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巧遇平頭哥的小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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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門之前,常征在門上留下了一張紙條,若是周家泰和周家勝先回家而自己還沒到,那麼他們就能明白自己去了何處。

  因為那輛自行車裝了一個側斗,實在無法抬進院內,常征索性就把它留在下面。

  為了防止他人順手牽羊,常征把虎頭拴在一旁。

  別看虎頭有點瘸腿,可它的殺傷力還是很強,負責看守那輛自行車絕對沒問題。

  進入山里後,常征直接循著一條小溪向上流前進,他比照自己手繪的地圖,這條路線前往天坑最近,差不多用兩個鐘頭就能抵達那兒。

  這條溪流平日裡水勢不強,但遇到雨季就會形成洪流。

  由於水質透亮,基本見不到什麼魚。

  沿著溪邊走了半小時左右,常征就到達了那座有天坑的山腳。

  此處的林木同樣密集,常征只能用柴刀一邊劈砍一邊前行。

  「真的假的?」

  剛踏進這片樹林,常征立刻發現了寶貝。

  「這地方竟然冒出了羊肚菌?」

  常征滿臉意外,因為他原本打算到了天坑再采羊肚菌,卻沒料到這裡就有。

  這一片竟然連生了十幾朵,常征欣喜地把這些羊肚菌都裝進了背簍。

  知道山中有貨,常征準備以後帶村民一起進來採摘。

  然後,把這些羊肚菌拿到外頭換錢。

  在外邊,這種菌子一斤大概能賣五六塊,甚至還可能更貴。

  羊肚菌的生長期一般在春天四到五月以及秋天八到九月的雨後。

  出菇時段很短,想要采就得趁早。

  無人采的話,它們很快就爛掉,或者會被山裡的動物吃掉。

  常征單打獨鬥一天收個幾十斤已經算不少,要是發動村里人一同進山搜尋,產量自然更可觀。

  除去必要花費,那收益肯定比他單獨行動多得多。

  常征沒有繼續四處尋找,而是繼續往上劈路前進。

  此地的景象和靈泉峰非常相似,山腳下的灌木叢格外繁盛。

  往上走上百米,樹木開始粗壯,灌木則逐漸稀少。

  「這可要賺翻了……」

  常徵發現四周分布著大量羊肚菌,整個人都興奮得眼神發亮。

  今天他果真找對了方向,一踏入這片原始林子,便見到滿地都是羊肚菌。

  而且質量很好,菌蓋都超過五六厘米。

  常征無論大小統統帶走,即便飯店挑剔不要小的,他也可以自己享用。

  野生羊肚菌滋味鮮美,後世市場上一斤能賣上千元都不稀奇。

  他手腳利索地將視線內的羊肚菌全部裝進背簍,一邊朝山上走,一邊持續搜羅菌子。

  一個鐘頭後,常征背後的簍子裡已經塞滿了十幾斤羊肚菌。

  因為光顧著采菇,他目前只走到半山腰而已。

  但他也注意到越往高處越稀少,看樣子這種菌子更偏愛半山腰以下的區域。

  采了十多斤後,常征決定今天不再去天坑那邊找菌子。

  明天,他準備帶上五斤送去國營飯店,剩下的讓周家兄弟帶到市區,或許能賣個更好價錢。

  今天常征讓他們去高檔酒店試著推銷,這種稀缺菇料大概率會有需求。

  一路上,常征碰見了很多松鼠,還用彈弓打了不少收穫。

  遺憾的是,沒見到野雞,也沒看到別的獵物。

  除了松鼠、山鼠、麻雀這類小傢伙,也沒別的什麼。

  不過,常征卻意外見到一副野生動物的骨骼。

  他仔細辨認後,估摸著是麂子或香獐的屍骨。

  捕食它的或許是豹、豺,也可能是熊或虎。

  如今這片原始大山里猛獸依舊不少,環境未被大規模破壞,加上本就有虎熊出沒的痕跡。

  常征之所以知道山中有黑熊,是因為村里一個獵戶家藏了兩枚熊膽,視為珍品。

  偶爾也有人上門討要熊膽粉拿來治病。

  這副骨骼大概是一個月前被殺的,畢竟骨頭上已不見半點殘肉。


  既然今天不打算進天坑,常征就打算爬上山頂,再循著山脊回到靈泉峰,最後下山返家。

  靈泉峰那裡還放著他布置的捕獸夾,他打算過去看看是否有收成。

  「汪,汪。」

  剛踏上山頂,那兩條獵犬突然吠了幾聲。

  顯然是有什麼野獸出現了。

  常征當即取下背上的獵槍,熟練地推彈入膛。

  他跟著兩隻獵犬跑了百來米,終於弄清它們為何叫喚。

  在十幾米外,有一大群烏泱泱的蜂子,正瘋狂圍攻某隻動物。

  「這群蜂不算大,正圍著一隻蜜狗下手,該不會真是蜜蜂吧?」

  蜜狗,也叫黃喉貂、黃腰狸、黃腰狐狸,愛吃蜂蜜,所以得了「蜜狗」這個名。

  同時,還有人把它當作「平頭哥」的小跟班。

  這種蜜狗體色艷麗,頭頸和背部、後半身、四肢和尾巴大多是深棕到黑色,喉嚨和胸前則呈亮黃,連腰部也是黃褐,中間還有一道黑色線條,所以才獲得那樣的稱呼。

  成體蜜狗身長約56到65厘米,尾巴38到43厘米,重量在2到3公斤之間,算是個靈巧的獵食者。

  它主要吃鼠類、獾子、狸子、鳥類及鳥蛋、魚類,還有各種果實等,尤其鍾愛獵殺紫貂和松鼠。

  它們也能聯手圍攻體型較大的動物,比如小麂、林麝、斑羚,乃至小野豬。

  因此,這種身材不大的黃喉貂卻具備驚人的戰力和狩獵本領。

  在狩獵時,黃喉貂憑藉敏捷速度、機動性和力量,可以拿下比它們大許多的目標。

  比如獵鹿時,黃喉貂會藉助自身速度和靈敏的優勢,從側邊快攻,然後用尖爪死死扣住鹿頸,再想方設法咬住它脖子,通過撕裂動脈讓獵物大量失血而亡。

  這種獵殺方式非常考驗黃喉貂的速度、力氣和毅力。

  因此,儘管它比不上「平頭哥」蜜獾那樣威名遠揚,但仍然是個不容小覷的「樹林刺客」。

  它的皮毛質地相當特別,在市場上頗受青睞。

  「真沒料到,這山里竟有蜜狗,我原以為只有黃鼠狼。」常征嘟囔著,抬槍瞄向那隻蜜狗。

  這皮子如此寶貴,不把它拿下實在可惜。

  幸虧前世看過不少動物世界和相關紀錄片,常徵才能一下子分辨出它。

  「難不成還有別的蜜狗在盜蜜,這傢伙就是負責聲東擊西?」

  蜜狗不僅單兵作戰兇悍,還能聯手圍捕。

  有記載曾見一群黃喉貂分頭配合,成功搞定了一頭比它們大很多的野豬。

  它們有的負責吸引野豬的注意力,其餘的則從側翼或後方摸近,忽然發難。

  一番激烈纏鬥過後,黃喉貂群把野豬撂倒,大家一起享用戰利品。

  常征明白蜜狗擅長團隊獵食,如果它們真的組團偷蜂蜜,也不足為奇。

  另外,蜜蜂往往不會追擊超出一百米,它們只想守護巢穴。

  基於這兩個線索,常征斷定蜂巢就在周邊。

  正打算搜尋時,黑狼猛地朝一個方向嗅了嗅,然後汪地叫了一下。

  顯然,黑狼是在為常征指路。

  「乖狗,走。」常征立刻朝著那個方向衝去。

  蜂蜜可是寶貝,碰到這麼好的東西自然不能錯過。

  正巧他背包裡帶了兩個塑膠袋,能用得上。

  很快,常征瞧見一隻蜜狗正蹲在樹梢,慢慢挪向蜂巢。

  另一隻停在樹幹上,好像在警戒放哨。

  沒有半點猶豫,常征舉槍對準那隻把風的蜜狗。

  距離不到三十米,他打算直接爆頭。

  這樣能最大限度地保住皮毛的完整,確保能賣個好價錢。

  屏息片刻後,常征果斷扣動扳機。

  「砰。」

  常征早就適應了獵槍後坐力,通過瞄準鏡瞥見血花四濺,便知自己已命中目標。

  那隻挨近蜂巢的蜜狗受驚尖叫,從樹枝上一躍而下,不敢往同伴中槍的那條路逃跑。


  「汪,汪。」

  兩條獵犬同時狂吠,迅速攆上那隻蜜狗。

  平素里,蜜狗的攀爬本事很強,還能進行遠距離跳躍,獵犬通常奈何不得。

  沒多久,那條被常征擊斃的蜜狗就被猴子叼了回來。

  猴子把蜜狗扔在地上,轉身又飛速追了出去。

  顯而易見,它跟黑狼一道去追趕那隻跳樹的蜜狗。

  常征把那隻被自己打死的蜜狗拎起來,徑直走到蜂巢下方。

  蜂巢離地面約三米,常征環顧了一下,跑到附近找來一棵合適的小樹。

  在小樹尖端綁了根木條,做成簡單的鉤子,常征將它勾住樹枝,把那枝條末端往下拉。

  等雙手能觸及後,常征繼續往下壓樹枝,直到能夠拿到蜂巢。

  抓穩樹枝後,他抬手揮刀猛砍,一下子把那樹枝劈斷。

  蜂巢落到他手裡,依舊掛在那截樹枝上。

  這個蜂巢約莫有十斤重,裡邊的蜜料估計相當豐富。

  雖還有些蜜蜂嗡繞,但它們不敢靠近常征。

  常征乾脆把蜂巢剖成兩份,直接塞進塑膠袋。

  他將兩個袋子套在一起,然後把它們放進挎包里,整包都被頂得滿滿當當。

  忙完後,常征吹響口哨,示意黑狼和猴子回到身邊。

  畢竟蜜狗爬樹的本領不俗,獵犬並不占太多便宜。

  若是還有其他蜜狗埋伏,獵犬很可能遭到反咬。

  因此,常征也不打算讓它們繼續追趕,直接吹哨召回這兩條獵犬。

  不久後,那兩隻獵犬一前一後跑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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