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欺負我,不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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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過飯後,常征將一個籃子固定在了自行車的后座旁邊。

  這樣一來,水桶可以放進籃子裡,並排放下兩個水桶,還能再帶一個人。

  畢竟這是二八大杆的車,前面只有一根橫杆,坐起來不太舒服。

  另外,坐上去會離自己太近,邱花顏肯定不太能接受。

  能坐在後面,已經是需要很大勇氣的事情了。

  把車整理好後,常征把水桶放進籃子裡,準備出發。

  昨天他們和周素蘭一起釣了三十多斤黃鱔,挑掉了不合格的,最後剩下二十多斤符合收購標準的。

  不過今天的黃鱔個頭都不大,最大的也就一斤左右,和昨天比,錢可能少了一半。

  常征這次沒有帶常莉,因為現在去學校太早了,畢竟她們學校的早讀是七點半開始,去得太早連老師都還沒起床。

  她一會兒可以和村裡的其他孩子一起走,走到學校對她們這些從小干農活長大的孩子來說完全不成問題。

  常征騎著車飛快地行駛,二十分鐘不到便到了青流村的路口。

  果然,邱花顏已經在村口等著了。

  她把水桶當做椅子,見到常征的車燈一閃,立馬站了起來。

  說實話,自己一個人從村子裡出來,她心裡還是有些怕的。

  「等了很久嗎?」

  常征把車停到邱花顏身邊,輕聲問道。

  「沒有,我才剛到一會。」邱花顏微微笑著回應。

  今天她表現得比較乖,特意多穿了一件衣服。

  這麼早,氣溫確實有些低。

  雖然多穿了一件,還是覺得有點涼。

  「我寫了東西在紙上,你路上小心點。」邱花顏說著,把一張紙遞給了常征。

  「晚上一個人走路挺害怕的,要不然你跟我一起去?」常征接過紙條,目光一直在關注著邱花顏。

  邱花顏愣了一下,有些驚訝地看著常征:「你不會騙我吧,我還以為你什麼都不怕呢。」

  「其實見到你,我的魂都丟了,要不然我也不怕的。」

  邱花顏的臉一下子紅了,忍不住舉起拳頭:「你……欺負我,不理你了。」

  說完,她把頭一別,不再看他。

  不過,她心裡卻是甜甜的,覺得常征說的話既有趣又讓人害羞,同時還帶著一絲喜悅。

  「帶著你,我才有靈魂。」

  「請上車吧,邱花顏同志,你不會讓我一個人孤零零地去縣城吧?」常征一邊說,一邊做了個請的手勢。

  邱花顏猶豫了一下,然後說:「這是你的早飯,我們得趕緊回來,不能在縣城轉悠。」

  其實她出來時已經跟父母提了,說自己可能會和常征一起去縣城。

  「好,賣完黃鱔我們就回去。」常征一邊答應,一邊把邱花顏遞來的土豆塞進褲兜。

  同時,他笑著補充:「還真巧,我也帶了早飯。」

  說著,常征從衣服口袋裡拿出了一塊溫熱的猹肉遞給邱花顏。

  「這是什麼?」邱花顏接過常征遞來的猹肉,包著油紙,疑惑地問道。

  「煎猹肉,我們今天家裡吃這個,你嘗嘗,我已經吃過了,味道不錯。」常征邊說邊將裝著黃鱔的水桶放進籃子裡,然後把車垮到背上。

  「這麼大的塊,直接當早飯?」

  邱花顏覺得這也太奢侈了吧?

  「不吃就壞了,浪費掉了。快嘗嘗。」常征見邱花顏順利坐上了車,便踩上了踏板。

  邱花顏還沒吃早飯,猶豫了一下後,終於打開了油紙。

  一股香氣撲鼻而來,讓她的口水不由自主地分泌出來。

  「這是你抓的嗎?」邱花顏知道常征的父親曾是個厲害的獵人,而常征也常在學校炫耀自己將來要做最厲害的獵人。

  「不是,那天我去山上下捕獸夾時,我的獵犬抓到了一隻猹。」

  「它抓到了一隻猹,我抓到了一隻豪豬。」常征解釋道。

  「你還抓了豪豬,真厲害?」邱花顏驚訝地問。

  說完,她再也忍不住,咬了一口猹肉。


  吃的那一刻,她心裡暗暗想著:太香了,只咬一口,嘗一下味道就好。

  「哎呀……」

  「怎麼了,有問題嗎?」常征聽到邱花顏的驚呼,立刻減速,關切地問。

  「抱歉,實在是你帶的猹肉太好吃了,我差點咬到舌頭。」邱花顏滿臉尷尬地說道。

  「那就把它吃完,明天我再給你帶其他好吃的。」

  常征微笑著說,吃吃喝喝本來就是戀愛的一部分。

  有好東西,他想與邱花顏一起分享,讓她也嘗嘗。

  邱花顏點了點頭,又咬了一口煎猹肉。

  這塊肉的味道真的太好,吃得比她吃過的任何肉都要美味,好吃到幾乎要吞下舌頭。

  這塊肉油不多,肉質鮮嫩多汁,帶著一絲甜味。

  她一口接一口,根本停不下來。

  等到回過神時,最後一口肉已經消失在了嘴裡。

  她原本還想給自己妹妹留一半的。

  「怎麼了?」

  常征突然停車,邱花顏直接撞到了他的後背。

  「噓,前面有隻麂子。」

  常征沒想到麂子會跑到路上來,它正在草叢裡吃著嫩草。

  下車後,邱花顏也看到遠處有一個黑影。

  常征停好車,撿起了一塊石頭。

  他沒有帶獵槍,只能用石頭試試看。

  雖然他口袋裡有彈弓,但彈弓對麂子並沒有什麼威脅。

  邱花顏也撿了一塊石頭,想試試。

  常征拿著石頭試了幾下,接著就把石頭投了出去。

  不過,石頭還沒砸到,麂子似乎聽到了動靜,迅速跑開了。

  邱花顏也投了塊石頭,但因為麂子已跑開,結果沒能打中。

  「真可惜。」常征看著麂子跑上了山坡,消失進密林,遺憾地嘆了一口氣。

  「是啊,那可是麂子,要是打到,值不少錢吧?」邱花顏也感到很遺憾。

  「嗯,一張完整的皮就能賣十幾塊,肉還能賣七八十。整隻麂子大概值一百多塊,今天錯過了一筆小財。」

  兩人重新上車,繼續向縣城騎去。

  這個小插曲讓常征產生了搞一把手槍的想法,畢竟獵槍不好攜帶,而手槍就方便得多,可以隨身帶著,遇到什麼情況時能立刻用上。

  而且現在禁槍的規定還沒出台,治安也不算特別好。

  有一把槍在手,至少會讓自己覺得更安全,等以後禁槍了,隨時可以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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