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老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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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4章 老王身份

  方明澈直接開口,「你想讓我不冒頭?」

  老王點頭,「我現在特別需要這份功績。但你放心,我可以給你一千……哦不,兩千塊。」

  他也留意過大碗茶攤的生意。知道一千可能打動不了方明澈。畢竟他的茶攤一個月也差不多這個收入了。當時了解到這一點,老王也有些咋舌。

  這當個體戶也太賺了吧!要不是合作社離不得這個編外翻譯,他都要不平衡、不理智了。

  至於合作社其他人,每天忙自己的活計。一個個因為銷量上升樂得不行。倒是沒空像他這個當領導的留神觀察。

  就他這一個月的觀察,方明澈是個很實際、也很知道分寸的人。

  所以,這筆生意談成的概率是很高的。

  方明澈有些震驚,這麼捨得?

  「你不單純是為了升職吧?」

  老王點頭道:「我也不瞞你,我家老爺子回來了。」

  方明澈看看桌上的軍供茅台。

  「老革命?」這身份呼之欲出了啊。

  「是,我爺爺抗日戰爭負過傷,解放戰爭扛過槍,抗美援朝跨過江。前些年挨整,被下放農場了。我爸自然也跟著倒霉。我爺爺和爸爸最近剛回來,恢復了工作。我媽和我爸大難臨頭的時候離了婚。當時我剛上中學不久。現在我爸另找了,她回不去。但是,我可以。不過,老爺子一共有六個孫子呢。」

  方明澈懂了。男丁嘛,肯定回得去。但是需要和五個堂兄弟或者還有後媽生的小兄弟爭奪家族資源。

  要不然,他這樣在有難的時候脫離家族的人,肯定回去了也只是邊緣人物。分潤不到多少好處!

  關鍵這份資源肯定有點大,值得去爭。老王的爺爺這個資歷,估計職務挺高的。

  他把話說得這麼明白,也是不想撕破臉。不動聲色的就告訴自己,他不好惹。

  這種人,確實沒必要得罪。他以後能調動的資源肯定很多。

  「我這裡沒有問題。我的情況你應該是了解的。」

  方明澈不惜自曝其短,相當於明著承認自己是黑戶。這也是為了取信於人。

  他這麼說,老王點點頭。算是信了他拿錢後就不會再出聲。

  「但合作社的人,你得自己摁住了。我可不想背鍋。」

  「這個你放心。以後合作社同你,會繼續合作的。一切照舊!」

  合作社的人,他自然是有把握能摁住,不讓他們亂說話的。

  方明澈點頭,「那就說定了。」

  「兩千塊,買你的功勞,以及教會我那些你時常說的推銷的英語套話。」

  方明澈道:「我的英語是自學的,那些套話也是我自己編的。語法有沒有錯誤都不好說。」

  「這樣才真實。反正外國人能懂你要表達的意思就成了。」

  「那行,我教你。」

  說到這裡,老王臉上露出些不好意思的神情,「不過,我只能先給你400的定金。剩下的,給你打欠條。」

  方明澈好懸沒翻白眼,忍住了。

  「欠條就不用了,我信得過你。」

  就是信不過,還能拿著欠條去找你老娘還錢?或者直接去軍區大院找你?

  「小方,你是個人才。在這個時代會很有發展的。錢上頭,我不會哄你。」他以後應該也不會是缺錢的人。

  老王,他全名王德顯。其實只比方明澈大一歲,今年25歲。

  他留下400塊離開,交易算是就此達成。

  晚上還是父女倆一起睡。

  方明澈前兩天忙得腳不沾地,今晚回到原本的節奏,竟然覺得還有點清閒。

  躺床上不由得就想起了最近發生的兩件事。首都真是一個讓人長見識、豐富經歷的地方。

  想到古大爺即將得回他首都二環內、緊靠天安門廣場的四合院。也許他兒子已經不在了……

  唉,還是不能免俗啊!

  又想到自己在首都無錢無勢,上報紙受表彰的機會也只能拱手讓人。

  雖然,他對合作社的目標都如期達成了。但這個發展,多少還是讓人有些不爽。


  其實,老王已經算是他那樣身份的人里,比較客氣的了。至少,他還肯給兩千做補償。

  他翻了幾次身,導致顏顏也睡得不安穩。

  她呢喃道:「爸爸——」

  無一錯一首一發一內一容一在一一看!

  方明澈伸手拍拍女兒的背,又掖了掖被角,「好,睡了、睡了。」

  還是老老實實掙錢,掙了錢自己買房子。

  80年代,個體戶的地位會逐漸提升。他會努力做到萬元戶、十萬元戶、乃至百萬、千萬……

  這樣以後萬一遇到比老王不講規矩的人,才不會沒有反抗的餘地。

  第二天一起騎三輪車去廣場,方明澈對宋全道:「宋大哥,我把策劃你們去擺攤,以及翻譯的功勞賣給老王了。回頭你千萬不要替我打抱不平。」

  宋全是個實在人,方明澈擔心他因此被穿小鞋。

  宋全捏了剎車,停在路邊。

  「他怎麼能這樣?」

  「這些榮譽對我來說,不如錢實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宋全嘆口氣,「我知道了。」

  還有一個得告知的人是阿嫣。

  她正在高興自己有機會上《BJ日報》呢。說要拿回去拿給她爸看,還要寄一份回去給他爸。

  確認了記者過兩天才來,到時候採訪就在合作社的辦公室進行。方明澈便決定下午收攤回家,再私下和阿嫣說。

  所以今天白天,林嫣依然是腳步輕快、滿面笑容地地給遊客沖茶、收錢。

  存摺上有兩千塊,每天還穩定有三十多進帳。由不得她不開心啊。

  堂姑那裡已經和她溝通過了。姑父說倒賣滯銷品的事不能頻繁,控制在一個月一次就好。

  這樣,姑父相當於領個雙薪。他們夫妻每月還能多賺幾百。

  很可以了,一年1500+。

  不過,沒人嫌錢多。覷了個淡場空檔,林嫣一邊幫顏顏把跑得有些鬆散的辮子重新梳一下,一邊道:「你以前去廣州進貨倒賣電子表。如今可以把錢匯給堂哥,請他幫忙買了,郵寄給我們麼?」

  方明澈道:「可倒是可以。但郵政發貨,沿途也有人扒車。那些人隨機扒上一節火車車廂,抱起箱子就往下扔。東西如果丟了,想要賠償是萬分困難的。堂哥每次自己帶貨不敢帶多了,就是怕路上被搶一次就元氣大傷。不然,他早成萬元戶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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