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分豬下水,謀划去打野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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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八百斤的野豬王,說實在的,就算是山溝溝里的林場人都很少見。

  大部分人根本沒有見過這麼大的野豬。

  換做是後世的人見到,都會這般圍觀。

  「這是豬神吧!」

  「差不多了,我聽說咱們山上有能跟大爪子幹仗的豬神不會就是這玩意吧。」

  「不能吧,大爪子哪是野豬能抗衡的。」

  「這也不殺,難道要留著養起來?」

  見有人說到這,不少人聊著聊著就說歪了。

  這時候的林場人,也不是封建迷信。

  只不過畢竟保家仙的傳說深入人心,不少人看到這麼大的野豬,就想到了山裡的精怪。

  何況之前還遇到了那群如此聰明的狼群。

  都感覺這個野豬王就跟會討封的黃皮子一般,是應該被人供奉的存在。

  而這三個獵手不殺,為的也是這個。

  估計等拉完這些野豬,就會將這頭野豬王放走。

  陸星河聞言,差點一口血噴出來。

  他的意思是讓人散播這有野豬王的消息。

  這七八百斤的大野豬,不管在什麼年代見到,都十分稀奇。

  肯定會有人喜歡這種稀奇古怪的東西。

  特別是丹江市山莊的那個神秘的老爺子。

  讓他知道才是陸星河三人的目的。

  誰能想到,這些村民竟然以為要將野豬王放走。

  「咳咳,那個,大家靜一靜,安靜一下。」

  陸星河聲音加大了幾分,人群在呼喊聲中,漸漸安靜下來。

  「這頭就是野豬群中的老大,並不是什麼豬神,傳說中的豬神怎麼也能達到一千多斤,

  這頭野豬王沒殺也不是想放走,但這玩意這麼稀奇,怎麼也要讓跟多的人看到,更多的人知道不是,

  咱們可是社會主義國家,科學民主才是根本,後面那幾個要跪下的趕緊起來,

  跪這玩意,還不如回家跪一跪父母。」

  此話一出,後面幾個上了歲數的老大哥漲紅著臉,一臉尷尬。

  接著陸星河看了一眼牛馬二人,見兩人沒有阻攔,就繼續說了起來:

  「這一趟將野豬運回去,大家都不容易,俗話說山財不能獨享,這些野豬肉是林場和公社今年的份額,

  這玩意我說的不算,但這些野豬已經掏出來的內臟,要是有不嫌棄的就帶回去點,

  就當麻煩各位老大哥了。」

  此話一出,所有人都呆住了。

  別看陸星河家頓頓大魚大肉,白面饅頭,大米隨便吃。

  野豬肉更是沒有斷過。

  但大多數的公社林場,主食依舊是窩窩頭,苞米麵粥。

  有的一天連一頓乾的都吃不到,就像之前曹桂枝管家,一天三頓清可見底的苞米麵粥。

  別說葷腥,就是吃飽都難。

  林場還能強大一點,畢竟現在林業局可是有林老大之稱。

  一個普通的工人,工資都能跟縣裡國營廠的員工平齊。

  但公社裡大多數人,也就過年的時候能分點葷腥。

  所以,這些別看是平日裡上山餵狗的內臟。

  在大多數的人眼裡可都是寶貝。

  剛掏出來的內臟,在冬天的野外,一個小時不到就能冷凍起來,放上一冬天也壞不了。

  經陸星河這麼一說,早就訂上那些內臟的村民。

  一股腦的跑了過去。

  豬心,豬肝,豬肺子。

  有的甚至將滿是骯髒之物的下水收集起來。

  蹲在河邊,將剛凍上的冰窟窿砸開。

  翻開腸子清洗起來。

  來了三十多個人。

  除去之前祭拜山神,餵給狗子們下水之外。

  幾乎每人都能分到一大嘟嚕。

  這拿回家燉點酸菜,家裡的人不吃瘋了呀!


  幾個小時之後,拖拉機後面的爬犁上,那頭老黃牛的牛車上。

  裝滿了收拾好的野豬。

  因為陸星河賣給王書記的野豬是三毛錢一斤。

  但他上報給縣裡的價格是五毛錢一斤。

  這也算是入股了,之後的事情,王文斌就大包大攬,承重,分肉!

  所有的都歸他負責!

  陸星河這時候要是攔著,就有點不懂事了。

  是夜,疲憊的鄉親父老,在吃過烤窩窩頭後就早早睡去。

  每個人手裡在睡覺的時候,都攥著自己分到的下水。

  反正冰凍之後也沒有什麼味道。

  篝火旁。

  只留下陸星河與牛馬二人在烤著野兔。

  「星河,我聽說來的路上碰到了狼群?還有一頭頭狼?」

  牛叔啃著一個兔腿,皺著眉頭問了起來。

  「是呀,也不知道咋回事,還沒進深山就碰到了,而且那個頭狼還挺聰明,見到有火就撤退了。」

  陸星河說到這兩眼冒光。

  說真的,就是手裡沒槍,要不怎麼都要去抓住那個頭狼。

  狼皮是狼皮,頭狼皮可就與普通的狼皮不同了。

  不管是自己用還是拿出去售賣,就跟過了六十年的人參一樣,價格那可是成倍增長。

  「咋的,牛叔,你們也有興趣,想要去搞上一搞。」

  此話一出,牛馬二人都樂了出來。

  野豬王再大,也就是吹噓一段時間就過去了。

  但要弄到一頭狼王,將狼皮留在家裡,對於獵手那可是能吹噓一輩子的。

  而且要是能抓到活著的狼王,在它清醒的時候馴服,剝下狼皮。

  那可就是東北四葷寶之一!

  可以和虎皮同等地位的存在。

  「有興趣,就是危險,你敢不敢弄。」

  馬叔在一旁接道:「不僅要搞,還要抓活的,能在山裡遇到狼群,比他娘的遇到大爪子都稀罕。

  這要是不弄上一頭,估計在想遇到就難了。」

  「那就干他娘的!搏一搏單車變摩托。」

  陸星河隨口飆了一句後世的話。

  聽的牛馬二人云里霧裡,不過見到陸星河這般有勇氣。

  他倆看向陸星河更加喜歡。

  「那可說好了,要是弄到活的,誰能給馴服就算誰的,

  但抓不到活的,正好拿出去賣皮子換錢,我倆剛剛可聽說你的事了,

  小崽子又擁有某,不過一個人的力量畢竟不太夠,

  要是以後在大隊遇到啥事,你就叫上我倆,打了這麼多年的獵物,

  認識的人也不少,總能有用到的時候。」

  漸漸的,牛馬二人已經將陸星河當作了自己的晚輩。

  還是那種死後可以給二人摔盆的那種。

  對於他倆來說,手藝需要傳承,而多年來積攢下來的人情,也要有晚輩來繼承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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