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這回真的抄襲了
第291章 這回真的抄襲了
很多人說老美這邊辦事效率很低,從不加班,這個其實是不準確的昂。
只要是經歷過對帳時期的人應該都知道,老美這邊底層人民一天打三份工是常態,就算是較為體面的一些金融行業,或者企業中高層,他們拿到的年薪其實也是全年時間的售賣。
假期這個東西的確會有,但很多時候忙起來時加班到天明也很正常,畢竟沒有人願意把自己的高薪工作給弄丟嘛,所以當筱曉這邊表示沒有問題後,各家公司便瘋狂運轉了起來。
可口可樂、麥當勞、運通、惠普和通用與筱曉她們簽了一個補充協議,協議里約定:
在原代言合同到期之前,各家都有權力將她們的大中華區代言升格為全球代言,代言費也從原來的每人每年五十萬美金升格成每人每年兩百萬。並且,如果各家選擇升級,那麼在合同到期之後,各家還享有同品類同價碼的優先續約權,
且新合同的存續時間不少於三年。
這個很好理解一一資本在你身上投了錢,花了精力後,它們就是希望收穫可觀回報的,所以,
用合同鎖死你成名後的價值,那便是它們維護自身權益的一種方式。
當然了,實事求是的說,如果筱曉真的在全球走紅,那兩百萬一年的價真的配不上名,但,頂級代言最重要的其實是資源對吧?你們能幫我解決國際問題,
那我可以少拿點錢。
隨著補充協議的簽訂,五家便也把籌碼推上了賭桌,而接著到來的則是蘋果。
會議結束後,蒂姆·庫克便乘車回到了矽谷,將環球音樂集團執行長道格·莫里斯的計劃帶給了賈伯斯,當賈伯斯發現,這個計劃里竟然會用到iTunes
後,他真的是和吃了屎一樣難受,因為這種操作其實是強行把蘋果綁上戰車。
如果接下來的一個月里,各路資本決定用爆炸式的曝光去推筱曉,且筱曉的新歌只從蘋果的iTunes走,那不願意簽字的索尼是扛不住的。
讓一個天才不斷地產出免費音樂那對於音樂行業來說將是一個致命的打擊,
這會弄的無數音樂人吃不到飯的,在這種情況下,歐美音樂人會聯起手來讓筱曉收費,可問題是筱曉自己就願意收費啊,所以,是誰在阻撓大家賺錢呢?是不願意放棄唱片的索尼啊!
索尼罪大滔天!
如此一來,事情就簡單了,要麼索尼簽字,要麼索尼死。
當賈伯斯發現,道格·莫里斯的操作是在幫蘋果後,賈伯斯就很煩了,他討厭被脅迫,但現在,他也只能被脅迫,而當他選擇加入計劃後,新的補充協議也出現了。
由於接下來iTunes可能會獲得一大波流量,並且這波流量可能會很爛,因為大多數人肯定是衝著免費來的,所以,賈伯斯便想保住自己,保住iTunes的口碑。
他希望筱曉在拿到奧斯卡前創作的所有英文歌曲在iTunes上都是永久免費,
這樣一來,就算iTunes未來賣歌,他們也不至於被罵的狗血淋頭,而這個行為對於筱曉來說其實也有好處,那便是免費能讓筱曉她們收穫最多的曝光。
由於筱曉知道免費的威力,她要的就是源源不斷的流量,所以她同意了。
而在雙方達成協議的同時,賈伯斯也讓蒂姆·庫克給道格·莫里斯帶去了自已的底線。
環球不是願意加入iTunes嗎?只是對單曲收費的價格充滿疑問?
關於這個,賈伯斯死咬九十九美分一首歌不放,但同時,賈伯斯同意和各家先簽五年合同,五年之後,如果形勢一片大好,他們可以重新談價。
屆時,九九美分,一點二九美元,一點五九美元的價格大家都能聊。
這一讓步令道格·莫里斯喜笑顏開他也知道數位音樂是未來,但他不能全盤答應賈伯斯的所有條款不是嗎?
他得努力的和蘋果談判,不管最後談不談的下來,至少得讓身後那些支持他的股東知道他在努力,如果最後有收穫,那他身後的股東會更相信他,即便沒有收穫,那也不要緊,只要他能撐到最後,股東也會認他一個苦勞,而現在他不就能交差了嗎?
由於大家之間已經沒有秘密了,所以當筱曉瞧見道格·莫里斯的開心樣後,
她頓時就有些無語,讓這種人當五大的掌門人那和栓條狗又有什麼區別啊?
狗來了都比他做得好啊!
不過這事和筱曉沒關係,所以她便沒有再管了。
協議的敲定意味著組隊的完成,至於什麼時候開團?
那得看筱曉什麼時候把歌寫出來啊!
說得好聽一點,接下來那是筱曉的表演時間,說的難聽一點,那則是筱曉如果扛不住壓力寫不出歌,那以上所有的協議都是白簽。
直接拉褲里。
而這個嘛」Because I'm happy
(因為我很嗨皮)
」Clap along if you feel like a room without a roof~
(請跟我拍手,如果你身無壓力,如釋重負)
」Because I'm happy
」Clap along if you feel like happiness is the truth~」
(請跟我拍手,如果你也認為開心快樂是真理)
」BecauseI'mhappy
,
」Clapalongifyouknowwhathappinessistoyou~」」
(請跟我拍手,如果你知道如何讓自己開心快樂)
」Because I'm happy
~」
」Clap along if you feel like that's what you wanna do~」
(請跟我拍手,如果你也情不自禁的想拍手)
「」Wow~你這首歌寫的好—.好..好奇怪啊」
簽完字後,筱曉便回酒店創作去了。
接著,大概花了二十分鐘吧,她便把講述快樂的歌拍到了孫燕姿的面前。
跟著譜子清唱了一下,小獅子便被那魔性的歌曲給逗樂了。
笑著道:「這是RnB?不對——這像是Soul,也不對,這應該叫Motown.——..」
「所以你還會這個嘛?」
把譜子哼完後,孫燕姿滿臉欣喜的望著筱曉。
Motown是摩城音樂,它是索爾和波普的結合,以福音和節奏布魯斯為基底的商業化音樂產物,因為索爾講究即興嘛,藝人在表演時是有自由發揮的空間的,
但摩城沒有,歌曲里的所有變化都是事先確定好的,說的難聽一點,那便是公式化音樂。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因為音樂是隨性的,所以音樂風格這個東西很多時候它都不會有準確的定性的,而筱曉現在抄的這首歌名叫《Happy》。
並且,只要是個人,啊不對,是條狗聽了它那都會覺得happy。
因為它是《神偷奶爸》主題曲!
這個世界上還有誰比小黃人更快樂啊?
前世,筱曉就很喜歡這首歌,它聽起來真的很有意思,不僅如此,這首歌的成績也非常的爆炸,公告牌冠單,格萊美最佳獨唱,銷量獎項雙豐收。
所以,當道格·莫里斯表示,筱曉現在要做一首講述快樂的歌后,筱曉便在第一時間想到了它,她覺得這首歌挺合適的,而孫燕姿嘛—
「你覺得它怎麼樣?」
筱曉笑眯眯的望著老婆。
「非常棒!」
孫燕姿豎起了一根大拇指。
而就在她想要誇誇筱曉時,筱曉卻聳了下肩,道:「但這首歌是我抄的。」
」What?」
孫燕姿的笑容僵在臉上,眉心本能起,道:「你什麼意思?」
「我說,這首歌,是我抄的。」
筱曉保持笑意,毫不避諱的與老婆對視「這首歌有原型,它叫《Ain’tThatPeculiar》。」
沒錯!
《Happy》這首歌是抄襲的!
在筱曉的前世,《Happy》的創作者法瑞爾·威廉士在創作這首歌時抄襲了馬文·蓋伊的《Ain’tThatPeculiar》,正是因為這個,人們才會覺得《Happy》有摩城音樂的影子,因為馬文·蓋伊外號摩城王子嘛,江湖號更是靈魂之王。
你把這種人的作品抄了,那你的歌里可不就有摩城、Soul的感覺嗎?
不過,實事求是的說啊,《Happy》抄《Ain’tThatPeculiar》這種事兒其實是沒有石錘的,但,法瑞爾·威廉士這傢伙的名聲是很不好的。
他是慣抄。
例如,他的另一首歌《BlurredLines》就抄了馬文·蓋伊的《GotToGive
ItUp》。
並且,這種抄襲還是被捶死的,法院判的,翻身都翻不了的那種。
最後,還賠了七百四十萬美金。
所以,《Happy》這首歌到底抄沒抄襲?
筱曉不敢賭。
因此,她現在寧願說這首歌自己採樣了,她也不會說這是原創。
「可你為什麼要採樣呢?」
孫燕姿有些不理解。
「因為創作吃靈感啊,靈感突然吃到了馬文·蓋伊的身上那不就這樣了?」
筱曉兩手一攤,Cos阿詹。
這個解釋孫燕姿是信的。
搞音樂的都知道,很多時候的靈感爆棚那都是之前聽過。
可這樣的話
「那你得重新做一首?」孫燕姿望向筱曉。
做歌時采個樣那在音樂圈裡其實是很常見的事情,買個版權就0k。
可當下她們買版權?這個不容易吧?
畢竟,五大其實是討厭她們的。
如果不是她們擁抱了蘋果,五大也就不會落到現在這個局面。
所以,重新寫一首就是必然咯?
可要是重新寫的話..
孫燕姿又覺得可惜。
因為她覺得《Happy》這首歌真的挺歡快的。
沒法用的話真的很可惜。
但筱曉倒是覺得這首歌可以直接用。
「為什麼?」孫燕姿不理解。
筱曉則笑著道:「因為馬文·蓋伊是摩城音樂的人啊。」
「而摩城音樂八十年代就被環球唱片收購了。」
「馬文·蓋伊的所有版權都在環球唱片手上。」
「我們找道格·莫里斯拿個版權他會不同意嗎?」
「.」孫燕姿無語了。
深吸了兩口氣,最後還是沒憋住,噗一聲笑了起來。
望著那說話留一半的傢伙,她直接一個鎖喉掐住了筱曉的脖子。
「所以你逗我玩是吧?」
小獅子很生氣!
「哪有!」
小煤球狂叫屈!
「我不管,我們現在是高壓狀態,所以你要是在逗我,讓我擔心,我就掐死你。」
小獅子惡狠狠的望著小煤球,她想找回場子。
「喊~」
小煤球倒是一翻白眼,她才不信自家老婆捨得掐死自己呢。
因為她都沒在舞台上掐死林俊傑!
很多人說老美這邊辦事效率很低,從不加班,這個其實是不準確的昂。
只要是經歷過對帳時期的人應該都知道,老美這邊底層人民一天打三份工是常態,就算是較為體面的一些金融行業,或者企業中高層,他們拿到的年薪其實也是全年時間的售賣。
假期這個東西的確會有,但很多時候忙起來時加班到天明也很正常,畢竟沒有人願意把自己的高薪工作給弄丟嘛,所以當筱曉這邊表示沒有問題後,各家公司便瘋狂運轉了起來。
可口可樂、麥當勞、運通、惠普和通用與筱曉她們簽了一個補充協議,協議里約定:
在原代言合同到期之前,各家都有權力將她們的大中華區代言升格為全球代言,代言費也從原來的每人每年五十萬美金升格成每人每年兩百萬。並且,如果各家選擇升級,那麼在合同到期之後,各家還享有同品類同價碼的優先續約權,
且新合同的存續時間不少於三年。
這個很好理解一一資本在你身上投了錢,花了精力後,它們就是希望收穫可觀回報的,所以,
用合同鎖死你成名後的價值,那便是它們維護自身權益的一種方式。
當然了,實事求是的說,如果筱曉真的在全球走紅,那兩百萬一年的價真的配不上名,但,頂級代言最重要的其實是資源對吧?你們能幫我解決國際問題,
那我可以少拿點錢。
隨著補充協議的簽訂,五家便也把籌碼推上了賭桌,而接著到來的則是蘋果。
會議結束後,蒂姆·庫克便乘車回到了矽谷,將環球音樂集團執行長道格·莫里斯的計劃帶給了賈伯斯,當賈伯斯發現,這個計劃里竟然會用到iTunes
後,他真的是和吃了屎一樣難受,因為這種操作其實是強行把蘋果綁上戰車。
如果接下來的一個月里,各路資本決定用爆炸式的曝光去推筱曉,且筱曉的新歌只從蘋果的iTunes走,那不願意簽字的索尼是扛不住的。
讓一個天才不斷地產出免費音樂那對於音樂行業來說將是一個致命的打擊,
這會弄的無數音樂人吃不到飯的,在這種情況下,歐美音樂人會聯起手來讓筱曉收費,可問題是筱曉自己就願意收費啊,所以,是誰在阻撓大家賺錢呢?是不願意放棄唱片的索尼啊!
索尼罪大滔天!
如此一來,事情就簡單了,要麼索尼簽字,要麼索尼死。
當賈伯斯發現,道格·莫里斯的操作是在幫蘋果後,賈伯斯就很煩了,他討厭被脅迫,但現在,他也只能被脅迫,而當他選擇加入計劃後,新的補充協議也出現了。
由於接下來iTunes可能會獲得一大波流量,並且這波流量可能會很爛,因為大多數人肯定是衝著免費來的,所以,賈伯斯便想保住自己,保住iTunes的口碑。
他希望筱曉在拿到奧斯卡前創作的所有英文歌曲在iTunes上都是永久免費,
這樣一來,就算iTunes未來賣歌,他們也不至於被罵的狗血淋頭,而這個行為對於筱曉來說其實也有好處,那便是免費能讓筱曉她們收穫最多的曝光。
由於筱曉知道免費的威力,她要的就是源源不斷的流量,所以她同意了。
而在雙方達成協議的同時,賈伯斯也讓蒂姆·庫克給道格·莫里斯帶去了自已的底線。
環球不是願意加入iTunes嗎?只是對單曲收費的價格充滿疑問?
關於這個,賈伯斯死咬九十九美分一首歌不放,但同時,賈伯斯同意和各家先簽五年合同,五年之後,如果形勢一片大好,他們可以重新談價。
屆時,九九美分,一點二九美元,一點五九美元的價格大家都能聊。
這一讓步令道格·莫里斯喜笑顏開他也知道數位音樂是未來,但他不能全盤答應賈伯斯的所有條款不是嗎?
他得努力的和蘋果談判,不管最後談不談的下來,至少得讓身後那些支持他的股東知道他在努力,如果最後有收穫,那他身後的股東會更相信他,即便沒有收穫,那也不要緊,只要他能撐到最後,股東也會認他一個苦勞,而現在他不就能交差了嗎?
由於大家之間已經沒有秘密了,所以當筱曉瞧見道格·莫里斯的開心樣後,
她頓時就有些無語,讓這種人當五大的掌門人那和栓條狗又有什麼區別啊?
狗來了都比他做得好啊!
不過這事和筱曉沒關係,所以她便沒有再管了。
協議的敲定意味著組隊的完成,至於什麼時候開團?
那得看筱曉什麼時候把歌寫出來啊!
說得好聽一點,接下來那是筱曉的表演時間,說的難聽一點,那則是筱曉如果扛不住壓力寫不出歌,那以上所有的協議都是白簽。
直接拉褲里。
而這個嘛」Because I'm happy
(因為我很嗨皮)
」Clap along if you feel like a room without a roof~
(請跟我拍手,如果你身無壓力,如釋重負)
」Because I'm happy
」Clap along if you feel like happiness is the truth~」
(請跟我拍手,如果你也認為開心快樂是真理)
」BecauseI'mhappy
,
」Clapalongifyouknowwhathappinessistoyou~」」
(請跟我拍手,如果你知道如何讓自己開心快樂)
」Because I'm happy
~」
」Clap along if you feel like that's what you wanna do~」
(請跟我拍手,如果你也情不自禁的想拍手)
「」Wow~你這首歌寫的好—.好..好奇怪啊」
簽完字後,筱曉便回酒店創作去了。
接著,大概花了二十分鐘吧,她便把講述快樂的歌拍到了孫燕姿的面前。
跟著譜子清唱了一下,小獅子便被那魔性的歌曲給逗樂了。
笑著道:「這是RnB?不對——這像是Soul,也不對,這應該叫Motown.——..」
「所以你還會這個嘛?」
把譜子哼完後,孫燕姿滿臉欣喜的望著筱曉。
Motown是摩城音樂,它是索爾和波普的結合,以福音和節奏布魯斯為基底的商業化音樂產物,因為索爾講究即興嘛,藝人在表演時是有自由發揮的空間的,
但摩城沒有,歌曲里的所有變化都是事先確定好的,說的難聽一點,那便是公式化音樂。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因為音樂是隨性的,所以音樂風格這個東西很多時候它都不會有準確的定性的,而筱曉現在抄的這首歌名叫《Happy》。
並且,只要是個人,啊不對,是條狗聽了它那都會覺得happy。
因為它是《神偷奶爸》主題曲!
這個世界上還有誰比小黃人更快樂啊?
前世,筱曉就很喜歡這首歌,它聽起來真的很有意思,不僅如此,這首歌的成績也非常的爆炸,公告牌冠單,格萊美最佳獨唱,銷量獎項雙豐收。
所以,當道格·莫里斯表示,筱曉現在要做一首講述快樂的歌后,筱曉便在第一時間想到了它,她覺得這首歌挺合適的,而孫燕姿嘛—
「你覺得它怎麼樣?」
筱曉笑眯眯的望著老婆。
「非常棒!」
孫燕姿豎起了一根大拇指。
而就在她想要誇誇筱曉時,筱曉卻聳了下肩,道:「但這首歌是我抄的。」
」What?」
孫燕姿的笑容僵在臉上,眉心本能起,道:「你什麼意思?」
「我說,這首歌,是我抄的。」
筱曉保持笑意,毫不避諱的與老婆對視「這首歌有原型,它叫《Ain’tThatPeculiar》。」
沒錯!
《Happy》這首歌是抄襲的!
在筱曉的前世,《Happy》的創作者法瑞爾·威廉士在創作這首歌時抄襲了馬文·蓋伊的《Ain’tThatPeculiar》,正是因為這個,人們才會覺得《Happy》有摩城音樂的影子,因為馬文·蓋伊外號摩城王子嘛,江湖號更是靈魂之王。
你把這種人的作品抄了,那你的歌里可不就有摩城、Soul的感覺嗎?
不過,實事求是的說啊,《Happy》抄《Ain’tThatPeculiar》這種事兒其實是沒有石錘的,但,法瑞爾·威廉士這傢伙的名聲是很不好的。
他是慣抄。
例如,他的另一首歌《BlurredLines》就抄了馬文·蓋伊的《GotToGive
ItUp》。
並且,這種抄襲還是被捶死的,法院判的,翻身都翻不了的那種。
最後,還賠了七百四十萬美金。
所以,《Happy》這首歌到底抄沒抄襲?
筱曉不敢賭。
因此,她現在寧願說這首歌自己採樣了,她也不會說這是原創。
「可你為什麼要採樣呢?」
孫燕姿有些不理解。
「因為創作吃靈感啊,靈感突然吃到了馬文·蓋伊的身上那不就這樣了?」
筱曉兩手一攤,Cos阿詹。
這個解釋孫燕姿是信的。
搞音樂的都知道,很多時候的靈感爆棚那都是之前聽過。
可這樣的話
「那你得重新做一首?」孫燕姿望向筱曉。
做歌時采個樣那在音樂圈裡其實是很常見的事情,買個版權就0k。
可當下她們買版權?這個不容易吧?
畢竟,五大其實是討厭她們的。
如果不是她們擁抱了蘋果,五大也就不會落到現在這個局面。
所以,重新寫一首就是必然咯?
可要是重新寫的話..
孫燕姿又覺得可惜。
因為她覺得《Happy》這首歌真的挺歡快的。
沒法用的話真的很可惜。
但筱曉倒是覺得這首歌可以直接用。
「為什麼?」孫燕姿不理解。
筱曉則笑著道:「因為馬文·蓋伊是摩城音樂的人啊。」
「而摩城音樂八十年代就被環球唱片收購了。」
「馬文·蓋伊的所有版權都在環球唱片手上。」
「我們找道格·莫里斯拿個版權他會不同意嗎?」
「.」孫燕姿無語了。
深吸了兩口氣,最後還是沒憋住,噗一聲笑了起來。
望著那說話留一半的傢伙,她直接一個鎖喉掐住了筱曉的脖子。
「所以你逗我玩是吧?」
小獅子很生氣!
「哪有!」
小煤球狂叫屈!
「我不管,我們現在是高壓狀態,所以你要是在逗我,讓我擔心,我就掐死你。」
小獅子惡狠狠的望著小煤球,她想找回場子。
「喊~」
小煤球倒是一翻白眼,她才不信自家老婆捨得掐死自己呢。
因為她都沒在舞台上掐死林俊傑!