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SU7,低配版,太垃圾了,我看不上
陳小妖明白了。
林默這是真想讓自己去給他打工,就他問出那句2萬工資很高嗎,陳小妖就理解了,這人要真是想包自己,恐怕至少得十萬起步。
「你真想讓我去給你打工?」
當陳小妖問出這句話。
林默心裡想的是,我倒不是真想要你去給我打工,主要是我要正常給你送一輛小米SU7,恐怕你會把我當成壞叔叔。
「對啊,我看你還挺努力的,起個大早趕迪士尼的場,然後又去兼職!」
「與其去找別人,還不如就你了,反正我也算是對你有一點了解了!」
陳小妖:「真不是想包我?」
林默:「……」
「我說妹子,有很多人要包你嗎?怎麼動不動就覺得我要包你?」
陳小妖吐了吐舌頭,尷尬地笑了笑,解釋道:
「這不是你太有錢了嘛!我害怕啊,我除了這張臉也沒有什麼能讓你瞧得上的了!」
林默表現的越隨意,陳小妖就越覺得安全。
「那我答應給你打工!」
她又不是個傻子,有錢不賺白不賺。
「你真給員工租房子?還提供代步車?」
既然答應了林默,那她就沒有顧忌了。
而且這少爺是個狗大戶,從他的表現就能看出來,2萬塊錢對他來說可能只是個零花錢,不對,零花錢都算不上,可能只是個小費。
「當然,明天你就可以去看房子,還有車我也給你配好了!」
說著,林默便拿出兌換太古里兌換小米SU7的憑證。
當陳小妖看到這個東西的時候,眼睛都要瞪了出來:
「今天太古里那個中了一等獎的是你?」
她作為今天活動的參與者,自然也知道太古里的抽獎活動,甚至也聽到廣播裡說的有顧客中了一等獎,一台小米汽車。
當時就給陳小妖羨慕壞了。
不過她也不可能在商場裡消費滿1萬,所以也就只有羨慕的份了。
但是卻沒想到,這台中了一等獎的顧客竟然近在眼前。
「你這運氣也太好了吧!」
陳小妖的語氣里充滿了羨慕,倒是沒有嫉妒,但是林默卻比較隨意:
「這車是最低配版本的,太垃圾了,我看不上,既然你來給我打工,回頭你去兌獎,名字也上在你名下!」
「……」
無語凝噎。
最低配版本的。
太垃圾了。
看不上。
獎勵給你了。
這幾個詞,哪一個聽下來都會讓人覺得非常詭異,
要是讓雷總聽到了,還不得氣死。
但偏偏,它們卻一起從林默的嘴裡說了出來。
而且,還不那麼突兀。
你說氣人不?
「老闆,這個禮物會不會太貴重了?」
陳小妖又開始猶豫了。
2萬塊的工資她可以接受,給自己租房子她也能接受,這在有些公司畢竟還是很常見的。
但一上來送員工20多萬的車,
這,她又開始懷疑起林默居心不良了。
「……」
林默很惆悵,自己特麼想送個東西都送不出去。
要真是陳小妖不想要,那就算了,到時候送她個便宜點的吧,省的老是被這個姑娘誤以為自己有什麼企圖。
「你要是不想要,那就算了,到時候送給其他員工!」
林默剛要收回兌獎券,卻見陳小妖兩手一縮,立馬抓緊了兌獎券,
好奇地看了一眼林默:
「所以你是非得把這個小米SU7送給員工?」
林默理所當然道:「對啊,不然這個垃圾車怎麼處理?反正是中獎來的,我不要不是虧了嗎?要是上在我名下,我嫌丟人,正好可以作為員工激勵了,你不要的話,那我就送其他人!」
陳小妖狐疑地看了一眼林默。
這傢伙是真的要送車啊?
不是要包自己啊?
她拍了拍小胸脯,略帶護短的語氣說道:
「不行,不准送給其他員工,你既然說送給我的,那就是我的了!」
停頓了一下,她繼續道:「不過我事先說好,這個就當是公司給我的福利,如果我將來離職了,我會把汽車過戶給公司,我們也要簽一份員工使用權的約定!」
林默看了陳小瑤一眼。
姑娘你還挺有堅守的啊,不過這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
【宿主成功送出禮物給好友陳小妖,收穫到陳小妖更深的友誼,獲得獎勵:5000元(已到帳)】
任務完成了。
那就好辦了,他剛剛還擔心陳小妖要是簽這個什麼使用權的協議,導致系統不認這是送出,那任務也完成不了。
既然完成了,你隨意吧,不想要就停在公司好了!
只是,這個任務完成的情況多少顯得有些詭異。
人家系統原本是打算讓林默送給300塊錢左右的禮品的,畢竟按照他前面完成任務獲得的獎勵大概2000塊錢,然後加上賣爆米花恐怕在系統的判斷之內也就掙個幾百塊錢。
這些錢的十分之一差不多是300左右,
送一份300塊錢的禮物,最後獎勵5000元,還是很划算的。
但是誰能想到,他送的是一輛20多萬的汽車,這樣再看5000塊的獎勵就非常抽象了。
但,不重要,
林默要的又不是這5000塊錢,他要的是下一次任務。
根據之前的經驗,如果前一個任務沒做完的話是沒辦法觸發後面任務的。
這才是林默關心的點。
飯呢,也吃完了。
林默留了陳小妖的聯繫方式,然後也跟商場的策劃說了一聲,他把兌獎券轉贈給了一個叫陳小妖的。
商場沒有意見,今天林默在現場就說過這件事了。
反正他們都要送出去一輛車,人家顧客願意送出去那是人家的自由。
商場的策劃還在想,這顧客估計是家裡有車,與其自己兌獎,還不如轉賣出去,還能換得一筆現金。
反正如果是她中獎,她會這樣做。
然後她就開始收拾今天的資料,其中就包括林默的消費小票。
「what?」
當她看到林默消費的金額超過200萬後,徹底不淡定了。
自己想多了,
這顧客肯定和自己不是一樣的想法,自己想的是轉賣出去,這哥極有可能是真的轉贈出去了。
NIKE專賣店?
消費203萬?
商場的策劃徹底不淡定了,這是買了啥呀,在運動品牌的專賣店能花200萬?
是一把火把專賣店燒了,然後賠償給人家的嘛?
林默這是真想讓自己去給他打工,就他問出那句2萬工資很高嗎,陳小妖就理解了,這人要真是想包自己,恐怕至少得十萬起步。
「你真想讓我去給你打工?」
當陳小妖問出這句話。
林默心裡想的是,我倒不是真想要你去給我打工,主要是我要正常給你送一輛小米SU7,恐怕你會把我當成壞叔叔。
「對啊,我看你還挺努力的,起個大早趕迪士尼的場,然後又去兼職!」
「與其去找別人,還不如就你了,反正我也算是對你有一點了解了!」
陳小妖:「真不是想包我?」
林默:「……」
「我說妹子,有很多人要包你嗎?怎麼動不動就覺得我要包你?」
陳小妖吐了吐舌頭,尷尬地笑了笑,解釋道:
「這不是你太有錢了嘛!我害怕啊,我除了這張臉也沒有什麼能讓你瞧得上的了!」
林默表現的越隨意,陳小妖就越覺得安全。
「那我答應給你打工!」
她又不是個傻子,有錢不賺白不賺。
「你真給員工租房子?還提供代步車?」
既然答應了林默,那她就沒有顧忌了。
而且這少爺是個狗大戶,從他的表現就能看出來,2萬塊錢對他來說可能只是個零花錢,不對,零花錢都算不上,可能只是個小費。
「當然,明天你就可以去看房子,還有車我也給你配好了!」
說著,林默便拿出兌換太古里兌換小米SU7的憑證。
當陳小妖看到這個東西的時候,眼睛都要瞪了出來:
「今天太古里那個中了一等獎的是你?」
她作為今天活動的參與者,自然也知道太古里的抽獎活動,甚至也聽到廣播裡說的有顧客中了一等獎,一台小米汽車。
當時就給陳小妖羨慕壞了。
不過她也不可能在商場裡消費滿1萬,所以也就只有羨慕的份了。
但是卻沒想到,這台中了一等獎的顧客竟然近在眼前。
「你這運氣也太好了吧!」
陳小妖的語氣里充滿了羨慕,倒是沒有嫉妒,但是林默卻比較隨意:
「這車是最低配版本的,太垃圾了,我看不上,既然你來給我打工,回頭你去兌獎,名字也上在你名下!」
「……」
無語凝噎。
最低配版本的。
太垃圾了。
看不上。
獎勵給你了。
這幾個詞,哪一個聽下來都會讓人覺得非常詭異,
要是讓雷總聽到了,還不得氣死。
但偏偏,它們卻一起從林默的嘴裡說了出來。
而且,還不那麼突兀。
你說氣人不?
「老闆,這個禮物會不會太貴重了?」
陳小妖又開始猶豫了。
2萬塊的工資她可以接受,給自己租房子她也能接受,這在有些公司畢竟還是很常見的。
但一上來送員工20多萬的車,
這,她又開始懷疑起林默居心不良了。
「……」
林默很惆悵,自己特麼想送個東西都送不出去。
要真是陳小妖不想要,那就算了,到時候送她個便宜點的吧,省的老是被這個姑娘誤以為自己有什麼企圖。
「你要是不想要,那就算了,到時候送給其他員工!」
林默剛要收回兌獎券,卻見陳小妖兩手一縮,立馬抓緊了兌獎券,
好奇地看了一眼林默:
「所以你是非得把這個小米SU7送給員工?」
林默理所當然道:「對啊,不然這個垃圾車怎麼處理?反正是中獎來的,我不要不是虧了嗎?要是上在我名下,我嫌丟人,正好可以作為員工激勵了,你不要的話,那我就送其他人!」
陳小妖狐疑地看了一眼林默。
這傢伙是真的要送車啊?
不是要包自己啊?
她拍了拍小胸脯,略帶護短的語氣說道:
「不行,不准送給其他員工,你既然說送給我的,那就是我的了!」
停頓了一下,她繼續道:「不過我事先說好,這個就當是公司給我的福利,如果我將來離職了,我會把汽車過戶給公司,我們也要簽一份員工使用權的約定!」
林默看了陳小瑤一眼。
姑娘你還挺有堅守的啊,不過這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
【宿主成功送出禮物給好友陳小妖,收穫到陳小妖更深的友誼,獲得獎勵:5000元(已到帳)】
任務完成了。
那就好辦了,他剛剛還擔心陳小妖要是簽這個什麼使用權的協議,導致系統不認這是送出,那任務也完成不了。
既然完成了,你隨意吧,不想要就停在公司好了!
只是,這個任務完成的情況多少顯得有些詭異。
人家系統原本是打算讓林默送給300塊錢左右的禮品的,畢竟按照他前面完成任務獲得的獎勵大概2000塊錢,然後加上賣爆米花恐怕在系統的判斷之內也就掙個幾百塊錢。
這些錢的十分之一差不多是300左右,
送一份300塊錢的禮物,最後獎勵5000元,還是很划算的。
但是誰能想到,他送的是一輛20多萬的汽車,這樣再看5000塊的獎勵就非常抽象了。
但,不重要,
林默要的又不是這5000塊錢,他要的是下一次任務。
根據之前的經驗,如果前一個任務沒做完的話是沒辦法觸發後面任務的。
這才是林默關心的點。
飯呢,也吃完了。
林默留了陳小妖的聯繫方式,然後也跟商場的策劃說了一聲,他把兌獎券轉贈給了一個叫陳小妖的。
商場沒有意見,今天林默在現場就說過這件事了。
反正他們都要送出去一輛車,人家顧客願意送出去那是人家的自由。
商場的策劃還在想,這顧客估計是家裡有車,與其自己兌獎,還不如轉賣出去,還能換得一筆現金。
反正如果是她中獎,她會這樣做。
然後她就開始收拾今天的資料,其中就包括林默的消費小票。
「what?」
當她看到林默消費的金額超過200萬後,徹底不淡定了。
自己想多了,
這顧客肯定和自己不是一樣的想法,自己想的是轉賣出去,這哥極有可能是真的轉贈出去了。
NIKE專賣店?
消費203萬?
商場的策劃徹底不淡定了,這是買了啥呀,在運動品牌的專賣店能花200萬?
是一把火把專賣店燒了,然後賠償給人家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