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賣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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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還沒有多說什麼,這對有情人就給我扣上一頂大大的帽子。

  這是受害者有罪論嗎?

  我的婚紗,我還沒有穿,就被葉晴先行穿上,這是我的錯?

  他們當中的任何一個,把我當成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都不可能做這種事情。更何況,程思昱還是當眾答應我求婚的未婚夫--即將與我步入神聖殿堂的人!

  還有葉晴,她的家裡沒落之時,圈子裡好多人開始排斥她,聚會也不再找她。

  是我,惦念著從小到大的情分,從沒有因為她家世的變更而對她有過一點點的輕視,還央著爸爸給葉家兩小不大不小的項目,讓葉家的頹敗晚來至少大半年。

  我所做的這一切,只是為了情分,從不求她的報答。如今來看,我的善念,變成一隻蒼蠅,被強塞到我自己的嘴裡。

  真可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程思昱,他已經從內到外的腐爛發臭,噁心至極。

  好在我已經放棄程思昱,不然又會傷心成什麼樣!

  「程思昱,我什麼都有,那是我命好,不是你用來PUA我的理由。我這個人呢,生來最忌諱的,就是二手貨。別有用過的東西,我絕對不會再碰。」

  無論婚紗,還是人!

  「你想怎樣?不過一件衣服而已,用得著這樣?」程思昱陰著的臉像是要滴下水,眼底壓著煩躁和不耐煩。

  從不在意我的感受,一切以他的需求為出發點。

  這才是我熟悉的程思昱。

  很好。

  想要那塊地的開發權時,伏低做小,好話說盡。

  如今開發權拿到手,又來和我擺臉色,這是看著我好欺負?

  嘖,還是我過去太慣著他了,讓他忘了自己是誰。

  婚紗雖珍貴,但被人穿了就不再值錢,也不值得我珍視,既然如此,那就不要也罷。

  我走到一邊單獨的竹椅上坐下,接過店員小姐端上來的咖啡抿了一口,略有些苦,我自己加了一顆糖,「倒也沒想怎樣,只是別人穿過的東西我嫌髒,而且你們私自穿用我的東西,且未獲得我的許可,原則上來講,屬於一種犯罪。

  當然,看在從小一起長大的份兒上,我暫時沒有走法律程序的打算,你們便按價賠償吧。東西不貴,三千三百萬而已,請直接打我的帳戶里。這是婚紗付款記錄,請現在就把錢打過來,我耐心不是很好。否則,我直接動用法律團隊。」

  看到婚紗穿在葉晴身上那一刻,我是非常生氣的,好想將那對渣男賤女打個半死,再讓所有人都知道他們的劣行,讓他們變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從此生活在臭水溝里,永遠無法爬上岸。

  轉念一想,她就是用這個來噁心我的,若我真的生氣,就是著了她的道兒。

  另則,生氣又如何?被穿了就是被穿了,我不可能穿二手貨,更不可能再定製一件一模一樣的噁心自己,那就讓她按價賠償。沒有讓他賠償各種損失費,已經是我的仁慈。

  有錢,什麼樣的婚紗買不到呢?

  這樣一想,便又覺得為與程思昱的婚禮而準備的婚紗,留著也是晦氣。

  既然葉晴想要,那就賣給她好了,但願她有用武之地。

  葉晴聽說三千三百萬這個數字,顯然嚇了一跳。

  有意觸碰我的底線是她的挑釁,但她絕然想像不到,一條婚紗,價值是如此之高。

  葉家落沒多年,她可能早已忘記三千三百萬對於雄霸一方的林家來說,真的不算什麼。但對於葉家來說,則是可望不可及的天文數字。

  她的眼睛猛然瞪圓,恨恨的看著我,嘴唇劇烈的顫抖,兩隻手抓住裙擺腰側下垂的流蘇,軟聲叫著程思昱的名字,「阿昱,我,我,沐沐,你怎麼能這樣,我只是穿一下而已,憑什麼要我那麼多錢,憑什麼?」

  程思昱最吃葉晴柔柔弱弱這一套,當然要挺身而出,維護他的初戀情人。

  我淡然的回視抱在一起的兩個人,整個人都帶著說不出的冷意,還有濃到無法被稀釋的失望,「憑這是我的東西,憑你沒有經過我的允許,私自使用,而且擅自破壞。帳號在這裡,請馬上打款。總是驚動警察也不好,好像葉小姐是慣犯似的,聽說有案底的人打掃廁所都不會有人願意雇用,不知道是不是道聽途說。」

  葉晴不再說話,而是扯著程思昱的西裝前襟,嚶嚶的哭個不停。


  又哭,老是哭,她這眼淚就像在外衣口袋裡揣著似的,隨時隨地拿出來用。

  只是每天被眼淚淹,動不動死了人似的哭,晦氣的很,真不知道會不會影響程思昱的氣運。

  一邊哭一邊斷斷續續的說話,無非是老一套,什麼她這樣的人原本就不該活著,什麼她根本配不上這件婚紗,只是太喜歡,還說要不是想再臨死前再見見程思昱,她不會回來,要是她早知道會受此奇恥大辱,寧可死在外邊。

  店長和店員紛紛露出一言難盡的表情,嫌棄得快要把嘴撇上天。

  「林小姐,很抱歉,我們知道婚紗是您特定的,不肯提供給這位葉晴小姐。但是程思昱先生說他和您是未婚夫妻,您的東西就是他的東西,他有權做決定,如您對此有任何異議,都由程思昱先生全權承擔後果。這是程思昱先生的簽字,請您過目。」

  店長特別有眼力勁兒,瞅準時機,見縫插針,直接將程思昱的行徑當面揭露。

  當面說話無是非。

  程思昱顯然沒有想到店長會直白的將一切告訴我,氣的不輕,臉色不斷變幻,視線緊緊盯著我。

  讓我奇怪的是,葉晴哭成那個樣子,他居然沒有哄,而是一直凝視著我。

  他的神色很奇怪,像是失落,又像是不解,還摻雜著點看不懂的什麼。

  只是看我有什麼用啊,事到如今,我不可能因為他一個眼神,而放棄三千三百萬。

  如果不是為了送他幾份大禮,我早就走了,給這對狗男女騰地方,讓他們一輩子互相拉扯著鎖死,不要再出來禍害好人。

  「沐沐,你不生氣嗎?」

  我的雲淡風輕讓程思昱有些不適應,他的語聲很低,像在自言自語。

  「為什麼要生氣?原價賠償我就好了。你說的對,一件衣服而已,你心愛的人喜歡,那你就買給她,全當我為你們的恩怨跑腿了。再說,不要計較,這不是你對我的要求嗎?如此猶豫,程思昱,我不是太能理解,你是捨不得這三千三百萬?」

  我的表現與之前大相逕庭,程思昱不是太能跟得上我的思路,眨巴著眼睛,勉力的做著解釋,「我不是這個意思,沐沐,我是說,晴晴穿了你辛苦大半年才拿到手的婚紗,而且一會兒,我還會和晴晴拍婚紗照,你都不生氣嗎?」

  所以,他其實什麼都知道。知道這件婚紗對我的意義,也知道為了這件婚紗,我付出多少辛苦。

  然而,他明知道我會介意,仍然按照他的想法去做,為什麼呢?不過是我不重要而已。

  既然已經做出選擇,又何必再問這種沒有營養的屁話!

  程思昱的右手緊攥成拳,拇指與食指貼著褲縫來回摩擦,這是他情緒煩躁時的外在表現。

  可是,他在煩躁什麼呢?

  我不爭不搶、不吵不鬧的成全他,他還有什麼不滿意!

  「嗯,不介意。你不是說了嗎,葉晴快死了,這是她的遺願,你也願意配合。這是你們二人之間的事,我不予置喙。況且,我再怎麼樣,也不可能去和一個死人爭。況且,這不是你對我的要求嗎?別告訴我,我按照你的要求做了,你還是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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