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駱明忠,我們離婚吧
眼看兩人要再次吵起來,溫寧嘴角閃過一絲得意,下一秒一臉委屈,慌張擺手。
「明月,你別因為一包奶糖生氣了好不好?我給你賠不是,我這就去給你買兩包。
以後駱大哥給我們買了東西,我先拿來讓你和小雪挑好不好?」
聽聽,說的這是道歉的話嗎?
這分明就是一遍又一遍提醒她,就算她鬧自殺也沒用,駱明忠還是先想著他們娘倆。
姜明月冷笑一聲,說道:「一包糖果而已,畢竟你們娘倆可憐,離開駱明忠的施捨,怕是要乞討要飯。」
「姜明月,你夠了,不就是一點小事嗎,你何必咄咄逼人揪著一個孩子不放?」駱明忠火冒三丈。
一點小事?
這是小事嗎?
駱明忠上前來,要將她從病床上扯下來。
「有什麼話回家再說,還嫌不夠丟人現眼,在醫院還要鬧是吧?」
姜明月被氣笑了:「一點小事?在你看來這是小事?」
駱明忠沒搭理她,轉頭對哭戚戚的溫寧溫聲道:「你先回家,這裡交給我。」
溫寧眼底閃過一絲不甘心,但還是牽著陳小東先走了。
病房裡就剩下他們一家三口,小雪趴在她懷裡,動也不敢動,真怕他們不要自己。
爸爸好兇,從來都沒對媽媽笑過。
小雪不喜歡爸爸。
駱明忠欲言又止,看到她清冷的眼神,心裡咯噔一下,好像有什麼東西在悄悄流逝一樣。
最終,兩人都沉默下來。
*
姜明月在醫院住了兩天才回大院。
他們住的是平房,六十平不到,兩室一廳,以前是他們兩口子住,兩年前駱明忠父親去世後,老太太帶著兒媳婦和小姑子都來這邊了,駱明忠在書房找木匠打了一個結實的高低床,老太太跟林靜華住下鋪,小姑子駱芝芝住上鋪。
房子客廳乾淨整潔,簡單一張木頭沙發,客廳中間一個正方形飯桌,靠牆是一個長方形柜子,上面放著竹編熱水壺,旁邊一個圓形洋瓷盤,裡面是六個雙龍紋青花瓷帶蓋水杯,門口還有一個鞋櫃,給人一種很溫馨的感覺。
一眼看去,客廳的牆上掛著巴掌大的日曆簿,上面寫著偌大的四個字。
——1983
進來臥室,床頭柜上放著他們唯一的全家福。
畫面中她抱著小雪笑得有些酸澀,男人冷著一張臉站在一旁。
現在看去,原來他從來沒有靠近過她,就連拍照片時,都能看出他的不願。
姜明月苦笑了一下,三年過去,那天發生的事情,就像昨天才發生過。
那時候小雪剛滿兩歲,她想拍張全家福,但人剛出現在照相館,就被溫寧以陳小東感冒為由要喊走,她當時氣哭了,拉著他硬是不讓走。
強迫中,他花了一分鐘不到,攝影師咔嚓一聲,他轉身就走了。
她一直以為他們是幸福的一家三口,回過頭來看,真的是一場笑話。
她替姐妹們試過了。
強扭的瓜,真的不甜。
淚水在眼底泛濫,小雪看她落淚,抬手輕輕扯了下她的衣角,小奶音道:「媽媽不哭,小雪長大了會保護你的。」
她吸了吸鼻子,蹲下來抬手輕輕撫摸著小雪肉嘟嘟的臉頰。
「小雪真乖,媽媽很快就帶你離開這裡好不好?」
小雪有些害怕,她怕姜明月不要她。
「媽媽,我們去哪兒?」
「帶你去屬於我們自己的家,媽媽以後會給你買好多好多洋娃娃,會給你買好多好多糖果,好不好?」
「媽媽,你不會不要小雪的對不對?」
「傻丫頭,你是媽媽的心肝,媽媽怎麼捨得不要你。
小雪,你是媽媽的命。
不管別人說什麼,你都要記住,媽媽是這個世界上最愛你的人,明白嗎?」
小雪在姜明月的眼中看到閃亮亮的星星,從此,這一幕刻在她腦海中好久好久。
娘倆抱在一起的畫面,心疼又幸福。
我的女兒,這輩子,媽媽一定要抓住你的手,永遠不會讓你離開我了。
駱明忠開車送陳小東去醫院時,順便去接姜明月,才知道她自己辦了出院手續。
哼,就知道玩這一招。
哪次不是一哭二鬧三上吊,都不用哄就自己回去了。
這次還以為她多大本事呢,還不是跟之前一樣嚇唬自己?
女人就是麻煩,一天到晚就知道吃一些莫須有的醋。
他進門時,床上放著一個竹編行李箱,她正慢吞吞往裡面裝疊整齊的衣服。
他的目光落在床頭柜上的相框裡,之前的全家福被撕成了兩半,姜明月抱著孩子的那一半消失了,他一個人孤零零站在殘破邊緣的相片裡,看起來孤獨得像她們娘倆從來都沒出現過。
他大步上前,拿起相框一看,怒斥道:「你又發什麼神經?現在是想用孩子來威脅我?」
——啪
相框被他重重放回床頭柜上。
她居然把他們唯一的全家福撕碎了。
他知道,為了拍這張照片,她可是提前一個月就追在他屁股後面各種討好。
她有多珍惜這張相片,他心裡比誰都清楚。
嘿,既然撕了,以後就再也別想讓他配合拍照。
「我不會拿孩子來威脅你,畢竟、她也不是你的孩子。」
姜明月心裡酸澀無比,曾經,她也多麼希望能有真正屬於他們的孩子?
可惜,駱明忠不屑碰她。
終於,還是到了最後告別的時刻。
她深吸一口氣,語氣平靜又堅定。
「駱明忠,我們離婚吧。」
駱明忠瞳孔微微一縮,不可置信。
「你說什麼?」
姜明月盯著他的眼神平靜得可怕。
「我說,我們離婚。」
駱明忠被氣笑了。
他壓根不信。
「嘿,就為了一包大白兔奶糖,你先是鬧割腕自殺,接著又鬧離婚,你能不能不要這么小題大做?」
當初她是怎麼嫁給自己的,難道心裡沒點數嗎?
1978年剛恢復高考,姜明月那天晚上從同學家回去時,半道上遇到幾個流氓,是駱明忠英雄救美。
那時的她未經世事,對愛情的了解都是在話本里認知的。
她一度覺得,愛情很珍貴,駱明忠就是她在書中看到的白馬王子。
那天之後,她就纏著他,甚至拉下臉皮找到隊裡去堵他。
後來隊裡所有人都知道,有個叫姜明月的女孩,為報駱明忠的隨手救命之恩,甚至放棄上大學的機會,也要嫁給他。
後來,駱明忠是妥協了,但兩人自打結婚到現在五年,都沒同房過。
而駱明忠,一直在房間打地鋪。
這也就是為什麼,結婚五年,姜明月一無所出的真正原因。
「明月,你別因為一包奶糖生氣了好不好?我給你賠不是,我這就去給你買兩包。
以後駱大哥給我們買了東西,我先拿來讓你和小雪挑好不好?」
聽聽,說的這是道歉的話嗎?
這分明就是一遍又一遍提醒她,就算她鬧自殺也沒用,駱明忠還是先想著他們娘倆。
姜明月冷笑一聲,說道:「一包糖果而已,畢竟你們娘倆可憐,離開駱明忠的施捨,怕是要乞討要飯。」
「姜明月,你夠了,不就是一點小事嗎,你何必咄咄逼人揪著一個孩子不放?」駱明忠火冒三丈。
一點小事?
這是小事嗎?
駱明忠上前來,要將她從病床上扯下來。
「有什麼話回家再說,還嫌不夠丟人現眼,在醫院還要鬧是吧?」
姜明月被氣笑了:「一點小事?在你看來這是小事?」
駱明忠沒搭理她,轉頭對哭戚戚的溫寧溫聲道:「你先回家,這裡交給我。」
溫寧眼底閃過一絲不甘心,但還是牽著陳小東先走了。
病房裡就剩下他們一家三口,小雪趴在她懷裡,動也不敢動,真怕他們不要自己。
爸爸好兇,從來都沒對媽媽笑過。
小雪不喜歡爸爸。
駱明忠欲言又止,看到她清冷的眼神,心裡咯噔一下,好像有什麼東西在悄悄流逝一樣。
最終,兩人都沉默下來。
*
姜明月在醫院住了兩天才回大院。
他們住的是平房,六十平不到,兩室一廳,以前是他們兩口子住,兩年前駱明忠父親去世後,老太太帶著兒媳婦和小姑子都來這邊了,駱明忠在書房找木匠打了一個結實的高低床,老太太跟林靜華住下鋪,小姑子駱芝芝住上鋪。
房子客廳乾淨整潔,簡單一張木頭沙發,客廳中間一個正方形飯桌,靠牆是一個長方形柜子,上面放著竹編熱水壺,旁邊一個圓形洋瓷盤,裡面是六個雙龍紋青花瓷帶蓋水杯,門口還有一個鞋櫃,給人一種很溫馨的感覺。
一眼看去,客廳的牆上掛著巴掌大的日曆簿,上面寫著偌大的四個字。
——1983
進來臥室,床頭柜上放著他們唯一的全家福。
畫面中她抱著小雪笑得有些酸澀,男人冷著一張臉站在一旁。
現在看去,原來他從來沒有靠近過她,就連拍照片時,都能看出他的不願。
姜明月苦笑了一下,三年過去,那天發生的事情,就像昨天才發生過。
那時候小雪剛滿兩歲,她想拍張全家福,但人剛出現在照相館,就被溫寧以陳小東感冒為由要喊走,她當時氣哭了,拉著他硬是不讓走。
強迫中,他花了一分鐘不到,攝影師咔嚓一聲,他轉身就走了。
她一直以為他們是幸福的一家三口,回過頭來看,真的是一場笑話。
她替姐妹們試過了。
強扭的瓜,真的不甜。
淚水在眼底泛濫,小雪看她落淚,抬手輕輕扯了下她的衣角,小奶音道:「媽媽不哭,小雪長大了會保護你的。」
她吸了吸鼻子,蹲下來抬手輕輕撫摸著小雪肉嘟嘟的臉頰。
「小雪真乖,媽媽很快就帶你離開這裡好不好?」
小雪有些害怕,她怕姜明月不要她。
「媽媽,我們去哪兒?」
「帶你去屬於我們自己的家,媽媽以後會給你買好多好多洋娃娃,會給你買好多好多糖果,好不好?」
「媽媽,你不會不要小雪的對不對?」
「傻丫頭,你是媽媽的心肝,媽媽怎麼捨得不要你。
小雪,你是媽媽的命。
不管別人說什麼,你都要記住,媽媽是這個世界上最愛你的人,明白嗎?」
小雪在姜明月的眼中看到閃亮亮的星星,從此,這一幕刻在她腦海中好久好久。
娘倆抱在一起的畫面,心疼又幸福。
我的女兒,這輩子,媽媽一定要抓住你的手,永遠不會讓你離開我了。
駱明忠開車送陳小東去醫院時,順便去接姜明月,才知道她自己辦了出院手續。
哼,就知道玩這一招。
哪次不是一哭二鬧三上吊,都不用哄就自己回去了。
這次還以為她多大本事呢,還不是跟之前一樣嚇唬自己?
女人就是麻煩,一天到晚就知道吃一些莫須有的醋。
他進門時,床上放著一個竹編行李箱,她正慢吞吞往裡面裝疊整齊的衣服。
他的目光落在床頭柜上的相框裡,之前的全家福被撕成了兩半,姜明月抱著孩子的那一半消失了,他一個人孤零零站在殘破邊緣的相片裡,看起來孤獨得像她們娘倆從來都沒出現過。
他大步上前,拿起相框一看,怒斥道:「你又發什麼神經?現在是想用孩子來威脅我?」
——啪
相框被他重重放回床頭柜上。
她居然把他們唯一的全家福撕碎了。
他知道,為了拍這張照片,她可是提前一個月就追在他屁股後面各種討好。
她有多珍惜這張相片,他心裡比誰都清楚。
嘿,既然撕了,以後就再也別想讓他配合拍照。
「我不會拿孩子來威脅你,畢竟、她也不是你的孩子。」
姜明月心裡酸澀無比,曾經,她也多麼希望能有真正屬於他們的孩子?
可惜,駱明忠不屑碰她。
終於,還是到了最後告別的時刻。
她深吸一口氣,語氣平靜又堅定。
「駱明忠,我們離婚吧。」
駱明忠瞳孔微微一縮,不可置信。
「你說什麼?」
姜明月盯著他的眼神平靜得可怕。
「我說,我們離婚。」
駱明忠被氣笑了。
他壓根不信。
「嘿,就為了一包大白兔奶糖,你先是鬧割腕自殺,接著又鬧離婚,你能不能不要這么小題大做?」
當初她是怎麼嫁給自己的,難道心裡沒點數嗎?
1978年剛恢復高考,姜明月那天晚上從同學家回去時,半道上遇到幾個流氓,是駱明忠英雄救美。
那時的她未經世事,對愛情的了解都是在話本里認知的。
她一度覺得,愛情很珍貴,駱明忠就是她在書中看到的白馬王子。
那天之後,她就纏著他,甚至拉下臉皮找到隊裡去堵他。
後來隊裡所有人都知道,有個叫姜明月的女孩,為報駱明忠的隨手救命之恩,甚至放棄上大學的機會,也要嫁給他。
後來,駱明忠是妥協了,但兩人自打結婚到現在五年,都沒同房過。
而駱明忠,一直在房間打地鋪。
這也就是為什麼,結婚五年,姜明月一無所出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