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阿卡姆優秀畢業生
第173章 阿卡姆優秀畢業生
這隻蝙蝠比想像中的難搞。
盧西安在尋找默之蝠的蹤跡,默之蝠知道盧西安在尋找默之蝠的蹤跡,盧西安知道默之蝠知道盧西安在尋找默之蝠的蹤跡·.到此為止了,默之蝠不知道盧西安知道默之蝠知道盧西安在尋找默之蝠的蹤跡。
套娃沒有比狂笑套的層數多,也沒有狂笑一樣的默契。
默之蝠選擇冷處理,就仿佛他本身就是個不存在的東西,盧西安感覺,就算他現在寫一篇文章,邏輯清晰,言辭懇切的說默之蝠其實是只半人馬,也依舊會在韋恩報社發表。
臧默之蝠壓根不在意這個,在布魯斯已死的現實中,所謂「真實身份」也不是他的敏感點。
盧西安必須搞出能引起他注意到東西。
比如找到默之蝠,說:「嘿,夥計,聽說你沒兒子,看我怎樣,我可喜歡認人當爹了。」
時間分秒走過,到中午,盧西安坐電梯去樓上咖啡館吃飯。
依舊沒什麼人,在櫃檯點完單後就拿著號碼牌到原來的座位上有人。
頓住腳,有些意外,沒說什麼,坐到另一張桌子上。
牛排、沙拉、羊奶、一小碟馬卡龍,共計八十五美元。
花的是稿費的錢。
四捨五入,就當默之蝠請吃飯了。
咖啡店裡有許多裝飾用的立柱,上面掛著裝飾畫,盧西安能透過畫表面的玻璃保護膜看到那個占了位置的男人。
臉不算清晰,頭髮是棕色的,身材均勻—不像蝙蝠俠,也不像小丑。
盧西安咀嚼著嘴裡的生菜葉子:這才正常。
天天蹦蝙蝠俠和小丑算怎麼回事。
音樂原本放的是首藍調,但忽然停下,盧西安轉頭看一眼,是位女士坐在公共鋼琴前彈奏。
一位保准不是貓女、小丑女、珍妮的黑人女士。
盧西安不止一次因突發事件而神經緊張,結果卻什麼都沒有這很像常年生活在轟炸區的人突然到了個和平國度。
喝了口咖啡,不由自主的透過玻璃窗戶去看默之蝠的刷新地方。
才中午,不會有蝸蝠出現,又收回目光。
一直等到晚上,那道黑影如約的出現在塔頂,在這期間,坐在這裡的男人離開,盧西安又換過去。
開始下雨這個哥譚雨天意外的多,不是那種霧蒙蒙的雨絲,呈線狀,落下來,伴隨的就是閃電和雷聲。
暗沉的夜,除非閃電划過,不然正常人很難捕捉到與尖塔幾乎融為一體的臧默之蝠盧西安看著腳下的霓虹燈,忽然好奇一一默之蝠全年無休雷打不動的在這裡充當吉祥物,在看什麼呢?
問服務員要來紙筆。
酒店在奧迪斯堡區的西南方向,默之蝠所在的哥德式建築是臨近奧迪斯堡區的伯利萊區。
盧西安已經不是-22不認哥譚地標的路痴的,現在對哥譚的熟悉甚至到閉眼走盲道的程度。
與伯利萊隔水相望的是阿卡姆瘋人院,東面的鄰居是犯罪巷。
而他所在的地方是伯利萊最高的建築—一座教堂盧西安停下筆,圈了圈阿卡姆瘋人院這個蝙蝠的不同之處在他和瘋子們的親近,他的技能都是在被困住阿卡姆瘋人院時候學習的:
偵探殺手吉迪恩·克羅教會他偵查、推理、監視、下毒等技能;頂級飛賊和越獄專家凱西·卡拉漢教他如何離開和回到瘋人院;黑幫刺客薩爾「水桶「傳授如何抹除犯罪信息的知識;傳奇武術家轉行的殺手德洛麗絲·麥迪根讓他學會所有徒手格鬥的技法;間諜尼可梅森教他開鎖和隱藏技I巧......
或者更準確的講一一默之蝠是阿卡姆瘋子的一件完美作品。
可以從阿卡姆瘋人院下手。
比如..—·
把自己送進去?
送你媽呢。
如果時間線往前推十年,盧西安把自己送進去說不定真管用。
到時候默之蝠或許就會說「在穿越者盧西安那裡學會了放下屠刀,與立地成佛。」
但現在太晚了。
太一一晚了。
那麼,犯罪巷,永恆不變的韋恩夫婦死亡的前提條件。
如果盧西安找到他們的死亡真相,然後像引導小布魯斯一樣引導默之蝠對這座城市的拯救欲與占有欲也是可以的。
可還是那句話。
太晚了。
默之蝠早就知道兇手是聽從埃利奧特指使的司機,現在司機被他殺死,埃利奧特也被他殺死。
恐怕小丑本人到場也會覺得這隻蝙蝠格外棘手。
鋼筆尖輕輕點著紙張應該有辦法的,若這隻蝙蝠真的一點都不在意哥譚,就不會站在這裡。
又一道閃電劈下,默之蝠裸露的皮膚被白色紗布纏繞·」
靈光閃過。
盧西安想起默埃利奧特全身纏繞紗布的理由:為了遮擋整出來的與布魯斯韋恩一樣的臉與隱藏真實身份和情感。
那麼默之蝠纏繞紗布的理由呢?
如果只是遮擋臉和隱藏情感,那麼面甲、頭罩都能滿足這個要求。
但為什麼用紗布?
在超級英雄故事中,尤其是dc故事中,幾乎所有看似無關緊要的意象都有特殊的指代。
如果默之蝠已經復仇完成,他完全可以以布魯斯韋恩的身份繼續活下去,享受富裕的美滿人生。
但沒有。
他也可以以蝙蝠怪物的名號縱橫哥譚,讓整座城市在他的威名下戰戰兢兢。
也沒有。
他透明的像只幽靈。
身份。
如果默之蝠戴上頭罩,這便是蝙蝠俠,如果露出臉,就是布魯斯韋恩。
意象就是這個用處。
盧西安明白了他的弱點所在,從口袋中拿出那篇刊登在娛樂版塊的文章。
現在是故事的終局,但默之蝠不僅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也不知道自己是誰。
所以他才會雨夜站在塔頂看著哥譚,所以他才會在裸露的皮膚上纏上紗布。
雨還在下,打在窗外的棚上,盧西安把紙拿在手裡,將筆還給前台,第一次提前離開這裡。
這隻蝙蝠應該沒有想像中的那樣難搞。
這隻蝙蝠比想像中的難搞。
盧西安在尋找默之蝠的蹤跡,默之蝠知道盧西安在尋找默之蝠的蹤跡,盧西安知道默之蝠知道盧西安在尋找默之蝠的蹤跡·.到此為止了,默之蝠不知道盧西安知道默之蝠知道盧西安在尋找默之蝠的蹤跡。
套娃沒有比狂笑套的層數多,也沒有狂笑一樣的默契。
默之蝠選擇冷處理,就仿佛他本身就是個不存在的東西,盧西安感覺,就算他現在寫一篇文章,邏輯清晰,言辭懇切的說默之蝠其實是只半人馬,也依舊會在韋恩報社發表。
臧默之蝠壓根不在意這個,在布魯斯已死的現實中,所謂「真實身份」也不是他的敏感點。
盧西安必須搞出能引起他注意到東西。
比如找到默之蝠,說:「嘿,夥計,聽說你沒兒子,看我怎樣,我可喜歡認人當爹了。」
時間分秒走過,到中午,盧西安坐電梯去樓上咖啡館吃飯。
依舊沒什麼人,在櫃檯點完單後就拿著號碼牌到原來的座位上有人。
頓住腳,有些意外,沒說什麼,坐到另一張桌子上。
牛排、沙拉、羊奶、一小碟馬卡龍,共計八十五美元。
花的是稿費的錢。
四捨五入,就當默之蝠請吃飯了。
咖啡店裡有許多裝飾用的立柱,上面掛著裝飾畫,盧西安能透過畫表面的玻璃保護膜看到那個占了位置的男人。
臉不算清晰,頭髮是棕色的,身材均勻—不像蝙蝠俠,也不像小丑。
盧西安咀嚼著嘴裡的生菜葉子:這才正常。
天天蹦蝙蝠俠和小丑算怎麼回事。
音樂原本放的是首藍調,但忽然停下,盧西安轉頭看一眼,是位女士坐在公共鋼琴前彈奏。
一位保准不是貓女、小丑女、珍妮的黑人女士。
盧西安不止一次因突發事件而神經緊張,結果卻什麼都沒有這很像常年生活在轟炸區的人突然到了個和平國度。
喝了口咖啡,不由自主的透過玻璃窗戶去看默之蝠的刷新地方。
才中午,不會有蝸蝠出現,又收回目光。
一直等到晚上,那道黑影如約的出現在塔頂,在這期間,坐在這裡的男人離開,盧西安又換過去。
開始下雨這個哥譚雨天意外的多,不是那種霧蒙蒙的雨絲,呈線狀,落下來,伴隨的就是閃電和雷聲。
暗沉的夜,除非閃電划過,不然正常人很難捕捉到與尖塔幾乎融為一體的臧默之蝠盧西安看著腳下的霓虹燈,忽然好奇一一默之蝠全年無休雷打不動的在這裡充當吉祥物,在看什麼呢?
問服務員要來紙筆。
酒店在奧迪斯堡區的西南方向,默之蝠所在的哥德式建築是臨近奧迪斯堡區的伯利萊區。
盧西安已經不是-22不認哥譚地標的路痴的,現在對哥譚的熟悉甚至到閉眼走盲道的程度。
與伯利萊隔水相望的是阿卡姆瘋人院,東面的鄰居是犯罪巷。
而他所在的地方是伯利萊最高的建築—一座教堂盧西安停下筆,圈了圈阿卡姆瘋人院這個蝙蝠的不同之處在他和瘋子們的親近,他的技能都是在被困住阿卡姆瘋人院時候學習的:
偵探殺手吉迪恩·克羅教會他偵查、推理、監視、下毒等技能;頂級飛賊和越獄專家凱西·卡拉漢教他如何離開和回到瘋人院;黑幫刺客薩爾「水桶「傳授如何抹除犯罪信息的知識;傳奇武術家轉行的殺手德洛麗絲·麥迪根讓他學會所有徒手格鬥的技法;間諜尼可梅森教他開鎖和隱藏技I巧......
或者更準確的講一一默之蝠是阿卡姆瘋子的一件完美作品。
可以從阿卡姆瘋人院下手。
比如..—·
把自己送進去?
送你媽呢。
如果時間線往前推十年,盧西安把自己送進去說不定真管用。
到時候默之蝠或許就會說「在穿越者盧西安那裡學會了放下屠刀,與立地成佛。」
但現在太晚了。
太一一晚了。
那麼,犯罪巷,永恆不變的韋恩夫婦死亡的前提條件。
如果盧西安找到他們的死亡真相,然後像引導小布魯斯一樣引導默之蝠對這座城市的拯救欲與占有欲也是可以的。
可還是那句話。
太晚了。
默之蝠早就知道兇手是聽從埃利奧特指使的司機,現在司機被他殺死,埃利奧特也被他殺死。
恐怕小丑本人到場也會覺得這隻蝙蝠格外棘手。
鋼筆尖輕輕點著紙張應該有辦法的,若這隻蝙蝠真的一點都不在意哥譚,就不會站在這裡。
又一道閃電劈下,默之蝠裸露的皮膚被白色紗布纏繞·」
靈光閃過。
盧西安想起默埃利奧特全身纏繞紗布的理由:為了遮擋整出來的與布魯斯韋恩一樣的臉與隱藏真實身份和情感。
那麼默之蝠纏繞紗布的理由呢?
如果只是遮擋臉和隱藏情感,那麼面甲、頭罩都能滿足這個要求。
但為什麼用紗布?
在超級英雄故事中,尤其是dc故事中,幾乎所有看似無關緊要的意象都有特殊的指代。
如果默之蝠已經復仇完成,他完全可以以布魯斯韋恩的身份繼續活下去,享受富裕的美滿人生。
但沒有。
他也可以以蝙蝠怪物的名號縱橫哥譚,讓整座城市在他的威名下戰戰兢兢。
也沒有。
他透明的像只幽靈。
身份。
如果默之蝠戴上頭罩,這便是蝙蝠俠,如果露出臉,就是布魯斯韋恩。
意象就是這個用處。
盧西安明白了他的弱點所在,從口袋中拿出那篇刊登在娛樂版塊的文章。
現在是故事的終局,但默之蝠不僅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也不知道自己是誰。
所以他才會雨夜站在塔頂看著哥譚,所以他才會在裸露的皮膚上纏上紗布。
雨還在下,打在窗外的棚上,盧西安把紙拿在手裡,將筆還給前台,第一次提前離開這裡。
這隻蝙蝠應該沒有想像中的那樣難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