  「全都是些紙面文章!什麼三步走」?說的比唱的好聽,其實就是念書看報」、站崗放哨」、放羊吃草」,大傢伙說對不對!」

  何金銀作為這個「草台班子」名義上的領隊組長,聞言險些沒繃住,只覺得剛才發言那位總結的...實在精闢!

  有必要說明一點,公安、檢查、法院三方各自派出的「交流學習小組」,雖然同期、卻並不同步,大抵上如同等邊三角形=般,三隻隊伍分別從三個等角出發,在八、九月分別朝同一方向往前挪動一次,恰好在十月回歸原來單位。

  這種方式...省時高效,又同時最大限度的避免了矛盾的發生。

  只是不知道,檢察署的同志們,有沒有在八月時埋怨過這種看似合理、實則無異於「走馬觀花」的安排...何金銀其實更喜歡像檢察署那般的「散養式」安排,一個月的時間本就不長,紮根一個崗位深挖學習,反而更容易達到「換位思考」的初衷。

  抓拿、訴察、審辦,環環相扣、缺一不可。

  「尤其是這個司法警察」的安排,我有個同鄉就是幹這個的,雖然說是接受雙重領導」,但實際上和咱們公安完全不相干系!平日裡值班、安檢、登記、引導、值庭、內勤,乾的都是些安保方面的雜事!唯一刺激點的,也就是執行死刑的時候...」

  「安靜!」

  眼見著局面有些失控,何金銀只好板起一張臉來,搬出馮局這尊「大佛」來鎮場。臨出發前馮局再三強調過紀律方面的問題,要求大家到兄弟單位後、務必服從安排調度云云...

  「一個月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是虛度光陰還是充實自我,應該不用我多費口舌吧?我只強調一點,檢察署的同志們都沒有抱怨,咱們還沒開始確實牢騷一大堆,傳出去...不怕丟咱們公總的臉麼!」

  何金銀雖然年輕,但這番話說的邏輯很縝密,先搬出馮局「震懾宵小」,臨了還不忘「反將一手」,效果比單純的老生常談要好的多。

  眼見著領隊罕見的發了火,其它人縱有牢騷也壓了下去,本次三方旨在基層幹部間「輪崗試水」,何金銀憑藉著自己這些年經手的案子...以及「坊間傳聞」中兩位局長的面前「紅人」身份,將隊伍內的牢騷扼殺在了搖籃之中。

  話雖如此,但「念書看報」、「站崗放哨」、「放羊吃草」這三步還得繼續走...

  枯燥歸枯燥,但並非沒有收穫,至少何金銀在「念書看報」這個環節的第一堂課上,學到了一個小小的「知識點」。

  ,死緩」這個概念,即死刑緩期執行」,這是我國司法道路上的一次重要試探,目前在國際上都沒有這一刑名目錄,既是首創、又是特立,尤其在刑事案件的量刑標準上...」

  筆觸不停,何金銀快速記錄著,這個概念是老人家在今年的四月下旬做出的批示——

  「殺人不能太多,太多則喪失社會同情,也損失勞動力...凡無血債或其他引起民憤的重大罪行,但有應殺之罪者...可判死刑,但緩期執行,強迫他們勞動,以觀後效。」

  講台上的講師滔滔不絕,一旁的公總同事胳膊肘輕輕一碰何金銀,低低的聲音說道:「知道麼,吳郁文和蒲志中這兩條老狗,就是因為這個刑名的提出才僥倖得生...真真是,僥天」之幸!」

  何金銀「狠狠」的回瞪了對方一眼,雖然沒發出聲音,分辨口型,卻分明是在說:「好好上課!」


  相較於枯燥的「念書看報」,「站崗放哨」這一環節比預想中要來的「刺激」些,身份陡然從「刑事警察」臨時變更為「司法警察」的第一堂課,就是在北平郊外的「法場」。

  老北平都知道,北平城在前朝有「三大法場」,交道口、西四牌樓、菜市□。即便步入新社會,為了起到最大的震懾效果,依然有部分公審的「法場」選擇在菜市口、天橋一帶人流集中的熱鬧所在執行。

  這不代表所有執行「法場」都會選定在城內舉行,考慮到社會影響以及其它諸多因素,更多的執行「法場」選定在城郊執行,但這依然不能阻止一些愛看熱鬧的群眾,不顧路途遙遠,也要遠遠的站在邊上瞧著,只為聽個「響兒」...

  「何同志,怎麼樣?這種老中正」還使的慣吧?說起來都是同行,不至於像那幫剛進來的毛頭小子似的,還要我作思想工作吧?」

  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分屬於警政、警訓、警務三個科室,執行法場任務是由警訓科督辦,並不像影視作品中那樣「一對一」,一名犯人在執行時會由四名司法警察配合完成,左右兩人架手控制,後方一人「主射」、一人「副射」。

  此時的執行現場,根本沒有什麼拉開距離的說法,犯人背對、腦袋離槍口就幾尺的距離,真要是遇到「主射手」射偏、卡殼、故障等狀況,身後的「副射手」也會及時上前「補刀」。

  唔...安全,保險!

  出於「照顧」同行的考量,本次執行的「主射」任務,全部交由公總交流學習小組的人來完成。

  面對同行的打趣,何金銀看著一旁「摩拳擦掌」的一眾同事,莞爾一笑。

  「您與其擔心我們的準頭,倒不如擔心會不會有人來...劫法場!」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