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衣錦還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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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楊玉瑩家應酬了兩天,臘月二十九上午,曹健乘坐的飛機平安落地。

  楊玉瑩現在只是他的女朋友,自然不能去男朋友家過年。

  現在人們還是挺講這個規矩的。

  「真冷啊。」

  曹健剛出航站樓,吸了一口北方的冷空氣,就聽到一個聲音叫自己。

  「哥,這裡!」

  曹健順著聲音看過去,只見喊自己的是曹偉,站在他身邊的還有自己的父母,以及老家的村長、支書。

  除了這些,竟然還有三十多個村裡的鄉親們。

  這是???

  見到這麼多人來接自己,曹健有點懵。

  他不清楚自己走以後,村子裡怎麼議論自己放棄上大學,去南方這件事,但也清楚,父母肯定承受了不小的壓力。

  因此,這次回來他就是想衣錦還鄉,證明一下當初沒錯。

  可沒想到來了這麼多人。

  哪怕等回村的時候鑼鼓喧天,鞭炮齊鳴,都能接受。

  可這是機場,怎麼來這麼多人幹嘛?

  不嫌麻煩嗎?

  「小健,你回來了!」

  父母看著兒子,還沒來得及開口,村長支書兩人先快步上前,握住曹健的手:「沒想到你才走了半年,就成了明星了,成了咱們村的驕傲,大伙兒都是來接你的。」

  「叔,伯,我就回家過個年,不用這樣吧?」

  曹健前兩天在楊玉瑩家裡已經被人「觀賞」了兩天,沒想到現在比前兩天看著還可怕。

  「咋不用?」

  村長笑道:「叔和伯都是看著你長大的,我就知道,咱們村就你最有出息。」

  這態度,比當初送大學錄取通知書還要熱情。

  曹健猜測這肯定是曹偉這個傢伙回來後,在村里添油加醋的吹牛,才會這樣,不由瞪了他一眼。

  「呵呵...是大家都想早點看看大明星。」

  曹偉訕笑著撓撓頭,乖巧的替曹健把行李往車上放。

  既然大家都來了,曹健也沒辦法,只好和眾人打了招呼,才對父母道:「媽,爸,我回來了。」

  「回來就好,快上車,家裡等著坐席(農村流水席)呢。」

  父母看到兒子只半年時間,就混出人樣來了,不免也有點激動。

  畢竟這半年來,他在村里經常被人議論。

  如今和當初送兒子離開的時候,完全不一樣,不但面子有了,在村里腰杆都挺的筆直。

  「....」

  還坐席?

  就回家過個年,不知道還以為我要結婚呢。

  「坐飛機什麼感覺?害怕嗎?」

  「小健,你不是談了個對象,就是唱什麼《輕輕的告訴你》那個女娃?聽說漂亮的很。」

  「當明星什麼感覺?」

  「小健,唱歌是不是能掙很多錢?」

  「聽說你買車了,多少錢啊?聽說是日本產的,什麼時候開回來...」

  這次來接曹健,村長專門雇了一輛大轎子車,一路上,鄉親們熱情的問東問西,最關心的還是車,再就是曹建的女朋友。

  曹健沒辦法,從包里拿出一張楊玉瑩的宣傳年畫。

  過去人們在屋子裡就喜歡貼明星的年畫,比如鞏皇,比如楊玉瑩,比如陳虹,有的尺度還非常大,還都是比基尼。

  但楊玉瑩二月剛發的專輯,雖然歌曲已經傳遍華夏,但她的年畫也只在南方個別地方才有。

  「這是仙女嗎?」

  「這女娃也太漂亮了,唱歌還那麼好聽。」

  「你們兩個都是明星,小健真有本事。」

  ……

  聽著鄉親們的讚嘆聲,曹健沉浸在衣錦還鄉的感覺中,可惜楊玉瑩沒能帶回來。

  回老家的路不近,等眾人的消停,曹健才對曹偉道:「都是你在村里宣傳的吧?」

  「嘿嘿,你都是明星了,我就隨便說了說,是村長覺得你給村子爭光了,才這樣安排的。」


  曹偉訕笑道:「再說了,這也不是丟人的事情,讓咱家也風光一次。」

  「這就滿足了?真沒出息。」

  曹健罵了一句,事情已經這樣了,埋怨這小子也沒用。

  大巴車剛停在村口,村裡的鑼鼓隊就開始把鼓敲的震天響,噼里啪啦的鞭炮也響了起來。

  坐在車上的曹健看著黑壓壓的人群,揉了揉額頭。

  看來不光是本村人,周圍村子裡的人應該也來了,足足有三四百人。

  還真應了白雲大媽那句話,那真是鑼鼓喧天,鞭炮齊鳴,人山人海,就差紅旗招展了。

  在鑼鼓聲中,眾人簇擁給村里爭光的「大明星」曹健,朝家裡走去。

  家門口已經搭上大棚,曹健一回來,流水席也正式開始,真比誰家結婚還熱鬧。

  曹健也把帶回來的糖果發了出去,還給村子裡小孩子,全都發了紅包。

  雖然每個紅包里只有十塊錢,依舊歡聲雷動。

  村裡有頭有臉的人,也過來給他敬酒,說給村里長臉了。

  酒席非常豐盛,在這個物資還沒徹底豐富的年代,吃酒席是村里最熱鬧的事情。

  村民們吃吃喝喝,吹牛的吹牛,聊得最多的除了曹健,還有海灣戰爭。

  這段時間,老美要對老薩動手,全世界都知道。

  這也是信息戰和傳統戰爭的第一次交鋒,信息戰完勝。

  好不容易鬧到晚上,村民才陸續散去。

  曹健在回來之前,已經給家裡匯了一萬塊錢,家裡也換了新電視,還是二十一寸的彩電。

  曹健從包里拿出五疊錢:「大,這是給你和我媽的。」

  看著五萬藍色的鈔票,曹父曹永安嘆道:「當時你說不上大學,我和你媽還覺得以後在村子抬不起頭,沒想到你半年時間就混成這樣,今天也算給咱老曹家長臉了。」

  說完,他拿起錢,撥了一下,隨即又放下:「我聽老三說了,唱歌雖然賺錢,但也不能唱一輩子,你接下來什麼打算?」

  「大,過完年,我打算去香港發展。」

  「去香港?」

  曹永安一怔,隨即道:「去香港幹嘛?我在錄像上看,那個地方很亂,那裡的人都有槍。」

  香港這兩年最紅的就是警匪片,什麼《英雄本色》、《喋血雙雄》全是槍戰片。

  因此在不少人眼裡,那地方天天打打殺殺,實在太亂了。

  曹健笑道:「那都是電影上演的,其實沒那麼亂,再說我會小心的。」

  「我聽老三說,你羊城就差點和人動刀子,要是去香港,人家可是有槍的,你不如就在南方呆著,能賺多少賺多少。」

  曹永安還是不想讓兒子去香港,就像當初不願意讓他去南方一樣。

  「大,你放心,我就去唱歌而已。」

  曹健笑道:「明年回來,我可能賺更多的錢,到時候把把村裡的路修一下。」

  現在村裡的路全是土路,一下雨全是泥,既然衣錦還鄉,曹健要為村里做點好事。

  當然,也是為了父親答應自己去香港。

  「哎,錢掙不完,不過你如今也長大了,還有了對象,我也管不住你了。」

  曹永安無奈的嘆了一口氣:「那你去香港,能把老三帶上嗎?打虎親兄弟,起碼他能幫你。」

  「這個...」

  曹健能去香港,是自己好不容爭取來的。

  他連楊玉瑩都帶不了,何況曹偉?

  這小子,還要在羊城幫自己弄KTV呢,只是自己真去了香港,確實需要一個靠山...

  這件事曹健這段時間已經考慮了好久。

  只是,這個靠山,怎麼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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