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祝你與思念的人再次相會(求月票)
第252章 祝你與思念的人再次相會(求月票)
8月5日的夜晚,日本,東京。
咖啡館內燈火通明,櫃檯上的復古式留聲機正放著一首《Edith's Theme》,攪拌機里飄來濃稠的咖啡豆香味。
玻璃門外,長街之上人聲和緩。
每到夜晚,總會有穿木屐的小女孩在街上散步,一手牽著爸爸,一手牽著媽媽,踢踢踏踏地往前走,父母時而把她向上拉起來,就好像在盪鞦韆那樣。
綾瀨摺紙不喜歡當夜貓子,需要熬夜的場合,也多是陪其他團員。於是回東京後,她馬上恢復以往的作息習慣,此時已經在樓上的閣樓里安靜地睡著了。
而夏平晝呢,則是在樓下的咖啡館裡,陪著羅伯特和黑客兩個夜貓子打撲克牌。
三人打的是鬥地主。聽說本來旅團的人還不知道「鬥地主」是什麼玩意兒,但自從兩年前港妹藍多多加入白鴉旅團之後,在短短十天之內便將鬥地主的規則一一傳授給他們。
本來一開始藍多多玩得還挺樂呵的,坑了團員不少錢。可到了後來,她終於知道什麼叫做天賦的差距:安倫斯僅僅剛上手便碾壓了她,讓她徹底樂呵不起來了。
在那之後,藍多多在安倫斯面前屢戰屢敗。
但此番敗績僅僅延續到了半個月之前,藍多多安排夏平晝這個菜的像臥底的傢伙在安倫斯那邊當隊友,才終於從安倫斯手中掰回一局。
而此時,咖啡館的三人打的那叫一個有來有回,桌上的撲克牌越迭越多。
這一輪是黑客當地主,夏平晝和羅伯特當農民。黑客苦戰一番之後,陷入劣勢,小臉上冷汗直流,只好在桌底下偷偷駭入另外兩人的手機,通過攝像頭偷偷看他們的手牌。
然而就在這一刻,身後忽然傳來一陣來勢洶洶的敲門聲,把他嚇了一大跳。黑客就好像炸毛的貓那樣,毛孔擴張汗毛豎起。
夏平晝從手牌上抬眼,向著黑客投來了一個狐疑的目光。
黑客咳嗽兩聲,連忙把手機收入連衣褲的口袋裡。
「誰來了?」他問。
羅伯特扭頭看向玻璃門外的人影,只見一個紅裙少女正抱著肩膀,倚在玻璃門上低頭刷著手機,霓虹燈勾勒出了她清冽的側影。
或許是年齡與外貌不符的緣故,血裔不笑時看起來總有一種疏離感。
不過雖說她的心理年齡已近百歲,但她的外貌仍然保持在十八、十九歲時的樣子。打扮得再成熟也掩蓋不住五官的青澀,所以她經常會在妝容上下功夫,讓自己顯得更成熟一些。
今天的血裔倒是沒怎麼化妝,也有可能是剛下飛機沒來及,所以五官如少女一般明艷飛揚。
夏平晝仍然一動不動地盯著黑客,就好像看著一個行了偷雞摸狗之事的犯人。
片刻後,他面無表情地開口說道:「你剛剛反應怎麼那麼大,不會在桌子底下偷偷用手機作弊吧?」
「主人不在,你怎麼見人就哈氣。」黑客皺眉,「打個鬥地主都能作弊?拿什麼作弊?」
「比如用手機打開模擬打牌程序,讓系統幫你出牌什麼的。」
「哈哈,我是那種人?」黑客抬手托腮,不屑地說著,「你們什麼技術,我什麼技術?一個Robot,一隻Cat,跟你們打牌我用腳都可以贏。」
「好了,知道你慌了。」夏平晝面無表情,「有話好好說,別拽洋文。」
「就拽就拽。」黑客說,「The Young Mistress loves a cat(大小姐愛貓)。」
夏平晝回敬道:「The Priest loves a little boy(神父愛黑客)。」
黑客面孔一抽。
「好了,你倆別吵了,誰去給老太婆開個門?」羅伯特撓了撓機械人腦袋,「不然小心她踹門進來哦。」
說著,他抬頭看了一眼兩人。
見夏平晝和黑客兩條懶狗都不願起身,只是互相凝視著對方的眼睛,他只好嘆口氣,從桌前站起身來,走過去給血裔開了門。
血裔走入咖啡館之後,從手機上抬眼,赤紅色的眸子環顧四周。
「大小姐呢?」她好奇地問。
「睡了,有什麼事?」
夏平晝頭也不抬地說著,甚至不願意多看血裔一眼。
他顯然還對上次在卑爾根酒館裡發生的事情耿耿於懷,當時長命追情老太婆連同白貪狼和他吵了一架。如果不是閻魔凜和綾瀨摺紙護著他,估計當時他們已經在酒館裡大打出手了。
「那正好,陪我出去聊聊?」
血裔歪了歪頭,淡金色的髮絲輕輕搖曳。
「為什麼?」夏平晝抬起頭問。
血裔一動不動地盯著他,半晌過後說:「上次的事,想跟你道個歉。」
「道歉就道歉,沒必要特意出去聊吧?」夏平晝說,「我玩鬥地主不開心?」
「姐姐我在威尼斯還陪過你打惡魔,這就已經翻臉不認人了?」血裔問。
夏平晝沉默了片刻,「行吧,那我們去聊聊。」
說著,他在桌上放下手牌,看向黑客:「放過你了,小屁孩。」
「明明是我放你一馬。」黑客冷哼一聲,向後倚在沙發上,向他扇了扇手。
「那今晚沒牌局了麼?」羅伯特撓了撓頭,伸了個懶腰,「哎……真討厭你們這群多愁善感的少年少女,還是得等開膛手妹妹來了東京才有意思啊。」
「一百多歲的少女?」黑客嘀咕一句。
「閉嘴。」血裔微笑地看著他。
黑客噤若寒蟬。
「走了。」
話音落下,夏平晝從沙發上起身,和血裔一同走出咖啡館。
玻璃門合攏時風鈴叮咚搖曳,將咖啡的香味隔絕在身後。
放眼望去,街頭堆滿了形形色色的霓虹燈牌,東京灣飛來的鷗鳥穿梭在GG牌和電線之間,荒腔走板般的GG詞一刻不停。
「不生氣了?」夏平晝開口問。
「好歹也活了一百歲,沒那麼記仇。」血裔微微一笑。
「讓我算算,白貪狼活了不止一百歲,你活了一百歲,然後你們兩個加起來幾百歲的,衝著我一個十九歲的發火,好意思麼?」夏平晝說,「能不能像我這樣,稍微成熟一點?」
「說得對,其實我還該感謝你。」血裔忽然說,「如果不是這一系列巧合,我都還不知道1001還活著。」
「我當時只是心情不好,去酒吧喝了點東西,沒什麼好謝的。」
「所以說,這就是緣分。」血裔勾起嘴角,扭頭對他揶揄道,「難怪我會覺得你的眼神和1001有些像,難道你就是上天派來指引我的。」
「一百多歲還能這麼中二,你很難找到競爭對手。」
「那怎麼了?」
「所以,你真的確定照片那個男孩就是1001?」
「還不確定,但見了就知道了。」血裔淡淡地說,「至少有一個盼頭,人就是為了這個盼頭活著的。」
「到底他為什麼讓你那麼念念不忘,你們不就在凡爾登相處了短短几天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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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你活了幾百歲,有些情感想忘記就是很難。」
「那你的情感哪來的?」夏平晝問,「你活了三萬多天,和他相處卻只有一周時間。」
「你們理科男就是這麼無聊啊。」血裔說,「那我說一點現實的:以前我是一個流浪兒,差點死在了戰場上,那時1001救了我的命,所以我這條命都是他的。」
她頓了一下,扭頭看向夏平晝:「這樣聽起來是不是合理多了?」
「那如果我也救你一次呢?」他問。
血裔一愣。
她搖搖頭,漫不經心地說:「不一樣,他讓我第一次感受到被人當作人看的感覺,在那之前所有人看著我都像是看著一頭髒兮兮的流浪貓,偶爾憐憫一下。」
「但你現在已經是一隻百歲老貓了,誰看不起你直接撓死他們,何必對當初念念不忘?」
「還是不一樣。」血裔又搖了搖頭,「人只有在自己一無所有的時候,得到的東西才是最珍貴、最難忘的。」
「為什麼?」
「因為在你好起來之後,所有的一切看起來都像是附贈品,顯得廉價了很多。」
夏平晝想了想:「但客觀來說,你從來沒得到過他。1001要找的是那個白髮女孩,從來都不是你。」
血裔沉默了一會兒。
「對,我從來沒得到過他。」她輕聲說,「所以才念念不忘,人不就是那樣的東西麼?我也想過忘了他,但他一直在夢裡喊我的名字。」
說著,她抬眼看去,霓虹燈下,街上有打扮得花里胡哨的牛郎在招攬著客人。
東京的夜晚總是那樣,一眼望去,霓虹燈就好像被推倒的多米諾骨牌,成排亮起,無休無止地延伸到世界的盡頭。
「我還是不理解,你為什麼不用他取的名字生活?」夏平晝說,「如果他聽見了那個名字,來找你呢?」
「從哪裡聽見?」血裔扭頭看著他。
夏平晝不假思索地說:「你只要一公開姓名,網上你的通緝單就滿天飛了,比什麼尋人網站要好用一百倍。他如果還活著,而且像你說的那樣神通廣大,保證過不久就會找上你。」
「你說得對,但我拒絕。」
「為什麼?」
「因為在很多年前,那個名字是一個十三歲女孩的秘密,每次念起這個名字她就會一個人輕笑,有時夢裡聽見有人這樣喊她,她會驚喜地醒來……最後發現身邊什麼人都沒有,自己忽然流了眼淚。」血裔輕聲說,「我不想背叛她,所以……我不會把這個名字告訴別人。」
夏平晝沉默了。
兩人從芝浦碼頭側入口,登上了東京灣彩虹大橋的步行道。
燈火通明的橋樑上,車輛像是一束束光流那般來往不斷。東京灣的海風從兩側吹來,少女淡金色的長髮在咸風中飛揚。
「你想過去死麼?」夏平晝忽然問,「我才活十幾歲都有點受不了了,所以想像不了,如果活了一百歲會怎麼樣。」
「想過……但只要還有想見的人就能撐下去。」血裔低聲說,「多久也沒關係,我活著只是為了再見他一面。」
「你的感情未免也太沉重了。」夏平晝面無表情,「人家說不定已經把你忘了,更不知道你找了他那麼多年,你們對彼此的感情完全是失衡的。」
「他不會忘記。」
「為什麼?」
「因為他對我說過,會和我再見面。」血裔篤定道。
「你有時真的幼稚得像一個三歲小孩。」夏平晝咕噥,「人在騙自己的時候都這樣麼?」
「你剛才不是問我怎麼活下去麼,多騙騙自己。」血裔說,「你也有一個這樣騙自己的理由麼?」
「我?」
「黑客和我說了,你在找自己的家人,也是一個白頭髮的小女孩。」
「挺巧的,不是麼?」沉默了片刻,夏平晝開口問。
「是啊,可能世界上就是有這麼湊巧的事情。」血裔感喟地說,「以前我不信,自從遇見你之後我信了。」
他們忽然不說話了。兩人安靜地漫步在東京灣彩虹大橋上,側頭望著起起伏伏的海浪。漆黑的夜幕下,富士山的輪廓依然美得讓人恍惚。
片刻過後,血裔忽然輕聲開了口,打破了喧囂中的靜謐:
「夏平晝……祝你能與自己思念的人再次相會。」
夏平晝微微一愣,扭頭看著她的側臉。
「你也是。」
(本章完)
8月5日的夜晚,日本,東京。
咖啡館內燈火通明,櫃檯上的復古式留聲機正放著一首《Edith's Theme》,攪拌機里飄來濃稠的咖啡豆香味。
玻璃門外,長街之上人聲和緩。
每到夜晚,總會有穿木屐的小女孩在街上散步,一手牽著爸爸,一手牽著媽媽,踢踢踏踏地往前走,父母時而把她向上拉起來,就好像在盪鞦韆那樣。
綾瀨摺紙不喜歡當夜貓子,需要熬夜的場合,也多是陪其他團員。於是回東京後,她馬上恢復以往的作息習慣,此時已經在樓上的閣樓里安靜地睡著了。
而夏平晝呢,則是在樓下的咖啡館裡,陪著羅伯特和黑客兩個夜貓子打撲克牌。
三人打的是鬥地主。聽說本來旅團的人還不知道「鬥地主」是什麼玩意兒,但自從兩年前港妹藍多多加入白鴉旅團之後,在短短十天之內便將鬥地主的規則一一傳授給他們。
本來一開始藍多多玩得還挺樂呵的,坑了團員不少錢。可到了後來,她終於知道什麼叫做天賦的差距:安倫斯僅僅剛上手便碾壓了她,讓她徹底樂呵不起來了。
在那之後,藍多多在安倫斯面前屢戰屢敗。
但此番敗績僅僅延續到了半個月之前,藍多多安排夏平晝這個菜的像臥底的傢伙在安倫斯那邊當隊友,才終於從安倫斯手中掰回一局。
而此時,咖啡館的三人打的那叫一個有來有回,桌上的撲克牌越迭越多。
這一輪是黑客當地主,夏平晝和羅伯特當農民。黑客苦戰一番之後,陷入劣勢,小臉上冷汗直流,只好在桌底下偷偷駭入另外兩人的手機,通過攝像頭偷偷看他們的手牌。
然而就在這一刻,身後忽然傳來一陣來勢洶洶的敲門聲,把他嚇了一大跳。黑客就好像炸毛的貓那樣,毛孔擴張汗毛豎起。
夏平晝從手牌上抬眼,向著黑客投來了一個狐疑的目光。
黑客咳嗽兩聲,連忙把手機收入連衣褲的口袋裡。
「誰來了?」他問。
羅伯特扭頭看向玻璃門外的人影,只見一個紅裙少女正抱著肩膀,倚在玻璃門上低頭刷著手機,霓虹燈勾勒出了她清冽的側影。
或許是年齡與外貌不符的緣故,血裔不笑時看起來總有一種疏離感。
不過雖說她的心理年齡已近百歲,但她的外貌仍然保持在十八、十九歲時的樣子。打扮得再成熟也掩蓋不住五官的青澀,所以她經常會在妝容上下功夫,讓自己顯得更成熟一些。
今天的血裔倒是沒怎麼化妝,也有可能是剛下飛機沒來及,所以五官如少女一般明艷飛揚。
夏平晝仍然一動不動地盯著黑客,就好像看著一個行了偷雞摸狗之事的犯人。
片刻後,他面無表情地開口說道:「你剛剛反應怎麼那麼大,不會在桌子底下偷偷用手機作弊吧?」
「主人不在,你怎麼見人就哈氣。」黑客皺眉,「打個鬥地主都能作弊?拿什麼作弊?」
「比如用手機打開模擬打牌程序,讓系統幫你出牌什麼的。」
「哈哈,我是那種人?」黑客抬手托腮,不屑地說著,「你們什麼技術,我什麼技術?一個Robot,一隻Cat,跟你們打牌我用腳都可以贏。」
「好了,知道你慌了。」夏平晝面無表情,「有話好好說,別拽洋文。」
「就拽就拽。」黑客說,「The Young Mistress loves a cat(大小姐愛貓)。」
夏平晝回敬道:「The Priest loves a little boy(神父愛黑客)。」
黑客面孔一抽。
「好了,你倆別吵了,誰去給老太婆開個門?」羅伯特撓了撓機械人腦袋,「不然小心她踹門進來哦。」
說著,他抬頭看了一眼兩人。
見夏平晝和黑客兩條懶狗都不願起身,只是互相凝視著對方的眼睛,他只好嘆口氣,從桌前站起身來,走過去給血裔開了門。
血裔走入咖啡館之後,從手機上抬眼,赤紅色的眸子環顧四周。
「大小姐呢?」她好奇地問。
「睡了,有什麼事?」
夏平晝頭也不抬地說著,甚至不願意多看血裔一眼。
他顯然還對上次在卑爾根酒館裡發生的事情耿耿於懷,當時長命追情老太婆連同白貪狼和他吵了一架。如果不是閻魔凜和綾瀨摺紙護著他,估計當時他們已經在酒館裡大打出手了。
「那正好,陪我出去聊聊?」
血裔歪了歪頭,淡金色的髮絲輕輕搖曳。
「為什麼?」夏平晝抬起頭問。
血裔一動不動地盯著他,半晌過後說:「上次的事,想跟你道個歉。」
「道歉就道歉,沒必要特意出去聊吧?」夏平晝說,「我玩鬥地主不開心?」
「姐姐我在威尼斯還陪過你打惡魔,這就已經翻臉不認人了?」血裔問。
夏平晝沉默了片刻,「行吧,那我們去聊聊。」
說著,他在桌上放下手牌,看向黑客:「放過你了,小屁孩。」
「明明是我放你一馬。」黑客冷哼一聲,向後倚在沙發上,向他扇了扇手。
「那今晚沒牌局了麼?」羅伯特撓了撓頭,伸了個懶腰,「哎……真討厭你們這群多愁善感的少年少女,還是得等開膛手妹妹來了東京才有意思啊。」
「一百多歲的少女?」黑客嘀咕一句。
「閉嘴。」血裔微笑地看著他。
黑客噤若寒蟬。
「走了。」
話音落下,夏平晝從沙發上起身,和血裔一同走出咖啡館。
玻璃門合攏時風鈴叮咚搖曳,將咖啡的香味隔絕在身後。
放眼望去,街頭堆滿了形形色色的霓虹燈牌,東京灣飛來的鷗鳥穿梭在GG牌和電線之間,荒腔走板般的GG詞一刻不停。
「不生氣了?」夏平晝開口問。
「好歹也活了一百歲,沒那麼記仇。」血裔微微一笑。
「讓我算算,白貪狼活了不止一百歲,你活了一百歲,然後你們兩個加起來幾百歲的,衝著我一個十九歲的發火,好意思麼?」夏平晝說,「能不能像我這樣,稍微成熟一點?」
「說得對,其實我還該感謝你。」血裔忽然說,「如果不是這一系列巧合,我都還不知道1001還活著。」
「我當時只是心情不好,去酒吧喝了點東西,沒什麼好謝的。」
「所以說,這就是緣分。」血裔勾起嘴角,扭頭對他揶揄道,「難怪我會覺得你的眼神和1001有些像,難道你就是上天派來指引我的。」
「一百多歲還能這麼中二,你很難找到競爭對手。」
「那怎麼了?」
「所以,你真的確定照片那個男孩就是1001?」
「還不確定,但見了就知道了。」血裔淡淡地說,「至少有一個盼頭,人就是為了這個盼頭活著的。」
「到底他為什麼讓你那麼念念不忘,你們不就在凡爾登相處了短短几天麼?」
最⊥新⊥小⊥說⊥在⊥⊥⊥首⊥發!
「管你活了幾百歲,有些情感想忘記就是很難。」
「那你的情感哪來的?」夏平晝問,「你活了三萬多天,和他相處卻只有一周時間。」
「你們理科男就是這麼無聊啊。」血裔說,「那我說一點現實的:以前我是一個流浪兒,差點死在了戰場上,那時1001救了我的命,所以我這條命都是他的。」
她頓了一下,扭頭看向夏平晝:「這樣聽起來是不是合理多了?」
「那如果我也救你一次呢?」他問。
血裔一愣。
她搖搖頭,漫不經心地說:「不一樣,他讓我第一次感受到被人當作人看的感覺,在那之前所有人看著我都像是看著一頭髒兮兮的流浪貓,偶爾憐憫一下。」
「但你現在已經是一隻百歲老貓了,誰看不起你直接撓死他們,何必對當初念念不忘?」
「還是不一樣。」血裔又搖了搖頭,「人只有在自己一無所有的時候,得到的東西才是最珍貴、最難忘的。」
「為什麼?」
「因為在你好起來之後,所有的一切看起來都像是附贈品,顯得廉價了很多。」
夏平晝想了想:「但客觀來說,你從來沒得到過他。1001要找的是那個白髮女孩,從來都不是你。」
血裔沉默了一會兒。
「對,我從來沒得到過他。」她輕聲說,「所以才念念不忘,人不就是那樣的東西麼?我也想過忘了他,但他一直在夢裡喊我的名字。」
說著,她抬眼看去,霓虹燈下,街上有打扮得花里胡哨的牛郎在招攬著客人。
東京的夜晚總是那樣,一眼望去,霓虹燈就好像被推倒的多米諾骨牌,成排亮起,無休無止地延伸到世界的盡頭。
「我還是不理解,你為什麼不用他取的名字生活?」夏平晝說,「如果他聽見了那個名字,來找你呢?」
「從哪裡聽見?」血裔扭頭看著他。
夏平晝不假思索地說:「你只要一公開姓名,網上你的通緝單就滿天飛了,比什麼尋人網站要好用一百倍。他如果還活著,而且像你說的那樣神通廣大,保證過不久就會找上你。」
「你說得對,但我拒絕。」
「為什麼?」
「因為在很多年前,那個名字是一個十三歲女孩的秘密,每次念起這個名字她就會一個人輕笑,有時夢裡聽見有人這樣喊她,她會驚喜地醒來……最後發現身邊什麼人都沒有,自己忽然流了眼淚。」血裔輕聲說,「我不想背叛她,所以……我不會把這個名字告訴別人。」
夏平晝沉默了。
兩人從芝浦碼頭側入口,登上了東京灣彩虹大橋的步行道。
燈火通明的橋樑上,車輛像是一束束光流那般來往不斷。東京灣的海風從兩側吹來,少女淡金色的長髮在咸風中飛揚。
「你想過去死麼?」夏平晝忽然問,「我才活十幾歲都有點受不了了,所以想像不了,如果活了一百歲會怎麼樣。」
「想過……但只要還有想見的人就能撐下去。」血裔低聲說,「多久也沒關係,我活著只是為了再見他一面。」
「你的感情未免也太沉重了。」夏平晝面無表情,「人家說不定已經把你忘了,更不知道你找了他那麼多年,你們對彼此的感情完全是失衡的。」
「他不會忘記。」
「為什麼?」
「因為他對我說過,會和我再見面。」血裔篤定道。
「你有時真的幼稚得像一個三歲小孩。」夏平晝咕噥,「人在騙自己的時候都這樣麼?」
「你剛才不是問我怎麼活下去麼,多騙騙自己。」血裔說,「你也有一個這樣騙自己的理由麼?」
「我?」
「黑客和我說了,你在找自己的家人,也是一個白頭髮的小女孩。」
「挺巧的,不是麼?」沉默了片刻,夏平晝開口問。
「是啊,可能世界上就是有這麼湊巧的事情。」血裔感喟地說,「以前我不信,自從遇見你之後我信了。」
他們忽然不說話了。兩人安靜地漫步在東京灣彩虹大橋上,側頭望著起起伏伏的海浪。漆黑的夜幕下,富士山的輪廓依然美得讓人恍惚。
片刻過後,血裔忽然輕聲開了口,打破了喧囂中的靜謐:
「夏平晝……祝你能與自己思念的人再次相會。」
夏平晝微微一愣,扭頭看著她的側臉。
「你也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