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知進退
副使忍不住出聲道:「佐兵真能殺得了入品蠻兵?蠻兵可是三等軍功……」
此話一出場上的氛圍開始變化,王雄沉默不語,和副使相視一眼後,看向面前獨自一人的佐兵。
此處不是戰場,可沒有監察功曹,左右一個佐兵殺了就殺了,嫁禍給蠻子誰也找不出毛病。
這軍功……
「大人,此事說來也是運氣。」
周毅自然也察覺到了氣氛不對,趕忙開口道:「屬下來劍嶺關之前,自幼習武,練得一手射御之術。」
「那兩個蠻子大意,恰好被我一箭射入眼中,慌亂之下砍殺了他身旁的蠻子,這才讓我們撿了便宜。」
說話的時候,他還取下了背上的短弓作證。
「確實這些奴兵和蠻子身上多有箭傷,其中一人是被重刀擊中頭部,頭甲都凹進去了,力道之大非入品武者不能為。」王雄仔細打量過後,點點頭道。
但二人的目光始終沒有離開周毅,只是從面部轉移到了他手中的短弓。
「不瞞兩位大人,此處戰果並非我一人之功,更是兩位大人的鼎力相助,屬下願將蠻子的首級獻於兩位大人。」
此話一出,王雄不由一愣道:「我們剛來,能助你什麼?」
「蠻子的捕奴隊陷在此處,說不定會有蠻兵前來報復,我這兩天徹夜難眠,但限於職責在身不能離哨。」
「大人能來巡查,是解了屬下燃眉之急,我希望能和大人一同回劍嶺關。」
「這兩個蠻兵,屬下也可以作證,是烽火台被入侵時,兩位大人及時趕到,將蠻兵殺死從而保住了黃風村烽火台。」
說到這兒,一旁的副使突然跳出來喊道:「你在胡說些什麼?你想讓我們和你一起作偽……」
他一邊說著,一邊手還摸向了腰間的刀柄。
周毅見狀心中有些無奈,雖然魏國的戰兵,論單兵作戰能力還不如蠻兵,但以他現在的情況是真不想被魏國通緝。
下屬擅殺上官,無論是什麼原因都是死罪!
正當他準備讓陸炳出來清場時,王雄突然攔住了副使。
「他說的沒什麼問題,大家都是為國效力,何必動怒呢。」王雄笑眯眯的說道。
副使還要說什麼,卻被王雄用眼神制止,隨即不再言語。
周毅見此,半跪抱拳謝道:「多謝大人體諒,屬下是三年前被發配充軍的罪卒,現只求免去罪業,真正為國效力!」
王雄聽此言後,滿意的笑道:「不錯,浪子回頭金不換。烽火台內應該有馬吧,你去收拾一下,等下和我們一起回去。」
「諾。」
周毅心中大定,知道最關鍵的一環已經打通,剩下就看這兩人的能力了。
看著對方遠去的背影,副使忍不住詢問道:「就他一個佐兵,螻蟻一樣的東西,為什麼不直接殺了。」
「戰兵殺奴兵不計軍功,只會賞錢,為了那點錢,何至於處處結怨?」
「更何況對方是個聰明人,不但讓了蠻兵的首級,還願上報一個守台之功,奴兵的軍功讓給他又何妨?」
「知進退,善射御,說不定要不了多久就能和我們成為同袍,何不結個善緣?」
王雄的三連,直接將人問蒙了。
他看著後知後覺的副使,只覺對方著實有點蠢笨,以後還是離遠一點好。
……
日落時分,夕陽的餘暉照在城牆上,如同鍍上一層金色光暈。
天邊三騎,托著首級鐵甲等物品,快速朝劍嶺關城門處趕來。
之所以這麼晚才到,是因為王雄兩人需要完成巡檢任務,以防失職。
三人驗明正身後,順利進入城內。
劍嶺關居於劍嶺中斷處,兩旁斷崖峭壁,直入雲霄,峰巒倚天似劍,絕崖斷離,兩壁相對,其狀形似劍身,故稱為「劍嶺」。
說是城池其實更像一個巨大的軍堡,街道上隨處可見巡邏的士卒。
城內四方各有一處軍營,周毅在王雄的帶領下,來到城西軍營前。
又是一陣仔細的盤查,在王雄的斡旋下,軍功和首級順利報了上去。
除了戰時軍功外,其餘軍功都是要經過上報審批的,以防止殺良冒功的事情。
周毅倒不擔心這個,這點軍功上報後被冒功的可能性不大。
他擔心的是自己的身份,雖然他的罪行並不在十惡不赦之內,但保不齊會有人從中作梗。
所幸魏國有罪密制度,發配罪囚的身份和罪行都會保密,防止有人尋私。
當然,這個只對下層有用。
有心人想要調查,還是能查到的。
「說起來軍營里,似乎還有一個敵人。」
周毅突然想到,兩天前陸炳審訊的那個殺手。
主母謀殺前世子這種事肯定不能大動干戈,所以只派了他們三個殺手前來。
但邊關軍營看守嚴密,三人沒有把握能混進去,就花錢結交了一個名叫康元的隊正,通過此人下毒謀害原主。
說起來這辦法還真成功了,原主被毒死後,周毅才魂穿而來的。
後來三人估計是看見沒有效果,才通過康元的關係運作,調動他去烽火台烽燧。
「隊正統領一隊五十人,是正式官職,這人的修為應當不低。」
「威脅太大,必須得想辦法除掉。」
周毅心中謀劃著名,回到了佐兵營內。
營內的佐兵是五人一伍同住,多的甚至十人一夥同住。
他的宿舍本來是五人同住,可惜其他四人永遠留在了黃風村烽火台內。
宿舍環境一般,甚至還有一股怪味兒。
不算寬闊的房間裡,並排擺著五張木床,幾床薄被、一個老舊案幾、幾個木頭凳子。
周毅坐在床上正想著,要不要讓陸炳晚上去幹掉康元。
突然聽見「砰!」的一聲,門突然被一人腳踹開了!
只見康元正站在門外,面色陰沉的盯著他,其身後是兩個戰兵,看服飾似乎是軍營里的監察使。
「佐兵周毅,於八月二十一日,被派往黃風村烽火台烽燧。」
「現如今才第三日就敢回軍營,擅離職守,按律當杖三十,加罪三年!」
此話一出場上的氛圍開始變化,王雄沉默不語,和副使相視一眼後,看向面前獨自一人的佐兵。
此處不是戰場,可沒有監察功曹,左右一個佐兵殺了就殺了,嫁禍給蠻子誰也找不出毛病。
這軍功……
「大人,此事說來也是運氣。」
周毅自然也察覺到了氣氛不對,趕忙開口道:「屬下來劍嶺關之前,自幼習武,練得一手射御之術。」
「那兩個蠻子大意,恰好被我一箭射入眼中,慌亂之下砍殺了他身旁的蠻子,這才讓我們撿了便宜。」
說話的時候,他還取下了背上的短弓作證。
「確實這些奴兵和蠻子身上多有箭傷,其中一人是被重刀擊中頭部,頭甲都凹進去了,力道之大非入品武者不能為。」王雄仔細打量過後,點點頭道。
但二人的目光始終沒有離開周毅,只是從面部轉移到了他手中的短弓。
「不瞞兩位大人,此處戰果並非我一人之功,更是兩位大人的鼎力相助,屬下願將蠻子的首級獻於兩位大人。」
此話一出,王雄不由一愣道:「我們剛來,能助你什麼?」
「蠻子的捕奴隊陷在此處,說不定會有蠻兵前來報復,我這兩天徹夜難眠,但限於職責在身不能離哨。」
「大人能來巡查,是解了屬下燃眉之急,我希望能和大人一同回劍嶺關。」
「這兩個蠻兵,屬下也可以作證,是烽火台被入侵時,兩位大人及時趕到,將蠻兵殺死從而保住了黃風村烽火台。」
說到這兒,一旁的副使突然跳出來喊道:「你在胡說些什麼?你想讓我們和你一起作偽……」
他一邊說著,一邊手還摸向了腰間的刀柄。
周毅見狀心中有些無奈,雖然魏國的戰兵,論單兵作戰能力還不如蠻兵,但以他現在的情況是真不想被魏國通緝。
下屬擅殺上官,無論是什麼原因都是死罪!
正當他準備讓陸炳出來清場時,王雄突然攔住了副使。
「他說的沒什麼問題,大家都是為國效力,何必動怒呢。」王雄笑眯眯的說道。
副使還要說什麼,卻被王雄用眼神制止,隨即不再言語。
周毅見此,半跪抱拳謝道:「多謝大人體諒,屬下是三年前被發配充軍的罪卒,現只求免去罪業,真正為國效力!」
王雄聽此言後,滿意的笑道:「不錯,浪子回頭金不換。烽火台內應該有馬吧,你去收拾一下,等下和我們一起回去。」
「諾。」
周毅心中大定,知道最關鍵的一環已經打通,剩下就看這兩人的能力了。
看著對方遠去的背影,副使忍不住詢問道:「就他一個佐兵,螻蟻一樣的東西,為什麼不直接殺了。」
「戰兵殺奴兵不計軍功,只會賞錢,為了那點錢,何至於處處結怨?」
「更何況對方是個聰明人,不但讓了蠻兵的首級,還願上報一個守台之功,奴兵的軍功讓給他又何妨?」
「知進退,善射御,說不定要不了多久就能和我們成為同袍,何不結個善緣?」
王雄的三連,直接將人問蒙了。
他看著後知後覺的副使,只覺對方著實有點蠢笨,以後還是離遠一點好。
……
日落時分,夕陽的餘暉照在城牆上,如同鍍上一層金色光暈。
天邊三騎,托著首級鐵甲等物品,快速朝劍嶺關城門處趕來。
之所以這麼晚才到,是因為王雄兩人需要完成巡檢任務,以防失職。
三人驗明正身後,順利進入城內。
劍嶺關居於劍嶺中斷處,兩旁斷崖峭壁,直入雲霄,峰巒倚天似劍,絕崖斷離,兩壁相對,其狀形似劍身,故稱為「劍嶺」。
說是城池其實更像一個巨大的軍堡,街道上隨處可見巡邏的士卒。
城內四方各有一處軍營,周毅在王雄的帶領下,來到城西軍營前。
又是一陣仔細的盤查,在王雄的斡旋下,軍功和首級順利報了上去。
除了戰時軍功外,其餘軍功都是要經過上報審批的,以防止殺良冒功的事情。
周毅倒不擔心這個,這點軍功上報後被冒功的可能性不大。
他擔心的是自己的身份,雖然他的罪行並不在十惡不赦之內,但保不齊會有人從中作梗。
所幸魏國有罪密制度,發配罪囚的身份和罪行都會保密,防止有人尋私。
當然,這個只對下層有用。
有心人想要調查,還是能查到的。
「說起來軍營里,似乎還有一個敵人。」
周毅突然想到,兩天前陸炳審訊的那個殺手。
主母謀殺前世子這種事肯定不能大動干戈,所以只派了他們三個殺手前來。
但邊關軍營看守嚴密,三人沒有把握能混進去,就花錢結交了一個名叫康元的隊正,通過此人下毒謀害原主。
說起來這辦法還真成功了,原主被毒死後,周毅才魂穿而來的。
後來三人估計是看見沒有效果,才通過康元的關係運作,調動他去烽火台烽燧。
「隊正統領一隊五十人,是正式官職,這人的修為應當不低。」
「威脅太大,必須得想辦法除掉。」
周毅心中謀劃著名,回到了佐兵營內。
營內的佐兵是五人一伍同住,多的甚至十人一夥同住。
他的宿舍本來是五人同住,可惜其他四人永遠留在了黃風村烽火台內。
宿舍環境一般,甚至還有一股怪味兒。
不算寬闊的房間裡,並排擺著五張木床,幾床薄被、一個老舊案幾、幾個木頭凳子。
周毅坐在床上正想著,要不要讓陸炳晚上去幹掉康元。
突然聽見「砰!」的一聲,門突然被一人腳踹開了!
只見康元正站在門外,面色陰沉的盯著他,其身後是兩個戰兵,看服飾似乎是軍營里的監察使。
「佐兵周毅,於八月二十一日,被派往黃風村烽火台烽燧。」
「現如今才第三日就敢回軍營,擅離職守,按律當杖三十,加罪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