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聞著味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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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陽,你二叔他……」

  看林陽進門,張桂英急忙要解釋。

  「娘,我在外面聽到了。」

  林陽打斷了張桂英的話,看向了林勇:「二叔,借肉也得有個借肉的態度,和我娘說話像個大爺似的,誰給你慣的毛病?」

  林勇,宿主的親二叔,黑瘦黑瘦的,像個煤窯背煤的。

  眼睛上掛著厚厚的眼鏡片,看著很有文化。

  是潘家公社的小學涉社請老師,工資說高不高,低也不低,一個月有12塊錢。

  但補貼老丈人家就得去了大半。

  自己養老婆孩子沒錢。

  秦淑賢和杜秀秀就慫恿,占林陽家的便宜。

  每次都是借,但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不過好歹有點文化素質,但不多。

  林勇沒有杜秀秀和秦淑賢那麼壞。

  但用四川話來說,這就是典型的耙耳朵男人。

  80年代,耙耳朵的男人不多見。

  林勇人如其名,不咋的勇。

  經常被老婆杜秀秀連抓帶撓的,頭往炕洞裡鑽。

  無論是在村里,還是公社的學校,都是出了名的。

  他來家裡,百分百是杜秀秀在後面攛掇的。

  「你這孽障玩意,我還沒說你呢。」

  「你嬸子可說了,你衝撞你奶奶,還辱罵你嬸子,你這小子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渾蛋了?」

  聽林陽直截了當的質問,林勇也有些恍惚,感覺林陽變了個人似的。

  以前來家裡。

  林陽都耷拉著腦袋躲在拐角不說話,對他這個二叔也是相當尊敬。

  就算是數落一頓,也得乖乖聽著。

  今兒,進了門就質問,這讓林勇這個當叔的臉上有些掛不住:「等你嬸子回來,去公社供銷社買點東西,給你奶奶和你嬸子道歉!否則,以後你就別管我叫二叔!」

  「正好不想叫你一聲二叔。」

  「林勇,那你就給我聽好了。」

  「我們家是有野豬肉,但從今天開始絕對不會給你們一口,別說是借,就算你拿著錢來買,也沒門!」

  「沒別的事情就滾出去,別逼我把話說得更難聽!」

  林陽是絲毫沒慣著。

  這個二叔他一句都不想叫,既然林勇這麼說了,林陽總得滿足一個社請老師的訴求。

  「大嫂,你聽聽你兒子說的這話,這是人話嗎?」

  「你弟妹被氣得回娘家,還不是你養的小王八蛋惹出來的事情。你們家現在有肉,我來借點去請秀秀回來,你這白眼狼的兒子還端上了?」

  「沒大沒小的玩意!」

  林勇感覺眼前有點黑。

  這些年老師是不受尊重,但恢復高考之後他的社會地位可高了不少。

  誰見了他不喊一聲林老師。

  他做夢也沒想到,會被林陽指著鼻子讓滾。

  「他二叔,小陽不是這個意思,你別著急。」

  「秀秀也不是第一次回娘家了,我給你拿點肉,你去哄她回來就行。」

  張桂英看著屋子裡火藥味十足,抬腳就準備去地窖拿肉。

  杜秀秀一幹仗就回娘家。

  每次林勇去哄的時候,都要給老丈人家帶點東西,沒有就來林陽家拿,已經好多年了。

  「娘,這肉不能給!」

  林陽抬手便攔住了張桂英:「林勇一家子這些年怎麼對我們的,給他肉,我不如餵狗!」

  「好好好,你這個孽障玩意。」

  「你這是要跟我們林家斷乾淨是吧?」

  林勇氣的直跺腳,臉都白了。

  「巧了,我就是這個意思。」

  「從今天起,我們家和你們家沒有半毛錢的關係,給我滾出去!」

  林陽用力打開門,指著外面:「一個社請老師自覺點,別逼我把你扔出去,免得丟人!」


  看林陽要揍人的眼神。

  原本就慫的林勇,氣得跳腳但也不敢動手,冷哼一聲就出了門。

  「小陽,再怎麼說那也是你二叔,咱們這樣做,村裡的人要戳咱們脊梁骨的。」

  等林勇出了院子,張桂英才擔憂地說道。

  「娘,咱們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林勇一家子剋扣咱們米麵糧油的時候,生產隊的人怎麼屁也不放一個。」

  「我結婚湊不齊彩禮的時候,林勇怎麼沒想著幫襯你一把。」

  「這一家子吸血鬼,死得遠遠的才好。」

  林陽扭頭看著林勇離開的方向,旋即抓住了張桂英的手笑道:「娘,今天我又賺了三十塊錢,我還給你買了零嘴,以後咱們家的光景只要過得好,生產隊的人巴結我們還來不及呢,誰會戳我們脊梁骨!」

  「小陽,以後別瞎買東西,咱們攢點錢給你娶媳婦。」

  「娘用不著這麼多東西。」

  看著林陽從供銷社買來的東西,張桂英的眼淚在眼眶打轉,又感動又心疼。

  「娶媳婦也不能忘了娘啊。」

  「等我攢夠了錢買輛自行車,開了春帶你去城裡看電影。」

  ……

  第二天天剛亮,林陽就扛著土槍出了門。

  到村尾的水壩等了一陣子。

  陳大牛捂著肚子,臉色白得跟腎虛似的跑了過來:「小陽,昨晚上喝了汽水壞了肚子,鬧了一晚上,我現在腿都發軟,今天不能跟你進山了。」

  「這點出息……」

  「歇著吧。」

  林陽拍了拍陳大牛的肩膀,一個人直奔大青山。

  剛進了山,就飄起了雪花。

  林陽凍得瑟瑟發抖,學著陳大牛喝了口酒取暖,順手把土槍扔進了小空間。

  這幾天差點忘了,還有一個儲物的小空間。

  冬天打獵,把裝備都扔在小空間。

  用的時候再拿出來,輕鬆又不凍手。

  尤其是適合一個人進山打獵,免得被人發現了送到749局的前身做解剖。

  「還有兩發子彈,得省著點用。」

  作為特戰隊隊長,林陽的記憶力很強。

  沿著前兩天進山的路,沒一會就到了和野狼對峙,解救何翠花的地方。

  按照他多年叢林的經驗。

  野狼在這個地方差點撲了何翠花,會經常來這裡打圈,把這個地方當做捕獵的一個點。

  「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可惜了。」

  林陽蹲在何翠花掉下去的陷阱旁邊,沒有任何猶豫就從小空間拿出了一隻雞。

  雞還流著血。

  這是家裡唯一的一隻母雞,早上出門的時候殺的。

  畢竟。

  他不清楚,小空間能不能放活物。

  林陽果斷給母雞的身上又來了一刀,鮮血滴答滴答地流。

  他沿著陷阱在周圍撒了一百多米的血,然後把雞扔在了地上,自己順勢躲在了旁邊的一塊大石頭後面。

  狼對於氣味很敏感,尤其是血腥味。

  還有兩發子彈,得省著用。

  先引誘野狼到了射程範圍內,一槍斃命,才能填補這隻雞的虧空。

  「二十米左右,剛好。」

  林陽抬手目測了自己和野雞的距離,悄然縮著,抿著酒,開始蹲點。

  從早上一直蹲到晌午,一根煙沒敢抽。

  眼瞅著半斤酒下肚,林陽凍得已經麻木了。

  突然。

  一道積雪被踩踏的清脆聲響起。

  林陽一個激靈,迅速趴在了石頭後面,土槍按壓子彈,上膛,緩緩地伸出了腦袋。

  「好傢夥,還是上次那頭狼,這畜生聞著味真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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