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擒到七彩山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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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帶著獵犬,常征繼續往前摸索。

  到了一個矮小的破頂處,常征就有了不錯的收穫。

  「沒想到,這裡居然還生長著這麼多野酸棗,也不清楚如今酸棗仁每斤要賣多少。」

  重生以前,常征記得酸棗仁一斤都炒到了一千塊錢左右。

  對中醫有研究的人都明白,酸棗仁是醫治失眠的好藥材。

  這種純野生的,藥性毫無疑問更加厲害。

  翻閱記載可知,酸棗性平、味甘酸,常食能健脾開胃,同時有養心安神、斂汗的作用,主治虛煩不眠、體虛多汗以及津虛口渴等。

  酸棗仁內含多種生物鹼,也含脂肪油、蛋白質、笛醇以及少量具刺激性的揮髮油。

  經過試驗可壓制中樞神經系統,能產生鎮靜、催眠的效果,用於神經衰弱、失眠、多夢、盜汗等病症,具有補肝膽、寧心斂汗之功。

  可以說,這是一味極具價值的中藥材料。

  他打算隔天去縣城問問行情,或者讓家泰跑到市里打聽打聽。

  常征大概數了一下,總共有二十七株。

  這些野酸棗樹長到七八米高,枝頭還有開著的淡黃色小花以及花苞,看上去相當多。

  如此的酸棗樹起碼有上百年壽命,或者時間更長。

  這類酸棗樹產量相當不錯,一棵少說也能結出上千斤。

  二十七棵的話,酸棗仁的收成就很客觀了。

  就算只能賣幾分錢一斤,也能換個幾百塊。

  這裡是一片成規模的地方,或許別處還散落著一些。

  假如價錢合適,等到九月份酸棗成熟就能發動村民來敲酸棗,然後收購後運去外面賣。

  要是一個人想要採到上萬斤酸棗,得花不少功夫,這段時間常征拿來打獵物不是更賺嗎?

  他給兩條狗餵了一點早晨帶來的麂子肉,讓它們歇息片刻。

  時常給獵犬獎勵,獵犬會更積極工作。

  歇了短暫的一會,常征又帶著它們往別處尋獵物去了。

  見到花鼠時,常征也會果決地用彈弓射擊。

  他用的彈丸都是早些時候自製的陶土丸,由於形狀相當規整,所以命中度非常高。

  那會兒常征做了不少,整整裝了一抽屜,能用很久。

  剛打下一隻花鼠,常征就注意到兩隻獵犬並沒衝過去,而是望向了另一個方向。

  很明顯,那邊有什麼東西吸引住了它們。

  「猴子,去。」常征指了指那隻花鼠跌落的地方,畢竟被射中的花鼠並不會立刻死,有時候還會跑一小段。

  可最終它還是會死,要是打中卻沒撿回來就浪費了。

  猴子相當聽話,直接竄了出去。

  常征自己也沒閒著,朝著方才兩隻獵犬注視的方向走了幾步。

  他格外小心自己的步伐,儘可能不弄出聲響。

  不出意外的話,那邊肯定有獵物,只是還不曉得具體是什麼。

  很快,常征通過自身的感知確定了那是什麼動物。

  總共兩隻,它們正在刨開枯葉和鬆土,似乎在找蟲子吃。

  常征只能捕捉到一個模糊的輪廓,沒法像眼睛那樣看得清清楚楚。

  「貌似是某種山雞,不知道是哪一類。」常征一邊琢磨,一邊拉開彈弓謹慎靠近。

  「原來是七彩山雞,且還是比較好飼養的品種。」

  小聲嘀咕一句,常征隨即瞄準其中一隻。

  「啪」

  彈丸徑直奔向那隻七彩山雞,常征立刻喊了一聲:「黑狼,上。」

  他對自身的射擊還是很放心的,十來米的範圍打中山雞不是什麼難事。

  話音剛落,那隻山雞就被打到,撲扇著翅膀飛了起來。

  另一個也跟著拍打翅膀,迅速逃走。

  這些山雞飛得並不高,距離也不會太遠。

  常征當即追了過去,想把第二隻也拿下,正好湊個成雙。

  他對能養的禽類不嫌多,只要能飼養的都想試著養一養。


  對於這種地面行走的鳥類而言,石盤谷那二十多米的高度就像與世隔絕的屏障,它們根本飛不出去。

  常征只要在谷口建個大門,並在門頂架起高牆,將它們可能飛出的口封嚴就夠了。

  像這樣天生適合養地禽的區域真不多,石盤谷可謂絕佳的天然場地,不亞於先前常生輝被困的天坑。

  說到底,只要把石盤谷的入口堵上,和天坑也差不了多少了。

  追了一陣子,那隻沒被擊中的七彩山雞就從常征的視線及感知範圍里溜走了。

  為了保命,誰都拼盡全力。

  而那隻中彈的七彩山雞已經被黑狼叼了回來,常征仔細檢查後發現它還活著,就趕緊抓住,施展了治癒之力。

  過了一分鐘,常征把它塞到一個小麻布袋裡,準備帶回去慢慢養。

  去叼花鼠的猴子也回來了,常征從它嘴裡取下了奄奄一息的花鼠,立刻放血處理。

  「時間過得真快,轉眼就快十二點了。」常征看了一眼手錶,準備停下來吃午飯。

  常征從背簍里拿出一隻兔子,迅速將皮扒掉,把兔肉切成兩段。

  這就是黑狼和猴子的午餐。

  飼養獵犬確實花費不小,為了讓它們幫忙打獵,就得餵飽它們,還要養得壯實。

  他翻過兔皮,將皮脂層刮掉,然後抓了些乾草塞在裡頭,把兔皮撐開。

  處理方式和花鼠皮沒什麼不同,畢竟兔皮也有人收購。

  不說別的,國營收購站就會收各種野生動物的皮。

  對外出口賺取外匯,這些毛皮類資源起了不小的作用。

  忙完以後,常征從挎包里拿出一個塑膠袋,裡面是兩個飯糰。

  配著涼開水,常征開始吃飯糰。

  他嚼得慢,吃得也不急,算是對胃的保養。

  這大概是他上輩子年紀大後才養成的習慣,早年他吃飯幾乎就是往嘴裡一倒,三兩下就結束了。

  當然,這在當時也算是普遍的問題。

  畢竟窮困的時候你若慢條斯理地嚼,估計飯都被別人搶光了,哪兒還輪得到你?

  相比消化不良,更多人希望趕緊填飽肚子免得挨餓。

  正在進食之際,忽然兩隻獵犬放棄了吃肉,同時盯著遠方,露出了牙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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