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大哥與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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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雷米爾?」

  格倫聲音顫抖,在這一瞬間連劍都握不住了,他的眼眸伴隨著微型太陽一同暗淡下去。

  雷龍沒有再說話,他修長的脖子重重地摔在地上,他無力的趴在地上,喉嚨口嘔出深黑色的液體。

  格倫從露易絲的後背跳了下來,他一邊慢慢的靠近,一邊緊握著「勿忘我」,他也不清楚,這條雷龍是不是詐胡,想要臨死前拉一個墊背的。

  雷龍含糊不清的說著話,格倫越靠越近,終於聽清了對方到底在說什麼。

  「大哥……大哥……」

  雷龍每說一聲大哥,格倫的心就狠狠一緊,仿佛有一根木槌正反覆敲擊他的心臟。

  「是你嗎?雷米爾。」

  格倫小心翼翼的確認。

  「大哥……大哥……」

  雷龍茫然的呼喚著格倫,眼神異常黯淡,他的呼吸原本能吞吐雷電,可現在他的身體極度虛弱,只有深黑的液體在慢慢的向外翻湧,像是油盡燈枯的老人。

  「雷米爾,你怎麼會到這裡?」

  格倫靠近到一定距離停住了。

  不知為何,格倫既害怕這條雷龍是想在臨死前拉一個墊背的,所以他詐胡喊大哥,騙自己靠近,但又莫名希望這條雷龍就是詐胡,他就是想拉自己墊背,他不是雷米爾。

  「大哥,還記得……我說的那個收容所嗎……要走很遠很遠的那個……」

  由于格倫保持著安全距離,雷龍想讓聲音傳到他耳朵中,要稍微用點力氣,可他快死了,連小聲說話的力氣都使不出,他每說幾個字,就要停下來休息十幾秒。

  格倫收起「勿忘我」,他默默的來到雷米爾的面前,步伐是那麼輕,又那麼沉重,他靜靜的坐在雷米爾的身旁,一言不發。

  周圍陷入沉寂,就連塵埃落地的聲音都清晰可聞,雷米爾用微不可察的聲音說:

  「大哥,還記得嗎?我是情報販子,對於某些異常會非常敏銳,所以……我剛到那個收容所的時候,就發現不對勁了,有些長期來往的流浪漢,偶爾會在深夜的時候莫名失蹤。

  「所以我就私底下查了一下,那是格雷厄姆家族資助的地方……大哥,我知道你和格雷厄姆家族不對付,於是我就在深夜偷偷藏了起來,想看看到底發生了什麼,說不定可以幫到你。

  「我躲在門後,看見他們把夜晚來的落單的流浪漢打暈,然後裝進車裡,我趁他們抽菸的間隙,偷偷溜進了後備箱,想跟在後面,弄清楚他們到底想做什麼。

  「後來嘛……也沒什麼好說的,就是被發現了,然後被打暈,再一醒,就被綁在床上,其他床上也有被綁來的人,一個穿著白大褂的人走來走去,抽血啊,注射藥劑之類的,有些時候會帶走一個人。

  「接著我也被帶走,被送上了手術台,打完麻藥就昏迷了,後面我迷迷糊糊的,聽見了很多聲音在我耳邊亂轉,然後我就睜開了眼,就發現我變成了一條龍。

  「不對,大哥,應該說,我們變成了一條龍,耳邊還有些我綁在床上時認識的朋友的聲音,我們的……我也不知道該說是靈魂還是意識,反正我們都被塞進了這條龍的腦子裡。

  「後來阿爾特曼強行和我們契約,然後控制我們為他所用,不過還好,大哥你贏了,沒讓他得逞,在這段期間,我們就一直被關在這下面,給阿爾特曼提供生命力,嗯,他們家族掌握著能從龍身上汲取生命力的秘法,雖然從我們身上抽取生命力的治療效果有限,但是總好過沒有,

  「他們對於靈魂的需求非常旺盛,最近一直都有人都被送到這裡來,克里夫親自去抓的人,再後來……大哥你突然就出現了,於是我就說服了他們,讓他們把身體的主導權給我,再然後……」

  雷米爾偏過頭去,吐出一灘血,然後又重新扭頭看向格倫,

  「話說,大哥,你為什麼會來這裡啊……」

  「今天是曙光節,我來陪你過節,」

  格倫想起什麼,他來到緹薇婭面前,把那個手機拿了過來,他在雷米爾面前蹲下,晃了晃手機,

  「諾,你的節日禮物,可惜來的急促,沒有精心裝在盒子裡。」

  「謝謝你……大哥,這還是我第一次在曙光節收到禮物。」雷米爾語氣喜悅,看著眼前有些老款的手機,他的眼睛忽然變得透亮起來,他仿佛又變回了那個收到點善意,就會變得小心翼翼的男孩。


  「你平時在曙光節……都做些什麼。」格倫沒話找話。

  「也都沒做些什麼吧,大哥,你也知道,一般來說,曙光節都是一家人共同出行,來到外面的餐廳,點上最豐盛的晚宴,然後歡聲笑語的一起享用。

  「不過我沒有家人,曙光節的天氣又這麼冷,我一般會躲在某個風和雪吹不到的地方,然後遠遠的看著餐館玻璃後的人吃飯,偶爾會想像一下哪天自己要是發達了,也能在裡面坐著該有多好。」

  雷米爾自顧自的向下說著,

  「其實嘛,大哥,我情報業務能力挺強的,偶爾一兩次也能消費得起,不過大哥,你知道,我要攢學費啊,所以就憋著,看在深夜能不能要點他們沒吃完的,

  「有一次,我遇到有善心的老闆,也不知道他是怎麼注意到我的,發現我在遠處,還主動邀請我來後廚美食一頓,還說,下次曙光節記得再來,

  「不過第二年嘛,我沒有去那個地方,畢竟曙光節的生意那麼好,我去了耽擱人家掙錢,再後面,到了第三年,我路過的時候,看見那家店正在拆遷,我就去打聽了一下,說是那個老闆的兒子結婚了,搬到了其他城市去,所以他也跟著一起走了,真替他高興啊……」

  格倫低著頭,靜靜地聆聽著雷米爾講述沒意義的廢話,他這個人不怎麼喜歡浪費時間,可這一次,他在雷米爾身上,一口氣浪費了很多很多時間。

  像是闊別多年的老友,格倫挺希望雷米爾能多講一講自己的故事,可事與願違,雷米爾很快就把自己的故事講完了,更多的時候,他更像是生活在孤獨世界裡的人,渴望地看著外界人流涌動,就覺得自己也被溫暖了。

  雷米爾又看著格倫送給自己的手機有些愧疚的說:

  「大哥,我現在這副模樣,都不知道該怎麼回報你這份禮物……」

  「為什麼一定要回報。」

  「不知道,或許是情報販子的生存之道吧,干我們這一行的,都提倡等價交換。」

  格倫沒有再往下說話了,他雙手摁住頂骨,黑著臉。

  這是自己和格雷厄姆家族的事情,為什麼總要想著參與進來,明明可以拿著推薦名額,然後大大方方的接受自己的贈禮,穿著嶄新的西裝,去貝魯格拉德大學讀書就好了啊。

  可為什麼要拒絕大哥送的西衣,為什麼總想著不要麻煩大哥,為什麼非要一個人深入敵營調查。

  因為你從小沒有接受過別人的善意,所以總是覺得自己配不上,在面對貝魯格拉德大學那珍貴的推薦名額時,才會不斷不斷地往上堆疊自己那微不足道的籌碼,想要嘗試等價交換,可無論放多少,都始終不覺得自己配得上那份善意,以至於堆到最後,什麼也拿不出來,就只能把自己的命也一同押上。

  可他現在要死啦,押那麼多的籌碼又有什麼意義呢,押到最後,就連本該屬於他的推薦名額都收不到。

  「大哥……我還有個不情之請。」雷米爾忽然說。

  「嗯,還有什麼願望,只要我力所能及,必當竭盡全力。」

  雷米爾沉默了很久,嘶啞著說:

  「大哥,麻煩你,殺了我們。」

  「……好。」

  格倫默然良久,他嗯了一聲,站起身,來到雷米爾的面前,他從劍鞘中拔出「勿忘我」,反手握住劍柄向下,劍鋒對準了雷龍的大腦。

  「謝謝你……大哥。」

  雷米爾閉上了眼,格倫也跟著閉上了眼,他深呼吸,朝下猛然用力。

  幾乎沒有什麼阻礙,就像是刺入蛋糕一般,銀劍輕鬆地沒入顱骨,雷龍先是劇烈地一顫,他發出垂死的低吟,身體痙攣,而後動靜越來越小,最後無聲無息。

  他死了。

  格倫拔出「勿忘我」,看向雷米爾,他就靜靜的趴在那裡,雙翼張開在地上,一動也不動,要不是黑色的血正在從傷口汩汩外涌,他看上去更像是睡著了。

  說來也是奇怪,明明相識也就一兩天,既沒有流淚,也沒有難過,只是感覺有些惆悵,像是心底落滿了塵埃。

  是啊,購買了熔岩巨獸心臟和獨角獸銀角粉末的大哥,在即將返程之際,遇上了敲響他車門的小弟。

  小弟是個情報販子,靠著賣一些打聽來的消息,好混口飯吃。

  小弟給大哥提供了銀角粉末里混了雜質的重要消息,作為交易,大哥將貝魯格拉德大學寶貴的推薦名額送給了小弟。


  交易結束後,大哥通過了拉提斯魔法學院的入學測試,在學院裡提升實力,而小弟拿著攢好的錢和推薦名額,在貝魯格拉德大學選擇一門喜歡的專業進修深造。

  這就該是大哥和小弟的故事,沒有意外,也沒有轉折,點到為止。

  等價交換,很公平,沒有誰欠誰的。

  這個小弟本該是大哥人生中轉瞬即逝的過客,在發光發熱後,就在故事的尾聲默默退場,然後拿著推薦名額,過上一個普通人的生活。

  在這之後,大哥會靠著「勿忘我」,逐漸成長為獨當一面的英雄,他不僅解決了家族滅亡的危機,還順利地從拉提斯魔法學院畢業。

  而當他在畢業典禮上,穿著學士禮服,手裡捧著鮮花,看著照相機按下快門定格時間的瞬間,會不會想到一種可能。

  如果,有個小弟那天沒有敲響他的車窗,他或許會像往常一樣,頭頂雞窩,穿著寬大油膩的西裝,在坊間來回穿梭,兜售些無關緊要的情報賴以度日。

  他或許會跑去客串司儀,主持幾場婚禮,拿著麥克風,看著深情對視的新人,跟先前龍騎士契約一樣,洋洋灑灑的說著「無論貧窮還是富有,無論健康還是疾病。」之類的祝詞。

  在幾年後,等攢夠了錢,他或許換上一套嶄新的、合身的西衣,把頭髮打理得井然有序,然後在某個學費低廉的大學門口,拎著碩大的行李袋,看著人來人往,密集如織,眼裡充滿憧憬。

  但現實沒有或許,現實是小弟在幫大哥打探消息的時候被發現了,他被人奪去靈魂,給早已死去的雷龍續命,變得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樣。

  如果是遊戲打出這種結局,格倫一定會回檔,回到他和雷米爾相識的那一天,無論這一天距離現在有多遠,哪怕重開新檔他也在所不辭。

  但指尖掐入手心,清晰的疼痛無不告訴著他,這不是遊戲,這是現實。

  回得去的是遊戲,回不去的是現實。

  世界是那麼安靜,隱約能聽見外面的雨聲。

  赤色的火蛇升起,盤旋在劍身,濃腥的血蒸出縷縷黑煙,格倫向前舉劍,劍鋒輕點在雷米爾的頭上,火蛇便蜿蜒著爬上了雷米爾的腦袋,隨後就是全身。

  大火熊熊燃燒,吞噬了雷米爾的全身,黑煙和熱浪在碩大的空間瀰漫,格倫像是想起了什麼,將原本準備給雷米爾的手機一併扔進火中。

  格倫掏出錢包,將裡面的錢全部灑進火中,紛飛的鈔票被吸入烈火中焚燒,它們在火風中震顫著化為灰色的蝴蝶。

  他繼續脫下新買的羊毛大衣,將其一併扔進火里。

  「你在做什麼?」緹薇婭擔憂的問,「外面這麼冷,你會感冒的。」

  「家鄉習俗,我們會把東西燒給逝者,這樣他們在另一個世界就會收到我們的禮物,希望他在那邊不會被餓到冷到。」格倫的面孔生硬如鐵。

  露易絲和格倫相處了小半年,她從未見過格倫有這副面孔,她輕輕扯著格倫的衣角,安慰道:

  「格倫,我聽說,龍在死後,靈魂會去往一個叫做埃倫特的地方,那裡鳥語花香,春暖花開,永遠也不會有寒冷與飢餓,是真正意義上的天堂,你其實不用擔心的。」

  「不,他不會去到那個地方,」

  格倫笑容涼薄,

  「他既不是龍,也不是人,他是被格雷厄姆家族改造成的怪物,而怪物……只會下地獄。」

  格倫看著燒灼的烈焰,瞳孔中結著冰,冷得連倒映的火都給凍結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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