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我得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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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健早就想要帶譚飛去城裡了。

  他迫不及待想要讓譚飛去看看他看到過的世界。

  所以譚飛主動開了這個口,這一路往山上去,莊健表現得都特別興奮。

  到木屋後,他更是喋喋不休。

  譚飛被他說煩了,起身去外面安置陷阱。

  雖然是新手巡山員,但因為野外生存經驗不少,加上這幾天下來的一些實踐,還有「老郭」在日記本上的理論指點——實際上就是日常的吐槽碎碎念。

  一系列疊加下來,譚飛現在對安裝陷阱越發熟練和有經驗,知道在哪裡設置最好,也最能捕獲獵物。

  一口氣安裝了三個,每個相隔十米左右,譚飛又回小木屋,加上莊健一起,背了兩個簍子去山上走動。

  「幹啥去?」莊健好奇。

  譚飛道:「我去打點兔子和狸子,還有松鼠,我要打夠50斤,你幫我一起背著。」

  「這麼多,咱們吃得完嗎?」

  譚飛搖頭:「不是咱們吃的,拿去公社給人分。」

  莊健的臉一下子就垮了:「不好吧,上次那野豬,你一口肉都沒吃上呢,現在你打這50斤肉,我看你一兩都吃不到嘴裡!」

  譚飛道:「咱們想吃,啥時候沒有?」

  「不太理解,幹嘛忽然要無私奉獻啊,就他們對你的那副嘴臉!之前馬春牛和於淑芬那對狗雜碎夫妻陷害你的事,你忘記你被揍得多慘了嗎?」

  譚飛看了看莊健,忽然意味深長道:「莊健,你覺得我把他們打回來,就是報復了嗎?」

  「難道不是?」

  「那不算,得讓他們服你,抬頭看到他們和你的差距,讓他們從骨子裡心悅誠服,這才是報復。」

  莊健聽不懂:「新穿衣服是啥意思?」

  「……算了,沒啥,我也不想要村里人如何。」

  他要對付得是陳吉仁父子,但是要和那對父子干,他得立威。

  不過譚飛知道,這個一時半會兒和莊健這個直腦筋的人說不明白,於是道:「你就當我要和你進城,需要請假,這些肉交上去,他們吃人嘴軟,會同意我休假兩天!」

  這個解釋,莊健一下就明白了,也充滿幹勁:「行!那咱們就多打點!要他們吃個夠!」

  大自然的法則,就是食草動物的數量和繁衍速度,在整體上,要遠遠比食肉動物快。

  比如兔子,它們繁衍周期短,大約只要三十天左右,而且一窩產崽的數量在四隻到十三隻里,並且還有驚人的產後快速恢復繁殖的能力和沒有固定的繁殖季節,全年都可以繁殖,所以一隻雌兔子,它在舒適的環境下,一年可以繁衍出數百隻後代。

  也是這些兔子,養活了四指山一個又一個山頭的猛獸。

  譚飛拿出一張在木屋裡找出來的地圖。

  地圖很久,有些殘破,而且是手繪的,一些地方都不清晰了。

  譚飛在上面定下來一個範圍,和莊健說好,他們不能離開這個範圍。

  莊健則擔心,昨晚老虎的血氣,會不會惹來其他猛獸。

  譚飛道:「我買的那個傢伙,就在你的兜里呢,你怕什麼。」

  莊健看了看手裡的長矛,不太踏實地道:「譚飛,我其實覺得我還是拿長矛比較好,兜里這玩意兒在你手裡我好像更舒坦。別說,你那槍法咋回事,怎麼那麼准啊!」

  譚飛道:「估計是天賦。」

  這不是他吹的。

  而是他參軍後,訓導員也這麼誇他的。

  「那你能帶我練練不?」莊健忙道。

  「等生產大隊給咱們發獵槍了,我再帶你練,」說著,譚飛指了指身後的簍子,「這些東西,也可以去換獵槍。」

  「對哦!」莊健眼睛一亮,「那咱們今晚這一場狩獵,豈不是太值了!」

  譚飛看著莊健這亮晶晶的眼睛,忽然道:「莊健,你之前說要林舒清和江顏落戶在我家,可以讓我妹妹學點東西,你有沒有想過,你也可以被掃盲?」

  「掃盲是啥?」

  「就是,你也可以跟著學,不當文盲。」

  莊健「嗐」了一聲,揮手道:「我就算咯!花花那是歲數還小,我這都一把歲數了!」


  「你18都不到,你才多大,怎麼就一把歲數了,你也沒問題的。不然,我讓花花教我,我再教你!」

  莊健還是沒當一回事,哈哈大笑著:「走走,先打兔子去,明天一定要給你帶進城!」

  不過莊健實在不會打獵,基本上都是譚飛打得兔子,莊健就負責運輸,還有偶爾繞回來,看看陷阱裡面有沒有小傢伙。

  這期間,他們遠遠聽到了山頭另外一邊傳來的虎嘯。

  虎嘯的穿透力和震懾力強得可怕,距離那麼遠,他們都聽得真切。

  莊健卻聽得非常心動:「哎喲,老虎,那可是老虎!」

  譚飛忽然道:「莊健,你看!」

  莊健被嚇了一跳,趕緊看去。

  以為是看到了什麼,卻見是一隻兔子,被那虎嘯給嚇得直接死了。

  「哈哈哈!」莊健大笑,「咋還有這種情況!」

  說著,他拎起兔子,見是真的死透透了,抬手扔在後頭的簍子裡。

  「其實我惦記著趙心輝說的那頭野牛,」譚飛道,「那頭野牛一定值不少錢。」

  而且,他很喜歡吃牛肉。

  莊健壓低聲音:「你的意思是,如果拿下這頭野牛,咱們去賴萍村?」

  譚飛點點頭:「對。」

  「那必須給它拿下!」莊健氣勢十足,「這野牛絕對是我們的!」

  又打了一圈下來,他們倆終於回程到小木屋。

  用木屋裡的稱算了下,兩人這一晚上的收穫,竟然足足89斤。

  最肥碩的是一隻果子狸,有12斤。

  其次是一隻草兔,竟然有8斤。

  莊健很捨不得,他現在滿腦子都是賴萍村裡的那個黑市,覺得這些肉拿去黑市買,絕對能大賺特賺。

  等稱完後,譚飛忽然問:「你喜歡吃山雞還是兔子?」

  莊健的口水都出來了:「那肯定還是山雞好吃,我愛啃雞腿,那個油滋滋……」

  「行,等天亮了我們就逮兩隻山雞再回村,一隻回家吃,一隻在路上吃。」

  「好!」莊健立即高興了,「就這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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