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一個罵腎虛,一個罵處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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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捕頭劉根,只會貪污受賄,素來與我不對付。」

  張光義小聲介紹,「為了和我搶案子拿賞銀索賄,弄出個誰先接到便是誰負責的規定,致使發生許多屈打成招和冒名頂替的冤假錯案。」

  這下安奕明白為何在門外便能聽見這劉根憤怒的叫喊了——合著不是責任心作祟,而是自作自受致使大難臨頭!

  與此同時,難免的疑惑浮現心頭,安奕開口問道。

  「這你還能留著他?」

  「他是縣令的親信。」

  「這他還能留著你?」

  「我有玄元觀師承在身,又是六扇門考評甲等,若不犯下大罪,連縣令都撤不了我的職,何況是他?」

  得,這是靠著硬實力生生地往這個違法亂紀縣團體裡面打了顆釘子啊!

  安奕眼角微微抽搐,只覺這個自己未來,至少是未來短期內的工作單位環境似乎並不是很理想。

  好在,無論本身意願還是身份使然,他都已天然在張光義這邊,倒是不用糾結站隊問題。

  「好了,沒想到你做下的『好事』這麼快就被發現,我帶你去登記在冊,走個流程。成為捕快之後,此事也就結了。」張光義說道。

  「我覺得,在那之前,這件事或許可以再利用一下。」

  安奕已將自己擺在即將坐的位置上,按照對應角度去看待一件事的利弊及思索可行操作,並得出了一個方案。

  他向來是個適應力和行動力都極強的人,否則在破廟中醒來後不會那麼快那就能接受一切,還當天就報了仇。

  「怎麼利用?」

  「你剛剛說,他為了和你搶案子,弄了個誰先接到案子誰負責的規定,對吧?」

  安奕將自己的計劃告知張光義。

  張光義聽完後,頗有些驚異地看了安奕兩眼。短短時間內,他又刷新了對安奕的認知。

  不但能打,還這麼機靈,這小子以前到底是怎麼混到那種地步的?

  張光義自然是曾對安奕有所耳聞的,畢竟他和劉山貴關係好,逢年過節回去拜訪時難免聽到劉山貴嘮叨。

  不管了,反正現在是自己人,而且確實幫得上大忙!

  ……

  卯正二刻,縣衙儀門外西側,快班房前的青磚仍沾著晨露,衙役們的皂靴匆匆踏過,不經意間蹭出道道水痕。

  「砰!」

  劉根一掌拍在烏木案几上,震得筆架上的狼毫幾乎跳起來。

  「十四條人命,整整十四條!就算是十四隻雞,也沒那麼好殺,結果現在你們竟然和我說沒有任何線索?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我不管你們到底用什麼辦法,馬上給我拿出個結果來。否則,要是這事真被捅到了上面去,錦衣衛追查下來,我不好過,你們也別想好過!」

  兩句話聽完,別人不好說,反正在安奕這,已經給劉根打上「責任甩鍋」、「胡亂指揮」和「無腦威脅」三個標籤了。

  捕快們噤若寒蟬,他們早已知曉劉根是個什麼樣的人,正是因此,他們也知道,劉根真能幹得出那種事。

  「劉大人,大清早的,這麼大火氣,我看你是腎虛導致的陰火旺盛啊。」

  張光義推開門,張口便是陰陽怪氣和男人最不能忍受的弱點攻擊。

  「要不去濟生堂拿些藥?還是說我白好心,你已拿過了?」

  安奕跟著走進快班房內,掠過劉根紫漲的麵皮。

  「呵,」劉根冷笑一聲,「不勞張大人費心!我自是比不過張大人這三十餘載的『純陽童子功』,也比不過張大人當值點卯都能姍姍來遲的『本事』!」

  一個罵腎虛,一個罵處男,真是針尖對麥芒!安奕吃瓜吃得不亦樂乎。

  這倒是解釋了安奕為何沒在張光義家見到其他人,原來是個大齡單身狗。

  「本捕頭可是準時準點,於卯正二刻前到的,你如此污衊,該當何罪啊?」張光義不慌不忙地反擊,「劉『副』捕頭?」

  「我倒是好奇,張大人帶閒雜人等來我快班房重地,是何居心,將我縣衙律規視若無物嗎?」劉根眼見上一招不成,立刻變換攻擊角度。

  這也是在吵架爭執之中最簡單有效的處理方法——永遠不要去解釋對方提出的質疑,而是不斷發起攻擊。解釋只會落入對方的節奏。


  「哦,這是新來的捕快安奕。前些日子劉副捕頭你不是說快班房缺少人手,準備新招些人嗎?我身為捕頭,自然應當為此事排憂解難。」

  張光義淺笑著,他這是又將了劉根一軍。因為劉根顯然是想安插屬於他自己的人手,而安奕的到來,能讓劉根的想法徹底化為無根之萍!

  「好,好!」

  同樣想明白這點的劉根氣得牙顫,擠出一個扭曲的笑,「既然張大人這麼盡職盡責,不如將這殺人一事一同……」

  「誒,之前可是說好的,先落在誰手上,便由誰來處理,」張光義擺手道,「本捕頭是守規矩的人。」

  「未曾想,張大人竟然對捕快職責如此兒戲,實在思之可笑!」劉根有些破防了。

  「這可是當初劉副捕頭去向縣令大人請示後,縣令大人親自定下來的規矩。」

  張光義微微眯眼,銳利眼神直刺劉根。

  「劉副捕頭,是準備再去請示一番,將這規矩廢了不成?」

  聞言,劉根頓時面色一片鐵青,像是經過了劇烈的思想掙扎之後,他終於環視一圈,破口怒罵:

  「你們這些廢物還都在這傻站著幹什麼?趕緊出去給我找線索!」

  捕快們頓時作鳥獸散。

  安奕很是自覺地停留在現場繼續吃瓜。而劉根也只是瞥了他一眼,並未當回事,畢竟是張光義親自帶來的,關係不用說,走不走沒區別。

  「你也知道,這事情要是遲遲不能解決,鬧大之後,錦衣衛可不會管什麼先後接案之分,你我都會遭殃!」劉根壓低聲音。

  「我不管,就算是真追查下來,我也有去處。至於你嘛……」張光義表現得滿不在乎。

  「十兩紋銀!」劉根只能開出籌碼。

  「呵,」張光義冷笑一聲,「打發叫花子呢?」

  「二十兩!」

  張光義乾脆轉身就走。

  「三十!」

  腳步不停。

  「你不要欺人太甚……五十,一百兩!」劉根心裡在滴血。

  「外加日後案件都歸我來安排。」張光義慢慢走回來,神情自若。

  「你……」

  張光義頓時變得一臉嚴肅。

  「可別忘了,這可是能一天一夜之間殺十四人的狂徒!有此等本事的,定然是武道高手,就連我也不敢打包票能解決。」

  「好!」劉根心想也是,勉強答應下來。

  「先給錢。」

  劉根依依不捨地從懷中取出一張百兩銀票,遞給張光義。

  這絕對是一筆巨款,哪怕是對於捕頭而言,也不知劉根平日裡究竟貪了多少。

  「好!案子解決。」

  張光義一臉微笑地將那銀票遞給安奕,順便拍了拍他的肩膀,「來,安奕,向劉副捕頭打個招呼。」

  「劉副捕頭晨安,我叫安奕,上源村人。」

  安奕同樣笑眯眯地看著劉根,目光如同在看一個財神爺。

  「那十四名匪徒,」

  他接過銀票,指尖拂過銀票邊緣細密印花的同時,輕飄飄地說出那句,讓劉根眼中迸發三分震驚、三分質疑、三分暴怒以及一分難以理解以至徹底呆滯的話。

  「就是我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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