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花前月下論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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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5章 花前月下論私奔

  嵩山派、日月神教大兵壓境。

  你來跟我談華山大弟子和恆山女尼姑如何私奔的問題?

  他原本以為,曲非煙的媒婆天賦都是曲洋教出來的,在笑傲時空,目睹令狐沖和田伯光回雁樓比斗之後,老傢伙不斷向曲非煙灌輸:「這小尼姑是個多情種子」;「非非,你瞧這小尼姑多麼傷心,令狐沖這小子倘若不死,小尼姑非還俗嫁給他做老婆不可。」

  甚至,撮合令狐沖和儀琳都成了她的執念,臨死前都要說上一句:「傻子,

  到現在還不明白人家的心意,她要陪你一塊兒死—.」

  如今,兩人都不曾在場目睹比斗,曲洋想必少了幾分教唆,曲非煙卻依舊這麼執著,這說明,媒婆天賦一定是與生俱來的本能。

  府衙路司李的後宅,燭光之下,路平看著曲非煙臉上未曾盡散的稚氣,略微有些出神。

  這曲非煙說的,大致是:

  「我隨儀琳姐姐在香林庵,見其日漸消瘦。若不得令狐沖,恐命不久矣。

  我又觀令狐沖這廝,其性隨遇而安,又頗為輕浮,口無遮擋,不如將其騙到香林庵,讓儀琳姐姐向他表白心意,儀琳姐姐國色天香,比我那劉菁姐姐更勝十倍,令狐沖豈會不動心思?

  要是令狐沖還不從,將用迷藥迷翻他,路大哥你再帶人前來,要是他不肯娶儀琳姐姐,就斷他淫亂佛門淨地,我劉公公,還有那岳佬兒礙於面子,也非答應不可—」

  說罷,這小妖女竟然咯咯咯笑了起來。

  笑了片刻,見路平緊緊皺眉,便收起笑容,眨眨眼問道:「怎麼?我的主意不好嗎?」

  「非非。你過來!」路平和顏悅色道。

  「怎麼了?」

  曲非煙嘟囊著走近幾步。

  「你今年多大年齡?」

  「十三歲。路大哥,為何要問我的年齡?」

  曲非煙帶著幾分頑皮,眼睛彎成了月牙形,雪白的臉蛋卻微微泛紅。

  「大哥,我還小呢—」

  路平歉然一笑,卻是忽然出手制住她,

  曲非煙一陣驚,還未反應過來,就被路平反身按倒在條凳上。

  「啪啪啪——」

  「哎呦。好痛啊!」曲非煙翻身爬起,嗚嗚哭道:「幹嘛打我,虧你還是什麼進士推官,好不要臉!」

  路平倒了杯酒,自斟自飲。

  曲非煙哭的更加傷心:「你在欺負我沒爹沒媽。」

  路平心中一動,卻見她正偷眼看向自己,臉孔不由得黑了下來。

  弘治年間,三法司開了一個會,頒布了一個司法解釋:「今後年七十以上,

  十五以下,—·徒流以下,無須查究。」

  嘉靖年間的問刑條例,這條司法解釋繼續有效。

  這就是說,曲非煙雖然闖衙門後宅,但是在判決在徒刑和流刑之下,自已無法追究。

  但是,出手教訓她一番,也是這個「大哥」應該做的。

  大敵潛伏身側,免得她這些日子再惹出什麼麻煩不好收場。

  「你記住了!」路平等她哭的聲音小些了才道,「要是再管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下次,就不僅僅是打屁股了。當然,今後你也可以不來找我。」

  「為什麼?」曲非煙登時止住哭聲,臉上猶掛著晶瑩的淚珠,怒聲問道。

  這小妖女分明就在演戲,笑傲時空中對付余滄海的那一套來對付自己。

  還有曲洋,堂堂的魔教大佬,整天就知道和劉正風琴蕭唱和、風光霽月,這孫女怎麼養的,整天灌輸些歪理不說,就是這屁股上再瘦些,都可以送到展覽館作標本了。

  「令狐沖是什麼人?你了解他的心意嗎?他固然隨遇而安,不過他最為反感的,就是別人強迫他,越是強迫,他越不可能聽從。

  儀琳是什麼人?她從小就在寺廟長大,雖然喜歡令狐沖,但是同樣也志向禪門。你這等胡搞,跟往死路上逼她有什麼區別?」

  曲非煙揉著屁股,從條凳上站起,不服氣道:「你怎麼知道?」

  路平一陣冷笑,並不回答。


  開玩笑,他對付江湖中人每日揣測些什麼?他什麼性格?個人有什麼需要、

  願望或目標?對江湖和廟堂的理解是什麼?是受情緒影響還是受利益影響?在極端情況下會如何做?在江湖社會中是什麼樣的地位,有著何等實力?

  概況起來就是:江湖中人的行為分析。

  單單就江湖上私奔這種行為考察,你會發現,江湖中人,其實是整個大明朝最為保守的一個群體。

  江湖歷史上私奔案例就很能說明問題。

  不算後來的韋小寶和建寧,多少年來私奔才有二起:陳玄風和梅超風案,楊過與小龍女案。

  最應該私奔的情況,丁典和凌霜華,在路平的記憶中,都不曾有過私奔的念頭。

  受封建思想毒害之深,莫過於江湖,

  那天他說起私奔,也是對岳靈珊來說的。

  如今大明朝的刑名官員,極其傾向以人之常情來斷案,處理私奔案,那叫一個前衛。

  假如小岳和令狐沖私奔,倒是可以給保守的江湖注入一些鮮活的氣息。

  他都替二人想好了一紙訴狀,足以抵消劉正風、岳不群編織的封建禮教羅網,讓那江西打退婚案的訟師掩面而走。

  選擇權就在他們二人自身而已,要是彼此的情感真的深到「非你不可」的地步,他幹嘛不成全?

  比如狀紙這樣寫:

  【告狀妾岳氏:禮雲「女非媒不嫁」,此論雖正,也非必然。文君心喜司馬,賈午志慕韓壽,瑩瑩思戀張生,三女皆有私奔之名,世人誰人詬之?

  」」妾與令狐沖青梅竹馬,素慕令狐沖之俠氣義名,私許偕老,共約不負。

  今令狐沖忽背前約,妾呼天叩地,無所告投。妾欲獨守,卻憂懼異常,不知終身何恃?

  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伏維明斷!

  謹狀。】

  岳靈珊只需要強調:明明是我先。

  且拿出兩人之間訂立私約的證據:沖靈劍法。

  標新立異的刑名官員大概率以私約為準,說什麼,「花下相逢,已有終身之約;中道而止,竟乖偕老之心。」

  判一個「宜從先約,可斷後婚」,令狐沖和劉菁的婚書無效。

  假如劉菁和劉門的某個弟子也有類似深厚的感情,且敢於私奔,效果也是一樣的。

  至於令狐沖和儀琳。

  不說佛教教法的限制,一個有情,一個無意,那斷然是行不通的。

  況且如今大敵當前路平正要清清嗓子,給小妖女普普法。

  「你敢打我,我咬死你。」

  不料曲非煙狡點地一笑,竟然一個箭步撲了上來,抓住他的骼膊張口就咬。

  路平忽然想起一事,登時嚇了一跳,這一口下去,那還了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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