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我們玩遊戲吧
「我?」
陳默指著自己,甚至還轉頭看了看。
「不是你還有誰,都別急啊,一個一個來。」
說話間,馮超已經走了下來,拍了拍陳默的肩膀。
「行,那我就整一個。」
陳默輕笑一聲,起身往台上走去。
握住吉他的那一刻,整個酒吧內都安靜了下來。
夾上變調夾後,陳默清了清嗓子。
「咳咳,我說一句啊,我唱《送別》,下一個上來的先想好唱啥歌啊。」
接著,陳默直接用手推開了話筒。
《送別》作為一代經典,傳唱至今,靠的就是那段空靈傳神的前奏,旋律如潺潺溪流,自然流淌,直擊人的心靈深處……
所以,開頭這一段並不需要話筒,直接清唱即可。
「長亭外~」
「古道邊。」
「芳草碧連天。」
當陳默那淡淡的煙嗓響起的時候,鄭秋秋幾人感覺自己雞皮疙瘩都要起來了。
事先聲明一下,陳默並不是專業歌手,所以對於唱歌這方面一竅不通,至於什麼唱功,什麼高音低音他也全都不了解,正如前面所說,他並不是專業歌手。
「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一曲唱畢。
陳默放下吉他。
整個酒吧內死一般的沉寂。
許是被這首歌的感染力穿透,馮超的眼角竟有些濕潤。
倒不是為了那即將到來的分別。
他的老家在河北,可以說從小就是背井離鄉,四處闖蕩,迄今為止,他待過時間最長的地方就是瀟湘。
這裡可以說是他的第二故鄉,是他失意後尋求安穩的地方。
或許多年後,情場失意,事業失利的他還會再次回到這裡,回到這個會一直包容著他的城市。
也許很久,也許很快,也許……他永遠都不會回來了。
但他會一直記住這個地方,記住這裡還有家小小的酒館,叫做山海。
「到我了,到我了。」
鄭秋秋脫下她的大衣,露出了內搭,是一件純黑色的高領毛衣。
搭配上緊身的鯊魚褲,特別有氣質。
瘦高窈窕的身姿,讓她看起來有些像趙雷樂隊裡的小號手郜一霏。
只見她緩步走上前去。
「陳默,你先別下來。」
「啊?」
「我不會彈吉他,你給我伴奏。」
鄭秋秋無奈的攤了攤手。
「當然,你要是想和我合唱的話,我也是不會介意的。」
「我都行。」
這種場合,玩的就是個氛圍,陳默要是拒絕的話,那就是不懂事了。
「好,那我要唱……」
「來一首私奔吧。」
台下的馮超突然插嘴。
鄭秋秋一愣:「可是,我想唱的就是私奔啊。」
「那感情好啊。」
凌曦不知道什麼時候,從包里掏出了一台更加專業的大疆手持雲台相機。
看起來,她是真的很想吃網際網路這碗飯。
吳銘見狀,忍不住湊過去:
「曦姐,跟你商量個事兒唄?」
「你說啊,啥事用得著跟我商量?」
「就是……待會我唱的時候,你能不能別錄我啊,很丟人的。」
「啊哈哈,好說好說。」
好說是怎麼說?
吳銘有些鬱悶的喝了口酒。
讓他在會議上講廢話文學,他能滔滔不絕講一大堆,但唱歌他真不行。
從小到大都不行。
像他妹似的,禁慾系,其實他也沒好到哪去,只是普通話包準了一點而已。
所以吳銘從小到大就怕唱歌,而且還有心理陰影。
他這輩子出過最大的糗,是軍訓的時候被迫表演節目,因為笨拙的演唱《兩隻老虎》,被一群女生掩嘴偷笑,從而喪失優先擇偶權。
真的,他到現在都能想起來那一群女生笑起來的樣子,三分譏笑,三分戲謔,還有四分漫不經心。
那一刻,他想死的心都有了,嗚嗚嗚~
思緒拉回到現實當中。
台上的陳默和鄭秋秋已經開始了演唱。
「把青春獻給身後那座,輝煌的都市~」
「想帶上你私奔……」
「私奔……」
聲情並茂的演唱,男女恰到好處的和聲,讓這首歌在兩人的合奏下,變的十分完美。
以至於,唱到一半的時候,馮超都忍不住跟唱起來。
而這一切,全都被凌曦的相機記錄了下來。
今夜,註定是個難忘的夜晚。
輪到凌曦的時候,她換上了電吉他,一路火花帶閃電的唱了一首《不要停止我的音樂》。
她是學聲樂的,所以自然不必多說,dddd。
最後輪到了吳銘,他還是過不去心裡的那道坎,在所有人的注視下,打開酒瓶噸噸噸喝了起來。
馮超這酒吧里的酒,看著都像是小甜水似的,但實際上度數高,後勁也大。
連喝兩瓶的吳銘整個人都不好了。
最後還是陳默奪過了他手裡的最後一瓶酒。
「行了,別喝了。」
玩歸玩,鬧歸鬧,開玩笑也要有個度。
對於他的行為,眾人自然沒有多說什麼。
烤全羊這時也差不多好了。
該是大快朵頤的時候了。
馮超站起身:「你們等我一下,我去拿刀。」
此時,時間才將將到了九點鐘,也就是說,聚會才剛剛開始。
剛剛那一場,只不過是熱身罷了。
不過這會兒沒吃晚飯,大家也都餓了。
所以接下來的時間,就專心放在了吃上面。
一隻烤全羊,若干烤串,配上酒精小飲料,那自然是極好的。
在炙熱通紅的炭火下,大家都只顧著吃,就連說話的聲音都小了很多。
碰杯的聲音不斷傳來。
直到,一整隻烤全羊變成了三分之一只烤全羊後。
凌曦打了個酒嗝。
「這樣一直干吃也不是個事,不如咱們來玩點小遊戲吧?」
「什么小遊戲?」
吳銘渾身一顫,略顯緊張的看向凌曦。
不知道為什麼,他總感覺這裡面有坑,可是他實在是喝不下了。
「搖骰子啊,猜拳,真心話大冒險,國王遊戲,抓手指……多著呢,就看你們想玩哪種。」
「我都行。」
陳默率先表率。
正如凌曦所說,這樣一直干喝也沒意思,而且說來說去,也一直在說些過去的事情,難免會讓人有些感傷。
「我也一樣,都行。」馮超舉手贊成。
「那我沒得選了。」吳銘聳聳肩,一臉無奈。
凌曦見大伙兒都同意了,便微微一笑:
「那就真心話大冒險咯,大家都是熟人,玩這個刺激一點。」
陳默指著自己,甚至還轉頭看了看。
「不是你還有誰,都別急啊,一個一個來。」
說話間,馮超已經走了下來,拍了拍陳默的肩膀。
「行,那我就整一個。」
陳默輕笑一聲,起身往台上走去。
握住吉他的那一刻,整個酒吧內都安靜了下來。
夾上變調夾後,陳默清了清嗓子。
「咳咳,我說一句啊,我唱《送別》,下一個上來的先想好唱啥歌啊。」
接著,陳默直接用手推開了話筒。
《送別》作為一代經典,傳唱至今,靠的就是那段空靈傳神的前奏,旋律如潺潺溪流,自然流淌,直擊人的心靈深處……
所以,開頭這一段並不需要話筒,直接清唱即可。
「長亭外~」
「古道邊。」
「芳草碧連天。」
當陳默那淡淡的煙嗓響起的時候,鄭秋秋幾人感覺自己雞皮疙瘩都要起來了。
事先聲明一下,陳默並不是專業歌手,所以對於唱歌這方面一竅不通,至於什麼唱功,什麼高音低音他也全都不了解,正如前面所說,他並不是專業歌手。
「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一曲唱畢。
陳默放下吉他。
整個酒吧內死一般的沉寂。
許是被這首歌的感染力穿透,馮超的眼角竟有些濕潤。
倒不是為了那即將到來的分別。
他的老家在河北,可以說從小就是背井離鄉,四處闖蕩,迄今為止,他待過時間最長的地方就是瀟湘。
這裡可以說是他的第二故鄉,是他失意後尋求安穩的地方。
或許多年後,情場失意,事業失利的他還會再次回到這裡,回到這個會一直包容著他的城市。
也許很久,也許很快,也許……他永遠都不會回來了。
但他會一直記住這個地方,記住這裡還有家小小的酒館,叫做山海。
「到我了,到我了。」
鄭秋秋脫下她的大衣,露出了內搭,是一件純黑色的高領毛衣。
搭配上緊身的鯊魚褲,特別有氣質。
瘦高窈窕的身姿,讓她看起來有些像趙雷樂隊裡的小號手郜一霏。
只見她緩步走上前去。
「陳默,你先別下來。」
「啊?」
「我不會彈吉他,你給我伴奏。」
鄭秋秋無奈的攤了攤手。
「當然,你要是想和我合唱的話,我也是不會介意的。」
「我都行。」
這種場合,玩的就是個氛圍,陳默要是拒絕的話,那就是不懂事了。
「好,那我要唱……」
「來一首私奔吧。」
台下的馮超突然插嘴。
鄭秋秋一愣:「可是,我想唱的就是私奔啊。」
「那感情好啊。」
凌曦不知道什麼時候,從包里掏出了一台更加專業的大疆手持雲台相機。
看起來,她是真的很想吃網際網路這碗飯。
吳銘見狀,忍不住湊過去:
「曦姐,跟你商量個事兒唄?」
「你說啊,啥事用得著跟我商量?」
「就是……待會我唱的時候,你能不能別錄我啊,很丟人的。」
「啊哈哈,好說好說。」
好說是怎麼說?
吳銘有些鬱悶的喝了口酒。
讓他在會議上講廢話文學,他能滔滔不絕講一大堆,但唱歌他真不行。
從小到大都不行。
像他妹似的,禁慾系,其實他也沒好到哪去,只是普通話包準了一點而已。
所以吳銘從小到大就怕唱歌,而且還有心理陰影。
他這輩子出過最大的糗,是軍訓的時候被迫表演節目,因為笨拙的演唱《兩隻老虎》,被一群女生掩嘴偷笑,從而喪失優先擇偶權。
真的,他到現在都能想起來那一群女生笑起來的樣子,三分譏笑,三分戲謔,還有四分漫不經心。
那一刻,他想死的心都有了,嗚嗚嗚~
思緒拉回到現實當中。
台上的陳默和鄭秋秋已經開始了演唱。
「把青春獻給身後那座,輝煌的都市~」
「想帶上你私奔……」
「私奔……」
聲情並茂的演唱,男女恰到好處的和聲,讓這首歌在兩人的合奏下,變的十分完美。
以至於,唱到一半的時候,馮超都忍不住跟唱起來。
而這一切,全都被凌曦的相機記錄了下來。
今夜,註定是個難忘的夜晚。
輪到凌曦的時候,她換上了電吉他,一路火花帶閃電的唱了一首《不要停止我的音樂》。
她是學聲樂的,所以自然不必多說,dddd。
最後輪到了吳銘,他還是過不去心裡的那道坎,在所有人的注視下,打開酒瓶噸噸噸喝了起來。
馮超這酒吧里的酒,看著都像是小甜水似的,但實際上度數高,後勁也大。
連喝兩瓶的吳銘整個人都不好了。
最後還是陳默奪過了他手裡的最後一瓶酒。
「行了,別喝了。」
玩歸玩,鬧歸鬧,開玩笑也要有個度。
對於他的行為,眾人自然沒有多說什麼。
烤全羊這時也差不多好了。
該是大快朵頤的時候了。
馮超站起身:「你們等我一下,我去拿刀。」
此時,時間才將將到了九點鐘,也就是說,聚會才剛剛開始。
剛剛那一場,只不過是熱身罷了。
不過這會兒沒吃晚飯,大家也都餓了。
所以接下來的時間,就專心放在了吃上面。
一隻烤全羊,若干烤串,配上酒精小飲料,那自然是極好的。
在炙熱通紅的炭火下,大家都只顧著吃,就連說話的聲音都小了很多。
碰杯的聲音不斷傳來。
直到,一整隻烤全羊變成了三分之一只烤全羊後。
凌曦打了個酒嗝。
「這樣一直干吃也不是個事,不如咱們來玩點小遊戲吧?」
「什么小遊戲?」
吳銘渾身一顫,略顯緊張的看向凌曦。
不知道為什麼,他總感覺這裡面有坑,可是他實在是喝不下了。
「搖骰子啊,猜拳,真心話大冒險,國王遊戲,抓手指……多著呢,就看你們想玩哪種。」
「我都行。」
陳默率先表率。
正如凌曦所說,這樣一直干喝也沒意思,而且說來說去,也一直在說些過去的事情,難免會讓人有些感傷。
「我也一樣,都行。」馮超舉手贊成。
「那我沒得選了。」吳銘聳聳肩,一臉無奈。
凌曦見大伙兒都同意了,便微微一笑:
「那就真心話大冒險咯,大家都是熟人,玩這個刺激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