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蜀道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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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灤離開了林峰的馬車,走到遍地的屍體旁,開始仔細地清點。

  這是他的職責所在,他需要了解這個血腥夜晚的確切死亡人數。

  而林峰,在一旁打著瞌睡,顯得有些漫不經心。周大牛則已前往驛館,將花娘和熊大接回。

  花娘嗅到了空氣中瀰漫的濃烈血腥,但她卻乖巧地爬上馬車,依偎在林峰的胳膊旁,靜靜地閉上了眼睛。

  天色漸亮,卻無人帶著盜匪的首級來領賞,那些關中的逃兵也未見蹤影。

  曹灤在躍龍鎮裡四處巡查,卻未發現任何盜匪的蹤影。他們仿佛在林峰開始大開殺戒的那一刻,就如驚弓之鳥般逃之夭夭了。

  曹灤將幾個麻袋扔到林峰的馬車前,「大人威風赫赫,盜賊聞風喪膽。這是那些逃兵給您的禮物。」說著,他一腳踢開麻袋,幾顆人頭滾落了出來。

  「賞!」林峰一聲令下,熊大隨即將一個五兩的銀錠扔到了曹灤的腳下。

  「我不管是誰殺的,誰帶人頭來,錢就給誰,這就是我的規矩。」林峰淡然說道,「好了,時間不早了,我們該出發了。」

  隨著林峰的一聲吆喝,周大牛笑著驅使馬車前行。曹灤突然大聲問道:「你到底是誰?」

  「你不知道我是誰嗎?」林峰反問。

  「不知道。」曹灤坦然回答。

  「那太好了……」林峰低聲自語,隨著馬車的遠去,留下的只有滿地的屍體、人頭,以及那塊沉甸甸的五兩銀錠。

  曹灤望著遠去的馬車,心中五味雜陳。處理屍體對他來說並不難,只需將其扔下山崖,自然會有野獸來清理。

  然而,那塊銀錠在他手中卻顯得異常沉重。

  「大牛哥,你真厲害,一刀下去,那傢伙的腦袋都快被砍下來了。」熊大在馬背上拍著周大牛的馬屁。

  「嘿嘿,我以前在山上遇到的虎豹、野豬多了去了。這種時候,氣勢絕對不能輸。一旦沒了氣勢,連野狗都會追著你咬。一開始就要鎮住他們,鎮不住的話,兩百多人不要命地衝上來,咱們這十幾把獵弓可頂不住。」周大牛分享著他的經驗。

  當天下午,一行人抵達岷江渡口。

  然而,林峰在看了渡口的小船後,卻堅決拒絕走水路。

  那些船隻在他眼中就是一個舢板,風一吹就發出吱吱呀呀的響聲,仿佛隨時都會散架。

  儘管船老大自誇這是江上最好的船,但林峰顯然並不相信。

  短短半個時辰內,他已經看到船夥計從船艙里往外舀了三次水。

  雖然走水路到犍為郡的僰(bó)道城只需三天,而走陸路至少需要八天,但林峰寧願選擇更長的陸路也不願冒險乘坐這些破舊的船。

  在山路上遇到麻煩或許還有自救的可能,但在江上遇到危險則真的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

  蜀地的水系水量充沛、浪高水急,尤其是面前的岷江更是波濤洶湧。一條船剛剛放下水去轉眼間就漂得沒了蹤影,難怪走水路能在短短三天內抵達綿州。

  然而林峰卻堅決選擇走旱路,他認為水路太過危險,這個決定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

  即使是像周大牛這樣的漢子看著滔滔江水,也臉色發青,更不用說像熊大這樣的旱鴨子了。

  在充分採購了食物之後,大家踏上了蜀地曲折的山路。

  時而穿越雲霧繚繞的山巔,時而跋涉在細雨濛濛的山谷,那無盡的綠色景致甚至讓人有些視覺疲勞。

  就連一向活潑的花娘,此刻也顯得沉默寡言,獨自躺在鋪滿厚實被褥的馬車上,靜靜地看著窗外流轉的風景。

  幾百里的路程,做了不少好事。救了數位落難的人,還搶劫了七八個強盜,並奪取了他們的財物。

  這些強盜被周大牛毫不留情地從山崖上扔進了洶湧的岷江,而他們的財物,自然也就成了周大牛他們的戰利品。

  周大牛甚至開始幻想,如果每年都能跟隨林峰前往蜀都一次,或許他們就可以過上更為富足的日子。

  五天之後,車隊不斷壯大,救到的男人相對容易安置,只需將他們送至官府即可。

  然而,那些獲救的女性卻帶來了不小的麻煩。

  儘管大乾的民風相對開放,對貞操觀念並不十分看重,但這些女性在強盜窩中尚能苟且偷生,一旦被救,卻尋死覓活。


  林峰不禁感到惱火,甚至曾有過將她們全部賣到青樓的衝動。

  「別再哭了!」林峰嚴厲地命令道,「再哭就把你扔進江里。有喜歡的男人就跟他走,沒有的就跟我走。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不會讓你們餓著。」

  這番話立竿見影,婦人們立刻止住了哭泣,開始圍繞在花娘身邊,展示自己的各種技能,以期在車隊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與此同時,車隊裡剛救的一個男人已經連續三天以淚洗面。

  聽說,他的妻子在遭遇強盜時毅然跳江,而他也在反抗中被強盜打瘸了一條腿。

  這個悲慘的故事讓林峰深感同情,也她明白一個道理,沒有足夠的實力最好不要輕易遠行。

  隨著車隊的擴大,不僅有被救助的人加入,還吸引了大批商賈隨行。林峰意識到,是時候向這些人收取一定的保護費了。

  出乎意料的是,那個瘸腿的男人竟然是一位精明的人。

  他很快就幫助林峰收了上百貫的錢,並且還能有效地組織車隊中的人進行各種日常活動,如紮營、勞作、烹飪、洗衣、餵馬和尋找柴火等。

  當車隊終於抵達僰道城時,這位名叫丁泰的瘸子已經成為了林峰的得力助手,甚至可以說是車隊的管家。

  儘管林峰從未任命他為管家,但車隊裡的大小事務都會先經過他的手再轉告給林峰。

  有一天,當林峰發現花娘都把車隊的伙食費用交給丁泰管理時,他決定與丁泰簽訂一份契約。

  然而這份契約上並沒有寫明期限和工錢。

  丁泰毫不猶豫地在期限一欄寫下了「五十年」,並在工錢一欄填上了「一年十貫錢」。

  丁泰恭敬地將契約遞給林峰說:「少爺,您看這樣可以嗎?小的今年只有三十歲,原本想一死了之,沒成想被少爺救了。丁泰這條賤命本不值得一救,但是少爺允許我親自將賊人綁上石頭扔江里為亡妻報了仇,這份恩情丁泰一輩子做牛做馬也還不了。還請少爺開恩收留丁泰,此生定當忠心耿耿絕無二心。」

  林峰聽後點點頭接過那張紙隨手撕得粉碎對丁泰說:「相比契約來說我更覺得你的話可信一些。我們不需要契約只要你願意留在林家你就是管家。如果有一天你想走提前告訴我一聲,我給你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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