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九灣村的隱形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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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爐子裡的火都給續上之後,施大娘去屋裡拿筆記。

  其中有兩本泛黃嚴重,不過聞著並沒有霉味,被施大娘用防腐的香草一直保存著。

  施大娘介紹,這都是她年輕時候就記下的,現在已經幾十年了。

  施大娘翻看了下,拿出一本遞給譚飛,讓他回去先看,看完後來問她拿第二本。

  然後她就帶著譚飛去前面認識藥材,並介紹功效。

  她講話特別風趣,還會用比喻,使得譚飛不僅能在最快時間裡對上名字,連它們的生長環境和季節都記住了。

  時間一旦充實,就過得特別快。

  等太陽爬上高空後,施大娘「哎呀」了聲:「咋就大中午了!」

  譚飛抬起手腕一看表,都快十二點了。

  「喲!」施大娘瞧見他的手錶,「你哪來的?早上剛到手的五十塊錢,就去倒騰了一個手錶?」

  譚飛沉默,在想要不要把黑市的事告訴施大娘。

  卻聽施大娘自己說下去:「也不可能,五十塊錢可買不來一塊手錶,而且,你還沒票吧。難不成,是那兩個漂亮的小姑娘給你的?」

  見施大娘自個兒就把原因給他圓上了,譚飛笑了笑,沒接這話,而是道:「師父,你午飯吃啥,要是沒想好吃啥,不如去我家吃?」

  「去你家幹啥,我有的是吃的!」施大娘指了指屋,「我那裡頭很多餅和肉,你去拿兩筒走!」

  譚飛自然不會去真拿,不過好奇:「師父,你哪來的啊。」

  施大娘嘿嘿一樂:「我今天在德子那,不還給你提了供銷社不定期會統購嗎?」

  譚飛一愣:「師父,你一直在往那供貨嗎?」

  施大娘道:「可不止!門寧和白城的大醫院,也會找我買點東西!」

  譚飛這下徹底愣了,他萬萬沒想到,自己這個剛拜的師父才是整個九灣村最大的隱形富豪!

  施大娘道:「甭客氣,去拿吧!多拿點,我也吃不完!喏,這個布袋給你!」

  譚飛只好進去裡面,結果在灶台旁邊的上櫥櫃裡,一打開,裡面全是食物。

  譚飛從上面拿了兩筒餅,放在施大娘給的布袋裡,結果施大娘不知道啥時候跟著進來的,一抬手,從上面拿了幾個罐頭,也往布袋裡裝,又再多拿了兩筒餅塞進去。

  「你有個妹妹在,家裡還有兩個漂亮的女知青,再加上你那一連串的徒弟,這你不得多拿點回去!」

  譚飛道:「師父,你要是實在吃不完,咋不給潘德子家的那幾個孩子送去呢?」

  施大娘的臉色一下垮下,沒好氣道:「給潘德子和他那幾個徒弟吃一吃沒問題,他媳婦兒和他的孩子就算了!」

  譚飛一聽,覺得有故事:「咋回事啊?」

  「你知道啥叫升米恩斗米仇嗎?」

  譚飛皺眉:「難道說,潘德子的媳婦性格不太好?」

  「別提了!我是跟她不對付,潘德子幫我做那麼一丟丟的事兒,就好像把她的天給捅破了!她倒也不敢去潘德子跟前說啥,但我實在瞧不慣她那臉色!」

  「好了好了,」譚飛道,「那咱們就不提!」

  是能夠看得出施大娘有多不喜歡潘德子那媳婦了。

  施大娘道:「你先回吧,等我這裡這些忙完,我就去山上找你,正好還得讓你幫我辦件事兒!」

  譚飛立即就道:「是一塊上山採藥嗎?」

  施大娘一樂,拍了拍譚飛的肩膀:「譚飛,我發現你的腦子轉得很快,比潘德子和他那幾個徒弟都要靈活得多!你說你的腦子這麼好使,當初怎麼就被馬春牛和於淑芬那個夫妻給使喚成那樣?」

  譚飛唇角牽起一抹譏諷,淡淡道:「所以說我腦子不好,當時人傻。」

  施大娘笑笑:「沒事!當時傻,現在不傻就行,迷途知返,猶未晚也!」

  譚飛也笑:「嗯!」

  離開施大娘的小院,回家的路上,譚飛終於明白,上輩子他之所以對施大娘幾乎沒有任何印象,原來因為他一直在給馬春牛和於淑芬當狗,施大娘瞧不起他,所以才沒找過他。

  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原來錯過了這麼多。

  幸好這輩子,他有了可以重頭開始的機會。


  回到家,譚飛從布袋裡拿出兩個餅筒,五個罐頭,放在柜子里。

  其實他家的柜子里也有不少存貨,跟施大娘那邊沒法比,但是他們幾人吃上五天是沒問題的。

  布袋裡面剩下的,譚飛拎回山上,打算分給林大虎和林小豹他們。

  剛出門,譚飛就被人叫住了:「譚飛!」

  他轉過頭去,一愣,是金顯兵。

  金顯兵今天沒有穿制服,穿的是非常尋常的便衣。

  不過到底是城裡來的,他的衣品好,氣質也好,雙肩板正,一看就不是九灣村的。

  就跟當初洪晃博扮成的張俞嚴那樣,在村里顯得格格不入。

  在金顯兵身邊,是那個瘦高警察,這次來的只有他們兩個。

  兩人跑上來,金顯兵看到譚飛就開心:「上次沒見著你,這次碰上了!我聽說那獎金一到手,你就給你們集體捐了20塊錢,厲害!」

  金顯兵豎起大拇指。

  譚飛笑了下:「你也說了,是集體嘛!哎,你們兩個人剛到九灣村還是來了有一會兒了?吃東西了嗎?」

  說著,譚飛打開手裡的布袋:「來,隨便拿點!」

  「喲!這麼多好東西!」金顯兵笑,「沒事,我們不餓,出來的時候吃過東西了。」

  譚飛點點頭,直接道:「這次過來,是因為趙心輝的命案吧。」

  金顯兵收斂了唇角的笑,皺眉道:「我聽譚中明說,你發現那些血腳印一路去了白城?」

  「嗯,我還在那路上發現了兇手穿過的鞋子,不過我嫌棄那雙鞋子帶血,所以沒有帶回來,但是如果你們要找那雙鞋的話,我可以帶你們去。」

  譚飛沒有任何隱瞞,直接說了出來。

  金顯兵和瘦高警察一愣。

  瘦高警察道:「這不是小事,我們不找你,你就不打算找譚中明或者公社上面說嗎?」

  譚飛如實道:「其實是我忘了。」

  他確實是忘了。

  「要去找嗎?」譚飛問,「去的話,我現在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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