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7章 募兵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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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7章 募兵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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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十月讓常海去招兵,既是對他的考驗,也是給他一條活路。

  辦好了,前罪或許可恕;

  辦不好,新帳舊帳一起算!

  常海想明白這一點時,那是當場就冷汗涔涔而下,心中對李十月的手段佩服的五體投地,他的心中更是湧起一股絕處逢生的感激和敬畏來。

  常海立刻撕掉了才剛晾乾了墨跡被他放入信封之中的陳情表,打起十二萬分精神,全力以赴的投入到招兵中去了。

  李十月這一手「大棒加胡蘿蔔」,玩得那是爐火純青。

  以雷霆手段剷除首惡,立威懾眾;

  又以實際事務捆綁、利用舊有官吏體系,維持建安的基本運轉,並給予有罪郎官一線生機,讓他們不得不為她所用。

  同時,大規模招兵,則是李十月她深謀遠慮的下一步。

  她要抓住劉潭在金州忙不過來的這段時間,好好利用劉潭給她的這「臨機專斷,先斬後奏」的手令。

  如此,才能讓她想要的利益最大化!

  以應對未來可能會出現的問題。

  李十月她深知,整合鎮軍、訓練「玄甲銳士」和「玄甲暗刃」這般精銳都只是她未來應對倭寇的起點。

  要徹底肅清倭寇,守護海疆,甚至是想要走上未來李十月規劃好的路;

  那麼,她就必須擁有一支規模更大、對她忠誠可靠的軍隊。

  李十月她將招兵之事交給嚇破了膽的常海,既用了其才,也牢牢握住了他的把柄。

  同時,也是給其他建安郎官一個好的示範——放心吧,只要你們聽話,好好幹活;

  過往之錯,本將軍可以既往不咎;

  但你們必須拿出十二分力氣來給本將軍幹活!

  而此時常海捧著傳令兵送來的那份沉甸甸的招兵令,仿佛捧著自己和全家老小的性命。

  李十月給予他的這份「恩典」,他不敢、也絕不能搞砸。

  常海他本就是建安的司戶參軍,十分熟悉本地情況;

  為了將功折罪,他的辦事效率奇高,對李十月吩咐的事兒,那是不敢有絲毫懈怠。

  他立刻召集手下所有能用的書吏,與他們商議這募兵的事兒,幾人所在的屋內燈火徹夜未熄。

  然而,募兵之事,談何容易。

  建安城乃至整個建安,數年經黃萬昌的盤剝,倭寇的襲擾,民生已是凋敝。

  更兼此前蔡華他在鎮軍之中吃空餉喝兵血,讓官府的威信掃地,百姓對「當兵吃糧」一事,多是疑慮和恐懼。

  尋常人家的好兒郎,寧願守著薄田艱難度日,或去給商賈做學徒傭工,那也是不願輕易將性命繫於腰刀之上,去面對兇殘的倭寇的。

  這募兵的頭幾日,建安城內響應者寥寥無幾。

  哪怕常海他已經派了不少衙役往建安城外的各處漁村去了,可偶爾有幾個前來應募的,不是地痞流氓想混口飯吃,便是實在活不下去的赤貧之人,體質孱弱,難堪大用啊。

  這時間一日日的過去,常海他急得嘴角起泡,若完不成此事,他不敢想像李十月那冰冷的眼神和她手中那森然刀鋒會如何。

  就在常海一籌莫展,幾乎要絕望之際,李十月卻是再次派人尋了他。

  刺史府的書房內,李十月正伏案疾書,頭也未抬,只淡淡道:「常參軍,可是募兵不順?」

  常海「噗通」一聲直接跪倒在地,汗如雨下:「下官無能!

  懇請將軍再予我些時日,這離將軍所定的三月之期,還有兩月半之久!

  下官在這兩月半內便是走遍建安的每一個村落,也定要為將軍」

  「起來說話。」

  李十月抬起頭,出聲打斷了常海的話。

  她放下筆,看著嚇得不行了的常海溫和的笑了笑,「本將軍不是黃萬昌,不喜人動不動就跪。

  募兵不利,非你一人之過。

  是本將軍先前思慮不周,未給建安百姓一個必須從軍的理由。」

  她拿起剛剛寫好的那份文書,遞給常海:「將此告示,謄抄千份,張貼於建安城及各鄉、亭、里,各處漁村也要通知到。


  並令所有書吏、衙役,給本將軍敲鑼打鼓的將上面的內容全都宣講出去!」

  常海站起,向前兩步,雙手微顫的接過李十月遞過來的這份文書——募兵令!

  他只看了幾行,眼睛便瞬間就瞪大了,呼吸都為之急促起來。

  那告示之上,赫然寫著他不敢相信的條款,但白紙黑字,清晰無比,並蓋著建安刺史那鮮紅的大印。

  「告建安百姓:倭寇猖獗,屢犯海疆,掠我財貨,屠我百姓,辱我婦孺,此乃血仇滔天,人神共憤!

  本將軍李十月,奉王命,鎮守茲土,臨機專斷,有先斬後奏之權。

  今欲整飭武備,殺盡倭寇!

  此舉非為窮兵黷武,實為保境安民,護我桑梓。

  然強賊需利刃以除,堅城需忠勇以守;

  特頒此令,募我建安健兒,共組軍陣,殺盡倭寇!」

  其實常海他看到這裡,就已經是覺得李十月她不愧是能以女子之身成就將軍位的人了。

  之前能有「殺寇令」,以民為海,溺殺倭寇。

  這是當時李十月她手中人手不足,鎮軍又不聽話之下的不得已之舉,但此舉確實是有奇效。

  而今李十月她頒布「募兵令」,則是想要把「殺寇令」的化整為零變為化零為整,招募精銳,編練成軍,以大軍對倭寇,這是為未來的大戰做準備。

  常海他自然是個聰明人,他只看著這「募兵令」的前半段,就看出了李十月她是真的打算——殺盡倭寇!

  這絕不是嘴上說說而已!

  常海頂著「砰砰」的跳得極快的心繼續往下看去——「從軍者,非止為國為民,亦為家室謀福;

  享此恩賞,絕不食言:餉銀必按月足額發放,軍中自有監查,若有半分剋扣,斬執事者頭,並償十倍!

  每戶有一人從軍者,其家可再擇一健壯親眷,入軍需坊或鹽場做工,日得工錢,享參軍者餘蔭。

  若有意者,也可入輔兵。

  凡戰歿者,是為國殤!

  撫恤倍之,立碑以紀其功。

  其家中父母妻兒,皆可遷入坊場安置,衣食住行,皆由本將軍私產供給,必使生者有食,幼者得育。

  其子嗣,無論男女,皆可入蒙學,習文識字,直至成年自立。

  吾言既出,天地共鑒,若違此誓,人神共戮!

  凡因戰致殘者,是為功臣!

  可轉任輜重營、訓導營或各坊場職司,終身由軍中奉養,賞田畝宅基,保其半生無憂。

  訓練刻苦、作戰勇猛者,本將軍不吝錢帛田宅之賞。

  斬獲倭首、攻城先登、繳獲軍資者,按功勳簿,即刻升遷!

  隊正、旅帥、校尉乃至將軍之位,有能者居之,不論出身!

  但憑手中刀,博個萬貫家財,青史留名!」

  感謝追日的女兒投了4張月票。

  十分感謝你一直以來對我的支持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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