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2章 帝權專制與資本萌芽,判決【求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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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宣傳,開啟民智。」朱元璋捋了捋下巴上灰白的鬍鬚,道:「如今大明已經在日島之外的二十二大行省實行了三年義務教育,難道還不夠?」

  劉寬道,「自然還不夠——首先,大明在諸多行省施行三年義務教育,哪怕是時間最久的直隸,也不過才十餘年。」

  「那時候上學的孩子,如今不過剛剛畢業。而社會上實際參與勞動生產的百姓,大多還是以前大明未施行義務教育時成長起來的。」

  「至於那些剛施行義務教育一兩年的行省,就更不必說了,文盲更多。」

  「所以,三年義務教育的成果想要真正顯現出來,起碼還得十幾年。」

  「況且,小學三年又能學得到多少知識?那日夜市上的地痞頭子劉浩春,不就自稱上完了小學麼。」

  「因此,義務教育的成果顯現不僅需要時間,還需繼續深化,比如說從直隸地區開始,試行六年義務教育。」

  「另外,如今很多百姓家,依舊是習慣性的只送男孩兒上學,不送女孩上學,這就讓大明女子的文化程度一直提升不上去,也是時候改改了。」

  朱元璋聽了,笑道:「你小子對大明教育之事的意見不少嘛,在朝中為何不跟皇帝說?要不要再給你加個禮部尚書銜?」

  劉寬道,「臣只是一時有感而發而已,並非真對大明教育有意見——臣方才所講的這些其實都要一步步來。」

  朱元璋點點頭,隨即道:「教育改革確實要深化,但教育成果顯現慢卻是沒法改變的——於開啟民智而言,就沒什麼見效快的法子嗎?」

  「自然是有的。」劉寬道,「那就是利用宣傳工具,如報紙、戲曲、說書等等。」

  「臣知道,朝廷在這方面有些作為,但還不夠,且之前一直都是偏重於宣傳朝廷大義和政策,在引導百姓開眼看世界方面的宣傳並不多。」

  朱元璋笑道,「說來說去,還是你今日視察這吳氏絲織廠後,覺得工人掙得少了些,不如去海外闖蕩。」

  「其實此事,咱跟標兒討論過——百姓去海外闖蕩,確實可以更快地掙得更多財富,乃至為大明帶來更多財富。」

  「可是,如今大明內陸各省都處在缺人的狀態,海外諸蕃也經常回來招募人材。若是百姓再踴躍出海,只怕要不了二三十年,大明就會變得內里空虛,或者說強支弱干呀。」

  『原來老朱和朱標是這麼想的。』

  劉寬心中嘀咕了聲,隨即便道:「岳父大人多慮了——大明百姓安土重遷,這是刻在骨子裡的,所以,即便是朝廷進行相關方面的宣傳,最終選擇出海闖蕩的也只是一小部分。」

  「另外,臣方才所講,也並非只是讓朝廷鼓勵百姓出海——還可朝鼓勵平民百姓通過學習自我提升,自己創業。總之,就是通過各種方法,努力提升自身社會地位,增加家庭乃至社會的財富。」

  讓劉寬意外的是,他這番話說完,朱元璋竟然直搖頭。

  「一樣米養百樣人,有些人就適合在田地間老實務農,而有些人則就適合勤懇地給人做工,國家也需要這兩種人,甚至可以說天下間大部分人都是這種人,怎能要求多數人都變得很活泛?」

  這回輪到劉寬沉默了。

  因為他不得不承認,朱元璋說的有一定道理。

  而這次談話,也到此為止了。

  次日,劉寬開始帶著朱蕙蘭、蘇採薇在蘇州府其他縣城或鎮子遊玩——此時的蘇州城鎮雖然沒有明清時那麼峻秀雅致,但融入了新大明的一些事物,遊玩起來也別具一番風情。

  而在遊玩時,劉寬也見識到了更多民間的事情。

  因為蘇州府風氣更為開放,百姓到底比其他地方活泛一些,做小生意的不少,女子讀書的也很多,故而百姓生活都不錯。

  遊玩之時,劉寬遇到過普通的小鎮五口之家在外踏春、放風箏;也遇到過幾個十歲左右的孩童,一起在書店裡看書,雖然看的多是小說、雜談之類,可仍是一副求知若渴的樣子。

  劉寬還見到過婦人開的刺繡鋪子,邊賣刺繡,邊收徒教刺繡;也見到過拿著古怪發明,在街上尋求伯樂的發明愛好者。

  這讓劉寬隱隱有種感覺,照這麼發展下去,也許要不了幾十年,資本主義會率先在大明境內萌發。

  但大明如今大明的帝權專制很強大,到時候兩者會碰撞出什麼樣的火花,真的很難說···


  ···

  蘇州府,吳縣縣獄。

  曾經稱霸蘇州火車站早市、夜市的地痞頭子劉浩春此時一副萎靡的樣子——他已經被抓進來好幾天了。

  最初被抓時,劉浩春還有恃無恐,直說自己沒犯法,而且姐夫還是巡警隊長。

  結果根本沒人搭理他。

  而在他被抓後的幾日中,不斷有人被投入牢房中,其中有些他還認識,赫然都是如他一般靠著背景在蘇州府城各處收「頭錢」或是強買強賣的地痞、混混。

  如果是吳縣、長洲兩個縣衙或是蘇州府衙搞的,一般而言,他都會得到姐夫提前通知,會找個地方躲起來,避過風頭。

  如今他什麼消息沒得到,就被抓了,顯然是他姐夫也沒得到消息。

  這就說明,至少是行省一級發起的!

  確定這點,劉浩春便萎靡了——他姐夫只是蘇州府的巡警隊長,而非行省衙門中的高官,這回可幫不了他。

  之後的事證明,事情比劉浩春想的更嚴重。

  他被提去審問,也不知審問的是什麼人,直接問他姐夫的事,以及跟他之間是否存在行賄關係——他抗不過對方的審訊,終究是把姐夫的那點事都交代了。

  至於他姐夫什麼下場,他不知道。

  「劉浩春!」

  縣獄牢房外傳來獄卒的喊聲,劉浩春下意識的應了聲「在」,爬了起來。

  「今日要宣布對你的判決,跟我走吧。」

  就這樣,劉浩春帶著忐忑,被兩個獄卒押出了縣獄牢房,來到了縣衙公堂。

  給他判刑的並非知縣,而是三個他不認識的青袍官員。

  「經審訊、查證,劉浩春依仗姐夫蘇州府巡警二隊隊長魏成之權勢,在蘇州火車站周邊擦長期進行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更曾毆打攤販孫小六、竇根等···」

  「綜合上述罪行,依《大明律》判處劉浩春流放羅荒都司,立大功方赦···」

  羅荒都司!

  那地方可是能凍死人呀!

  聽到自己被流放的地方,劉浩春人都癱了下去。

  至於說判決中的「立大功方赦」,因為姐夫是巡警隊長,劉浩春對這方面事曾了解過:所謂的大功,至少是能讓一個普通士卒或小吏連升三級那種,可遇不可求。

  所以,名義上說他還有被赦免回到蘇州的機會,可實際上大概在此生都得在羅荒都司渡過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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