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我們大家都是傻逼
又過了半個小時。
鄭秋秋上一秒還端著酒瓶,下一秒就撲通一聲,栽進陳默的懷裡,睡過去了。
「不是吧,就不行了?」
凌曦嗤笑一聲,雙眼迷離,此時的她眼中只有對酒的渴望,已經全然忘記了她和鄭秋秋的計劃了。
她用雙手撐著腦袋,戴了美瞳的微藍色眸子直愣愣盯著馮超。
半晌,凌曦伸手指著馮超道:
「超哥,你頭怎麼尖尖的?」
馮超:?
那我問你……
「咦惹,怎麼又變成兩個了?」
凌曦又指向了空氣:
「這個像我。」
「另一個像超哥。」
馮超抿唇:「你喝多了。」
「哪有。」
凌曦笑嘻嘻的,身子往後栽去,試圖靠在椅子背上。
這本是個再尋常不過的動作。
然而關鍵是,這種酒吧內的小圓凳壓根就沒有靠背啊淦!
一手扶著鄭秋秋的陳默,又飛快的伸手去勾住了要倒下的凌曦。
左手一隻雞,右手一隻鴨,像極了寶媽。
這下子還得照顧倆。
而且不知道為什麼,平時感覺輕飄飄,沒啥肉的女孩子,喝醉酒後就變的死沉死沉。
因為喝了酒,陳默的大腦也變的暈暈乎乎。
實在是承受不住的他,只好將凌曦的頭給按在了桌子上。
卻沒想到,凌曦的一張嘴始終閒不下來。
「好累啊。」
「我渴了。」
「超哥啊,你說你走了,我可怎麼辦啊……」
嗯?
陳默昏昏沉沉的腦袋,在此刻突然清醒了過來。
瓜!
有瓜啊!
今天沒白來啊!
他是高興了,馮超卻突然臉色一黑,連忙道:
「你可別喝了點馬尿就瞎說啊,什麼你怎麼辦,你涼拌唄。」
「不是不是。」
凌曦趴在桌子上,聲音悶悶的。
「我是說,你走了,我還去哪裡找跟我同病相憐的人啊。」
「同病相憐?」
「嗯嗯,其實咱倆差不多的。」
「差多了好吧。」馮超不忿。
這凌曦,家裡上億的資產,父母都是開廠子的,光是身份上,兩個人就不可能同病相憐。
甚至,大家能玩到一塊都純屬是個意外。
「差不多的,因為咱倆都是傻逼。」
得,這是真喝多了。
陳默無語。
馮超汗顏。
「你才是傻逼,你全家都傻逼。」
「你說得對!」
凌曦竟然很贊同這句話。
「我們大家都是傻逼,這世界就是一個巨大的草台班子,是被各種形形色色的人組成的,我們女人是行行,而你們男人就只剩下了色色。」
開始說胡話了。
馮超伸手,看了看自己的手掌。
如果可以,他很想像武俠小說里的那樣,給凌曦後頸一記手刀,讓她閉嘴。
陳默卻忍不住樂了。
沒想到,凌曦的嘴裡竟然能吐出這麼抽象的比喻。
果然,不管他再怎麼努力的背梗,還是比不過這些天賦型選手。
「啊啊啊啊啊啊……」
「這到底是為什麼啊?」
「明明咱倆都有著相同的音樂夢想,可你卻被生活壓迫,不得不放棄,而我……」
「我爸媽讓我留學回來繼承家業,也不得不放棄。」
「咱倆的命怎麼這麼苦啊……」
馮超:-_-||
這像話嗎?
這特麼太不像話了。
如果可以,馮超也不想去追尋那破破爛爛的音樂夢想啊,還不是因為沒錢?
人為什麼想功成名就?
最終的目的,還不是為了那令人紙醉金迷的權和利益?
一切與利益掛鉤的夢想,說白了都是扯淡。
「哥哥姐姐們大家好,我是一名小學生,這輩子最大的夢想就是登上珠穆朗瑪峰,所以你們能莫名其妙給我刷一百個嘉年華嗎?」
「我去你媽的,你發起水滴籌得了唄?」
人生啊。
不過如此。
馮超玩音樂,是為了錢。
而凌曦玩音樂,同樣也是為了錢,不過她是因為不想繼承家產。
馮超呢?
「呵呵。」
正想著,馮超莫名其妙笑出了聲。
「都說了,我們不一樣,哥們可沒家產繼承,拿得起,放得下,馬上又要追夢去了。」
「……」
他說完,卻沒得到回應。
仔細一聽,只聽到兩陣勻稱的呼吸聲。
「都睡了?」
馮超不屑,撇了撇嘴,對陳默道:
「那她們都交給你了,送酒店還是扔大馬路上,都隨你。」
「不是,你不管啊?」
陳默扶著鄭秋秋,感覺像在工地扛麻袋似的:
「這一個我就吃不消了。」
「那是你的事情。」
馮超擺了擺手,「對了,你過來,我跟你說點事。」
「啥事?」
陳默看見,馮超將放在角落的兩把吉他拿了出來。
「喏,送你了,這倆可是我的寶貝,陪了我七年了,一直都是悉心呵護著的,以後你也得好好對它們,聽見沒。」
「額……」
陳默接過民謠吉他看了一眼,隨後指著下方的合格證說:
「這上面寫著的出廠日期是去年……」
他是喝了酒,可還有意識呢。
七年和去年,還是有區別的好吧。
就馮超這人的性格,基本一年換一把吉他,或者好幾把。
有時候喝多了酒,氣氛到了,當眾摔吉他的事情也沒少干,也有時候是因為喝醉了,不小心摔倒給磕壞的。
反正沒有一把吉他,能從他手中完美的度過一生。
「你別管這個。」
馮超有些心虛的轉過頭。
「陳默你記住,別管我說什麼,總之你記住!」
「我會記住你的。」
「我還沒死吶,以後這家酒吧就交給你了,能不能讓它起死回生,就看你的本事了,我就一個要求,名字不許改,這裡曾經也傾注了我全部的心血,它就跟我孩子似的……」
「行了行了,知道啦。」
「我一定會回來的。」
「嗯。」
陳默收斂起了輕鬆的笑容,轉而變成了嚴肅。
「希望你下次回來的時候,帶著老婆孩子。」
「借你吉言。」
馮超咧嘴一笑,忽又看向了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兩個女人,眼神又跳回了陳默的身上。
「你也是,多多珍惜身邊人吧。」
「秋秋對你的好,大家都看在眼裡的。」
「離了她,世界上就再也沒有人會滿心滿眼的都是你了,別跟我一樣,等到失去了,才開始後悔追愛。」
說完,兩人陷入了一陣難得的沉默。
馮超是在替陳默感到惋惜。
陳默呢,他的腦海中先是同時閃過了溫小雅和鄭秋秋的面孔,然後又頭疼了起來。
一個在等自己回家。
還有一個,在等他送她回家。
不,是兩個。
鄭秋秋上一秒還端著酒瓶,下一秒就撲通一聲,栽進陳默的懷裡,睡過去了。
「不是吧,就不行了?」
凌曦嗤笑一聲,雙眼迷離,此時的她眼中只有對酒的渴望,已經全然忘記了她和鄭秋秋的計劃了。
她用雙手撐著腦袋,戴了美瞳的微藍色眸子直愣愣盯著馮超。
半晌,凌曦伸手指著馮超道:
「超哥,你頭怎麼尖尖的?」
馮超:?
那我問你……
「咦惹,怎麼又變成兩個了?」
凌曦又指向了空氣:
「這個像我。」
「另一個像超哥。」
馮超抿唇:「你喝多了。」
「哪有。」
凌曦笑嘻嘻的,身子往後栽去,試圖靠在椅子背上。
這本是個再尋常不過的動作。
然而關鍵是,這種酒吧內的小圓凳壓根就沒有靠背啊淦!
一手扶著鄭秋秋的陳默,又飛快的伸手去勾住了要倒下的凌曦。
左手一隻雞,右手一隻鴨,像極了寶媽。
這下子還得照顧倆。
而且不知道為什麼,平時感覺輕飄飄,沒啥肉的女孩子,喝醉酒後就變的死沉死沉。
因為喝了酒,陳默的大腦也變的暈暈乎乎。
實在是承受不住的他,只好將凌曦的頭給按在了桌子上。
卻沒想到,凌曦的一張嘴始終閒不下來。
「好累啊。」
「我渴了。」
「超哥啊,你說你走了,我可怎麼辦啊……」
嗯?
陳默昏昏沉沉的腦袋,在此刻突然清醒了過來。
瓜!
有瓜啊!
今天沒白來啊!
他是高興了,馮超卻突然臉色一黑,連忙道:
「你可別喝了點馬尿就瞎說啊,什麼你怎麼辦,你涼拌唄。」
「不是不是。」
凌曦趴在桌子上,聲音悶悶的。
「我是說,你走了,我還去哪裡找跟我同病相憐的人啊。」
「同病相憐?」
「嗯嗯,其實咱倆差不多的。」
「差多了好吧。」馮超不忿。
這凌曦,家裡上億的資產,父母都是開廠子的,光是身份上,兩個人就不可能同病相憐。
甚至,大家能玩到一塊都純屬是個意外。
「差不多的,因為咱倆都是傻逼。」
得,這是真喝多了。
陳默無語。
馮超汗顏。
「你才是傻逼,你全家都傻逼。」
「你說得對!」
凌曦竟然很贊同這句話。
「我們大家都是傻逼,這世界就是一個巨大的草台班子,是被各種形形色色的人組成的,我們女人是行行,而你們男人就只剩下了色色。」
開始說胡話了。
馮超伸手,看了看自己的手掌。
如果可以,他很想像武俠小說里的那樣,給凌曦後頸一記手刀,讓她閉嘴。
陳默卻忍不住樂了。
沒想到,凌曦的嘴裡竟然能吐出這麼抽象的比喻。
果然,不管他再怎麼努力的背梗,還是比不過這些天賦型選手。
「啊啊啊啊啊啊……」
「這到底是為什麼啊?」
「明明咱倆都有著相同的音樂夢想,可你卻被生活壓迫,不得不放棄,而我……」
「我爸媽讓我留學回來繼承家業,也不得不放棄。」
「咱倆的命怎麼這麼苦啊……」
馮超:-_-||
這像話嗎?
這特麼太不像話了。
如果可以,馮超也不想去追尋那破破爛爛的音樂夢想啊,還不是因為沒錢?
人為什麼想功成名就?
最終的目的,還不是為了那令人紙醉金迷的權和利益?
一切與利益掛鉤的夢想,說白了都是扯淡。
「哥哥姐姐們大家好,我是一名小學生,這輩子最大的夢想就是登上珠穆朗瑪峰,所以你們能莫名其妙給我刷一百個嘉年華嗎?」
「我去你媽的,你發起水滴籌得了唄?」
人生啊。
不過如此。
馮超玩音樂,是為了錢。
而凌曦玩音樂,同樣也是為了錢,不過她是因為不想繼承家產。
馮超呢?
「呵呵。」
正想著,馮超莫名其妙笑出了聲。
「都說了,我們不一樣,哥們可沒家產繼承,拿得起,放得下,馬上又要追夢去了。」
「……」
他說完,卻沒得到回應。
仔細一聽,只聽到兩陣勻稱的呼吸聲。
「都睡了?」
馮超不屑,撇了撇嘴,對陳默道:
「那她們都交給你了,送酒店還是扔大馬路上,都隨你。」
「不是,你不管啊?」
陳默扶著鄭秋秋,感覺像在工地扛麻袋似的:
「這一個我就吃不消了。」
「那是你的事情。」
馮超擺了擺手,「對了,你過來,我跟你說點事。」
「啥事?」
陳默看見,馮超將放在角落的兩把吉他拿了出來。
「喏,送你了,這倆可是我的寶貝,陪了我七年了,一直都是悉心呵護著的,以後你也得好好對它們,聽見沒。」
「額……」
陳默接過民謠吉他看了一眼,隨後指著下方的合格證說:
「這上面寫著的出廠日期是去年……」
他是喝了酒,可還有意識呢。
七年和去年,還是有區別的好吧。
就馮超這人的性格,基本一年換一把吉他,或者好幾把。
有時候喝多了酒,氣氛到了,當眾摔吉他的事情也沒少干,也有時候是因為喝醉了,不小心摔倒給磕壞的。
反正沒有一把吉他,能從他手中完美的度過一生。
「你別管這個。」
馮超有些心虛的轉過頭。
「陳默你記住,別管我說什麼,總之你記住!」
「我會記住你的。」
「我還沒死吶,以後這家酒吧就交給你了,能不能讓它起死回生,就看你的本事了,我就一個要求,名字不許改,這裡曾經也傾注了我全部的心血,它就跟我孩子似的……」
「行了行了,知道啦。」
「我一定會回來的。」
「嗯。」
陳默收斂起了輕鬆的笑容,轉而變成了嚴肅。
「希望你下次回來的時候,帶著老婆孩子。」
「借你吉言。」
馮超咧嘴一笑,忽又看向了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兩個女人,眼神又跳回了陳默的身上。
「你也是,多多珍惜身邊人吧。」
「秋秋對你的好,大家都看在眼裡的。」
「離了她,世界上就再也沒有人會滿心滿眼的都是你了,別跟我一樣,等到失去了,才開始後悔追愛。」
說完,兩人陷入了一陣難得的沉默。
馮超是在替陳默感到惋惜。
陳默呢,他的腦海中先是同時閃過了溫小雅和鄭秋秋的面孔,然後又頭疼了起來。
一個在等自己回家。
還有一個,在等他送她回家。
不,是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