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 以後世道要是太平、政治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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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夏長海,寧夏村的人大多只有仰望的份。

  嫉妒只會發生在差距不大的人之間,如果差距懸殊,人們就只剩下仰望了。

  但對夏長海服氣,並不代表對趙二溜也服氣。

  這也很好理解,趙二溜有什麼本事呢?

  一沒能力,二沒學歷,說難聽點,

  個子都算是三等殘廢,村子裡隨便拉一個人出來都比他強。

  他現在富裕了,但那不是他自己掙來的。

  誇張一點說,在他那個位置上,拴條狗都能跟著發財!

  所以,每當人們說起趙二溜,話里話外都透著一股酸氣。

  這和王喜棟不同,王家和趙家的關係,

  整個寧夏村沒人不知道,不是親兄弟,卻勝似親兄弟。

  夏長海帶著王喜棟發財,是因為把他當自己人,不帶才奇怪呢。

  「哎,當初要是臉皮厚一點,早點跟著夏長海就好了……」

  每當看到趙二溜嘴裡嚼著油從家裡出來,不知道有多少人懊惱不已!

  當初怎麼就沒看出來,夏家那小子有這麼大的能耐呢!

  不說這些動靜,夏長海三人拖著羚牛下山。

  為了低調,他們沒走大路,費了些功夫走小巷子,特意避開了小廣場。

  路上碰到熟人,也只是簡單打個招呼,就匆匆往家趕。

  一直到夏家院子,關上門,才鬆了口氣。

  從村口到院子,距離不長,卻讓人感覺比下山還難。

  就算是夏長海心性堅韌,都覺得有些疲憊!

  他很清楚,有些事一旦暴露,後果不堪設想。

  萬幸,一切都沒出問題。

  小心地把一些難以變現的東西藏好。

  夏長海從羚牛身上割下一條大腿放到一邊,這是給趙二溜帶回去的。

  不是捨不得肉,而是明白趙二溜現在想做什麼。

  想起當初他在山裡挖桔梗,一待就是半個月。

  下山後第一件事不是洗澡、吃飯,而是打電話給父母報平安。

  有些事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體會!

  聽到夏長海的話,趙二溜高興得不得了,抓起羚牛腿轉身就走。

  「趙老哥,跟嫂子說一聲,過兩天一起去省城玩玩。」

  等趙二溜走後,王喜棟有些好奇地問:「老大,帶嫂子去省城幹什麼?」

  夏長海頭也不抬,一邊小心地處理羚牛的皮毛,

  一邊說:「不光是他們兩口子,我媽,還有你爸媽都一起去!」

  沒理會王喜棟的迷茫,夏長海接著說:「這事等下我吃飯的時候說,你幫忙一起勸勸……」

  「好嘞。」

  雖然不知道夏長海要做什麼,但既然是老大說的,跟著做肯定沒錯。

  入夜,濃郁的香氣飄蕩在夏家院子的上空。

  羚牛的肉質很獨特,既有羊肉的膻味,

  又有牛肉的紋理,一口咬下去,仿佛在吃兩種肉,味道很奇妙。

  對於這種肉,夏長海其實也不知道到底該怎麼處理,不過沒吃過豬肉,總見過豬跑。

  夏長海聽人說過,羚牛肉不適合直接烹飪,得先醃製,然後燉煮。

  條件有限,夏長海只能保證流程大致正確。

  出乎意料的是,味道居然還不錯。

  大蘿蔔、辣椒、土豆、白菜……各種食材燉煮在一起,吃得眾人滿頭大汗,直呼過癮。

  吃到一半,夏長海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會不會太浪費了?」

  老一輩的人第一個考慮的永遠是錢。

  「媽,現在家裡也不缺錢了,」

  夏長海笑著說,「咱一起去玩玩吧。」

  「對對對。」王如海連連點頭。

  兩個丫頭也是兩眼放光。

  「去吧,難得孩子有這份心。」夏建國也表示支持。


  「嗯……行。」

  見眾人都同意,夏雪也不好再反對。

  只是她沒看到,夏建國看向夏長海時的眼神,明顯有些不一樣。

  飯後。

  「說吧,怎麼想起帶這麼多人去?」

  知子莫若父,夏建國一眼就看出夏長海還有別的目的。

  見狀,夏長海也不隱瞞,或者說,他本來也沒打算瞞著。

  就把之前發現的幾箱金子以及這次盜墓的事說了出來。

  「……金子可以通過黑市賣掉,不過其他的寶貝得帶回來。」

  「人多一些比較安全。」夏長海笑嘻嘻地解釋道。

  聽到兒子背著他們做了這麼多「違法」的事,夏母當下就瞪大了眼睛。

  不過事情已經這樣了,追究也沒什麼意義。

  夏建國狠狠地瞪了夏長海一眼,思索了片刻,

  說:「這事你別跟你媽說,免得她擔心。」

  「我知道,我特意跟喜棟交代過了,讓他也別跟王嬸講。」

  「算你小子還有點腦子。」

  老話說得有道理:

  有錢能在天下順暢行走,沒錢就會處處碰壁。

  這個道理,不管在哪個年代,都同樣適用。

  別人出門,先不說其他的花銷,

  單單是在生產大隊開證明這件事,就很麻煩。

  以後世道要是太平、政治開明,

  普通老百姓開個證明,也得被折騰得夠嗆,

  得來回跑個三五趟,等上七八天,最後說不定還沒結果。

  而在當下這個特殊的時代,這種現象絕不是小事!

  說句不好聽的,要是沒點人脈關係,

  想全家一起出門,根本不可能,生產大隊肯定不會批准。

  道理很簡單,一個人出門,家人還能留著作為「人質」;

  一大家子都出去,萬一起了歹心、犯了事情,想抓都沒地方抓。

  1983年那會兒,可沒有網絡科技,各省公安的信息資料相互隔絕,

  在一個地方犯了事兒,有時候換個省份,就能搖身一變成為良民。

  類似的情況發生過不止一次,曾經有個殺人犯在四川犯了事兒,

  畏罪潛逃到北方,平平安安過了二十多年,

  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小日子過得紅紅火火,

  要不是再次犯事,估計這輩子都沒人會發現!

  為了避免承擔責任,各生產隊乾脆一刀切,想全家一起出遠門?

  別做夢了!

  必須得留人!

  好在,在圈子裡活動的那天,夏長海作為村子裡的「名人」,別看他年齡小,威望卻很高,再加上他會辦事。

  在體制內辦事的難度,取決於「新封」的厚度,這可是至理名言。

  夏長海一直堅信,天底下沒有餵不飽的官,沒有走不通的關係,只要禮數周到,

  在人情社會裡,什麼事都有商量的餘地!

  要是沒法商量,那說明禮數還沒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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