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第一次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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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認為,對岸的技術,已經嚴重威脅到了我們,讓我們不能在這個領域得到優勢。」

  XPQ、DA&TD、SQG三家企業上市之後,在大洋對岸,也有同樣的四家企業,在同一領域與他們競爭,嚴重影響了華爾街的利潤。

  一名議員,在向國會闡述大陸對他們這個領域的危害。這也是正常行為,早在八十年代,島國那邊,晶片發展起來之後,就受到了北美的制裁。

  七十年代,島國那邊採用舉國體制,在大規模集成電路,晶片、輔助工具及配件等基礎上,開始了大規模的研發。

  當時他們共計投入737億日元的研發經費,其中官方補貼291億日元,其餘則有5家企業補齊。

  七十年代,按當時的匯率計算,1美元兌換260日元,則此次投入為2億多美元,如果按照通貨膨脹等計算,差不多是60億美元,換算成RMB,差不多接近600億RMB。

  當時島國要超越北美,這個事情也讓北美知道了,他們的懷疑,讓島國這邊負責人嚇壞了,馬上去北美解釋,並介紹了他們的項目,還好,他們欺騙了北美,讓對方沒有深究。

  負責人有驚無險的回到了島國,並沒有被抓起來。

  當時島國的技術提前一年超過了國際機械通用公司,成果有很,包括多三種電子束描繪裝置、電子束描繪軟體、高解析度掩膜及檢查裝置、矽晶圓含氧量及碳量分析技術等微細加工技術與設備、大口徑單晶矽培育技術、CAD設計技術等關鍵技術相繼取得突破,適用這些技術的邏輯、存儲元件製造技術也都應運而生之下。

  到1986年,島國企業在全球半導體市場份額由26%上升到45%,而北美半導體市場份額則從61%下降到43%。當年,全球排名前十的晶片製造商中有六家是島國企業。

  早在兩年前的1984年,北美推出《半導體晶片保護法》,明確提出官方 對晶片產業的更大力度支持。

  強大自身的同時,北美還舉起所謂法律武器。依據其《貿易法》301條款,北美半導體行業協會發起了對島國的起訴,逼迫島國於1986年簽署《日美半導體協定》,《協定》明確要求,提高美國半導體產品在日本市場上所占的比重至20%。

  一年後的1987年,修改《反托拉斯法》,明確官方也可以合法地補貼企業,然後效仿島國,聯合14家企業建立了半導體製造技術聯盟(即SEMATECH),主攻晶片製造工藝及其設備,從技術上對抗島國先進技術。

  就這樣,島國的消費半導體技術就此受制於北美。

  現在,大陸的技術,正在超越北美,這要從市場上可以看到,大陸的很多電子產品或者代工產品,正占據北美大半的市場份額,就連北美自己也不知道,哪些是代工組裝,哪些是那邊貼牌。

  現在,他們看出了不對勁,感覺這樣下去,他們的優勢將消失怠盡。

  「我感覺,這其中的關鍵,就是香江那個大司馬基金,他買了技術與專利,然後免費授權,這是非常危險的。」

  「邀請大司馬基金的理事長,到北美來開展學術會議。」

  「這個怕是不行,他現在快死了。」

  「WHAT'S THE F**K!?怎麼就快死了?」

  「他現在癌細胞擴散的很厲害,可能要挺不住了。」

  會議室里的人,沉默了,如果對方死在了北美,那麼他們就是會被全球的人……

  「那有沒有別的辦法,反壟斷還是反傾銷?」

  「有些是我們自己的企業。」

  一周之後,北美那邊出了一條,大陸出口到北美的消費級電子產品,大陸產的配件,在整機裡面,不能超過50%;或者成本不能超過整體銷售價格的50%。否則關稅額外增加50%。

  消息一出,馬上引起了大陸這些代工企業的不滿,現在大陸出口北美的消費級電子產品,基本上,80%的配件實現了自給率,這與北美的要求不符。

  同時,北美的企業也向大陸的代工企業,要求減少大陸代工產品,採用大陸配件的數量。

  張三心裡的想法就是,那就只能想其他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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