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回營
第44章 回營
那時候他們都很年輕,不知天高地厚,不懂世事的複雜,卻又對未來充滿夢想。
朱溫並不知道「一生之盟」之類的詞彙,他只是隨興地提出自己的請求。對方說什麼「一輩子」,在他看來也只是孩子氣的口不擇言。
但是許多偉大的契約,正是在尋常的場景中成立,而後忠義與友誼,便貫穿一世。
就好像漢高祖劉邦與留侯張良,光武帝劉秀與高密侯鄧禹。還有朱溫提及的,太宗皇帝李世民和鄭國公魏徵。
滿地落葉被馬蹄踏出沙沙的聲響,蘆花在無垠的青空中飄蕩,秋水貼著河岸潺湲流過。
在人類誕生之前,大地上已經無數次重複過這樣的秋日。但在人類文明誕生之後,就有了許多偉大的瞬間,留給蒼穹、大地與四季來見證。
回到自己的營將帳幕之後,朱溫在帳內點上了一爐沉水香,用來沖淡男性的氣味。
而後,他在營帳中間掛上了一張厚厚的黑色毛氈帷幕。
「我該怎麼稱呼你?素亭?」朱溫問道。
「芷臻。這是我的小字。」蘭素亭看著帳內的擺設,目光有些飄忽,而後又凝注在朱溫臉上。
「芷臻,你今後就住我這。」朱溫悠然道:「比較乾淨,條件也好過一般戰士的帳篷。」
「好。」蘭素亭相當平靜地點了點頭,一點不感到意外。
這座帳幕如果一個人住,顯然太寬大了些。
草軍中許多與朱溫一級的將官,帳篷里都帶著女人。
但於朱溫而言,蘭素亭是男人還是女人根本無所謂。
他不是特別多話的人,和師哥孟楷,師妹段紅煙在一起時,往往是他作為傾聽的一方。
但蘭素亭顯然是個比他更安靜的人,所以他希望對方可以在他睡前,聽他說說話,聊聊天。
「不怕我對你出手嗎?」朱溫嘴角露出一絲玩味笑意。
蘭素亭迎上男兒清澈得沒有一絲欲望的目光,相當認真地說:「你比我好看,一定看不上我。」
很誠實的回答,相當符合朱溫對少女的印象。
他走過去,拍了拍蘭素亭的肩,懶洋洋地道:「做我小弟吧。」
蘭素亭歪了歪頭:「小弟?你不是要我做你軍師嗎?」
「你看你這麼可愛。」朱溫忍不住在她纖巧的鼻子上點了一下——相比師妹段紅煙那種侵略性的美麗,蘭素亭屬於典型的小巧可愛風格。
這種書呆子傻氣,之前曾弄得朱溫很惱火,但他很快就發現這個小妮子的可愛一面:「你如果不做我小弟的話,我怕哪天還是忍不住對你出手。」
「倘若發生那種事兒,就會覺得只能做管後宅的妾了。我可是想一直重用你呢。」
「結拜為兄妹不行嗎?」蘭素亭問道。
「你這是真笨。」朱溫有些無奈地道:「有幾個結義哥哥能忍住不對可愛的妹妹下手?又不是親生的。」
「哦。」蘭素亭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朱溫卻驀然想起,十幾歲時,曾結識了一個喊他大哥的女孩子。
他們曾經在數年間保持著相當密切的關係,互相交換過許多禮物。
而且後來他還知道,女孩看起來嚴厲的父親,其實相當欣賞他。
但他仍沒有說出那幾個字。
他想出人頭地,但如果這個過程中藉助了任何女孩家的力量,在朱溫看來,都是一種令自己十分難堪的施捨。
「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朱溫很喜歡光武帝劉秀留下的這句格言。但他也知道,劉秀向心愛的陰麗華求婚,是在自己比陰家更有地位之後。
可惜這種驕傲,往往會以永遠錯過為代價。比如現在,他就不知道那個女孩身在何處。
他不由暗暗嘆了一口氣。
「給你做小弟的話,是不是你以後無論怎麼生氣,都不會殺我?」蘭素亭問道。
「你想當節度使,所以你覺得你們能贏,王盟主或者你師傅能取大唐的天子而代之。」
「你們起兵,說是為了反對世上的不公,但真的成功了,也沒打算徹底做到『遵法如仗劍』,沒法做到『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那當然做不到,只能說一定比現下要好。」朱溫相當坦誠地回答:「就連我自己,想出人頭地很大的原因,也是覺得世上的規矩給我添了很多麻煩。如果能做到節度使那樣的高位,就能過得比現在舒服很多。」
「可我還是會拿古之聖賢的教誨來要求你。」蘭素亭道:「那時候,就難免給你說一些難聽的話。」
「我雇你,就是要聽這些話的。」朱溫道:「太宗皇帝沒有殺魏徵,所以就算你不做我小弟,我也絕不會殺你。」
朱溫對於自己的回答感到問心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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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說太宗皇帝是千古一帝,但太宗皇帝也做不到「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不然的話,他那幾個熊孩子胡作非為的時候,李世民早該砍掉他們的腦袋。
「所以,當你的小弟沒有明顯的好處。」蘭素亭道。
「是這樣。」朱溫肯定道。
「但也沒有壞處,而且我現在收了你的錢,應該接受你正常範疇內的命令。」蘭素亭總結道:「那我聽你的。」
這個回答,以及少女微微歪著的腦袋,令朱溫感覺到一股兔子般的乖巧。
朱溫驀然想起北朝民歌《木蘭辭》中的句子——「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安能辨我是雄雌」。
這個身著男裝的小丫頭,豈不正是一隻溫潤如羊脂白玉的小兔子麼?
朱溫很喜歡兔子。
當他與情緒濃烈的人相處時,他會覺得自己變成一隻刺蝟,看起來痛快直率,其實難免要斟酌自己的言辭。就像在冬天,刺蝟們會靠在一起取暖,但靠得太近,又會互相扎痛。
兔子們互相取暖的時候,卻可以離得很近。
蘭素亭既是部下又是小弟的身份,純真又沉靜的性子,也讓自己能夠跟她說一些平時不好對別人說的話。
「我明天向戰士們公布,本營將新招了一位軍師。」朱溫問道:「你要換回女兒家裝扮嗎?」
「不用。」蘭素亭搖頭道:「我阿爺多次科舉都沒考中,所以他喜歡看我這般打扮。」
和死鬼老爹,還有老師黃巢一樣啊。朱溫心裡想著,這種事兒,假若不是門閥士族出身,有沒有才學,家裡有沒有錢財,似乎也沒什麼區別。
所謂「太宗皇帝真長策,賺得英雄盡白頭」的科舉制度,最後也不過是讓世家子弟走一遍的形式罷了。
「營里的弟兄們會喜歡你的。我派人給你準備了鋪蓋,牙刷子,和洗澡用的浴斛。」朱溫說著,掀開帘子去到帳幕另一邊。羊毛氈做成的帘子顯然足夠厚,能確保少女洗澡時,對面什麼也看不見。
一位模樣中規中矩,眼神帶著些伶俐的丫鬟掀開帳門走了進來。
蘭素亭待要說什麼,朱溫的聲音又從帘子那邊傳了過來:「讀書人嘛,總要個人貼身照顧的。當然,公事公辦,她的月錢是八百文,從你的薪俸裡邊扣。」
(本章完)
那時候他們都很年輕,不知天高地厚,不懂世事的複雜,卻又對未來充滿夢想。
朱溫並不知道「一生之盟」之類的詞彙,他只是隨興地提出自己的請求。對方說什麼「一輩子」,在他看來也只是孩子氣的口不擇言。
但是許多偉大的契約,正是在尋常的場景中成立,而後忠義與友誼,便貫穿一世。
就好像漢高祖劉邦與留侯張良,光武帝劉秀與高密侯鄧禹。還有朱溫提及的,太宗皇帝李世民和鄭國公魏徵。
滿地落葉被馬蹄踏出沙沙的聲響,蘆花在無垠的青空中飄蕩,秋水貼著河岸潺湲流過。
在人類誕生之前,大地上已經無數次重複過這樣的秋日。但在人類文明誕生之後,就有了許多偉大的瞬間,留給蒼穹、大地與四季來見證。
回到自己的營將帳幕之後,朱溫在帳內點上了一爐沉水香,用來沖淡男性的氣味。
而後,他在營帳中間掛上了一張厚厚的黑色毛氈帷幕。
「我該怎麼稱呼你?素亭?」朱溫問道。
「芷臻。這是我的小字。」蘭素亭看著帳內的擺設,目光有些飄忽,而後又凝注在朱溫臉上。
「芷臻,你今後就住我這。」朱溫悠然道:「比較乾淨,條件也好過一般戰士的帳篷。」
「好。」蘭素亭相當平靜地點了點頭,一點不感到意外。
這座帳幕如果一個人住,顯然太寬大了些。
草軍中許多與朱溫一級的將官,帳篷里都帶著女人。
但於朱溫而言,蘭素亭是男人還是女人根本無所謂。
他不是特別多話的人,和師哥孟楷,師妹段紅煙在一起時,往往是他作為傾聽的一方。
但蘭素亭顯然是個比他更安靜的人,所以他希望對方可以在他睡前,聽他說說話,聊聊天。
「不怕我對你出手嗎?」朱溫嘴角露出一絲玩味笑意。
蘭素亭迎上男兒清澈得沒有一絲欲望的目光,相當認真地說:「你比我好看,一定看不上我。」
很誠實的回答,相當符合朱溫對少女的印象。
他走過去,拍了拍蘭素亭的肩,懶洋洋地道:「做我小弟吧。」
蘭素亭歪了歪頭:「小弟?你不是要我做你軍師嗎?」
「你看你這麼可愛。」朱溫忍不住在她纖巧的鼻子上點了一下——相比師妹段紅煙那種侵略性的美麗,蘭素亭屬於典型的小巧可愛風格。
這種書呆子傻氣,之前曾弄得朱溫很惱火,但他很快就發現這個小妮子的可愛一面:「你如果不做我小弟的話,我怕哪天還是忍不住對你出手。」
「倘若發生那種事兒,就會覺得只能做管後宅的妾了。我可是想一直重用你呢。」
「結拜為兄妹不行嗎?」蘭素亭問道。
「你這是真笨。」朱溫有些無奈地道:「有幾個結義哥哥能忍住不對可愛的妹妹下手?又不是親生的。」
「哦。」蘭素亭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朱溫卻驀然想起,十幾歲時,曾結識了一個喊他大哥的女孩子。
他們曾經在數年間保持著相當密切的關係,互相交換過許多禮物。
而且後來他還知道,女孩看起來嚴厲的父親,其實相當欣賞他。
但他仍沒有說出那幾個字。
他想出人頭地,但如果這個過程中藉助了任何女孩家的力量,在朱溫看來,都是一種令自己十分難堪的施捨。
「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朱溫很喜歡光武帝劉秀留下的這句格言。但他也知道,劉秀向心愛的陰麗華求婚,是在自己比陰家更有地位之後。
可惜這種驕傲,往往會以永遠錯過為代價。比如現在,他就不知道那個女孩身在何處。
他不由暗暗嘆了一口氣。
「給你做小弟的話,是不是你以後無論怎麼生氣,都不會殺我?」蘭素亭問道。
「你想當節度使,所以你覺得你們能贏,王盟主或者你師傅能取大唐的天子而代之。」
「你們起兵,說是為了反對世上的不公,但真的成功了,也沒打算徹底做到『遵法如仗劍』,沒法做到『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那當然做不到,只能說一定比現下要好。」朱溫相當坦誠地回答:「就連我自己,想出人頭地很大的原因,也是覺得世上的規矩給我添了很多麻煩。如果能做到節度使那樣的高位,就能過得比現在舒服很多。」
「可我還是會拿古之聖賢的教誨來要求你。」蘭素亭道:「那時候,就難免給你說一些難聽的話。」
「我雇你,就是要聽這些話的。」朱溫道:「太宗皇帝沒有殺魏徵,所以就算你不做我小弟,我也絕不會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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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你的小弟沒有明顯的好處。」蘭素亭道。
「是這樣。」朱溫肯定道。
「但也沒有壞處,而且我現在收了你的錢,應該接受你正常範疇內的命令。」蘭素亭總結道:「那我聽你的。」
這個回答,以及少女微微歪著的腦袋,令朱溫感覺到一股兔子般的乖巧。
朱溫驀然想起北朝民歌《木蘭辭》中的句子——「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安能辨我是雄雌」。
這個身著男裝的小丫頭,豈不正是一隻溫潤如羊脂白玉的小兔子麼?
朱溫很喜歡兔子。
當他與情緒濃烈的人相處時,他會覺得自己變成一隻刺蝟,看起來痛快直率,其實難免要斟酌自己的言辭。就像在冬天,刺蝟們會靠在一起取暖,但靠得太近,又會互相扎痛。
兔子們互相取暖的時候,卻可以離得很近。
蘭素亭既是部下又是小弟的身份,純真又沉靜的性子,也讓自己能夠跟她說一些平時不好對別人說的話。
「我明天向戰士們公布,本營將新招了一位軍師。」朱溫問道:「你要換回女兒家裝扮嗎?」
「不用。」蘭素亭搖頭道:「我阿爺多次科舉都沒考中,所以他喜歡看我這般打扮。」
和死鬼老爹,還有老師黃巢一樣啊。朱溫心裡想著,這種事兒,假若不是門閥士族出身,有沒有才學,家裡有沒有錢財,似乎也沒什麼區別。
所謂「太宗皇帝真長策,賺得英雄盡白頭」的科舉制度,最後也不過是讓世家子弟走一遍的形式罷了。
「營里的弟兄們會喜歡你的。我派人給你準備了鋪蓋,牙刷子,和洗澡用的浴斛。」朱溫說著,掀開帘子去到帳幕另一邊。羊毛氈做成的帘子顯然足夠厚,能確保少女洗澡時,對面什麼也看不見。
一位模樣中規中矩,眼神帶著些伶俐的丫鬟掀開帳門走了進來。
蘭素亭待要說什麼,朱溫的聲音又從帘子那邊傳了過來:「讀書人嘛,總要個人貼身照顧的。當然,公事公辦,她的月錢是八百文,從你的薪俸裡邊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